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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案合併處理 經調閱相關文章及其編輯紀錄, 被檢舉人於 Marginalman 及 C_ChatBM 看板張貼與檢舉人相關之不起訴書, 經查詢後確實與檢舉人於本站留存之資料相符, 本局認為係成立本局業務受理規定第(2)款第(A)、(B)目之違規, 且其張貼之理由未見符合個資法第19條之正當性。 經查使用者 moumoon56 與 moumoon5566 於本站留存之相關資料, 足以認定為同一使用者所屬帳號。 復查,moumoon5566 先前已於 #1e1CVO2Z (Board-Police) 案中, 因相同案由受本板處分在案。 惟該使用者仍另行註冊新帳號 moumoon56 從事相同違規行為。 爰依規定,分別對 moumoon5566 及 moumoon56 各處以罰單五張。 倘若該使用者日後仍於本站張貼相同或相關違規內容, 將視情節輕重,處以分身帳號砍除及本尊停權等懲處。 ※ 引述《LoKingSer (魯王蛇)》之銘言: : ┌╮* * * * ~ * * ╮ ☆ ** ˙ο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ο ☆ ╯* * * * ~ * *~ ψCAMILLECHOU ξ**~ * * ~ * ˙ ∴ξ╰┘ : :   ╭═════════════════════════════════╮ : ψ 檢 舉 人︰LoKingSer : ψ 被檢舉人︰moumoon56 : ψ 檢舉事由︰ : moumoon56 未經過我本人同意 : 擅自發文將我本人的真實姓名公開 : ψ 檢舉說明︰ :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 第二編 違規行為 :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公開之 : 個人資料。 : ψ 所附證據︰ : #1ev-a1hK (Marginalman) : 今年4月和8月時 : 被檢舉人違反站方規定和個人資料保護法 : 擅自發文將我本人的真實姓名公開 : 4月的檢舉文章代碼: : #1e0ZzqDL (Board-Police) : #1e0bQmy6 (Board-Police) : #1e1DjvJd (Board-Police) : 8月的檢舉文章代碼: : #1ehZ09r1 (Board-Police) : #1ehZfizf (Board-Police) : 被檢舉人今日又藉故惡意洩露本人之真實姓名 : 被檢舉人 moumoon5656、moumoon5566 與 moumoon56 皆為同一位帳號使用者 : 請看板警察查閱被檢舉人的使用者資料便可得知 : 今年4月時 : 被檢舉人已因違反站方規定 : 受到看板警察及 Marginalman板 板主懲處 : #1e1CVO2Z (Board-Police) : #1e0vzpZE (Marginalman) : #1e1Uk15Z (Marginalman) : 而被檢舉人後續仍無視站方規定 : 擅自發文張貼含有本人個資之照片 : 已使本人感到心生畏懼 : 被檢舉人已為累犯 : 還請看板警察嚴懲被檢舉人,謝謝。 : 請留意:☆ 1. Calendar 2. NewActivity 3. Zaction 4. Zclub : (本部活動中心群組) 四板篇數不計入 : ☆ 本站小組長以上於管轄看板之公務文章,不構成CP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138.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Police/M.1760844589.A.A9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