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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名稱:C_ChatBM 申訴人ID:an94mod0 申訴對象ID:qqq3892005 / erimow 申訴原因: 被檢舉的文章,通篇皆在討論朱學恆回應鍾沛君(現任議員)性騷擾指控 #1aWTy1VN (C_Chat) 此事件本身,就應已符合政治相關討論的標準 medama將該指控的回應打成逐字稿在C_Chat上討論,認為違反板規4-11 參考C_Chat其他判決 也確實有多件與朱學恆性騷擾鍾沛君相關的發言、討論,被板主判定是違反板規4-11 #1aWUocYH (C_ChatBM) #1aWTg-Ma (C_ChatBM) medama原文內諸如 : ○○○的指控,我沒有辦法否認 : 並且在這裡對○○○致歉 已足以辨認○○○指的是國民黨籍議員鍾佩君 qqq板主解釋只要把鍾佩君三個字替換成○○○,就不算政治話題 然而此為現實發生的社會時事,此○○○指的僅是被性騷擾的鍾佩君一人,無法任意替換 用代稱來鑽漏洞、規避板規4-11偷渡政治討論,也不應被板主所容忍 例如用EE兩字代稱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雖未實際提及蔡英文三個字,板主仍認定是4-11違規 #1aT97UGI (C_ChatBM) 認為此案中qqq3892005/erimow兩位板主的無違規判決不合理 C_Chat板規寫的是「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 而不是「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人名」 板主罔顧現實情況,只看關鍵字判決,因為沒出現人名就放縱政治討論 實在難以接受 另外,觀察C_Genre小組歷任組長判決 對違規累犯者,有使用較高的標準檢視的慣例 #1SDC2oIM (C_GenreBoard) #1UtFXeed (C_GenreBoard) 被檢舉人medama,在C_Chat板上已有多次4-11違規前科 應非無心之過,而是假討論、真偷渡的政治文慣犯 望小組長明鑑 欲平反之結果:改判4-11違規 所附證據: 判決文 #1aWUHglA (C_ChatBM) 溝通紀錄 #1aXz7C3C (C_ChatBM) #1aYIR05A (C_ChatBM) (erimow板主未說明判決原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14.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86986256.A.AA1.html ※ 編輯: an94mod0 (220.133.114.11 臺灣), 06/17/2023 15:21:08
redDest: 本案受理,請qq板主與e板主回應 1.172.189.89 06/19 16:04
erimow: 性騷擾案非政治議題 103.131.12.26 06/19 17:52
erimow: 使用者原文無法判斷是否有提及政治人物 103.131.12.26 06/19 17:52
erimow: 既非政治人物或與之牽涉之議題,故無違規 103.131.12.26 06/19 17:52
erimow: 與之牽涉之政治議題 103.131.12.26 06/19 17:52
qqq3892005: 已於原申訴案說明。性騷擾非政治議題223.141.193.240 06/20 00:11
qqq3892005: ,唯一能與政治產生關聯的是涉及政治223.141.193.240 06/20 00:11
qqq3892005: 人物,但文內未出現政治人物223.141.193.240 06/20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