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94mod0 (灯露家的小蠟燭)
看板C_GenreBoard
標題[申訴] #1aWUHglA (C_ChatBM) 不服判決
時間Sat Jun 17 15:17:34 2023
看板名稱:C_ChatBM
申訴人ID:an94mod0
申訴對象ID:qqq3892005 / erimow
申訴原因:
被檢舉的文章,通篇皆在討論朱學恆回應鍾沛君(現任議員)性騷擾指控
#1aWTy1VN (C_Chat)
此事件本身,就應已符合政治相關討論的標準
medama將該指控的回應打成逐字稿在C_Chat上討論,認為違反板規4-11
參考C_Chat其他判決
也確實有多件與
朱學恆性騷擾鍾沛君相關的發言、討論,被板主判定是
違反板規4-11
#1aWUocYH (C_ChatBM)
#1aWTg-Ma (C_ChatBM)
medama原文內諸如
: ○○○的指控,我沒有辦法否認
: 並且在這裡對○○○致歉
已足以辨認○○○指的是國民黨籍議員鍾佩君
qqq板主解釋
只要把鍾佩君三個字替換成○○○,就不算政治話題
然而此為現實發生的社會時事,此○○○指的僅是被性騷擾的鍾佩君一人,無法任意替換
用代稱來鑽漏洞、規避板規4-11偷渡政治討論,也不應被板主所容忍
例如用EE兩字代稱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雖未實際提及蔡英文三個字,板主仍認定是4-11違規
#1aT97UGI (C_ChatBM)
認為此案中qqq3892005/erimow兩位板主的無違規判決不合理
C_Chat板規寫的是「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
而不是「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人名」
板主罔顧現實情況,只看關鍵字判決,因為沒出現人名就放縱政治討論
實在難以接受
另外,觀察C_Genre小組歷任組長判決
對違規累犯者,有使用較高的標準檢視的慣例
#1SDC2oIM (C_GenreBoard)
#1UtFXeed (C_GenreBoard)
被檢舉人medama,在C_Chat板上
已有多次4-11違規前科
應非無心之過,而是假討論、真偷渡的政治文慣犯
望小組長明鑑
欲平反之結果:改判4-11違規
所附證據:
判決文
#1aWUHglA (C_ChatBM)
溝通紀錄
#1aXz7C3C (C_ChatBM)
#1aYIR05A (C_ChatBM)
(erimow板主未說明判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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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14.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86986256.A.AA1.html
※ 編輯: an94mod0 (220.133.114.11 臺灣), 06/17/2023 15:21:08
推 redDest: 本案受理,請qq板主與e板主回應 1.172.189.89 06/19 16:04
→ erimow: 性騷擾案非政治議題 103.131.12.26 06/19 17:52
→ erimow: 使用者原文無法判斷是否有提及政治人物 103.131.12.26 06/19 17:52
→ erimow: 既非政治人物或與之牽涉之議題,故無違規 103.131.12.26 06/19 17:52
→ erimow: 與之牽涉之政治議題 103.131.12.26 06/19 17:52
→ qqq3892005: 已於原申訴案說明。性騷擾非政治議題223.141.193.240 06/20 00:11
→ qqq3892005: ,唯一能與政治產生關聯的是涉及政治223.141.193.240 06/20 00:11
→ qqq3892005: 人物,但文內未出現政治人物223.141.193.240 06/20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