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philip2364: 毫無邏輯 11/21 20:27
噓 s213092921: 呵 11/21 20:32
噓 picklecak: 第一段就讓人完全看不懂 你到底在想什麼 11/21 20:32
推 osmanthusjo: 辛苦你了,還要用自身悲傷經驗去保護別人 11/21 20:32
噓 np75: …… 11/21 20:33
噓 sabrinalll: 不要什麼都扯到父母,把網路當個人諮商室嗎? 11/21 20:36
這位板友我記得你之前鼓勵我繼續諮商,謝謝你的好意。
我的心理師前陣子跟我說我被自戀狂父母洗腦喔。
起碼我有努力在面對了,我會繼續加油。
推 pinkygirl: 你真的很勇敢 那些心狠手辣的人 不會想去懂的 11/21 20:40
→ pinkygirl: 他們怕女性覺醒 也怕女性懂的使用跟騷法 11/21 20:40
噓 cici950630: 難得會想噓人,這什麼文筆阿.... 11/21 20:41
→ pinkygirl: 跟騷法也沒辦法杜絕那些走在灰色地帶 假交往真性侵的人 11/21 20:42
※ 編輯: LoveSports (222.1.91.204 日本), 11/21/2021 20:44:59
噓 sabrinalll: 跟騷法不是女性保護專法,男性也適用好嗎? 11/21 20:43
推 BoBoLung: 我覺得噓這篇也是過份了= = 11/21 20:47
→ BoBoLung: 雖然我覺得,就也還是我說的比例和共情的問題 11/21 20:47
→ BoBoLung: 不同生命經驗無法相互共情的人彼此本來就不可能有共識 11/21 20:47
我懂你的意思。
其實這種事沒遇到也是不知道,寫出來心態是讓人知道可能會有這種事,
當然我知道不相信的人還是居多。
另一方面也希望跟與我有類似遭遇的人說,我相信你們。
我剛才跟我先生說我決定寫出來,他說他支持我。
我平常在網路上寫自己的事他也都知道,
是有勸我不要跟意見差異太大的人吵沒意義,
但他也知道這種事寫出來多少能幫到一些少數的人。
※ 編輯: LoveSports (222.1.91.204 日本), 11/21/2021 20:51:37
推 starwillow: 不知道在噓什麼,這篇原po用自己的經驗表示不要只用 11/21 21:00
→ starwillow: 部分誣告案例,就否定性騷跟騷相關法律保障的意義沒 11/21 21:00
→ starwillow: 錯啊,每種罪名都會有誣告的可能發生難道就要因此否 11/21 21:00
→ starwillow: 定整部刑法? 11/21 21:00
推 marktak: u 4 ni r peko不是跟你說過了 正常人就想好暱稱再發文 11/21 21:00
推 mioaria: 保重 希望你現在幸福 11/21 21:01
→ marktak: 妳這種人也只會投國民黨定的憲法 人生也就這樣了 11/21 21:01
噓 cake51640: 到底在說啥 11/21 21:07
推 lunchboxx: 你很勇敢,希望你不要在意無腦噓文 11/21 21:09
噓 Leeba: 那段話明明是指被誣告人的困境 11/21 21:10
→ yakummi: 齁~噓文的都是檢討受害者的仇女噁男 11/21 21:21
推 zczcbbbzczcb: 我怎麼看到偷渡政治的…好扯 11/21 21:27
※ 編輯: LoveSports (222.1.91.204 日本), 11/21/2021 21:31:54
噓 pauljet: 我不清楚啦 不過我想金宣虎 馬又興 甚至MJ 也會懷疑自己 11/21 21:35
→ pauljet: 到底做了什麽 為什麼要為沒做的事付出一生代價?沒做的 11/21 21:35
→ pauljet: 事又沒辦法證明沒做 11/21 21:35
→ pauljet: 呵呵 幸好川普提名的大法官卡諾瓦沒被誣告毀掉 但那是極 11/21 21:38
→ pauljet: 少數 同時也是那些女人的智商有問題 謊言都不會編 11/21 21:38
真的被誣告的人的確是很可憐,
但我以實際遇害的立場來說,那些法律是有必要的。
遇害的人也是得付出一生代價。
我希望任何人都不會遇害,
但如果你們或身邊有人遇害,你們也會需要那些法律,就像原原po那樣。
※ 編輯: LoveSports (222.1.91.204 日本), 11/21/2021 21:50:22
推 H2OYi: 原po的重點滿清楚的啊 11/21 21:50
推 edithtree: .....辛苦妳了.... 11/21 21:57
→ pauljet: 呵呵 你的想法只是他們也很可憐 想想only you 幸好他只 11/21 21:58
→ pauljet: 是歌手 沒要從政 不然 呵呵 11/21 21:58
→ pauljet: 你仔細去了解一下 MJ如何為他不曾做過的事 付出代價 他 11/21 22:01
→ pauljet: 的兩任妻子都對他的瘋狂自戀極為不屑 但是說到他是否有 11/21 22:01
→ pauljet: 戀童傾向 答案都是一點可能性都沒有 11/21 22:01
我是MJ的歌迷,他的事我也覺得很遺憾很為他抱不平。
但這不能否定還是有許多實際遇害的人需要這些法律。
※ 編輯: LoveSports (222.1.91.204 日本), 11/21/2021 22:03:02
噓 pauljet: 雞排妹早有性騷法可用為何不吉only you 這樣講你懂了吧 11/21 22:05
→ pauljet: ? 11/21 22:05
→ pauljet: MJ長達數十年的被指控性侵 沒有人實際遇害 除了MJ 11/21 22:06
→ osmanthusjo: MJ是被"男"童吉的 11/21 22:07
→ pinkygirl: MJ是被"男"童吉的+1 某人就成天被迫害妄想症 11/21 22:09
噓 pauljet: 川普問 “如果指控是真實的 37年前你怎麼不早說” 然後 11/21 22:10
→ pauljet: 許多女人瘋狂指控卡諾瓦性侵 不惜作偽證 妨礙司法 為什 11/21 22:10
→ pauljet: 麼 只要把卡諾瓦拉下來 保守派大法官就不會過半 卡諾瓦 11/21 22:10
→ pauljet: 需要時間證明自己沒做過那些事 但是投票不會等他 11/21 22:10
推 pinkygirl: 真的是不要拿特例來當通例 11/21 22:11
→ pinkygirl: 成天拿特例來叫囂 好像性侵案都假的一樣 11/21 22:11
→ kirbycopy: 到底是被性侵的是特例 還是被誣陷的是特例 有詳細數據 11/21 22:12
→ kirbycopy: 嗎? 11/21 22:12
→ pinkygirl: 卡諾瓦不過一個誣告 好像全政治圈權勢性交的都假的 11/21 22:12
推 karol1995: 原Po想表達的想法很清楚啊!有些無腦噓的希望原Po不要 11/21 22:12
→ karol1995: 在意 加油! 11/21 22:12
→ pauljet: 當然幸好投票還是通過了 你知道那些誣告的女人付出什麼 11/21 22:12
→ pauljet: 代價?除了上聯邦法院作偽證 妨礙司法公正最多五年 其他 11/21 22:12
→ pauljet: 都是5個月以下 11/21 22:12
→ pauljet: 哪裡看不懂 是很多女人瘋狂誣告他 11/21 22:13
→ pinkygirl: 本篇不就點出了一件事 很多人被性侵但是其實是黑數嗎 11/21 22:15
→ pauljet: 瘋狂到只有一面之緣 變成“卡諾瓦在辦公桌上強姦我 因為 11/21 22:16
→ pauljet: 他勢力很大我不敢提起訴訟” 11/21 22:16
→ pauljet: 37年前的高中女同學 也指控“卡諾瓦善於在派隊上灌醉女 11/21 22:20
→ pauljet: 同學 然後強姦 我同時被四個人強姦 他們常分享女性”結 11/21 22:20
→ pauljet: 果被其他很多人作證說 卡諾瓦當年不在她說的那場派對上 11/21 22:20
推 anlick: 比較好奇 是不是要完美法條出來 才要開始保護性侵/跟騷受 11/21 22:21
→ anlick: 害者 11/21 22:21
→ anlick: 還是說其實現在有漏洞的法條只有極少數 11/21 22:22
推 xdccsid: 法都立好了,現在修改又不影響現在的受害者 11/21 22:22
→ karol1995: 某P說到誣告 記得上一篇有人統整台灣誣告比例 結果男 11/21 22:26
→ karol1995: 生誣告人的比例比女性還高XD 11/21 22:26
噓 mickey0223w: 找個被誣告來也寫出一篇文章 來比煽情 11/21 22:26
噓 oliverroli: 所以你覺得這個法不夠好 那你回文批評幹嘛? 11/21 22:29
→ pinkygirl: 我也記得有一篇有統整誣告比例 不知淹沒在哪裡了 11/21 22:31
推 scharf: 世界上最不需要的就是檢討受害者,你加油 11/21 22:33
噓 shamanlin: 這邏輯跑哪去了............ 11/21 22:37
推 Chihiro2013: 拍拍 但我覺得PUA男不會在乎你的感受 因為他們就是 11/21 22:38
→ Chihiro2013: 傷害你的人 11/21 22:38
推 osmanthusjo: 不是只有你才有這種會幫加害者找理由的症狀, 美國 11/21 22:45
→ osmanthusjo: 有非常多的案例 11/21 22:45
→ anlick: 有些人好像自動忽略首篇 沒跟騷法前連律師都無法自保了 11/21 22:46
→ osmanthusjo: 因為你們差距太大了,沒自信又怕麻煩,所以會先假裝 11/21 22:46
→ osmanthusjo: 看不見 11/21 22:46
→ osmanthusjo: 這是人類的劣根性, 人類受到壓力, 為了認知協調就 11/21 22:47
→ osmanthusjo: 會扭曲事實。 11/21 22:47
推 osmanthusjo: @pinkygirl 網路上有統計阿!誣告比例男比女多 11/21 22:51
推 NomeL: 推 11/21 22:55
推 thehive: 你真的辛苦了 11/21 22:59
→ thehive: 多愛自己 11/21 22:59
推 victor050812: 很多推文看不懂文章就來噓誒 11/21 23:05
推 shoinchang: 推 11/21 23:06
推 qqqptt: 我沒有看完你的內容、但我只想跟你說聲辛苦了 11/21 23:07
推 qqqptt: 我看完了!覺得很沈重,你帶著滿身的傷,還保有這樣的善良 11/21 23:10
→ qqqptt: 必需用力推及給妳一個大大的擁抱 11/21 23:11
→ qqqptt: 至於上面那些莫名其妙亂噓的文盲,不要理他們!!!滾!! 11/21 23:11
→ qqqptt: ! 11/21 23:11
推 lemontea1011: 不懂同情理解的人其實可以閉嘴就好 11/21 23:12
推 candaptt: 最保險的方法是不要婚前做 11/21 23:20
推 tellthe: 文字很好懂啊,為什麼會有人看不懂啊? 11/21 23:23
噓 email9527: 你的經歷很可憐 但跟你要回的文毫無關係 11/21 23:28
推 b14011030: 辛苦了,謝謝你願意分享 11/21 23:29
→ email9527: 被誣賴的人很痛苦 但跟你的痛苦是兩件事 11/21 23:29
→ shamanlin: 因為感覺很可憐所以講的都是對的,這就是不需要證據就 11/21 23:29
→ shamanlin: 能定罪的基本思維 11/21 23:29
→ email9527: 你不能因為你的痛苦覺得被誣賴的人沒意義 11/21 23:29
→ email9527: 這是兩件沒有矛盾的事情 11/21 23:30
推 zero955147: 法律沒有錯,錯的是那些錯誤使用法律的人。 11/21 23:34
噓 naideath: 妳的痛苦跟別人的痛苦是兩碼子事 11/21 23:34
推 LarryST: 辛苦了 不覺得文筆有問題呀 11/21 23:35
推 QuakerH: 拍拍你….辛苦你了!希望你之後可以活得越來越好 11/21 23:37
噓 rindesu: 太長 11/21 23:42
推 cfvcfv666: 有些回文的人本身就有病,沒有必要要求他們 11/21 23:44
推 angel60735: 辛苦了!感謝分享 11/21 23:49
推 lip335513: 看完了 加油。看來現代人的禮義廉恥都要重新培養 但我 11/21 23:58
→ lip335513: 提到常常被笑 法是最後手段 最重要的還是人心啊 11/21 23:58
噓 zikehung: 討拍文 結案 11/22 00:01
推 OIHIO: 一堆無腦崩潰噓 不用理他們 11/22 00:09
推 jojia: 幫你補推 11/22 00:09
噓 Acce0912: 欸不是 你是受害者別人也是啊 11/22 00:17
推 wingthink: 誣告比例wwww是指性騷擾跟性侵的嗎?如果你把“所有類 11/22 00:29
→ wingthink: 型”的誣告都算進去,然後說男性誣告比較多,那還真是 11/22 00:29
→ wingthink: ………………優秀邏輯 11/22 00:29
推 qoono: 法律不是萬能的 11/22 00:30
→ nocolorking: 所以你的文想表達的是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個? 11/22 00:40
→ nocolorking: 是的誣告確實存在,但為了不發生悲劇,任何誣告都可 11/22 00:41
→ nocolorking: 以是被接受的 11/22 00:41
→ pivotalHarry: 推薦你去看 私法制裁 11/22 00:42
推 Rocosr: 看不到一半就看不下去了,拍拍你QQ 11/22 00:52
推 Celestine: 我知道原po會看 現在也依然覺得很痛苦 只能跟你說我瞭 11/22 00:54
→ Celestine: 解你的意思了 請你加油 11/22 00:54
推 serflygod: 每次看到你文章都很悲傷,這次則是太過深入讓我害怕不 11/22 00:55
→ serflygod: 敢細看,辛苦了 11/22 00:55
→ simm7: 原po寫的很清楚,看不懂的自己檢討,另外 想跟原po說,我 11/22 01:03
→ simm7: 懂那種從小被虐待的心靈真的會扭曲到不行 11/22 01:03
→ simm7: 請你務必要好好照顧自己 11/22 01:03
噓 ogsogsogs: 邏輯零分 11/22 01:10
推 Faye88: 你好勇敢面對不堪過往,大部分人被欺負會選擇繼續欺騙自己 11/22 01:28
→ Faye88: 吧 11/22 01:28
推 otonashi1003: 看不懂本文主旨的真的不用特別跑出來檢討被害人 11/22 01:41
→ otonashi1003: 日本都有的法律為何台灣不能有? 11/22 01:42
推 cacaya: 推 一直有在關心妳的推文,看到都覺得妳好勇敢 11/22 01:42
推 iamkim: 拿特例當通例的邏輯死亡仔真多 可憐哪 11/22 01:51
→ iamkim: 完全證實理性及邏輯果然與性別無關 11/22 01:51
噓 nrxadsl: 欠 有還是建議看醫生 11/22 02:27
噓 edison51501: 扯太遠 11/22 02:38
噓 ChrisBear: 看不懂 11/22 02:42
推 Shindo: 推 辛苦了 11/22 03:17
推 Ilovecats: 辛苦你了。在這裡會持續面對更多的惡意,請你不要過度 11/22 03:35
→ Ilovecats: 把那些垃圾言論往心裡去。 11/22 03:35
推 chrisyeh: 我是你我早就阿拉花瓜了 11/22 03:39
噓 beef68: 那是你 11/22 03:40
噓 kcudok: 你只是在分享自己的慘,跟他的立論點毫無關係 11/22 04:20
推 bean330: 別理那些惡意噓文。辛苦你了,謝謝你的分享 11/22 05:33
推 daniel50506: 文筆毫無問題 不過妳發新文會比回文好 11/22 05:53
推 Mian1997: 妳沒有錯,當時的妳沒有力量反抗那樣的暴力,只能做出那 11/22 06:32
→ Mian1997: 樣的選擇,這是自我保護機制,可能有人因為受不了就去自 11/22 06:32
→ Mian1997: 殺了,因為妳活下來了,所以妳的選擇就是對的(對妳而言) 11/22 06:32
→ Mian1997: 。 11/22 06:32
噓 Mrchungken: 你只是在講你自己多慘 跟這個法條會不會被濫用有甚麼 11/22 07:31
→ Mrchungken: 關係? 11/22 07:31
推 Nicoleya79: 推推 11/22 07:43
推 julian9925: 不管過去怎樣,至少妳還活著,打出文章,看到噓的人 11/22 07:52
→ julian9925: 真的看看就好 11/22 07:52
推 Aidrux: 只能說噁男就繼續去相信「自己會被告都是誣告」好了,到 11/22 07:52
→ Aidrux: 時候再哭哭啼啼去找這位律師幫忙,我想看看勝率有多高, 11/22 07:52
→ Aidrux: 嘻嘻。 11/22 07:52
推 floraaaaaa: 辛苦你了,還有持續諮商看醫生嗎? 11/22 07:56
→ Freeven: 你的經歷很可憐 但跟你要回的文毫無關係+1 11/22 08:01
推 aigret: 加油 成長很痛苦但別被垃圾毀了你 11/22 08:11
噓 mason710: 你這才是標準的因噎廢食 11/22 08:41
推 soloduo: 有些人真的小頭管理障礙所以對某些詭異事蹟異常支持 11/22 08:49
噓 sakurak0: 你有多慘跟有沒有人會因這法受害是兩回事 11/22 08:51
→ sakurak0: 你自己覺得可憐所以那些因為爛法所害的人只好一起可憐 11/22 08:53
→ sakurak0: 了,沒辦法,因為你最可憐嘛。 11/22 08:53
推 abbag: 家庭暴力、性侵、誘拐……不過現在主要是討論跟搔吧? 0.0 11/22 09:11
→ abbag: ” 11/22 09:11
→ LoveSports: "我本身有被跟蹤狂糾纏過幾年"本文第三行有寫 11/22 09:25
噓 CYM0829: 八竿子打不著 11/22 09:30
→ bbbing: 一樣的問題,你關心的是騷擾被害人,不在乎誣告受害人 11/22 09:30
→ bbbing: 這串很多人都只在乎自己所屬的那一邊 11/22 09:31
→ LoveSports: 沒有不在乎誣告受害人喔,認同其他篇說要提高誣告刑責 11/22 09:39
→ LoveSports: 我只是想說這些法律還是有必要性還是會幫到遇害的人 11/22 09:39
噓 ohya111326: 邏輯? 11/22 09:41
噓 smallplug: 這不相關啊= = 11/22 09:42
→ mjau24fish: 我 我朋友(2男1女)都有實際被對方強迫做了些事卻幫對 11/22 09:43
→ mjau24fish: 方說話維持關係許久後才察覺不對勁的例子 真去法院大 11/22 09:43
→ mjau24fish: 概都被當誣告 這還是願意跟我說的而已 至於被摸一下 11/22 09:43
→ mjau24fish: 言語騷擾哪種 女生很常遇到 也真沒看過身邊有人去告 11/22 09:43
噓 diuleilomo: 喜歡的溫暖的文字 ; ) 11/22 09:44
推 omhhsib0719: 原po辛苦了,狂噓的人要不要回去複習下第一篇律師的 11/22 09:45
→ omhhsib0719: 文? 11/22 09:45
→ LoveSports: @mjau24fish 謝謝你跟我說你知道的情況 11/22 09:48
噓 diablohinet: 看不懂.... 11/22 09:49
推 ain8311: 原po加油 11/22 09:51
噓 ks454: 妳的問題應該是跳出來宣導受害要提高,不是法律上偏袒你 11/22 09:54
推 kalltt: 推 辛苦了 11/22 09:57
推 yesayesa: 善待自己,別人怎麼想是別人的事 11/22 10:30
推 sam850101: 從受害人的心理角度來回文很合理啊,這有什麼好噓的? 11/22 10:42
→ sam850101: 這東西本來就一體兩面,既然會有真的被誣告的,也代表 11/22 10:42
→ sam850101: 有真的受害者啊,多點不同的角度來討論是能噓什麼 11/22 10:42
推 adapt: 這也能噓的真是莫名其妙 11/22 10:49
→ adapt: 為什麼一直要求完美受害人,卻不管加害者 11/22 10:49
推 Maplelatte: 我懂妳。噓文的真奇怪 11/22 11:01
推 vkq: 辛苦你了 拍拍 11/22 11:01
推 Sunset0222: 噓三小 11/22 11:12
噓 goetz: 噓是因為有人在討拍,然後扯一大堆. 11/22 11:15
推 VICGecko: 做人正直怎麼會怕誣告。說白了我認為女性每天都應該小心 11/22 11:46
→ VICGecko: 謹慎,跟男性獨處、走夜路就是要特別注意周遭;那追求者 11/22 11:46
→ VICGecko: 呢?自己注意做人的禮貌,甚至車上、辦公室裝設錄影機, 11/22 11:46
推 ITME: 那些怕誣告的跟怕冤獄所以不准死刑的有什麼差別? 11/22 11:46
→ VICGecko: 比起每天暴露在性犯罪的恐懼裡根本輕鬆。 11/22 11:46
推 tym234: 很難過,希望你往後的日子都要好好的! 11/22 12:27
→ bbbing: 冤罪跟誣告是同樣的問題嗎 11/22 12:51
推 wellbutrin: 我覺得妳主訴和跟騷法不符,才會有人噓,很遺憾妳有這 11/22 13:15
→ wellbutrin: 樣的父母,但依妳的敘述當時有跟騷法,妳也不會用這法 11/22 13:15
→ wellbutrin: 條,因為妳不知道自己受害了 11/22 13:15
推 wellbutrin: 妳比較像是不知如何保護自己被性侵,而不是被跟蹤騷擾 11/22 13:20
→ wellbutrin: ,無法可告加害人 11/22 13:20
噓 myallmind: 真心為您感到難過,但不是噓就是對妳沒同理心 11/22 13:51
推 champagne: 加油 心疼你的遭遇 希望以後你都只會遇到好人好事 11/22 16:22
噓 werttrew: 被誣告的問題,和被性侵的受害者,都是可以討論和面對的 11/22 19:29
→ werttrew: 問題,為啥講得跟互斥事件一樣?邏輯? 11/22 19:29
噓 uwmtsa: 不管什麼文什麼情形妳都可以把自己的故事拿出來扯一輪 11/23 05:50
噓 shangguan125: 為什麼不能噓 一言堂喔 11/23 09:33
→ jimabc: 你沒有提告是你自己的問題 律師主張這部跟騷法的漏洞跟你 11/23 11:36
→ jimabc: 遇到的處境也是兩回事 不知道你在激動什麼 現在是有遇過 11/23 11:36
→ jimabc: 性侵或是自認受害者說的話就是絕對正義嗎?別太看得起自己 11/23 11:37
→ jimabc: 難道你覺得因為你痛苦所以別人也應該要跟你一起痛苦? 11/23 11:37
→ jimabc: 你的確應該去做一些心理治療 上PTT跟雙標仔討拍取暖是沒ꔠ 11/23 11:38
→ jimabc: 沒用的 11/23 11:38
→ sabrinalll: 我覺得這篇作者的問題是幾乎討論任何話題都會轉到她 11/23 18:08
→ sabrinalll: 的私事,而且起手式都是"無良爸媽家暴我幾十年",讓 11/23 18:08
→ sabrinalll: 人覺得她是把網路當個人諮商室用。 11/23 18:08
→ sabrinalll: 說真的,心理師是因為收費才有意願與能力聽妳叨叨敘 11/23 18:10
→ sabrinalll: 敍妳的家事,不然誰會想長期承受妳的負能量呢? 11/23 18:10
→ sabrinalll: 要不要試試在臉書寫這些文章,看有多少人會解除好友 11/23 18:13
→ sabrinalll: 呢?不要藉口"諮商師鼓勵我"或"老公支持我"就把公開 11/23 18:13
→ sabrinalll: 版面當成發洩情緒的地方。說到底,網友你一言我一句 11/23 18:13
→ sabrinalll: 的"妳很棒"真有幫助妳走出陰影嗎? 11/23 18:13
推 rainyparis: 辛苦了 抱一下 11/24 00:46
推 huuban: 多讀點書吧, 感覺你很不懂人類 11/28 14:31
→ huuban: 如果被偷拍到的是掙扎恐懼的畫面, 或許就是個證據 11/28 14:34
推 trasia: 推 勇敢寫出來 想到房師騎 加油 04/17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