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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一個如創世紀裡描述的遠古共通語言? 我這篇是專門為了DarkHolbach 寫的。原因是DH原本在前幾篇的推文裡 要巴別塔導致人類語言分化的證據 (#1LWixM6e)。然後他還發了一篇 專門罵另一位網友的文,說甚麼找得出證據就要從此退出基信版云云。 我跟他挑戰說我們各寫一篇文,然後他那篇就自D了。 雖然很遺憾DH不敢接受挑戰,我還是決定要寫一篇關於巴別塔事件 的歡樂嘴砲廢文。 ------------------------------------------------------------------------------------------------ 遠古時期的歷史事件是很難建立直接因果關係的,但是我們可以用其他 方法來看這些事件合理還是不合理。其實聖經裡很多事件的描述都是 屬於不太合理的超自然現象,比方說死裡復活、處女生子、水上行走。 可是巴別塔算是聖經裡所有超自然描述當中,比較可以合理的用科學 方式理解的一項事件。 巴別塔事件是記載在創世紀 11章1-8節。大意上是說當時人們有一個 共同語言,因此人們很容易地可以同心協力的一起工作。這群人開始 想要建造一個高達天上的高塔,以傳揚自己的名聲,並防止人們分散 於天下。上帝看見了人們的驕傲,於是決定混亂人們的語言。 這個事件描述的最大問題是,他沒有說明這個混亂語言是突然發生的, 還是逐漸發生的。爭論這個跟爭論上帝是否是在144個小時內創世 有點像。不論如何,我們還是可以從事件描述清楚的知道說, 遠古時期有一個共同語言,後來這個共同語言分散成為多種不同的語言。 所以我們這裡的主要問題是: 到底有沒有一個遠古的共通語言? 這個問題應該是沒有直接答案或直接證據的 (Campbell, Lyle, Poser, 2008)。 雖然如此,我們還是可以用間階證據來推斷到底有沒有一個遠古的共通 語言。而且其實也不是所有語言學家都是直接說絕對沒有證據的,還是 有語言學家對於可以發現並推論這個遠古共通語言保持樂觀態度 (Allman, 1990)。我這裡簡短的提供兩項證據,如果有興趣討論我再 追加其他輔助證據。 證據一: 普遍文法 普遍文法是現代語言學和現代心理學的一顆重量級震撼彈,它完全改變了 心理學家原本的「心理完全是由外在行為造成的 」想法 (Watson, 1913)。 普遍文法的主張是說所有語言都有著相通的文法,而這個「普遍文法 / Universal Grammar」是與生俱來的,不是教出來的 (Chomsky, 1972)。 依照這個理論,所有的人、不分人種,都有著相同的天生語言文法 架構。既然有著一個天生的共通文法架構,那遠古有著一個共通語言 其實是蠻合理的。文法基本架構不變,改變的只有發音法。創世紀 11:7 那個 「語言/language」其實原文是「嘴唇/lip」。所以可以推論說當 上帝「混亂他們的語言」,上帝可能只有混論人們的發音法。 證據二: 基因的分佈 這個應該很多人都知道,基因分佈的研究得知說人類很有可能有一個 從非洲出來的共同祖先 (Li, et al., 2008)。如果人類有著共同祖先,那 有一個遠古的共通語言是非常有可能的。 結論: 簡單來說,多數語言學家不會反對有一個遠古共通語言的論述。 語言學家比較有可能反對的是語言分散是上帝造成的這種論述。 雖然這個部分沒辦法直接證明,我們還是可以推論說巴別塔 事件,如果除去超自然的敘述,其實是非常合理的。 我不是學語言或基因學的,如果有講錯的地方還麻煩版友糾正。 另外,我的論述也是有很多問題的。比方說創世紀的 敘述讀起來 (應該) 是先有語言分散才有族群分散,可是 自然情況下應該是要先有族群分散才可能有語言分散。 不過不論先後順序,這不影響這篇文的主要論述。 ----------------------------------------------------------------------------------- 肥宅碎碎念: DH,換你寫一篇來反駁我的論述了,我等你。希望你能把 罵人的精神花在寫作上,寫出一篇精彩的打臉文。 References: Allman, William F. 1990. The mother tongue. U.S. News & World Report 109 (18): 60-62, 65, 68-70. Campbell, Lyle, and William J. Poser. 2008. Language classification: History and method. Cambridge: Cambridge UP. Chomsky, N. (1972). Language and mind (p. 100).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Li, J. Z., Absher, D. M., Tang, H., Southwick, A. M., Casto, A. M., Ramachandran, S., ... & Myers, R. M. (2008). Worldwide human relationships inferred from genome-wide patterns of variation. science, 319(5866), 1100-1104. Watson, J. B. (1913). Psychology as the behaviorist views it. Psychological review, 20(2), 15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6.170.58.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35012114.A.DC9.html
bleem1127: 你寫了一堆應該、可能,可是你的巴別塔在那? 06/23 06:43
bleem1127: 除去超自然因素還叫做聖經嗎? 06/23 06:45
leon00521: 日韓文法 南島語系文法明顯就和歐美的文法差多了 06/23 08:48
neohippie: 喔,你要挑戰UG!? 快寫一篇來戰!!!! 06/23 08:49
leon00521: 有很多語言學家不認同這個假說 應該不需要我怎麼教你 06/23 09:16
leon00521: 搜尋吧 06/23 09:16
neohippie: 這麼籠統的批評,你好歹也要說出相反論點跟證據吧? 06/23 09:32
neohippie: 任何論述都有反面意見,可是意見要合理阿。 06/23 09:33
neohippie: 只丟一個「有人反對」,有講等於沒講 06/23 09:34
neohippie: 還是要我提供主要反對理論的名字給你 Google? 06/23 09:36
DarkHolbach: bleem已經把我想講的話講完了。 06/23 10:51
DarkHolbach: 你的巴別塔呢?我要的是能在期刊上發表的東西 06/23 10:53
DarkHolbach: 結果你只有膽量在這嘴砲?我不信你敢跟同事這樣講 06/23 10:54
windcanblow: 要巴比倫塔往跨下看就好啦(被拖走 06/23 10:54
DarkHolbach: 最近很忙,有時間再回 06/23 10:54
DarkHolbach:轉錄至看板 joke 06/23 10:56 DarkHolbach:轉錄至看板 Language 06/23 11:00 未經原作者同意,擅自轉錄文章,有沒有違反中華民國的著作權法? 麻煩amos或uka幫我解釋一下。感謝。 ※ 編輯: neohippie (166.170.53.122), 06/23/2015 21:51:23
neohippie: DH,你說你很忙,有空再回,可是轉文去語言版找救兵 06/23 21:52
neohippie: 這...哪招? 06/23 21:53
windcanblow: 你不覺得轉去joke跟語言板只是曬你文章給人家笑嗎.. 06/23 22:03
neohippie: 是阿,可是重點是沒有經過我的同意 06/23 22:26
neohippie: 而且他在語言版確實是有發問要其他版友提供意見 06/23 22:35
neohippie: 不只是單純的嘲諷 06/23 22:35
windcanblow: 是啊,你還覺得是討救兵喔,我以為是找觀眾耶 06/23 22:35
neohippie: 是喔,那等DH澄清 :) 06/23 22:37
neohippie: 而且wind,DH在joke版沒有發問,可是在語言版有耶 06/23 22:39
neohippie: 照理來說如果用意都只是要觀眾,那兩邊發文模式 06/23 22:39
neohippie: 應該要一致才對啊。怎麼解釋一邊有提問一邊沒有? 06/23 22:40
windcanblow: 需要一致嗎? 不一定啊。 06/23 23:15
meltice: 一切都是神蹟 人類無法參透 06/23 23:57
meltice: 就如同恐龍化石是撒旦故意放在泥土裡面迷惑人類的 06/23 23:58
meltice: 不管任何人要如何解釋 就如同撒旦放置恐龍化石一樣 06/23 23:59
meltice: 都是多餘的都是枉然的 因為一切都是神蹟 06/24 00:00
meltice: 基督徒相信神蹟相信神的介入 06/24 00:00
meltice: 因此基督徒無從區分何謂神蹟何謂自然運行 06/24 00:01
meltice: 例如萬有引力 請問是神蹟或是自然運行 無從區分 06/24 00:02
meltice: 例如處女生子五餅二魚 請問是神蹟或是自然運行 無從區分 06/24 00:03
meltice: 例如語言的分化 請問是神蹟還是自然運行 無從區分 06/24 00:04
meltice: 假設語言分化乃是神蹟 那還研究個屁 你是神嗎? 06/24 00:05
meltice: 相信就對了 廢話那麼多幹麼 06/24 00:06
meltice: 難道基督徒需要去解釋五餅二魚是怎麼搞出來的嗎? 06/24 00:06
bluebrown: 奇幻小說都要設定魔法體系來解釋魔法的運作 06/24 00:07
meltice: 聖經是真理不是奇幻小說 神蹟要怎樣就怎樣 神蹟最屌 06/24 00:12
meltice: 北極熊跟澳洲袋鼠都會自動跑來搭乘挪亞方舟 這樣屌不屌 06/24 00:13
meltice: 至於澳洲袋鼠怎麼跳過海洋的... 反正都是神蹟就對了 06/24 00:14
meltice: 然後下船之後北極熊跟澳洲袋鼠還要自己回到原本的地方去 06/24 00:14
neohippie: M大再度以天南地北的論述來討論基督教 06/24 00:41
neohippie: 這次出動了袋鼠和北極熊 XD 06/24 00:41
meltice: 請問你如何區分語言分化跟挪亞方舟的差別? 06/24 08:47
meltice: 如果他們都是神蹟 那還有啥好討論的 06/24 09:08
meltice: 而且基督教是真理 是用來相信的 不是拿來討論的 06/24 09:08
meltice: 你只要相信巴別塔或挪亞方舟都是真的就行了 06/24 09:09
meltice: 再做任何其他的解釋都是多餘的 單單的信就對了 06/24 09:09
DarkHolbach: 看不懂我的問題就不要回,懂?y 06/25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