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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 您好 關於這個申訴案的回覆,首先本板並沒有板務專版,所以板內相關的檢舉案,建議案,都 是通過板主的信箱進行交流。 而本板在今年三月份就已經發布 海賊板的檢舉案處理流程辦法 #1On-pBQk (ONE_PIECE) 檢舉案處理流程早已明文規定,兩位板主收到板友的檢舉信,一律放置在精華區中,除知 會其他板主外,亦可供板友自行參閱。 本板的檢舉案處理是採公開透明制,私信檢舉,僅是板內指定由那位板主進行判決的辦法 。 而私信檢舉仍屬於處理板務之事,在板內有明文規定下,難謂被稱之為違反站規之疑慮。 如果對本板板規是否違反站規之規定,可能要麻煩小組長至法務部進行函釋,屆時會依小 組長的判決結果,修正調整板內相關板規。 本人已善盡解釋義務,一切靜待小組長的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147.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ArtBoard/M.1514379537.A.DB6.html
tontontonni: 你上任所修的板規明顯違反了站規了。因為之前完全沒 12/27 21:46
tontontonni: 有這種做法。 12/27 21:46
tontontonni: op板之前也都是2-3板主,怎麼他們就沒有公佈站內檢 12/27 21:47
tontontonni: 舉信,你上任就公佈? 12/27 21:47
tontontonni: 我看了檢舉信,很多其實都同時寄給兩位板主,並沒有 12/27 21:48
tontontonni: 存在板主需要特地去精華區看檢舉信的問題 12/27 21:48
frojet: 檢舉信並沒有很多都寄給兩位板主 12/27 21:49
k260: 建議你可以移駕至violation版看看,大家檢舉案是怎麼公布站 12/27 21:50
k260: 內信的,啾咪咪。 12/27 21:50
tontontonni: 你拿站規合法化自己可以違法動用c7c1,在板友無違規 12/27 21:50
tontontonni: 的情況處決他,讓權利無線上網,怎麼現在你的板規違 12/27 21:50
tontontonni: 反站規又拿板規保護自己?這不是自助餐? 12/27 21:50
k260: 上上篇不要射後不理啦! 12/27 21:50
frojet: 只有少數而已。 12/27 21:50
JaylenHands: 無線上網?哈哈哈哈哈哈XD 12/27 21:51
tontontonni: 站規和法務部的規定就是在那邊說清楚。 12/27 21:52
k260: 那請問公佈frojet在他版言論之截圖貼到海賊版,有沒有違反 12/27 21:53
k260: 站規或版規。 12/27 21:53
k260: 印象中不只貼了有五次喔。 12/27 21:53
tontontonni: 海賊板那麼長的歷史都沒有這種違法站規的做法,怎麼 12/27 21:54
tontontonni: 你上任就公佈私人檢舉信? 12/27 21:54
frojet: 違不違反站規,不是桶尼講話說的算。站規解釋權係在站方, 12/27 21:54
frojet: 由法務部來解釋才對,一切靜待法務部的函釋。其餘部分不再 12/27 21:54
frojet: 回應 12/27 21:54
k260: 無線上網臭了嗎 12/27 21:54
canandmap: 第一,你檢舉錯地方了 12/27 21:54
canandmap: 第二,檢舉信內容如無涉及敏感個資,基本上不會違規 12/27 21:55
tontontonni: 你之前那麼多任的板主都一定碰到檢舉信的問題,他們 12/27 21:55
tontontonni: 怎麼就沒有公佈站內檢舉信?要等到你來頒布這種做法 12/27 21:55
tontontonni: ? 12/27 21:55
k260: 那請問尼哥公佈frojet在他版言論之截圖貼到海賊版,有沒有違 12/27 21:55
k260: 反站規或版規。 12/27 21:55
canandmap: 第三,如對相關規定有疑義,應先寄信向板主溝通 12/27 21:56
k260: 心網(O) 心綱(X) 12/27 21:56
canandmap: 請問檢舉人是否有事先向板主進行溝通? 12/27 21:56
canandmap: 第四,重複申訴或類似言論,板主得不受理 12/27 21:57
k260: 板主根本不用繼續回了,請小組長直接判定就可以了。 12/27 21:58
canandmap: 第五,請搞清楚這裡是什麼看板,不是你想申訴什麼就可 12/27 21:59
canandmap: 以申訴,如再有與此板無關的申訴或檢舉,我將考慮對此 12/27 22:00
canandmap: 類作為提出檢舉違反組規之案 12/27 22:00
k260: 不與版主溝通,重複申訴,口氣與態度不好,請版主不用回了, 12/27 22:00
k260: 請直接寄信給小組長請他來判定就可以了。 12/27 22:00
JaylenHands: 他就是在洗文章而已,沒事找事做,別人對他寬待他反 12/27 22:02
JaylenHands: 申訴別人,麻煩大家都別在回應他了,只會讓他更洋洋 12/27 22:02
JaylenHands: 得意而已。 12/27 22:02
k260: 棒球版算是前幾大板,麻煩去Baseball_BM版看一下,版友是怎 12/27 22:03
k260: 麼跟版主進行判決溝通的。 12/27 22:03
k260: 12月有29篇文,尼哥洗了14篇。 12/27 22:07
canandmap: 要提出他板判例作為參考是ok,但別離題太遠了 12/27 23:01
tontontonni: 我的回應https://i.imgur.com/82woa66.png 12/28 14:42
tontontonni: 板規規定,板主的問題不用寄信溝通,而且我有幾次寄 12/30 07:27
tontontonni: 信給frojet的經驗了,知道跟這個人寄信溝通無效,雞 12/30 07:27
tontontonni: 同鴨講規避閃爍,玩弄文字遊戲 12/30 07:27
tontontonni: https://i.imgur.com/JELvmSr.png 12/30 07:27
JaylenHands: 你寄信?雞同鴨講?說說看之前你有沒有寄複審信給兩 12/30 10:40
JaylenHands: 位版主,明明沒寄,卻說有寄?你的話誰還能相信,滿 12/30 10:40
JaylenHands: 口胡說,你的回應也只是擷取被你激怒的人所做的回應 12/30 10:40
JaylenHands: 在針對這點做文章,真的很好笑 12/30 10:40
JaylenHands: 寄幾次?就擅自下定對方不能溝通,這不是很好笑嗎? 12/30 10:41
JaylenHands: 什麼都你自己在說,幫你拍手 12/30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