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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 一、判決文章代碼 #1XFugZPK (C_ChatBM) 二、申訴人ID LoKingSer 三、申訴理由 板規: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水桶一個月。 一 板主S爭議文或者M違規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二 經板主群多數決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三 文章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 四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支持粉絲者。 五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六 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三個月。 Ⅲ 三組以上同IP視為同使用者,若皆違規水桶皆加重一年, 對判決不滿得申訴小組暫緩執行並送帳號部查詢。 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 C_Chat板規4–7〔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所規範之行為與懲處方式如上述所列 想必板主們已然十分清楚明白與瞭解 ptgeorge2板友提出「廢除板規4–7」之板務提案 其所主張之廢除理由為: 1.檢舉者無需設想理由,單看他人或是文章不順眼,即可以此板規檢舉 2.板主判案時無需審慎思考,即可以此板規對不同立場與意見者,判下違規裁決 3.其他法條能夠完美替代板規4–7 4.板規4–7不合時宜也不適合現今環境 5.鬧板不必規範 6.鬧板嚴重直接隱板 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 我打白話一點好了 1.沒有「因為板規4–7存在,檢舉者就可以隨意胡亂檢舉他人」這回事 2.沒有「因為板規4–7存在,板主就可以隨意亂判板友違規」這回事 3.目前沒有「其他法條能夠完美替代板規4–7」這回事 Abby530424板主還記得4–11修訂案的起因為何嗎? #1XDunYQV (C_GenreBoard) 小組長Rainlilt: 「本組完全認同這是在挑戰板規的漏洞或極限」 其餘參與板務討論之板友,也有提出問題詢問被檢舉人 下列該項4–7違規案該如何以其他板規完美代替 #1XEpthxR (C_ChatBM) 而被檢舉人僅以「我不是板主、檢舉人、當事人,所以無法回答」為由推託 在此稍加列出板上僅只觸犯板規4–7之違規案 #1WyjIwL3 (C_ChatBM) #1W-G5son (C_ChatBM) #1XDTzuET (C_ChatBM) #1XE5qAd8 (C_ChatBM) #1XEuvFLn (C_ChatBM) 當然案例不只這些,隨便一搜就一大堆 想必這一點,板主您比還要我清楚 4.板規4–7不合時宜也不適合現今環境 再提一次4–11修訂案的起因: #1XDunYQV (C_GenreBoard) 小組長Rainlilt: 「本組完全認同這是在挑戰板規的漏洞或極限」 不合時宜?不合現況?不適合現今環境? 廢除板規4–7卻提不出任何有力的說詞與替代方案,是要板主放任板友挑戰板規的漏洞或極 限,甚至變相鼓勵板友鬧板嗎? 5.鬧板不必規範←這句話就是來鬧的 6.鬧板嚴重直接隱板←這句話也是來鬧的 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 說要廢除板規4–7的是被檢舉人 說其他法條能夠完美替代的也是被檢舉人 但是板友舉幾個判例來提出疑問,被檢舉人僅以「我不是板主、檢舉人、當事人,所以無法 回答」為由推託 請問被檢舉人這樣的提案,Abby530424板主至始至終都不覺得是無意義的嗎? 「鬧板不必規範」 「鬧板嚴重直接隱板」 上述這兩句話看完,還是不覺得被檢舉人的提案是來鬧的嗎? 只是單純的提案有缺陷嗎? 在被檢舉人的提案前,也有其他板友針對板規4–10、4–11、4–13、6–1提出板規修正或 廢除之板務案 https://i.imgur.com/ldGYrXq.png 為何只有被檢舉人—ptgeorge2板友所提出的「廢除板規4–7」板務案,前後分別被兩位不 同板友檢舉B–2–1呢? 不知這一點,Abby530424板主有好好思考過嗎? 只是單純這兩位檢舉人看ptgeorge2板友不順眼,意圖陷害嗎? 被檢舉人已在C_Chat板遭受永久水桶之懲處,無論C_Chat板規之規範如何修改與變動,都與 被檢舉人自身權益毫無任何關聯 仍執意要提出「廢除板規4–7」的板務案,究竟是居心何在? 不知這一點,Abby530424板主也有好好思考過了嗎? nh507121板主對此二檢舉案,兩度皆判被檢舉人B–2–1違規 原因何在? Abby530424板主有試著去瞭解過嗎? 當然,每位板主對板友違規與否的判決標準不同 小弟我僅僅只是提個建議給您參考,取決與否,還是全由板主您自行決定 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 怕板主懶得看上面一長串文字內容 申訴懶人包: ptgeorge2板友提出「廢除板規4–7」之板務提案 若是真有板友鬧板該如何處置? 「鬧板不必規範」 「鬧板嚴重直接隱板」 ↑光是上面這兩句答覆,就理應可以判定是來鬧的了 就這樣 若Abby530424板主看完申訴文章 想法依然不變,仍舊選擇「慈悲為懷」 小弟自然也是予以尊重 以上 -- https://i.imgur.com/GNZ2zU9.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08.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32151093.A.26C.html
Xavy: 予以尊重 (上訴小組長)111.243.223.160 09/20 23:34
:)
qwer338859: 你的檢舉文和申訴文都打那麼長180.218.176.165 09/20 23:34
qwer338859: 我是板主我就180.218.176.165 09/20 23:34
qwer338859: 可惜我不是:(180.218.176.165 09/20 23:34
對不起
a125g: 其實不管有沒有4-7都會有胡亂檢舉這件事118.161.118.31 09/20 23:38
a125g: 只不過這篇站在魯王蛇這邊118.161.118.31 09/20 23:39
a125g: 小手槍文章只是用看似合理的言論包裝想鬧118.161.118.31 09/20 23:40
a125g: 的企圖118.161.118.31 09/20 23:40
a125g: 其他法條能完全替代(X) 正因為有不能處理的118.161.118.31 09/20 23:41
a125g: 問題才有4-7的存在118.161.118.31 09/20 23:41
k960608: 4-7就最原始的萬能法條 為了不要那麼心證150.117.33.111 09/20 23:42
k960608: 才分出去一些其他板規的150.117.33.111 09/20 23:42
a125g: 光是鬧板無法處理就靜版 不就代表其他板規118.161.118.31 09/20 23:43
a125g: 無法替代4-7118.161.118.31 09/20 23:43
a125g: 我的意思是4-7是要來處理其他板規無法處理118.161.118.31 09/20 23:44
a125g: 的部分 表達不好 抱歉118.161.118.31 09/20 23:44
沒ㄚ,有哪裡講錯嗎?
Abby530424: 首先感謝LoKing板友願意討論 58.114.201.51 09/20 23:58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08.84 臺灣), 09/20/2021 23:59:19
Abby530424: 小弟對於他提到的鬧板不用管制 58.114.201.51 09/20 23:59
Abby530424: 認為應該是他對於鬧板的定義不同 58.114.201.51 09/20 23:59
Abby530424: 他的說法是西洽這十年來只有數次案例 58.114.201.51 09/21 00:00
Abby530424: 所以可以用專案去處理58.114.201.51 09/21 00:01
qwer338859: 哪有數次我記得上個月馬來人就殺了好180.218.176.165 09/21 00:01
Abby530424: 從這邊延伸不用刻意用固定的板規處理 58.114.201.51 09/21 00:01
qwer338859: 個180.218.176.165 09/21 00:01
Abby530424: 對 所以我覺得是單純他對於鬧板的看法 58.114.201.51 09/21 00:02
Abby530424: 跟我們其他人對鬧板的看法差別很大 58.114.201.51 09/21 00:02
Abby530424: 然後參照過去B-2-1當中被判決為 58.114.201.51 09/21 00:02
Abby530424: 無意義之建議及板務的58.114.201.51 09/21 00:03
Abby530424: 我覺得都比它看起來更像來鬧的 58.114.201.51 09/21 00:03
Abby530424: 我自己傾向於他是提了一個很有瑕疵的 58.114.201.51 09/21 00:04
Abby530424: 建議 而非明顯刻意來鬧的58.114.201.51 09/21 00:04
smart0eddie: 專案處理引用的板規是4-7(?) 118.171.9.20 09/21 00:08
k960608: 他提的是板務 不是建議 而且已經是發第二 150.117.33.111 09/21 00:08
k960608: 篇了 這樣沒問題嗎?150.117.33.111 09/21 00:09
Abby530424: 小弟主要參考過去的板務吃B-2-1的 58.114.201.51 09/21 00:12
Abby530424: 改VT_Chat 不能用形容詞 區塊鏈 58.114.201.51 09/21 00:13
Abby530424: 檢舉G點 桶登入180天以上發文者 58.114.201.51 09/21 00:13
Abby530424: 感覺都比這個鬧很多58.114.201.51 09/21 00:14
Abby530424: 小弟傾向於相信他只是真的提了一個 58.114.201.51 09/21 00:14
Abby530424: 瑕疵很大的板務 58.114.201.51 09/21 00:15
Abby530424: 不過若該板友以後繼續提類似板務58.114.201.51 09/21 00:18
Abby530424: 卻還是完全沒打算去修正的話 58.114.201.51 09/21 00:19
smart0eddie: 所有文章強制回專版都可以過了 (・∀ 118.171.9.20 09/21 00:19
smart0eddie: ・) 118.171.9.20 09/21 00:19
欸對齁,當初怎麼沒有人檢舉B–2–1?
mikeneko: 哇好派114.46.214.120 09/21 00:28
哪有?我很和善:)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08.84 臺灣), 09/21/2021 00:35:35
a125g: 雖然看Id不好 但他被永桶 118.161.118.31 09/21 00:52
a125g: 他提這個板務 也根本不影響他 118.161.118.31 09/21 00:52
a125g: 而且他還發第二篇了 118.161.118.31 09/21 00:53
a125g: 不過你認為ok就ok 雖然我也戳過 118.161.118.31 09/21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