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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74317835.A.CDE.html : → laptic: 就第二部分 該段話是指不追究誰對誰錯 但 180.74.68.109 01/22 15:45 : → laptic: 既然出現這類問題 是否有想過怎樣解決? 180.74.68.109 01/22 15:45 不追究前因後果與不追究誰對誰錯還是有差啦,不過就算了 單就你的問題回答。 首先,這個問題本身就不應該發生 小組長本來就不應該依照個人喜好去增減徵選條件 (不然這次怎麼限制又沒了?) 假設回到當初真的發現有條件必須新增,但已經結束徵選階段 處理方式也不是強硬的要候選人承諾追加的條件,不然不給選 而是可以先好好的溝通看看,候選人的意見如何 就連下屬員工現在都趨向溝通合作而非命令了,更何況是往後合作的小組長夥伴 假設候選人真的有自己的堅持,溝通後結果不理想 那麼就可以請組長裁示,能否重新舉辦選舉,由更上級的主管機關做保證 而這也是我當初有提出的,你要重新追加條件,就讓組長認證我沒話說 後來結果也差不多了,基德前組長做出的裁定很合理 只是這一切其實都可以進行的更不要這麼有火藥味 明明好好談就可以處理的偏偏要對簿公堂。 我是覺得很遺憾啦,不過事情都過去了 從中得到的lesson learnt才是最重要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0.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74908422.A.4B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