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xer: 這不是你願意的嗎?XD 現在這個時代,只能自己去判斷了。 10/30 05:16
→ xxxer: 任何想倚靠他人作出判斷的,再也無法生存在世界上。 10/30 05:16
→ xxxer: 很多歷史發展其實都是混雜的,想想也必定如此,人與社會怎 10/30 05:17
→ xxxer: 麼可能是畫分得一清二楚,這全是"意識型態"在刻意分割而已 10/30 05:17
→ xxxer: 右派、左派啥派的,都是如此。真的自己去追究才會發現,但 10/30 05:18
→ xxxer: 是除了人有惰性、人也不可能是博格化--通曉萬事,於是這當 10/30 05:19
→ xxxer: 中就有很多意識型態刻意操作的空間了。 10/30 05:20
→ xxxer: 而網路根本不需具實名,於是就有更多有心人士刻意操作的空 10/30 05:21
→ xxxer: 間,某網路發明家說網路生態是貧民窟生態,其實造就出來的 10/30 05:22
→ xxxer: 愈來愈單一的網路毛澤東主義份子(他的用語),根本無法培育 10/30 05:23
→ xxxer: 有原創性的東西出現,文化並不是因此而提升,而是平庸化。 10/30 05:25
→ xxxer: 也不是多元化,而是愈來愈單一、貧乏而沒有原創性。他不是 10/30 05:26
→ xxxer: 宗教份子,但他卻覺得需要有人引導、且人不該被科技"統治" 10/30 05:28
xxxer兄你要不要直接回文..本板推文禁止連續所以要等n秒,我替你感到辛苦啊..
※ 編輯: ayuperfect (50.184.68.38), 10/30/2014 05:28:32
→ xxxer: ,這種人不過就是說出他的切身經驗,但若要由意識型態操作 10/30 05:28
→ xxxer: 我不會在這板回文的:) 10/30 05:29
→ xxxer: 我並不是來這裡要別人接受我的看法,爭取別人認同的 10/30 05:29
→ xxxer: 這類人又要被畫分到哪派哪派人了。 10/30 05:30
→ xxxer: 這種"意識型態"粗暴地畫分人、切割人、切割社會、畫分社會 10/30 05:30
→ xxxer: 打著寬容旗幟的,在這種操作下,往往最後會變得最不寬容, 10/30 05:31
→ xxxer: 因為一旦扯上"身份認同",就只有意識型態了。軟弱、懶惰而 10/30 05:32
→ xxxer: 只尋求認同、好意、接納的,有可能會因此才是最易被吞吃的 10/30 05:33
→ xxxer: 餌食,太容易被操弄而甘於被操弄,但現今又不再有近乎絕對 10/30 05:34
→ xxxer: 的權威去負責、引導,也被拒絕,那,就只能各負己責了..... 10/30 05:35
→ xxxer: 處在"烏合之眾集體瘋狂的年代",蒙田展示了他的生存與自由 10/30 05:37
→ xxxer: 之道,他並沒有被意識型態式的身份認同耍著玩,所以他能保 10/30 05:38
→ xxxer: 有真正的自由,而不是放縱、退縮、投入集體歡愉毀滅的潮流 10/30 05:39
推 springman: 當然沒有完美、不犯罪的人,只是罪人悔改之後得上帝 10/30 06:26
→ springman: 赦免,得稱為義,認為自己不配,反而應該見證傳福音 10/30 06:27
→ springman: 沒有悔改就見證,真的很不可取。 10/30 06:28
→ springman: 我指的就是拜偶像的問題。 10/30 06:28
推 bettis: 信望愛 10/30 07:42
噓 Sadan: 似是而非 10/30 08:05
推 neohippie: A大,西岸華人對同性婚姻應該算蠻包容的吧. 10/30 09:27
→ neohippie: 要提倡同婚可以討論憲法、人權、普世價值、健保、繼承 10/30 09:30
→ neohippie: 拿個人經歷與雙重標準出來講好像說服力不夠 10/30 09:32
→ ayuperfect: 我是說我教會的人﹐平常大家都和藹可親﹐可是講到同 10/30 09:33
→ ayuperfect: 性戀就好像講到ebola一樣瞬間變臉XD 10/30 09:33
→ ayuperfect: 我隨便講講而已,這篇主要是講連勝文見證有沒有資格啊 10/30 09:33
→ neohippie: 是華人教會嗎? 如果分年齡會不會有不一樣的觀點? 10/30 09:35
華人教會沒錯,會聊到同性戀議題當然主要是成人,
青少年就不知道了,下次或許可以試探看看,
只希望不會被誤會我要對他們下手之類XD
→ csss22221041: 對同性戀者,只要不是基督徒,都不會反對性向。 10/30 09:38
→ csss22221041: 因為沒得救,同性戀改變性向,還是跟沒改ㄧ樣。 10/30 09:40
→ csss22221041: 死後都要付出代價,沒必要抵制沒得救的同性戀者。 10/30 09:41
我是看到有篇基督徒文章說同性戀即使天生﹐也應該要努力改變性向來得救
無論如何交給神去審判就好了ww
找出讓同性戀得救的方法不是我這種愚人能力可及之事吧? (被打..明明就是懶
※ 編輯: ayuperfect (50.184.68.38), 10/30/2014 09:46:39
推 csss22221041: 讓罪得到救贖的方式,只有信主,並成為祂子女。 10/30 09:54
→ csss22221041: 這樣,就可以靠耶穌寶血得到救贖。 10/30 09:55
→ csss22221041: 所以這些同性戀者,沒受浸,真的沒什麼好要求或抵制 10/30 09:56
→ csss22221041: 多ㄧ點關心跟同情給他們,也許更好。 10/30 09:57
推 aq1: 所有屬神且願意為主申言的人都有資格 所以重點不是連勝文有沒 10/30 10:22
→ aq1: 有資格 而是有更好的人選更適合的時間點 10/30 10:24
推 aq1: 我自己上講台傳福音 超過十次 每次找見證人位配搭都很謹慎 10/30 10:26
推 aq1: 都要多方禱告 找最適合的人選 每個弟兄上講台都是戰戰競競 10/30 10:30
推 aq1: 希望真能帶人得救 ,我不曉得那那場聚會有沒有好果效,召會報 10/30 10:35
→ aq1: 紙一般都會放新得救聖徒受浸名單和受浸照片 10/30 10:36
噓 come: 樓上作假見證 基督教今日報根本沒有那樣的標題 10/30 12:09
推 aq1: al 大 沒證據的話不能亂說 10/30 12:37
推 come: 他常這樣 見怪不怪了 10/30 14:13
→ come: 你知道的 心中充滿仇恨的人 是不會有什麼人格可言的 10/30 14:14
噓 alchem: 「召會選前力挺連勝文」請注意我用「」,召會人士說教會歸 10/30 16:28
→ alchem: 教會,政治歸政治,還如此教導,結果自己打臉,反正召會高 10/30 16:31
→ alchem: 層如何亂搞如何違背聖經的教導,被召會洗腦,上從魚潔鱗與 10/30 16:34
→ alchem: 無有成,下至跳針妹與所多瑪,都只會說「阿們」,還有召會 10/30 16:37
→ alchem: 全球負責人之一在安那翰水流職事站辦公室內與多名婦女行淫 10/30 16:38
推 come: 讀過小學都知道,引號用於標示引語 10/30 16:40
→ come: 真是沒救了 10/30 16:40
→ alchem: ,當時召會從上到下不是包庇就是封鎖,這樣的召會最有人格. 10/30 16:40
→ alchem: 真是沒救了,用在被洗腦的召會信徒最合適,我大學教授Ph.D. 10/30 16:42
噓 alchem: 不需要浪費時間在召會。召會教導「負責弟兄向神負責,信徒 10/30 16:50
推 come: PHD 這麼了不起 說出來哪間學校的阿 在哪裡教書阿 10/30 16:50
→ alchem: 只要緊緊跟隨召會帶領、、、」,這種話騙無知的人很好用。 10/30 16:53
→ alchem: 我學主的回答 (太21:27 ,可11:33, 路20:8),我不告訴妳。 10/30 16:59
→ alchem: 回aq1:連勝文做見證?時間地點太敏感,是召會為連勝文做見證 10/30 17:05
→ alchem: aq1:al大 沒證據的話不能亂說。我請問召會平時如何教導信 10/30 17:08
→ alchem: 徒「召會對政治的態度」?aq1 (aq1) [心得] 墮落的召會, 10/30 17:11
推 come: 你也不用講啦 大家也知道 野雞大學的教授都什麼人在呆的 10/30 17:18
→ alchem: 恐怕妳讀的就是野雞大學. 10/30 17:19
→ alchem: 搞不好我還教過妳. 10/30 17:20
推 aq1: 我的意思是1台北市召會的"行為"不代表全召會(但"後果"會影響 10/30 17:36
→ aq1: 全召會)但你說召會挺連,顯然敘述不真,我待的地方教會就沒 10/30 17:36
→ aq1: 有。 10/30 17:36
推 aq1: 2今日基督徒報並沒有這樣下標,即使你感覺如此,也依實陳述, 10/30 17:39
→ aq1: 不應誤導,其他人覺得如何自有公論 10/30 17:39
推 aq1: 3你在多篇強調吳弟兄為馬站台,僅有版友文章提及,而且提不出 10/30 17:41
→ aq1: 直接證據,沒證據的事有必要強調嗎 10/30 17:42
推 aq1: 4召會裏的高知識分子,成就非常高的我也認識不少,台清交成政 10/30 17:47
→ aq1: 教授一堆,大家都很謙卑,我不曉得你提出你是大學教授有什麼 10/30 17:47
推 aq1: 意義。在基督裏,在新人裏,你用身份地位看人嗎?許多薪資知 10/30 17:50
→ aq1: 識不高的聖徒,他們的話只要有生命,我也一樣打從心底尊敬他 10/30 17:51
推 aq1: 們。要知道神抵擋狂傲的人,說的話若沒有生命,只有拆毀,即 10/30 17:53
→ aq1: 使地位多高我也不會尊敬他。 10/30 17:53
推 aq1: 5主的恢復是神的心意,我發文只是為了提醒弟兄,並不想拆毀召 10/30 17:59
→ aq1: 會,但引來你這樣見獵心喜的人我也有責任。我向各位弟兄們道 10/30 17:59
→ aq1: 歉。 我也會跟主認罪。 10/30 17:59
推 come: 哈哈哈 alchem 你還是多擔心一下中年失業的問題吧 10/30 18:05
→ come: aql,人家自己都說自己是野雞大學的員工了 就不要難為他了 10/30 18:06
→ alchem: aq1: 召會裏的高知識分子,成就非常高的我也認識不少,台 10/30 18:17
→ alchem: 清交成政教授一堆,大家都很謙卑,、、、。 回aq1,召會人 10/30 18:19
→ alchem: 士形容其他基督信仰團體是「公會」,聖經恢復本啟示錄註解 10/30 18:22
說真的你們這樣推文推一長串不累嗎?
直接回篇文章不是輕鬆很多?
※ 編輯: ayuperfect (50.184.68.38), 10/30/2014 18:23:51
→ ayuperfect: 順便提醒alchem注意一下板規三之5 10/30 18:29
→ alchem: 更說基督舊教、基督新教的各個宗派都是「妓女」、「淫婦」 10/30 18:35
→ alchem: ,你們說得毫無感覺,這就是你們所說的「大家都很謙卑」。 10/30 18:35
→ alchem: 還有come說「心中充滿仇恨的人」,這正是基督教界中仇恨 10/30 18:36
→ alchem: 與鄙視他人是「公會」的那一批人。aq1,你怎麼亂扯怎麼亂 10/30 18:36
→ alchem: 掰也改變不了召會墮落與挺連勝文的事實。 10/30 18:37
→ alchem: ayuperfect,不好意思,給您帶來困擾,我不再打擾您。 10/30 18:37
推 speed2: aq1弟兄: 主知曉你的心意 主必保守看顧 10/31 10:43
→ alchem: 再度來到本篇文章中把話說清楚。 連勝文對同性戀的態度: 11/02 09:38
→ alchem: 點,光是這一篇,召會還要推薦這樣子的人嗎? 11/02 09:38
→ alchem: 我不是見縫插針見獵心喜的人,我相信其他貼文的朋友亦然。 11/02 09:39
→ alchem: 只有一個重點: 重點不在連勝文身上,重點在讓連上台的召會 11/02 09:39
→ alchem: 身上-召會墮落了。召會推薦「拜偶像與支持同性戀的人」。 11/02 09:39
推 phdazure: 不管怎麼樣 連勝文並沒有拿自己的宗教信仰作號召 11/07 00:17
→ phdazure: 也沒有特別針對基督徒說一定要投他 才是符合真理的選擇 11/07 00:18
→ phdazure: 當然之後會有什麼驚人之舉 我就不知道了 11/07 00:19
推 phdazure: 接第二行 就這點來說 連勝文腦袋至少還算清楚 11/07 00:22
→ phdazure: 知道自己不可以妄稱神的名 11/07 00:23
推 Jim43: 我覺得你寫得很好,但還是有一些疑問。為什麼愛和接納同性 11/15 23:44
→ Jim43: 性戀,等於要支持同性婚姻?就像你前面上面所說的,聖經上 11/15 23:46
→ Jim43: 寫說同性性行為是罪,那賣淫和賣毒也是罪,那需要合法化性 11/15 23:48
→ Jim43: 交易和販賣吸食毒品嗎? 11/15 23:49
→ Jim43: 如果他願意悔改,妓女一樣可以得救,而我們誰沒有罪?我們 11/15 23:54
→ Jim43: 自己就是罪人,我們不該去論斷批評別人的罪,但這代表我們 11/15 23:55
→ Jim43: 要讓罪合法化嗎?關心重視同性戀者的權益是不是可以用其他 11/15 23:55
→ Jim43: 方式? 11/15 23:55
→ bluebrown: 宗教自由---->讓拜偶像合法化 讓罪合法化 太恐怖了 11/16 01:05
→ bluebrown: 基督徒趕緊推出下一個政策:基督國教化 免得罪人到處跑 11/16 01:06
→ bluebrown: 依照你的見解 "同性性行為"入罪的國家 也不該除罪 11/16 01:09
→ bluebrown: 維持神學上同性戀是罪的見解和 "民法上承認同性婚姻" 11/16 01:11
→ bluebrown: 又沒衝突 老牽扯在一起真不知為什麼? 11/16 01:11
推 Jim43: 對不起喔....這是我的錯,我沒說明清楚,因為樓主是由站在 11/16 01:23
→ Jim43: 基督徒的角度來寫,所以我是在問他問題,沒有意思要強求別 11/16 01:24
→ Jim43: 人信基督教。 11/16 01:25
→ Jim43: 至於bluebrown所說的,我想表達的是,我希望不同的意見都能 11/16 01:28
→ Jim43: 被尊重,非基督徒也好,基督徒也好。竟然基督徒認為同性性 11/16 01:30
→ Jim43: 行為是罪,那要求基督徒要合法化同性婚姻怎麼可能?反過來 11/16 01:31
→ Jim43: 非基督徒認為該保障同性戀者權益,也是為了社會上同性戀者 11/16 01:32
→ Jim43: 族群設身處地著想,動機竟然是好的,基督徒也不必批評論斷 11/16 01:33
→ Jim43: 。 11/16 01:34
→ bluebrown: 沒要基督徒支持婚姻平權,不動員人反對就感謝了。 11/16 01:56
推 Jim43: 我不能代表任何一方,但是面對一個議題,支持方和反對方的 11/16 10:30
→ Jim43: 聲音都需要被聽到和尊重。 11/16 10:30
推 Leika: 寫得不錯 引用聖經處很感人 02/05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