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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uka123ily 2. 被檢舉人:eno4022 3. 違反板規: (1) 人身攻擊 定義:與討論主題無關、無客觀事實或因果關係論述可佐證, 該言論為針對特定使用者或所屬族群之特質,使上述 個人或族群達一般人客觀上認定為惡意或貶抑之言論, 違者一案得水桶7-30天處置,連續犯得連續併罰。 (2) 針對族群攻擊:以「甲戰士」、「玻璃鬥士」、「零一騎士」及「菊花俠者」 稱呼同志族群。 關於甲戰士說明請參見文章代碼(AID): #1L7NjQho 其餘修辭,以性角色甚至器官代稱群體,已經是很嚴重的仇恨言論。 針對個人攻擊:以狹隘心胸、變態及無恥等修辭形容本人。 以上皆為謾罵嘲諷,且無具體事實佐證。 4. 佐證資料:文章、推文、相關違規記錄公告等。 ●21763 5 4/03 eno4022 R: [討論]披薩店因為聲援印地安納州的宗教安全法案 ┌─────────────────────────────────────┐ │ 文章代碼(AID): #1L7TXSb9 (Christianity) [ptt.cc] Re: [討論]披薩店因為聲?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28019292.A.94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94 Ptt幣 │ └─────────────────────────────────────┘ 針對族群攻擊: 「而且我覺得同志應該以被稱為甲戰士為榮啊,這代表他們如中東聖戰士 ^^^^^^ 一樣信仰堅定呢 那還是說玻璃鬥士、零一騎士或菊花俠者比較好?不如就民主一點,你們 ^^^^^^^^ ^^^^^^^^ ^^^^^^^^ 自己挑一個吧」 針對個人攻擊: 「我也只是看不慣你們不入流的手段跟狹窄的心胸罷了 ^^^^^^^^^^ 不然你以為我會關心你們今天誰捅誰,照三餐去看你們gay版嗎? 只是過去我錯在以己度人,低估你們的變態度,才會讓你們有機可趁 ^^^^ 甲板人跑來管基督信仰板?這種可悲的事情真的不能發生第二次 ^^^^^^ 很明顯指涉本人 以前低估甲的變態度是我的錯,我現在也在努力學習,持續觀察看你們的 ^^^^^^^^^^ 很明顯他是攻擊本人之前擔任板主,很變態。 下限到底在哪裡 十字軍應不放棄警戒,學習甲戰士積極維護平等的堅定態度,但不要學到 ^^^^^^ again 你們的無恥手段」 ^^^^ 5. 其他: eno4022 多次針對本人及性傾向的群體進行攻擊,個人覺得不需要再容忍 此非討論議題之必要手段,建議板務從重處置。 -- Jorge Luis Borges: "La verdad no penetra en un entendimiento rebelde." (Truth never penetrates an unwilling mi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10.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28110456.A.CE4.html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09:27:16
xxxer: 那你覺得稱呼同志或同性戀或甲甲,是仇恨言論嗎? 04/04 09:29
xxxer: 又,同志本身這詞就是指涉性傾向了。 04/04 09:30
你要描述性傾向會用什麼菊花或是玻璃?
xxxer: 本來我就像一般希望大家都好好相處的人一樣,認為人家既不 04/04 09:31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09:32:39
xxxer: 喜歡,就盡量避免。但我近年來的職場經歷,又讓我發現錯了 04/04 09:32
xxxer: 而網路上的活躍同志作為,活躍到要干涉"所有人的思想自由 04/04 09:33
腦袋是你的,你要怎麼想是你家的事。 這裡談的是「言論」,請不要學護家盟蘋果梨子分不清楚又混為一談。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09:34:36
xxxer: 、言論自由、學校教育等等 ,只要"不合他們的意""稍微傷害 04/04 09:34
xxxer: 到他們",就動輒"歧視"啦"仇恨言論啦"…明明就一掛的,又反 04/04 09:35
是不是歧視跟仇恨言論可以談,請問菊花啥的是必要手段嘛?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09:36:32 我會建議要來談言論自由或宗教自由,好歹先文獻回顧一下。 建議看一下這篇。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685/447143 【沃草烙哲學】為了宗教自由,我反對護家盟 你就知道到底是誰在違反自由權,是某些教會人士阿。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09:39:00
xxxer: 說不該用"你們",明明就要追求無限個人自由,又處處想要到 04/04 09:36
xxxer: 到限制"別人"的種種思想、作為,你說矛盾不矛盾? 04/04 09:37
xxxer: 菊花跟雞奸,是仇恨言論嗎…?我老爸他們一掛朋友都會聊的 04/04 09:38
xxxer: 但是如果有人覺得不舒服,他們也不會硬用;但人家也不會一 04/04 09:39
你老爸亂用,剛好沒人檢舉所以一直用,也怪我嘛?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09:40:09
xxxer: 劈頭就"你歧視啦'你仇恨言論啦…這樣的戴帽子,實在讓自由 04/04 09:39
xxxer: 變得"同性戀主義"意圖控制一切價值評斷罷了。 04/04 09:40
可以不要用「同性戀主義」這種修辭彷彿好像很學術嘛? 同性戀主義根本就是教會自己講爽的。連個學術上可以檢驗的內涵都沒有。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09:42:19
xxxer: 菊花這詞自古就有啦…同性戀也是 04/04 09:41
xxxer: 玻璃圈也是,這也叫仇恨言論? 04/04 09:41
菊花是種植物,也是對器官的戲稱。 請問以菊花代稱為群體的,你覺得不夠仇恨與冒犯嘛? 把器官的謔稱專化為人以及特定群體的稱呼,已經是違反人性尊嚴的表現。 還是你要辯解他真的是講「菊花」,可入茶入膳? 另外應該不是你來為菊花辯解,而是被檢舉人,可以不要來亂嘛。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09:45:40
xxxer: 老實說啦…不過頂多就是你跟en的個人言論過節而已,不用無 04/04 09:43
xxxer: 限上綱到啥仇恨言論,頂多就是你個人覺得不被尊重而已 04/04 09:43
所以關你什麼事?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09:46:15
xxxer: 菊花人人有啦…其實是你們圈子中的人才會覺得有問題(無誤/) 04/04 09:47
你是看不懂嘛?以菊花作為一個群體的稱呼,這是違反人性尊嚴的。 你覺得無誤,代表你根本不把對方當人看,這也是一種歧視的表現。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09:48:37
xxxer: 菊花等於肛門(無誤)。至於把講菊花當作仇恨言論…呃,是想 04/04 09:47
菊花不等於肛門好嘛?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09:49:18
xxxer: "消滅"這個名詞嗎?0_o....玻璃也是!? 04/04 09:48
沒有人要消滅「菊花」,該消滅的是以菊花代稱一群人。 玻璃同理。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09:50:31
xxxer: 所以才說是同性戀(霸權)主義呀… 04/04 09:49
xxxer: 連名稱的使用,都要被你們獨佔解釋了;哪天莫名其妙被戴上 04/04 09:50
你的意思是憲法也是霸道的? 而且霸權的定義請自己去google 不要自己照字面解釋。 一個賦權的行為是不會被稱為霸權的, 就像你不會說農奴被解放是違反地主或貴族的財產權一樣。 因為(準)奴隸的存在這基本上就為違反了民主國家憲法中的平等權。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09:53:56
xxxer: 歧視帽子都搞不清楚為啥…弄到這地步,不想搞出反效果才難 04/04 09:50
xxxer: 搞平權弄到只會在名詞 解釋上弄到像宗教裁判一樣字字挑毛病 04/04 09:51
xxxer: 宗教(意識&言論)裁判真的如知名文化史家所言:"永遠不死" 04/04 09:54
對不起喔,宗教裁判是教會自己就在搞的。 同志們對權利的主張可沒辦法藉由自己的「權力」私刑,這種比喻真的亂七八糟。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09:55:34
xxxer: 現在我只看到"你一人在獨佔解釋而已"(笑) 04/04 09:54
xxxer: 另外民主的確容許討論,而不是像你這樣自信滿滿"我的解釋 04/04 09:55
言論自由什麼時候不能說自己自信滿滿?行使獨佔的權威的又不是我。 言論自由是說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的言論而不受干預的空間。 但是特定言論像是歧視言論就不被認為是言論自由的範圍,而應該被限制或是壓抑的。 因為該類言論無關乎對真實與正確知識的追求,而且很明顯的對他人權利有減損。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09:59:26
xxxer: 就是唯一正確"。還準奴隸咧…0_o講菊花跟玻璃竟然扯到奴隸 04/04 09:56
xxxer: 你要認為糟是你的個人自由(笑),學術界也絕非你信誓旦旦的 04/04 09:57
xxxer: 宣誓"我就是正確,別人比喻都糟(笑) 04/04 09:58
重申一次,你除了說你不同意意外,並沒有論述你的立場。 我不知道這樣宣稱到底意義在哪裡,但是你的自由沒錯啦。 但是我也要說,我的檢舉是我的權利,不曉得關你什麼事? 你知道言論自由也不包含討論他人私德,或者說討論的容忍界線蠻低的喔。 所以我不覺得你在這裡針對別人的檢舉討論這麼熱烈的正當性在哪裡。 我不是行使權威的人,你的言論不能以抵抗權威作為正當性的來源與理由。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02:39
xxxer: 所以呀,現在就是"你們"追求"限制別人"的"自由"XD 04/04 10:00
xxxer: 只要惹到你們當中的一人不爽,就可以以"仇恨言論""歧視" 04/04 10:02
xxxer: 行使"精神權益"受損。 04/04 10:02
「人性尊嚴」不是精神權益,而是最為人的根本來源。 如果有人可以不被視為人對待,那大家都可以如此任意對待他人。 這是牽涉到社會契約論的失效,社會會回到叢林法則,基本權利保障會崩壞 這才不是談什麼「精神權益」。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05:13
xxxer: 明明就是在充當權威((笑)) 你還身體力行到的確當過這版版 04/04 10:03
xxxer: 主(笑) 04/04 10:04
好啦,原來我還可以水桶人,你也真愛開玩笑。 我身體力行當過板主,跟我現在是行使權威,是兩回事耶。 另外我還是要再說一次,我的檢舉跟你無關吧。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08:06
xxxer: 社會契約我讀過,身邊就有一本;但可惜人家講的引起的共鳴 04/04 10:06
xxxer: 與你們的應用完全不同(笑) 04/04 10:06
xxxer: 現在許多人看到的只是你們想無限膨脹"你們特定族群的基本權 04/04 10:07
xxxer: 利",手段就是只要不斷透過攻擊別人"仇恨言論"來達到,但很 04/04 10:08
讀過社會契約論,卻可以隨便稱人權威,我也覺得很納悶。 社會契約論應該有討論到權威與正當性的,不管是哪一個途徑的社會契約論。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09:47
xxxer: 可惜,太過空洞,而且完全不顧別人也需要時間調整與討論, 04/04 10:08
xxxer: 你本身就是其中一個代表作 04/04 10:09
我已經提醒過了,但很顯然有人不太願意改變,那就只能訴諸板規處理。 你要說我是代表作也可以,但我不認為我跟什麼同性戀主義有關就是。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10:56
xxxer: (笑) 社會契約論何時具有無上權威與唯一正當性了? 04/04 10:11
我是說社會契約論應該會處理何謂權威與正當性。 另外目前的民主理論的確是基於社會契約論的概念發展來的。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13:13
xxxer: 理論創造與使用者都大方承認,社會契約論的起源是假是真都 04/04 10:12
xxxer: 非重點,而是方便拿來討論法理而已. 04/04 10:12
社會契約論本來就不需要討論真的假的,你現在才知道嘛? ==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13:55
xxxer: (笑)這不是充當權威不是。連理論創造與使用者都不會這樣拿 04/04 10:14
不會這樣使用?不知道你的不會這樣是那樣,我覺得你的認知跟我差很多。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15:59
xxxer: 來晃紅布(笑)… 04/04 10:15
xxxer: 創造者的用意根本非等於你現在拿來用的用意(笑) 04/04 10:16
其實政治哲學有一派就是討論理論該如何在當代使用,原意什麼的其實根本不重要。 就像康德支持死刑,但康德理論還是可以拿來廢死。 所以原意?原意可以探究啦,但原意如何可能並不怎麼重要。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17:22
xxxer: 現在才知道認知差很多喔…動不動就拿仇恨言論跟歧視來當紅 04/04 10:16
所以你除了直接宣稱那是紅布外,有辦法直接反駁嘛?你可是沒有論述阿。 畢竟宣稱是真的或是有效的都需要檢驗,但沒有論述跟推論好像就很難檢驗。
DarkHolbach: 基本上用變態來形容人就已經可以被桶了 04/04 10:17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19:10
xxxer: 布搖…這種你跟en的個人過節本來其實是你個人去跟en喬就好 04/04 10:17
xxxer: ,講了一堆才承認是自己的意思,不是原意,還 拿社會契約論 04/04 10:18
DarkHolbach: 奇怪了,如果xxxer你覺得檢舉仇恨言論不對的話 04/04 10:18
xxxer: 來當槍使…你跟其他人的個人言論過節,竟然還要拿社會契約 04/04 10:19
事實上,我沒有討論到原意如何,我只是告訴你你用原意來辯護是不當且無效的。 你要說這是我跟他的過節也可以,那你就沒立場來這裡為他辯護了,這不是自婊嘛。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20:54
DarkHolbach: meltice被桶的時候你怎麼不出來講話 04/04 10:19
xxxer: 來,啥時社會契約論變成個人言論過節契約論啦? 04/04 10:20
誰這樣宣稱過了?只有你而已。 用你的說法,民事訴訟大多也是個人過節,但背後還是有一套政治哲學的運作。 也還有社會契約論或其他政治理論的位置,社會契約論也不會在這邊變成買賣契約論。
DarkHolbach: 你是想讓我看看你的雙重標準嗎?甲戰士也沒那麼誇張 04/04 10:20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22:55
xxxer: meltice我從來沒檢舉過,個人已經認為已經很厚道啦…各人立 04/04 10:21
xxxer: 場不同,還社會契約論咧? 04/04 10:21
xxxer: 那你的個人檢舉,幹嘛要弄得像是"整體社會仇恨跟歧視"? 04/04 10:23
我從頭到尾都在檢舉某人,你自己要搞不清楚狀況,這也要怪我?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24:22
xxxer: 如果他真有歧視跟仇恨(? 也頂多是針對你個人而已。 04/04 10:24
他有針對個人,也又針對族群,當然這個檢舉只對被檢舉人。 所以我不懂這個檢舉是如何的指涉整體社會。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25:50
xxxer: 這就是你意圖充當權威的問題啦… 04/04 10:26
如果要充當權威,就不需要檢舉啦,直接命令板主水桶就好。 真是莫名其妙。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27:32
xxxer: 這不是ptt的運作體系(笑) 你的權威定義也顯然完全有問題 04/04 10:30
權威就是權力的行使者。而在PTT就是高於使用者權限的那群板主跟組務站長等。 是說光宣稱通常是沒有效的也無從檢驗的。 你要說我是權威,卻沒有解釋到底怎麼個權威法,就當只是爭一口氣吧。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38:44
xxxer: XD 假充權威,當然只能如此 04/04 10:40
所以就是你不知道哪裡來好像不證自明的感覺。 我現在覺得很浪費時間。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41:49
xxxer: 你早就浪費過整整一年的時間了,還差這點時間嗎?:P 04/04 10:43
有,因為我不想被你浪費時間。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44:13
xxxer: 你可以直接不理采吧…0_o… 04/04 10:44
因為我對自己的要求是,每個人的批判與質疑都是理性可爭辯。 當發現不是就會覺得很浪費時間。不過這就是人生~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46:02
xxxer: ptt本來就是這樣,合拍的就才,不合拍的就散~剩下的管他花 04/04 10:45
xxxer: 幾年時間都是浪費時間. 04/04 10:46
xxxer: 你又言行矛盾啦:又說是理性可爭辯,又說是浪費時間… 04/04 10:46
xxxer: 你花在ptt的這些爭辯,一旦無法吸引起鬨的人擁戴,自然是浪 04/04 10:47
xxxer: 費時間. 04/04 10:48
因為對方不是要來理性爭變得就會覺得浪費時間,因為不是理性爭辯就無法討論。 另外我從來就沒有要人起鬨,你是哪隻眼睛看到的?我跟你很熟嘛?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0:51:44
xxxer: 其實你只要不回,我就不會繼續XD 04/04 10:55
xxxer: 「完全的理性,就是完全的盲目」<<論仇恨>>你的言行也是完 04/04 10:56
xxxer: 全自相矛盾。 04/04 10:56
喔,所以呢。
BPM88: 版主:不成立,甲戰士等詞對該族群為何意義本人無法立即想 04/04 10:58
BPM88: 懂。 04/04 10:58
我有付解釋捏。
DarkHolbach: uka你講這麼多大道理沒有用,因為某些反同人士要的 04/04 10:59
DarkHolbach: 就是可以歧視他人的權利,但你不能歧視他,不知道為 04/04 11:00
DarkHolbach: 甚麼,我想到某些對查理周刊悲憤的人XD 04/04 11:01
xxxer: ↑又賺到一個擁護者囉…? 04/04 11:03
xxxer: PTT常態罷了 04/04 11:04
所以呢?
DarkHolbach: 回答我,用變態形容人為什麼不算對一個族群的貶低? 04/04 11:05
DarkHolbach: 你要繼續雙重標準嗎?那meltice被桶的時候你去哪了? 04/04 11:06
xxxer: (笑)如果你是蘇格拉底。蘇格拉底問別人的意見,也不會劈頭 04/04 11:06
xxxer: 「回答我!」(跪下!) 04/04 11:07
xxxer: 「你仇恨言論!」「歧視!」「雙重標準!」XD 04/04 11:07
蘇格拉底關這個什麼事,而且他很愛一直問好嘛?
DarkHolbach: 我不是蘇格拉底,不要轉移話題 04/04 11:08
xxxer: (笑翻)~上了ptt就自以為是蘇格拉底的人多了 04/04 11:09
DarkHolbach: 你到底承不承認你是雙重標準,鍵盤蘇格拉底? 04/04 11:09
xxxer: (笑) 優卡,你的理性只能擁有這類擁護者嗎? 04/04 11:10
DarkHolbach: 還是你要繼續崩潰下去?還是你不認為這樣算雙重標準 04/04 11:10
我不知道到底跟我什麼關係啦,什麼都要扯到我身上不覺得很膩嘛?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1:13:22
xxxer: 你愛怎麼認為是你的自由XD 上ptt是消遣而已,認真的就輸啦 04/04 11:11
DarkHolbach: 所以你自認自己很有理性?甲戰士不算歧視?然後 04/04 11:11
xxxer: 也盡可以宣傳,但可惜ID代表的並不是現實,現實在也沒人討 04/04 11:12
即便PTT,這裡還是現實世界阿。
DarkHolbach: meltice算歧視基督徒? 04/04 11:12
xxxer: 論是:「回答我!」(跪下!)(笑) 04/04 11:12
認真就輸了,我想到某貓。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1:14:46
evilcherry: 明明是自己搞雙重標準,人家要你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04/04 11:13
DarkHolbach: 不要認真你還打那麼一大串?還扯社會契約論? 04/04 11:13
evilcherry: 卻立即訴諸別人的一句「回答我」 04/04 11:14
xxxer: 我是多重標準:P 04/04 11:14
多重平行世界。
BPM88: 凹你老木的例子一樣附有解釋,版主說不成立因為無法立即想 04/04 11:15
BPM88: 懂。 04/04 11:15
我們等看看就知道了。 ※ 編輯: uka123ily (1.163.110.133), 04/04/2015 11:16:47
xxxer: 因材施教:孔夫子聽說古時真是如此,施洗約翰對兵丁跟稅吏 04/04 11:17
xxxer: 的回答,也是兩種答案。前者是不要行強暴,後者是不要貪財 04/04 11:17
DarkHolbach: 所以?孔子當官執法的時候會雙重標準? 04/04 11:20
xxxer: 你去問孔子吧XD 04/04 11:21
DarkHolbach: 因材施教?也要看你有沒有能力教別人 04/04 11:21
xxxer: ptt是消遣,你漏掉這句了:) 04/04 11:22
bluebrown: 和某些人談話是浪費時間,他們只想展現自己的文字藝術 04/04 11:39
xxxer: 其實不是我們想找你們談…(小聲) 04/04 11:50
bluebrown: 請你當作沒看到我寫的任何字 感謝 XD 04/04 11:51
bluebrown: 不想浪費時間 04/04 11:52
xxxer: 你們已經浪費時間在這裡很久了(笑 04/04 11:54
xxxer: 雖然表面上一直說不想浪費時間,但其實又花了大量時間… 04/04 11:55
bluebrown: 好為難 想辯駁又不太想 04/04 11:56
xxxer: ptt就是如此,以為說服了對方,但其實什麼都沒辦到. 04/04 11:57
bluebrown: 然後你能順勢說自己多重標準,對吧XD 04/04 11:58
xxxer: 所培養的,就是以為自己可以藉著口語壓倒對方就自爽得要命 04/04 12:03
xxxer: 這不是消遣是啥?(笑 04/04 12:03
bluebrown: 你們真的好像 = = 04/04 12:07
bluebrown: 附註:你們僅指兩個人 04/04 12:09
xxxer: 你不是說不要浪費時間?(笑) 04/04 12:12
xxxer: 有一種反社會人格者,其實對於他週遭的人毫無興趣,也毫無 04/04 12:13
bluebrown: 像你一樣多重標準可以嗎XD 04/04 12:13
xxxer: 關心,但他們會纏住別人不放. 04/04 12:15
xxxer: 玩弄文字的目的,是想傾覆整個社會的原有秩序(? 04/04 12:16
xxxer: 但是正像英國一則故事裡的蛋人一樣,玩弄文字法律的結果, 04/04 12:18
xxxer: 會先使自己遭秧. 04/04 12:18
bluebrown: 好吧 只有你可以多重標準,我不行。 我認輸了 04/04 12:19
xxxer: ?那是你只想要自己贏吧(笑) 換作我是不可能到甲甲板或蕾絲 04/04 12:21
eno4022: 人在外面,手機不好回文 04/04 12:21
eno4022: 晚上回家再回 04/04 12:22
xxxer: 板XX又OO的,這真的就像要對爬山沒興趣爬山一樣,是虐待耶 04/04 12:22
我覺得離題就可以停。大家覺得呢? ※ 編輯: uka123ily (39.13.49.27), 04/04/2015 13:28:19 ※ 編輯: uka123ily (39.13.49.27), 04/04/2015 13:34:35
taonlys: 我猜不到這篇需不需要答辯 樓下覺得呢 04/04 13:55
windcanblow: 百合又不需要玩菊花,xxxer性別歧視(指指 04/04 13:59
taonlys: 風吹大這不一定吧 凡有菊花者應該都有玩的可能 04/04 14:02
teamax: 回文:推文都達辯完了,還留我幹嘛 04/04 15:26
neohippie: 鐵指的人身攻擊應該比M大嚴重 04/04 19:57
neohippie: 而且別人都很清楚解釋為何這類稱呼有貶低嫌疑 04/04 20:57
taonlys: 雖然neo大這樣說 我還是覺得會先進入答辯然後不成立 04/04 21:30
uka123ily:轉錄至看板 HumService 04/10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