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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sushimaRiko (津島梨子)》之銘言: : 這篇 : #1YPopFWF (C_ChatBM) : 明明已經三判違規了卻遲遲不結案 : 讓原po能補點後無違規 : 意思是 就算定罪 只要版主執行前補點就算無違規嗎? : 未來會不會出現 已經修正內容了卻依舊水桶的情形? : 請板主群說明 : 記得這個之前也吵過 簡單來說,3-5所謂的判決指的是正式公告於希洽並且做出了水桶之處置 所以在公告前都還有修改的機會 並不是說檢舉文底下推文了就一定不能改 之前一直都有改的,有被檢舉人修改後改,或者聽了說法後想一想不對勁後改 只要不是在公告後才改都沒太大問題 再來回到所謂推文多數確定後到公告的時間差 最後推文是4/28 22:59 改判的首推是4/29 16:28 之間相差不到24小時 我想這應該不至於構成所謂遲遲不結案的情況啦 至於好像有人提到瘋法4-1違規過,是沒錯啦 不過違規過不能用3-5減輕也是之前的內規與裁量,並沒有正式寫進去 或許之後板主們可以參考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51237396.A.592.html
fairymomo: 不愧是前板主 有料(? 36.234.80.93 04/29 21:10
※ 編輯: jschenlemn (180.177.1.168 臺灣), 04/29/2022 21:11:44
k960608: 問題的核心不難 但是可以加一堆料下去炒 150.117.33.111 04/29 21:32
k960608: 大家都能接受這解釋的話 老早就沒事了 150.117.33.111 04/29 21:33
LoKingSer: 我建議直接廢除3–5,不然有些人都150.116.212.203 04/29 21:34
LoKingSer: 直接踩在板龜龜殼上面跳舞了,還沒事150.116.212.203 04/29 21:34
LoKingSer: 好像把乖乖遵守板規的板友和檢舉人150.116.212.203 04/29 21:34
LoKingSer: 當白痴捏,對ㄚ150.116.212.203 04/29 21:34
k960608: 檢舉人本來就是... 沒事 150.117.33.111 04/29 21:42
LoKingSer: :(150.116.212.203 04/29 21:45
cloud7515: 可是有人在判決前修掉還是被捅啊 1.164.43.224 04/30 00:45
an94mod0: http://i.imgur.com/mQACUCc.jpg 哭了 111.248.100.56 04/30 01:47
nh507121: 4-11一直都不太給3-5修吧 219.91.102.153 04/30 01:51
k960608: 我記得有說過 4-1跟10比較有機會修正給過 150.117.33.111 04/30 01:52
k960608: 11是最嚴的 連屍體挖出來都會送走 150.117.33.111 04/30 01:52
Sessyoin: 4-11不修也好,不然會變大型釣魚場吧 114.37.1.43 04/30 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