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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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聖經有教導禁止黑白通婚嗎
時間Tue Nov 8 05:58:03 2016
推文太長了,拉出來回文...
推 theologe: 粗略說,還是自由主義VS社群主義(各種光譜)的衝突... 11/08 05:09
→ theologe:
https://goo.gl/rzArsB 人渣文本是把兩邊的論述都做了 11/08 05:12
連結是其結論、對於同婚這一方論述的部份解消;
前面三篇基本上解消了許多反同婚者似是而非的論點。
→ theologe: 某程度的解消... 11/08 05:12
→ theologe: 對於傾向自由論者而言,是個人權利問題,對於社群論傾向 11/08 05:14
→ theologe: 者而言,是社會價值之爭,認為前者的個人權利會動到後者 11/08 05:15
→ theologe: 認為不應輕易改變的既有社會價值。至於兩全的可能? 11/08 05:16
→ theologe: 後者認為前者就在不動到社會價值的狀況下去獲得權利即可 11/08 05:17
→ theologe: ,前者則認為,社會價值是依附在個人權利之上,不應被某 11/08 05:19
→ theologe: 方獨佔。但就結果來說,前者就是希望權利跟價值詮釋權都 11/08 05:20
→ theologe: 到手,對某些後者而言,當然認為這是不公平的政治遊戲。 11/08 05:21
推 theologe: 但後者將他人的權利的被認可,當作一個政治妥協遊戲之一 11/08 05:24
→ theologe: 環,是可議的;而前者或許訴諸一個破壞性的創新,但問題 11/08 05:25
→ theologe: 就在於這種「破壞性的創新」,如同人渣文本結語講的,要 11/08 05:26
→ theologe: 如何說服另一造?當然目前所謂的反對者,基本上以中老年 11/08 05:27
→ theologe: 為主,而在「新政治」的「聽孩子的話」的強大拉力下,加 11/08 05:28
→ theologe: 上歲月過去,「破壞性創新」必然有成功的可能。但無視價 11/08 05:29
→ theologe: 值的詮釋與說服的話,恐怕與文革或是強迫人改變性向一樣 11/08 05:30
→ theologe: ,會造成悲劇的產生。 11/08 05:31
→ theologe: 按人渣文本的分析,某些基督徒反同婚並不是如表面的宗教 11/08 05:31
→ theologe: 經典理由,故w或任何人把嘲笑點擺在這裡,是失焦的;當 11/08 05:32
→ theologe: 然,人渣文本這樣講是預設了社群論的概念,認為一個基督 11/08 05:33
→ theologe: 徒或任何人在他表層的意識或宗教理由底下,其實有更多 11/08 05:34
→ theologe: 深層的、真正的價值體系存在;我之前也是表達類似觀點。 11/08 05:35
這個價值體系在我們的文化當然是儒釋道,
還有就是基督信仰的一些非大家互戰時表面觸及的價值或規條
→ theologe: 故人渣文本的結論如同之前板上討論的其中一個觀點,就是 11/08 05:37
→ theologe: 沈默的大眾/基督徒,應該浮出來、表達自己「第三方」的 11/08 05:37
→ theologe: 論述或觀點;這就是社會底層價值觀真實呈現的可能性。但 11/08 05:38
→ theologe: 按照華人西哩呼嚕、隨意青菜、隱藏內在聲音的習性,不知 11/08 05:39
→ theologe: 是否就這樣讓內在聲音流逝、任由聲量大的少數來決定命運 11/08 05:40
任何抗爭、革命,其實常常是預設社會既有價值體系的穩固,
或者說能夠接受各種風吹雨打以及各種變通改造;
正如大家批判政府缺點,不是希望政府倒掉,
而是希望政府不被稱讚的優點要義務性的完成,然後又能改進批評者提出的缺點。
我們對於社會的「改造」,事實上建基在於對這個社會的基本信心。
但這個信心是有事實基礎的嗎?
在以上的分析後,我感到一些悲觀。
故對於高達美的詮釋學而言,
他或許也是這種略帶悲傷的眼光看著後現代的斷裂性革命(60's學運出於文革的影響)吧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社會價值觀為什麼一定是單一絕對的?而不能夠是被多元解讀又彼此衝突的?
: 如此來說,當基督教徒與同志在公共議題有潛在的價值衝突,
: 這不就代表這個社會價值觀並未被誰單獨決定?
: 當然我們也能問,到底社會價值觀是什麼?單一正確的價值觀是不是一種支配?
: 如果我們只有一種價值觀,這代表我們的思想可能就不是多自由了。
: 至於同志為什麼要婚姻,可以參考:
: 馮一凡/「同性伴侶」和「同性婚姻」:差一點,差很多
: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685/1106679
: 其中說到:
: 如同臺灣大學法律系陳昭如教授在模擬憲法法庭的協同意見書
: (模憲字第2號判決),她認為性傾向的差異是被人為界定、挑選出來的。
: 只要是不同的個人、人群及民族,彼此之間多多少少都有差異,
: 但我們並沒有把「所有」我們舉得出來的「差異」都視為需要差別待遇的理由,
: 我們是先「人為」地挑選差異,再依照部分被挑出來的差異為準,
: 進行「合法」的差別待遇。
: 當政府只看見非異性戀者與異性戀者之間的差異,
: 並且認為這些差異足以排除非異性戀者與異性戀者共享婚姻的機會,
: 同性伴侶法雖然帶來了法律權益上的保障,但也帶來了社會價值觀上的「隔離」。
: 而隔離,只是一種假平等。
: 說穿了,你認為同志是不是跟你一樣,能夠平起平坐的人。
: 還是你覺得你比較高等,應該用「婚姻」,而自己決定同志用「伴侶」就好?
: 不知道你能否體會網路上有人推基督徒聖潔婚姻法,就是同樣的權力支配型態。
: ※ 引述《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之銘言:
: : 基督徒和同志團體真的在爭的是社會對「婚姻」的定義。既然爭的是社會價值觀,
: : 那基督徒絕對有權利,也有義務、要為我們所認為正確的價值觀發聲。如果同志
: : 覺得自己的實質權利有受損害,那我們可以討論看看如何解套。但我們對於
: : 詮釋社會價值觀的爭議是會持續努力的,不會因為同婚合法就全盤放棄。
: : 有沒有同志可以跟我解釋一下,為甚麼一定要爭「婚姻」? 用像「民事結合」
: : 這種用詞來定調同婚不是皆大歡喜嗎? 為甚麼一定要爭取改變「婚姻」的定義?
: : (我有自己的想法,但我想聽聽其他版友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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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之敬虔者的哈利路亞,
上帝可能比較喜歡聽不信者的咒詛。
~馬丁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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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36.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8555888.A.5AB.html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6.32), 11/08/2016 06:02:24
→ theologe: 本文仍然符合「發揚內在差異」的觀點;另外,儒釋道等傳 11/08 06:08
Miroslav Volf
#1Nttnc96 (Christianity)
→ theologe: 統價值體系的元素,真的對於政治/價值更新議題沈默太久, 11/08 06:08
→ theologe: 我指的是一種批判性但又能觸及深層理解的探索或詮釋; 11/08 06:09
→ theologe: 但他們又以各種任意的、潛意識的方式在持續影響著,這是 11/08 06:10
→ theologe: 最糟的狀況。 11/08 06:10
→ theologe: 內在的任意性應當浮出表層,來接受進一步的梳理、批判、 11/08 06:12
→ theologe: 重整、詮釋。 11/08 06:13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6.32), 11/08/2016 06:15:23
→ kalestorm: 另外人渣文本的提法是同性婚這個概念, 不是法律. 就算 11/08 10:51
→ kalestorm: 能建立起這種價值論述, 通過法律的是立委, 判定違憲的 11/08 10:51
→ kalestorm: 是大法官...而違不違憲不可能依照價值論述來決定 11/08 10:52
→ kalestorm: 會受影響啦, 但不太可能會是主要理由 (?) 11/08 10:53
→ uka123ily: 可是多元社會的社會價值就夠社群主義者崩潰了 11/08 13:02
→ uka123ily: 社群主義依舊無法處理多元社會該如何維持平等共存。 11/08 13:03
自由、社群有光譜,也有普羅的各種混和型,
例如人渣文本講的台灣人大多是半弔子的社群主義
--以廢除死刑及通姦除(刑)罪化為例即可看出;
故我想就把自由、社群擺在「類型學」的角度來理解就好,
不過度涉入原本「標準化」的自由、社群主義的理論問題。
我的重點在於,即便社群主義,也接受價值的流變可能,
問題在於對這個流變的「過程」與「方法」,
社群主義者跟自由主義者是不同的。
社群主義、包含哲學詮釋學,都強調這個流變過程不能太過「人工化」、「強制化」,
變成像文化大革命或強迫改造他人的性向/性別認同一樣...。
多元社會的社會價值若被整體社群接受,例如荷蘭等國家,
那麼這種多元對於該地區/國家社群而言,就是其社群價值;
問題是台灣整體的社會價值是這樣的嗎?
你說仍在各種價值體系的衝突中,這種自由主義的描述也可能是事實,
但既然在衝突的進行式中,片面的按某方的理想來改變現狀,
就會忽略掉其他各種多元價值沈默但其實存在的聲音,
也就少了更多認清各自「內在差異」的機會;
若真的追求多元平等,就更應該設法把各種沈默多數的內在聲音引導其呈現出來。
當然人渣文本那篇是2013寫的,
他說那時是5%(同志族群,應當是極力挺同婚)對6%(基督教,疑似極力反同婚),
故「沈默的大眾」是這樣得出的(100%-5%-6%=);
但現在的民調,起碼透過新政治的帶動,
年輕人應該大多倒向挺同婚這邊,
故「沈默大眾」的「內在差異」還是否重要呢?
我認為還是重要的,因為新政治也隨著某小黨跟某政權的現實實驗在被檢視途中。
而年輕人倒向挺同婚這邊,是真的價值的清楚轉化嗎?
還是跟英國人投完脫歐後,一堆人才問「脫歐的後果是什麼」一樣呢XD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1/08/2016 17:24:10
推 uka123ily: 不過我同意,很多基教徒不同意社會該有多元價值 11/08 17:29
→ uka123ily: 更別說要共存這件事。 11/08 17:29
→ theologe: 其實我覺得基督教這邊的多元價值或內在差異也應該被引導 11/08 17:31
→ theologe: 出來,但若搞成正邪對立的操作方向,那各種多元性都被抹 11/08 17:31
→ theologe: 殺掉。 11/08 17:32
→ theologe: 多元VS一元的二元對立操作方式,其實還是在搞一元... 11/08 17:35
→ eno4022: 如果不同意早就提案把你們送去中國電療或送伊斯蘭國了 11/09 06:24
→ eno4022: 還會讓你們在台灣活蹦亂跳嗎?搞不清楚狀況 11/09 06:25
→ eno4022: 還是非得什麼都順你們的意,才叫尊重多元文化?頗呵 11/09 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