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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板規4-10針對散播漫畫版權物的文字,僅有針對「數量」進行限制,卻沒有對「數量 如何計算」進行規範,這也導致在 #1T4Sco83 (C_ChatBM) 判決js板主自承「目前接力貼 漫畫的情況,就目前版規並未有明確的規定,我認為目前僅限定,在單一ID的規範上。」 因此只進行勸導 #1T8laJmE (C_Chat) ,不以違規處理。而在 #1UvIdPLd (C_ChatBM) 板 友再次詢問接力貼圖問題,js板主進一步補充「我認為這行為不OK,但是要管很難,因為 你無法證明刻意,也並非完全行為。因為多人無違規的,貼圖累計到違規,因此判罰到底 要罰誰,怎麼罰都會是問題。」 然而很可惜的是,接力貼圖的問題並沒有因為勸導而消失,例如 #1Vc-6kIx (C_Chat)#1Vc-nuNV (C_Chat) 兩篇相隔不到一個小時,第一篇六頁已達1/3,第二篇又貼三頁,總 計超出限制,但是如果個別計算,按照過往判例又無法處理--我在BM板再次詢問板主對 接龍行為的判斷 #1Vdezb3r (C_ChatBM) ,也獲得龍803板主相同的答案。 不過在此同時,我也以「引文」的方式回應此兩篇文章,然後再附上兩張圖片(如果不引 文,那麼按照過往判例想必也是無違規)此篇文章隨後遭到檢舉 #1VeWdYsA (C_ChatBM) 並在今日獲得水桶判決。我不確定板主們是認為「這樣算是可以判斷的接龍行為」還是因 為「數量計算以『每人每篇文』為準,所以引文也包含在內」畢竟在水桶判決之前的提問 並沒有獲得回應。 所以在這邊想要提起板務建議,是否可以把4-10的文字進行進一步的細化? 我的建議是增設一項「如何計算」的規定,而由於我也同樣認為接龍行為並不OK,前文使 用引文的方式僅是想要凸顯現行板規的掩耳盜鈴(同系列文,只要不引文就沒問題,但是 引文就有問題--然而不管引不引文,都不會改變貼出圖片已經超出限制的事實)因此, 我的建議是增設「前項之篇幅限制以『作品』為單位」的規範--換句話說,不管有沒有 引文,只要有人貼滿了額度,其他人再貼,就視為違規。 這有兩個理由,其一是這條板規也是為了保障「看板」的利益,避免被版權方盯上。而對 版權方來說,他們在乎的版權物有沒有被完整流出導致利益受損,只要以「看板」為單位 導致他們利益受損,他們才不會關心這是不是「看板的不同使用者」所為。那麼為了避免 這種事情發生,接龍行為當然也應該禁止,不能只是勸導。其二是,雖然js板主說這不是 完全行為,但是先貼先贏,後貼的人就是超出限制,我看不出為什麼有「判罰到底要罰誰 ,怎麼罰都會是問題」的問題。 畢竟如果你真的想要討論,那麼先搜尋一下板上文章,看看有沒有人討論過,不是很合理 的嗎?然後看到有人貼了內容,就可以繼續討論啦,為什麼要再貼其他內容呢?更甚至這 還可能達成使用者內部的博弈和自律,大家為了讓其他人也有選擇討論內容的空間,於是 傾向主動減少張貼的篇幅,讓其他人也能貼出自己想討論的部份。從整體來看,這應該是 個有利無弊的修改。 (至於板規執行,這種東西本來就是熱心板友會蒐證,然後統整,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121.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05060932.A.90E.html
smart0eddie: 附議 同一串文誰開始累計超貼就罰誰 27.242.138.96 11/11 10:21
smart0eddie: 不同串文我認為可以放寬 27.242.138.96 11/11 10:21
smart0eddie: 若兩個人發兩篇心得文 第一個人用的 27.242.138.96 11/11 10:22
smart0eddie: 資料不一定符合第二個人的需求 27.242.138.96 11/11 10:22
kitune: 附議 114.39.151.207 11/11 10:27
kirbycopy: 附議125.227.149.213 11/11 10:30
arrenwu: 我也覺得smart0eddie 那建議比較合適 98.234.190.206 11/11 10:31
arrenwu: 只是要確認板上有沒有同作品的文章很容易 98.234.190.206 11/11 10:32
arrenwu: 但你要確認總共貼到多少就困難多了 98.234.190.206 11/11 10:32
arrenwu: 我甚至覺得絕大部分板友是做不到的 98.234.190.206 11/11 10:32
所以「同串回文累計」應該是沒問題,只是「不同串」可能有困難囉?那麼也許有兩種處 理方式?第一種是smart說的,不同串的先放著,反正同串先罰,我覺得這是個好建議。 不過有沒有可能用另一種方式,就是類似專串限制的方式,有人開串貼版權物,就不能另 開串討論,這樣應該就不會有你說的確認困難的問題了?換句話說,就是除了「同串回文 累計」之外,再加上不能另開新串--不過這就有可能導致前面的人把額度用完,但都不 是我想要討論的部份的問題,這個可能還要再討論討論。
arrenwu: 至於版權方那個我覺得不太需要擔心,因為 98.234.190.206 11/11 10:33
smart0eddie: 直接回文引用接力那種桶一桶 27.242.138.96 11/11 10:33
arrenwu: 老早就有板友去跟東立檢舉過了 98.234.190.206 11/11 10:33
arrenwu: 現行板規運做這麼久了 沒事情發生 98.234.190.206 11/11 10:34
smart0eddie: 如果有一群人有本事先用A段資料寫出 27.242.138.96 11/11 10:40
smart0eddie: 一篇完整心得文或介紹文 27.242.138.96 11/11 10:40
smart0eddie: 再用B段資料寫出一篇與A資料的文不重 27.242.138.96 11/11 10:40
smart0eddie: 複的完整心得文或介紹文 27.242.138.96 11/11 10:40
smart0eddie: 給過又如何 27.242.138.96 11/11 10:40
smart0eddie: 不要限制不同串啊 我要說明我看了像 27.242.138.96 11/11 10:44
smart0eddie: 稿紙會引用的資料跟他要說明他看了像 27.242.138.96 11/11 10:44
smart0eddie: 綠豆糕會用的資料又不一定相同 27.242.138.96 11/11 10:44
smart0eddie: 你看魔女之旅05 27.242.138.96 11/11 10:47
smart0eddie: 可能有些人關注的是伊蕾娜你又撩妹了 27.242.138.96 11/11 10:47
smart0eddie: 但也可能有些人比較在意胖次顏色 27.242.138.96 11/11 10:47
我可以理解你的考量,但是這樣會不會變成有點弔詭,就是同樣利用不同資料寫出的完整 心得討論,因為在同串回文會違規,只能被迫另開新串,反而不利於大家集中討論?
ttoy: 認同同串回文採累計制 畢竟都回文了 219.91.90.84 11/11 12:24
ttoy: 容易算出貼了多少 但不同串甚至很個別標題 219.91.90.84 11/11 12:24
ttoy: 那種真的很難抓 又不是每個人都會用XXX作品 219.91.90.84 11/11 12:25
ttoy: 第OOO回來表示 甚至標題可能完全沒作品名 219.91.90.84 11/11 12:25
ttoy: 就算想爬文都很難找 219.91.90.84 11/11 12:26
※ 編輯: BoBoLung (1.173.121.225 臺灣), 11/11/2020 12:44:15
dragon803: 回文接力引用圖片然後加起來超貼,這 1.200.92.153 11/11 12:52
dragon803: 種事情真的很少很少很少很少很少很少 1.200.92.153 11/11 12:52
dragon803: 很少發生 1.200.92.153 11/11 12:52
dragon803: 我想說應該不會有人白目到這樣接力把一 1.200.92.153 11/11 12:53
dragon803: 話的量貼完吧,但如果變成常態確實可以 1.200.92.153 11/11 12:53
dragon803: 考慮做點禁止 1.200.92.153 11/11 12:53
zizc06719: 現在就是想限制這種白目啊 114.137.23.37 11/11 13:11
Xavy: 不是很少發生,是因為之前被檢舉過了111.243.206.181 11/11 13:33
Xavy: #1T8lcabC (C_ChatBM) 還發過宣導111.243.206.181 11/11 13:35
ZooseWu: 不利討論就不利討論阿 這樣就不會有人惡 114.34.200.250 11/12 01:02
ZooseWu: 用回文超貼 114.34.200.250 11/12 01:02
ZooseWu: 本來你有夠多的想法要分享就應該用回文 114.34.200.250 11/12 01:02
ZooseWu: 我也認為同串超貼者罰 不同文章個別算 114.34.200.250 11/12 01:03
ZooseWu: 附議 114.34.200.250 11/12 01:03
gf833910: 附議 42.74.48.218 11/12 06:17
AbukumaKai: 附議 36.228.102.91 11/12 06:26
jschenlemn: 人數未達本案結案220.129.235.250 12/05 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