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GenreBoar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看板名稱: Chat_BM 申訴人ID:plzza0cats 申訴對象ID:nh507121/laptic 申訴原因:判決不當 欲平反之結果:無違規 所附證據:#1XO6FsE5 (C_ChatBM)已於10/08申訴
laptic: 其實當初寫 B-1... 我可不明白為什麼毒物馬來西亞 10/08 23:33
laptic: 王會照樣受理,且沒有要求檢舉人補正 = =馬來西亞 10/08 23:33
laptic: 這要麻煩毒物王解釋一下馬來西亞 10/08 23:35
根據板主laptic表示,nh507121本身違反A-1-1條款 錯誤的檢舉格式卻受理,且在判決#1XO27nBu (C_ChatBM) 意圖挑釁板友 #1XM4Yc06 (C_GenreBoard) 裡小組長認定未達人身攻擊加上整體針對版規提問,並無特定當事人 #1XFPjb2D (C_ChatBM) 檢舉人jerry7668也說過 PTT站規 第二條(使用者定義) 本規則所稱使用者,謂於本站申請使用者帳號,使用本站所提供服務之本國及外國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團體申請註冊者,為其代表人或帳號使用者。 第三條(適用對象) 本規則適用對象為使用者申請之帳號。但於使用者故意重複註冊以規避本規則適用之 情形,得直接以使用者為適用對象。 PTT站規對 使用者的定義 只有帳號 並不包含暱稱 根據PTT站規使用者定義只有帳號沒有暱稱 整篇在討論版規之下且無提到jerry7668帳號名 請問 (討論時意圖引戰/挑釁板友)在哪裡? 整篇文完全沒提到任何版友,就算有jerry7668 #1XFPjb2D (C_ChatBM) 也回答過 站規使用者定義為帳號非為暱稱 這也是jerry7668承認的站規使用者定義,那麼我沒提到該帳號名挑釁跟引戰在哪? 那引戰/挑釁板友請版主在不違反站規對暱稱定義請版主麻煩說明為何觸發B1違規? 而且C_CHATBM版規完全沒B-1-1之下以這條版規水桶,版主群是否違反A-1-1? A-1-1 檢舉文章標題應包含欲檢舉板規及被檢舉人ID, 例:[檢舉] 4-1 4-7 forsakesheep 檢舉文章內文應採用標題內建之格式,格式不符者恕不受理。 除檢舉4-1、4-3、4-14、4-15、4-19、4-21外,請節錄違規內容 勿於四、違規內容節錄中僅填寫"全文"二字。 在站規使用者定義之下沒提到帳號名且版主群在格式不符合之下受理該案件是否程序錯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97.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33712315.A.FB6.html 修改部分錯字 ※ 編輯: plzza0cats (114.40.197.26 臺灣), 10/09/2021 00:59:59
houseman1104: 本案受理,請板主群說明判決理由 111.243.28.210 10/14 00:30
nh507121: 說明同上一件案子回覆 219.91.102.153 10/14 14:29
laptic: 如果小組長認為單純寫「B-1」符合程序,我110.159.154.117 10/15 23:24
laptic: 個人認為,就申訴人的言論,已有影射原案110.159.154.117 10/15 23:24
laptic: 被檢舉人形象不清廉的疑慮,因此才會判定110.159.154.117 10/15 23:25
laptic: 違規110.159.154.117 10/15 23:25
laptic: 但若小組長認為不符合程序,那禁言判決也110.159.154.117 10/15 23:25
laptic: 會視同無效110.159.154.117 10/15 23:25
Abby530424: 觀察過去檢舉案例 也有數個僅檢舉 58.114.79.55 10/21 13:51
Abby530424: B-1而受理的狀況 因此作出判決 58.114.79.55 10/21 13:51
Abby530424: 至於對於被檢舉人言論的判決理由 58.114.79.55 10/21 13:53
Abby530424: 已在前附的證01中 及之前板友提出的 58.114.79.55 10/21 13:54
Abby530424: 申訴案#1XGWK1hm (C_GenreBoard)回文 58.114.79.55 10/21 13:55
Abby530424: 提出判決標準 在此不再贅述 58.114.79.55 10/21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