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uddhis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接續 #1UIJbTSG :四善根位——加行道(順抉擇分)之四位:煖、頂、忍、世第一法 : 摘自:《地道建立》2011年 雪歌仁波切講於美國南加州 釋見諦法師編輯 : 二種所取分別中,各有九種。…現在不必學得那麼細,故不一一分出來。 ------------------------------------------------------------------------------ 補充:大乘加行道四善根位(四抉擇分),對治二種所取與二種能取,此四者各有九種所斷 摘自:《地道建立》2010年 卻佩格西 講授/廖本聖老師 翻譯/釋見諦法師 編輯 …先回答學員提出的問題,第30頁倒數第3行,請說明欲地(欲界)所攝的36個見所斷 所知障,因為有欲地(欲界)所攝的「9個退還所取分別」、「9個轉趣所取分別」、「9個 實質能取分別」及「9個施設能取分別」之見所斷所知障。 其中第一類「9個退還所取分別」的「退還」是「所捨」或「所斷」的意思,而所捨 、所斷指的是什麼呢?簡單來講就是指小乘的道及小乘的果,…「所取」就是以這些小乘 道、果作為所緣,「分別」就是把這些所斷的小乘道、果執為實有。 …《現觀莊嚴論》第一品當中,書首禮讚的部分「求寂聲聞由遍智,引導令趣最寂滅 ,諸樂饒益眾生者,道智令成世間利。」 這四句提到菩薩不能捨棄小乘道,連一切智屬於小乘的智也不能捨棄,即身為菩薩必 須了解一切的道,所以菩薩不能捨棄小乘道,不僅要了解小乘道,還要在此基礎上,多修 以慈悲為主的菩提心、六度、四攝等。 在第一品就引經來說明這一點,但是到了第五品卻又說,小乘的道、果、善知識、經 典是所斷(退還),這要怎麼理解呢?要如何去了解第五品與第一品並不相違? 這是學《現觀》必須要了解的,因為第一品說小乘道是要修的,第五品又說小乘道果 又是所捨,表面上看起來是相牴觸、衝突,要怎麼了解它們並沒有衝突,這是在了解這二 品的時候要注意的。 對於第一品書首禮讚與第五品所講,這二部分表面看起來相違,其實是不相違。這二 種講法都有其依據,如何去匯通這二種講法?如何把這二種看似相違的講法匯通而理解它 是不相違呢? 首先,第一品當中提到所有的道,不論大乘道、小乘道都要修,這裡的小乘道主要是 指三十七道品,三十七道品是共大小乘的。 三十七道品就是四念住、四正斷(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 ,合起來是三十七,稱為三十七菩提分或三十七道品。 這部分小乘道要修,大乘道也要修,而且大乘菩薩不僅要修這個,在此基礎上還要修 以慈悲為主的菩提心、六度、四攝法等菩薩行。這是在第一品書首禮讚中,特別提到三十 七道品共大小乘的道,大乘也要修,而且三十七道品當中,包含小乘道裡面的補特伽羅無 我(補特伽羅常一自主之我空、補特伽羅自己能獨立實質有空)、細品的無常(細品無常 的定義是剎那性)、四聖諦,這些都是菩薩要修,不能捨棄的。 三十七道品的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是屬於小乘資糧道,五根、五力是屬於小乘的 加行道,七覺支是屬於小乘的見道,八正道(八聖道)是屬於小乘的修道。這些內容,對 於菩薩來講也是要了解、要修的,不是所要斷的。 到了第五品,同樣這些內容,為什麼變成所斷呢?主要是因為小乘行者的心態是為了 自己求解脫、為了自己得到寂滅(解脫)安樂而去修三十七道品,這樣的心態是所斷。 又,開示行者修這些是為求自己解脫的經典也是要斷的,這樣去解釋的善知識也是所 斷,所以第五品所斷的原因,主要是針對,假設修三十七道品的目的是為了自己求解脫, 這個三十七道品(三十七道品含攝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四個道)或是開示此四 道為求自己解脫的經典以及這樣去解釋經典的善知識,都變成所斷。所斷的理由,就是如 果這些都是為了自己得到寂滅樂、得到解脫,即使修三十七道品也是變成所斷。 如果把第一品、第五品二個的意思合起來看,要說明的是,一位菩薩還是要修三十七 道品,但是修此三十七道品的心態不是為了自己求解脫、求得寂滅樂,這二品合起來要表 達的是這個意思。 所以當我們看到某些經典說菩薩應修小乘道,某些經典又說菩薩應捨棄小乘道,這二 者表面上看起來相違,但是當我們依前所述去觀察、探究之後,會發現其實這二種講法並 不相違。 意即一位菩薩要修小乘道,但是他的心態並不是為了自己求解脫而去修小乘道。如果 是以自求解脫、自求寂滅樂的心態攝持,而去修小乘道或修三十七菩提分法,就是所斷、 退還、所捨。(大乘行者不是只為自己解脫而修,是為了利益一切有情希求佛果而修。) (註:小乘行者和大乘行者,二者心態動機的差別 《華嚴經》:「廣大智所說,欲(欲心所的作用是希求)為諸法本,應起勝希望,志 求無上覺(無上菩提)。起大悲心、大饒益心,欲令眾生悉得解脫,究竟成就一切種智, 復作是念:我所修行,欲令眾生皆悉得成無上智王,不為自身而求解脫,不為自身求快樂 ,但欲救護諸眾生(菩薩的發心,不是只為了自己解脫而求無上菩提,是希求利益一切有 情安樂而發起希求自身成辦佛果,自身成辦佛果的一切種智,才有圓滿利他的能力)。」 《華嚴經.十地品》:「菩薩修行如是功德(三十七道品等法行),為不捨一切眾生故 ,本願所持故,大悲為首故,大慈成就故,思念一切智智故(希求成辦佛果一切種智)。」 《優婆塞戒經》:「眾生有思,名為欲心(欲心所的作用是希求),以如是欲(希求),善業 因緣發菩提心,是則名為菩薩性(菩薩由利他的大悲引生為利有情願成佛的希求)。」) 這種情況其實很明顯,如小乘行者去供養、布施,或透過身語去累積福德資糧等,大 乘行者不會捨棄這個,他不會因為小乘這樣做,而他是大乘就不做了,大乘行者也會去對 眾生行布施,也會透過身語去累積福德資糧,他們一樣會這樣做。 差別在哪裡呢?在於動機。大乘行者不能有小乘在行供養、布施、及透過身語去累積 福德資糧的動機,因為小乘行者的動機是自求解脫輪迴,所以大乘行者一樣會行供養,也 會去布施,也會透過身語去累積福德資糧,但是,他的動機卻不是為求自己解脫輪迴,而 是為利眾生願成佛,他是以這樣的動機來行供養、布施、累積福德資糧,這是主要的差別。 雖然小乘累積福德資糧的方式大乘行者也要做,但是要捨棄小乘行者的心態。 (捨棄小乘行者的心態,所以「9個退還所取分別」,有哪9個呢? (1)略說小乘經 典、(2)廣說小乘經典、(3)小乘資糧道、(4)小乘加行道、(5)小乘見道、(6) 小乘修道、(7)小乘無學道、(8)小乘的善知識、(9)小乘完全圓滿的道。這 9 個就 是「退還所取分別」的所緣,把這「9個所緣」視為「退還」(即所斷、所捨)且「執為 實有」,就是「9 個退還所取分別」的意思。) 同樣的,「9個轉趣所取分別」,此「轉趣」有9個,就類似「9個退還」一樣,但是 轉趣的所緣是指大乘,即大乘的道、果,大乘的善知識,大乘的經典,如果排序就是: (1)略說大乘經典、(2)廣說大乘經典、(3)大乘資糧道、(4)大乘加行道、(5) 大乘見道、(6)大乘修道、(7)大乘無學道、(8)大乘的善知識、(9)大乘完全圓滿 的道。如果把這9個(所緣)執為所修(轉趣),進一步執為實有,就是實執,就變成見所 斷所知障。 第 22 講 6.復習 上次已經簡單介紹過「9個退還所取分別」、「9個轉趣所取分別」,今天要介紹「9 個實質能取分別」及「9個施設能取分別」。 上次提到「實質能取分別」緣的是「實質能取」,「實質能取」緣的是「實質有」。 (一般所知(有、境、存在)分二類:實質有及施設有。「實質能取」就是以「實質 有」作為所緣的有境,「分別」是指把「實質能取」執為實有的分別心,所以,「實質」 、「實質能取」、「實質能取分別」三個是不一樣的。「能取」是指有境,「實質能取」 這個有境是以「實質有」作為所緣,「實質能取分別」是以「實質能取」作為所緣,有這 樣一層一層的關係;先看「實質」與「實質能取」的關係,「實質」是「實質能取」的所 緣,而「實質能取」與「實質能取分別」二者的關係是,「實質能取」又是「實質能取分 別的」所緣,所以有這二層的關係。) 現在說明「實質有」有哪9個?這9個「實質有」是「實質能取」所要緣的所緣境,這 9個依序為: (1)具有自在之我、(2)具有自在之蘊、(3)具有自在之因、(4)具有自在之見 者(見者成立為我)、(5)具有自在之雜染品 (雜染品成立為我)、(6)離下地之貪 欲成立為我(具有自在之離下地貪欲)、(7)見道成立為我、(8)修道成立為我、(9) 無學道成立為我。這9個就是「實質能取」所緣的「實質有」。 「實質能取」緣的是「9個實質有」,「實質能取分別」緣的是「實質能取」。所以 把前述「9個能取」再執為「實有」就是「9個實質能取分別」。 「9個實質有」是「實質能取」的所緣,「實質能取」又是「實質能取分別」的所緣, 所以剛剛主要是先說明「實質有」是什麼? 簡單再講一下,第一個實質有是指我具有自在,第二個是蘊具有自在或蘊成立為我, 第三個是因成立為我,第四個是見者成立為我,第五個是雜染品成立為我,第六個是離下 地的貪欲成立為我,第七個是見道成立為我,第八個是修道成立為我,第九個是無學道成 立為我。 以這「9個實質有」當所緣境的「能取」,就是「9個實質能取」。進一步再把這「9 個實質能取」執為實有,就是「9個實質能取分別」。 所以先辨明什麼是「實質有」,而執這「9 個實質有」為我的心就是「實質能取」, 再進一步把「實質能取」執為實有就是「實質能取分別」,所以把「實質能取」當所緣且 執為實有的心就是「實質能取分別」。 「實質能取」是屬於「能受用者」(一般受用分為能受用及所受用),把「能受用者 」執為實有的分別,就是「實質能取分別」。 以上是「9個實質能取分別」,也就是「實質能取」的所緣是「實質有」,「實質能 取分別」的所緣是「實質能取」,實質能取本身是能受用者。把「能受用者」或「實質能 取」執為實有,這樣的心就是 「實質能取分別」。 接下來講「9個施設能取分別」,它的情況跟前面類似。 「施設能取」的所緣是「施設有」,「施設能取分別」的所緣是「施設能取」。所以 此中有二層關係,此處的「施設」就是「施設有」,它是「施設能取」的所緣,「施設能 取」本身又是「施設能取分別」的所緣。 接著說明,施設能取的9個所緣,即「9個施設有」: (1)把蘊執為施設有、(2)把處(蘊、界、處的處)執為施設有的能取、(3)把 十八界執為施設有的能取(這裡順序跟 《明義釋》的講法有出入,《明義釋》先講界再 講處,其實先講界或處沒有太大差別)、(4)把十二緣起支執為施設有的能取、(5)把 三十七菩提分執為施設有的能取、(6)把見道執為施設有的能取、(7)把修道執為施設 有的能取、(8)把特殊道(或稱勝進道)執為施設有的能取、(9)把無學道執為施設有的 能取。 以上是「9個施設能取」,把它們再進一步執為實有的心就是「9個施設能取分別」。 「施設能取」和「實質能取」一樣都是能受用者,把施設能取執為實有的分別心,也可稱 為把能受用者執為實有的分別心。 我們現在談的是30頁,108個見所斷所知障,它們是遍計的所知障。這108個分為欲界 36個,色界、無色界各36個。每一界的36個為:9個轉趣所取分別,9個退還所取分別,9 個實質能取分別,9個施設能取分別。 這9個和將來講到大乘修道時的108個修所斷所知障的名稱都一樣。現在是見道的階段 ,所以欲界的36個,都是屬於見所斷所知障或稱遍計所知障。在大乘修道時,那是屬於修 所斷的所知障或俱生的所知障,但名稱和數量都是一樣,這在課本32頁可以看到。 整個大乘道的修學,有它的所證和所斷,為了證得所證,必須排除障礙或中斷我們證 得所斷的所斷。所以所斷和所證的關係是,所斷是阻礙我們證得所證的阻礙者。 大乘所斷有遍計和俱生兩類,遍計的所斷就是見所斷(見道的階段斷除無明的遍計執 ),俱生的所斷是修所斷(見道之後,修道的階段斷除無明的俱生執)。 見所斷要到大乘見道位才能斷,修所斷到大乘修道位才能斷,大乘的無學道是見所斷 和修所斷都已經斷完的階段。而之前的大乘資糧道和大乘加行道,無論遍計或俱生都還沒 辦法斷,所以大乘資糧道和加行道就像是一個前行或是準備階段,在此前行或準備階段是 不能斷任何所斷,一直到大乘見道才能開始斷。 大乘見道要斷的是見所斷或遍計所斷,它較容易斷,只要透過一個大乘見道無間道, 就可以扮演八忍的角色,對治所有見所斷的煩惱或見所斷的所知障。到了大乘見道解脫道 的時候,一個大乘見道解脫道也同時扮演了八智的角色,它可以同時斷除見所斷的煩惱障 和所知障。 以大乘見道的時間來講,它非常短,它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透過大乘見道無間道(八 忍)和大乘見道解脫道(八智),把所有見所斷的煩惱障和所知障都斷除。 但到了俱生的所斷(修所斷)的時候,就無法透過一個大乘修道無間道,把所有的修 所斷煩惱障或修所斷所知障全部對治完,或說(無法)光是透過一個大乘修道解脫道,就 可以把所有的修所斷煩惱障、所知障全部斷除。所以在大乘修道時,要對治和斷除這些修 所斷(俱生所斷),需要的時間非常長,主要因為修所斷(俱生所斷)非常難斷。 以顯教大乘的講法,在整個大乘五道,需要三大阿僧衹劫去累積福智資糧。在大乘資 糧道和加行道主要是累積第一大阿僧衹劫的福智資糧,從大乘初地到第七地是累積第二大 阿僧衹劫的福智資糧,從大乘的第八地到第十地是累積第三大阿僧衹劫的福智資糧。 從大乘見道轉移到大乘修道時,要對治或斷除修所斷(俱生所斷),也就是俱生實執 。因為俱生所斷(修所斷,俱生實執)是難斷的,斷的過程需要很長的時間,所以俱生實 執也分很多不同的層次。(透過不同層次的修道無間道、修道解脫道,漸次斷除俱生執) 首先(俱生所斷,俱生實執)從最粗的開始斷,斷到最細。它的分品先分粗、中、細 ,這三者每一個又再各自分粗、中、細。所以粗品中分:粗粗、粗中、粗細,中品也分: 中粗、中中、中細,細品也分:細粗、細中、細細,共有九品。 九品中最粗的粗粗品再分粗細,所以有粗粗粗和粗粗細。粗粗粗是從大乘見道進入到 大乘修道的第一地所要斷除的俱生實執。因為總共有十品,十品中最細的是第十個細細品 ,此是第十地所要對治的,一旦斷除了就進入大乘無學道(大乘無學道就成佛了)。 大乘見道無間道是對治見所斷(遍計所斷,遍計實執),到了大乘見道解脫道時已經 斷除了見所斷。這時行者會從大乘見道解脫道出定。 因為大乘見道的無間道和大乘見道的解脫道都是根本定,到了大乘見道解脫道斷除了 見所斷之後,行者會出定到後得位,再累積福德資糧。接著再進入以空性為所緣的根本定 ,這時的根本定是「既不是大乘見道無間道,也不是大乘見道解脫道的見道根本定」。 這個根本定以空性為所緣,在此根本定當中,當行者有辦法開始對治修所斷(俱生所 斷,俱生實執)的粗粗粗品時,此時行者就就從大乘見道轉移到大乘修道,只要還沒有到 達對治的程度就還算大乘見道,一旦能夠對治就轉移到大乘修道,所以這個根本定涵蓋大 乘見道和大乘修道兩部分,等於是在同一座根本定中分出大乘見道和大乘修道。它的分界 點就在於,行者有沒有辦法開治對治粗粗粗品的俱生實執(修所斷)。(所以,初地有兩 個無間道:(一)初地最開始從加行道轉入見道的見道無間道,對治遍計執的見所斷;( 二)初地最後續流能夠開始對治俱生執的修道無間道,對治完的修道解脫道獲得二地。) 前述的內容請看32頁的說明: 7.從大乘見見道轉到修道的方式 轉移至上道的方式:當見道後得位之後,再次平等地安住於空性的根本定智已經成為 粗粗品俱生實執當中分為粗、細二分之粗分(粗粗粗)的正對治時,即是從大乘見道轉移 至大乘修道了。這個過程(見道轉入修道的道轉道)是在同一座根本定中。 從行者心中生起大悲心一直到無學道(成就佛果),進展的情況再稍作加說明: 當行者的心續中生起大悲心時(大悲心是利他的意樂、希望幫助一切有情離苦的動機 ),就是大乘種性覺醒者,這時行者還未入大乘道,但他心中的大悲心是產生菩提心非常 重要的清淨因緣,所以從大悲心進一步要生起菩提心已經非常容易了(菩提心是由利他的 大悲心引生為了利益一切有情脫離痛苦,所以我要成佛——希求成辦無上菩提的發心)。 一旦行者透過大悲心生起定義具足的菩提心(無造作菩提心)時,行者就正式成為大 乘行者,亦即正式進入大乘資糧道。 從大乘資糧道要轉移至大乘加行道,主要是要有緣空性的止觀雙運三昧。當行者有緣 空性的止觀雙運三昧,就從大乘資糧道轉移到大乘加行道。 當行者有辦法現觀空性時,就從大乘加行道進入大乘見道(見道斷除遍計實執)。 當行者有辦法正對治粗粗粗品的修所斷(俱生所斷或俱生實執),就從大乘見道轉移 到大乘修道。(修道位從初地的最後續流到十地的最後續流,漸次斷除俱生實執。) 當他能正對治細細品的修所斷時,行者就從大乘修道轉移到大乘無學道。(修道位十 地最後續流的無間道正對治最後細細品的修所斷,下一剎那的解脫道現證佛果無上菩提) 以上是從大乘種性覺醒到無學道整個晉升的情況。 當行者從大乘的見道解脫道出定,到了後得位。然後從後得位再次入緣空性的根本定 ,一旦這個根本定智有辦法開始對治俱生實執(修所斷)時,行者就從大乘見道轉移到大 乘修道無間道,這個大乘修道無間道和前面的的大乘見道都是在初地。 一旦這個大乘修道無間道能斷除粗粗粗品的俱生實執,此行者即進入第二地,亦即證 得斷除粗粗粗品的俱生實執的大乘修道解脫道。能斷除粗粗粗品的俱生實執的大乘修道解 脫道是落在第二地,但是對治粗粗粗品的俱生實執的大乘修道無間道則是在初地,所以初 地有見道也有修道這兩個部分。 所有的大乘見道都落在初地,能對治粗粗粗品俱生實執的修道無間道也是落在初地, 但斷除粗粗粗品的俱生實執的大乘修道解脫道則是落在第二地。 接下來看32頁: 3.3.1.4.4 解釋大乘修道 (....下略....) ------------------------------------------------------------------------------ [1] 摘自:《宗義寶鬘淺釋》法音法師 在此,順便一提利根者的發心之理,為何利根者先證無我或空性,再發菩提心呢(菩 提心是為了有情我要成佛的希求)?因為菩提心是為利有情願成佛的心王,以利根者而言 ,所要成就的無上菩提果是否存在,必先予釐清,也就是心中先懷疑菩提心可否發起、佛 果是否存在、佛果可否證得;若這些都是存在的,那麼,又如何以正理來安立呢? 以大乘而言,成就佛果必須圓滿福慧二資糧、斷盡二障,才得以成就。所以必須先確 知二障之義,即煩惱是煩惱障,煩惱習氣是所知障。而能獲得無上菩提果位,必斷二障; 煩惱習氣(煩惱習氣是所知障)可斷,因煩惱可斷—因煩惱可斷,煩惱所安立的習氣亦可 斷盡;煩惱可斷,因無明可斷;無明可斷,因能生起證空性的智慧,依次修習,可斷無明 ;同時諸法本質都是空性的存在,所以空性是可證的。故往前推,諸法實相即是空性的存 在,因空性可證,故能生起證空性的心,能斷執諸法實有的無明心,無明斷則煩惱斷,煩 惱斷,則煩惱習氣可斷,因此二障可斷,所以佛果是存在的:既有佛果可成,所以應該發 心(菩提心是希求菩提的發心,由利他的大悲引生為利有情希求成辦佛果無上菩提的發心)。 [2] 《大般若經》(唐玄奘法師譯):「諸菩薩摩訶薩若已圓滿一切福德、智慧資糧,永斷 一切煩惱、所知二障麤重習氣相續,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乃名如來、應、正等覺。」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581994579.A.BB7.html ※ 編輯: cool810 (219.69.36.162 臺灣), 02/18/2020 15: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