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ohippie: 承認存在就算是尊重? 怎麼樣算是「承認存在」的表現? 05/17 21:43
→ neohippie: 競爭的範圍在哪裡? 護家盟這樣也是競爭阿 05/17 21:46
如果不能理解的話,那用存在的正當性好了。
→ neohippie: 「不需要好來好去」這你說的喔 05/17 21:46
對呀,本來就不用好來好去阿,明明討厭對方還要好著,這多虛偽阿。
→ sCHb68: 因為上帝不在uka的「存在」定義裡。 05/17 21:52
存在不存在是要論述的,我還是不知道這種情感需要尊重的是什麼?
→ kalestorm: 護家盟從創始至今,本就從沒好來好去過....。 05/17 22:01
※ 編輯: uka123ily (36.226.251.98), 05/17/2016 22:33:29
→ neohippie: 所以護家盟有存在的正當性? 是這樣嗎? 05/18 04:59
有人否定這件事情嗎?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5/18/2016 09:23:39
→ neohippie: 我在問你阿。護家盟是否有存在的正當性? 05/18 09:45
沒有人否定阿,很奇怪耶你。
→ sCHb68: XD 對上帝的信仰只是種「情感」, 05/18 09:47
→ sCHb68: 退一萬步說,就算只是人的情感,就難道不該被尊重? 05/18 09:47
→ sCHb68: 其實對上帝的信仰也關乎人的意志欸。 05/18 09:48
你們不用意志論述,這也要怪我囉?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5/18/2016 10:26:28
→ kalestorm: 你們對存在的正當性,的正當是不是指不同意思啊。 05/18 10:36
→ kalestorm: 我的猜測是一個指結社自由, 一個指道德或價值的正當性 05/18 10:37
不僅是集會結社自由,也包含信仰的自由。
但信仰的自由從不代表可以拒絕別人要從教義挑戰或著喜好信仰。
這個挑戰包含最根本的去挑戰教義。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5/18/2016 10:47:25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5/18/2016 10:58:16
→ neohippie: 相同的,護家盟也是可以挑戰同婚法案 05/18 11:14
→ neohippie: 可以挑戰同志對自己性向的表達 05/18 11:15
我不反對護家盟有言論自由,但它們可能逾越了宗教自由的線。
→ neohippie: 你這篇定義的問題是,你講的「存在」與尊重 05/18 11:20
→ neohippie: 沒有解釋平等還有規範的問題 05/18 11:21
→ neohippie: 怎樣的挑戰才是尊重的挑戰? 05/18 11:21
→ neohippie: 不平等的存在算是尊重嗎? 05/18 11:22
為什麼我需要解釋何謂尊重的挑戰? 提出因為尊重而需要限制挑戰的不是我耶?
關於平等問題可以看我前面的文章,實際上危害平等權的是護家盟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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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N7C-Uls (Christianity) [ptt.cc] [討論] 宗教自由與護家盟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61505950.A.BF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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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6 8 4/24 uka123ily □ [討論] 宗教自由與護家盟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5/18/2016 11:35:09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5/18/2016 11:37:54
→ kalestorm: 基本上我覺得談論護家盟可不可以有點瞎,說不可以,他們 05/18 12:25
→ kalestorm: 就會理會嗎? 05/18 12:25
→ kalestorm: uka123ily的"可以"似乎是指政府或管理者的角色, 05/18 12:43
→ kalestorm: neohippie的"可以" 似乎變成討論的參與者 05/18 12:43
簡單來說,我認為這個世界要和平只能在沒有戰爭或暴力的層次實現。
不可能在價值思想上達到共識,故衝突是必然的。
限縮衝突在議題與言論層次,是民主政治最大的貢獻
※ 編輯: uka123ily (61.216.2.61), 05/18/2016 13: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