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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名稱:C_ChatBM 申訴人ID:arrenwu 申訴對象ID:nh507121 申訴原因:我4/27發了一篇申訴文 #1cB5zRwA (C_ChatBM) 未獲回應 欲平反之結果: 希望板主們可以考慮現在非4-11加嚴期間、斟酌當下情況改判無罪 該情況是回文時候引文中的一句 "但是統神跟他的粉做了啥 統神在與某議員直播時還是堅持他的思想不會改" 即遭到主動海巡水桶 30 天,我覺得這個程度在非4-11加嚴期間是太嚴格了 這文章裡面也沒有提及哪個政治人物或黨派或傾向, 就真的只是在講統神做為遊戲實況主的事情 我知道4-11的檢舉和故意犯行一直都很多,造成板主們不少麻煩。 但還是希望板主們考慮一下、別這麼嚴格 :D 所附證據: #1cB5zRwA (C_ChatBM) 該篇文章底下沒有板主們的回應 -- 角卷綿芽給予炭治郎的建議 https://i.imgur.com/0mPdESk.jpg
https://i.imgur.com/Ts4dBjy.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45.195.96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714634590.A.9F5.html
risingheart: 此違規為n板主主動海巡處理,未經過 114.46.190.192 05/03 01:33
risingheart: 多數決議,不能申訴其他板主 114.46.190.192 05/03 01:33
不好意思我看到"A-2-3 申訴案應由所有板主群受理"以為所有板主都會回 已修正
nh507121: 引文也是文章的一部分 219.91.89.165 05/04 20:53
nh507121: 和統神直播的議員是台北市議員苗博雅 219.91.89.165 05/04 20:54
nh507121: 已違反4-11 219.91.89.165 05/04 20:54
是,我知道成立4-11的邏輯。 但我想凹的是,這個情況可否考慮主動海巡違規過於嚴格? 比如像下面這篇裡面我不小心引到的"鬼滅秀柱-洪秀柱"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708778936.A.17F.html 這個跟本篇情況一樣,不是我想引,而是我剛好沒注意到才沒刪光; 而我也確實馬上改正了。 當時候你也給無違規,所以我覺得你應該可以理解, 這個情況應該是「有時候不小心」而不是「嘿嘿我要政問囉!」 同時以板規1-2-2裡面的精神來說, 板規限制希望在西洽達成"只有平衡才能有尊重和理解"的願景。 也不是要拿板規在板主前耍大刀, 只是想表達希洽這些板規限制本來也是希望營造快樂自由的ACG討論環境而產生 我覺得這個案例的主動海巡對於這願景的幫助很小, 但會在一般回文上產生很巨大的壓力。 因為回文不太可能不引文,畢竟不引文的回文會造成閱讀上很直接的障礙; 但引文不是自己寫的,所以總偶爾會有些可能預料外的內容被忽視。 在比例和平衡上,希望板主重新考慮一下主動海巡的部分改判無違規 :D
nh507121: 那是原PO的暱稱,認定是專指原PO這個人 219.91.89.165 05/05 15:14
nh507121: 不是因為你刪掉引文才無違規 219.91.89.165 05/05 15:15
好 我了解了 那我確認一下:所以像我在這篇那樣在引文不小心沒刪到到一個沒提到人名 或黨派或藍綠的政治單位,即便通篇也沒有政治目的, 也是達到您認為該主動海巡判定4-11的程度的? 問這個是我想確認當前希洽4-11嚴格到什麼程度 因為可能比我想像中嚴格很多@@" ※ 編輯: arrenwu (98.45.195.96 美國), 05/05/2024 15:31:44
redDest: 本案受理 39.9.162.167 05/07 21:24
nh507121: 有違規就可以海巡 219.91.89.165 05/07 21:57
nh507121: 並沒有說要到哪種程度才能海巡 219.91.89.165 05/07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