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eohippie: 原板規並不清楚 04/04 03:32
→ neohippie: 回文時,最後一頁的選項是 "發文" s 04/04 03:33
→ neohippie: 發文 S/V 04/04 03:33
→ neohippie: PTT 的選項預設就是 回文也是一種「發文」 04/04 03:34
→ neohippie: 原板規並無清楚解釋說回文不算發文、禁止刪推文 04/04 03:35
→ neohippie: 就算有過,也應該算是對於板規解讀不同的無心之過 04/04 03:36
→ neohippie: 希望板主可以考慮一下有沒有從輕開罰的可能 04/04 03:37
→ neohippie: 因為老漁那篇,他最後確實是要選擇 「發文」 S 確認 04/04 03:38
→ neohippie: 分類也還是「討論」 04/04 03:38
→ neohippie: 原板規並無註解說明只有最原始發文可以刪推文 04/04 03:40
推 theologe: 板規1.1有定義... 04/04 03:40
→ neohippie: 但 11條並沒有歸類到只限發文 04/04 03:42
→ neohippie: 也就是說如果依照PTT本身的設定,老漁的行為符合板規 04/04 03:43
→ neohippie: 所以我的意見是這次輕判,修改並澄清板規 04/04 03:43
→ neohippie: 因為確實有模糊空間 04/04 03:44
推 theologe: 那時候宣導了半天,你說模糊就叫模糊阿?XD 04/04 03:44
→ theologe: 板規11:「『發文』時文章分類使用[討論]者」,定義在1.1 04/04 03:45
→ neohippie: 第一例阿,如果有先例的話那算我錯,沒跟到 04/04 03:45
→ neohippie: 當然這個部份就看鐵指,我尊重板主的判決 04/04 03:47
→ neohippie: 就算不改判,也還是澄清一下板規 04/04 03:47
→ neohippie: 我想中文裡那個「發文」是動詞還是名詞是重點 04/04 03:49
→ neohippie: 11條那裡講的「發文」是動詞還是名詞? 04/04 03:49
推 theologe: 那時候宣導時都有講...若刪除推文不做限制,那大家都亂 04/04 03:51
→ neohippie: 我是建議此次輕判、修改板規或是澄清板規 04/04 03:51
→ theologe: 刪一通,討論還能進行下去嗎? 04/04 03:51
→ theologe: 我的推文被刪,還要從備份中找出來,編輯後另外回文;我 04/04 03:53
→ theologe: 損失的時間成本誰要賠償我? 04/04 03:53
推 neohippie: 我剛才看了一下 08/03/2016的公告宣導,下面討論 04/04 03:54
→ neohippie: 也是不清楚。Anyways, 不論如何澄清一下是好事 04/04 03:55
→ neohippie: theologe: 賠償喔,用你的推文回你: 為甚麼基督徒在 04/04 03:55
→ neohippie: 追求自己的利益? 你怎麼沒有實踐一下大誡命? 04/04 03:56
推 theologe: 我的時間,也是別人的時間阿;我是問有意義的問題,這樣 04/04 03:57
→ theologe: 被刪掉也是影響他人討論的權益。這是公益,不是私利。 04/04 03:57
→ neohippie: 我剛才又看了一次11條,會講發文「時」是把發文當動詞 04/04 03:57
→ neohippie: 吧? 這樣的話,第一條的定義有沒有效用就是爭議 04/04 03:58
→ neohippie: 因為PTT的設定就是回文也是發文的一種 04/04 03:59
→ theologe: 隨便你吧,板主要怎麼樣我也沒意見;只是8個月前就宣導 04/04 03:59
→ theologe: 的板規,不照那時的宣導走,那遵守板規的人是傻子? 04/04 04:00
→ neohippie: 沒有規定是完美的阿,我的意見很單純,就是澄清修正 04/04 04:01
→ eno4022: 板規1.1已經有對[發、回、推、轉文]明確定義了 04/04 04:01
→ neohippie: 但 11條的「發文」是動詞還是名詞? 04/04 04:03
→ neohippie: theologe: 我在追求公益,不是私利 XD 04/04 04:03
推 theologe: 誰也看出你現在的護航是私利還是公益阿XD 04/04 04:04
→ neohippie: 我又沒在水桶,老漁每次被桶我都沒講話 04/04 04:04
→ neohippie: 是真的板規不清楚,判決出來前我就有講了 04/04 04:05
→ neohippie: 我又不是檢舉人,還私利勒 04/04 04:06
→ neohippie: 11條確實是講「發文時」,沒說是「發文」 Ctrl + p 04/04 04:08
→ neohippie: ptt的預設,回文也確實要選擇 「發文」S/V 04/04 04:08
→ neohippie: 既然是動詞,那PTT的回文也是一種發文「動作」就是關鍵 04/04 04:09
推 theologe: 看上下文,11條第三行就有講「把回文改為發文」 04/04 04:10
→ theologe: 還有「發文後」 04/04 04:11
→ neohippie: 問題是老漁沒把回文改成發文阿,他又沒有把 "re" 去掉 04/04 04:11
→ neohippie: 標題也沒改 04/04 04:11
→ theologe: 我指的是那些下文都表達「發文」是一個特定的行為;該行 04/04 04:12
→ theologe: 為定義在1.1。 04/04 04:12
→ neohippie: 發文後那句是在講討論分類,分類也還是討論阿 04/04 04:12
→ neohippie: 但你不可否認ptt的預設與11條的「發文時」 04/04 04:12
→ neohippie: 第一例、又有模糊地帶 04/04 04:13
→ theologe: 你要先解釋掉1.1阿XD 04/04 04:13
→ neohippie: 不需要阿,是 11條需要修改澄清 04/04 04:13
→ theologe: "1.1 言論發表的方式定義如下:" 04/04 04:14
→ neohippie: 要改的是 11條,1.1不需要改 04/04 04:14
→ theologe: 哪來不需要?XD 04/04 04:14
→ neohippie: 11條必須要澄清是 Ctrl + p 發文才可刪推文 04/04 04:15
→ neohippie: (y) 回應不可刪推文 04/04 04:15
→ neohippie: 而因為現條例是發文「時」,所以需要澄清 04/04 04:15
推 theologe: 你根本沒去看1.1吧XD 04/04 04:16
→ neohippie: 我的論述就兩項: 11條的發文是動詞 04/04 04:16
→ neohippie: ptt預設回文是一種發文動作 04/04 04:17
→ neohippie: 老漁確實是有「發文」的動作 04/04 04:18
→ neohippie: 分類也是「討論」、沒有改標題也沒有剃除 "R" 04/04 04:19
推 theologe: 1.1有說「發文」不是動詞嗎?XD 1.1幹嘛要定義「回文」? 04/04 04:19
→ neohippie: 所以他確實是「發文時」文章分類為討論,並刪文 04/04 04:20
→ theologe: 如果回文也是發文,那1.1定義回文是定義辛酸的喔 04/04 04:20
→ neohippie: 要講幾次阿,問題是 11條不是 1.1條 04/04 04:20
→ theologe: 或者定義「發文」是定義假的喔 04/04 04:20
→ theologe: 你法規可以拆開看的喔?XD 04/04 04:21
→ neohippie: 阿,我懶得鳥你了,我的論述等看鐵指怎麼回 04/04 04:21
→ theologe: 就算neo不是護航,我覺得也看出你思考的很多問題.... 04/04 04:22
→ neohippie: XD 是凌晨時間還在為自己私利辯護的人思考有問題吧 XD 04/04 04:24
→ neohippie: 這麼執著,不睡覺要確定老漁被桶喔 04/04 04:24
→ theologe: 我已經說板主要怎麼樣我管不著了,老魚沒被桶,那也不怎 04/04 04:32
→ theologe: 麼樣,我只是單純對你的思路好奇而已XD 04/04 04:33
推 theologe: 見微知著阿...對一些小問題的討論,更能看出討論者在複 04/04 04:37
→ theologe: 雜問題討論時,未必能看得出來的思考特徵。 04/04 04:37
→ neohippie: 那跟我講你看出我的思考是哪裡有問題,我很好奇 04/04 04:38
→ neohippie: (原來這種好奇這麼強大,可以讓你凌晨不睡覺) 04/04 04:39
→ neohippie: 快跟我說哪裡有問題! 04/04 04:40
推 theologe: 當然你若單純是為了護航而硬掰理由,那就不準確了... 04/04 04:41
→ neohippie: XD 所以問題是啥? 04/04 04:42
→ theologe: 你的問題我都寫在上面啦 04/04 04:43
→ neohippie: 沒阿,你說1.1有寫,我說問題是 11條 04/04 04:44
→ theologe: 不看「上下文」、法規也不重視「整體」;其實都可歸結為 04/04 04:44
→ neohippie: 法規整條都看了阿,那個「發文時」確實是動詞形態 04/04 04:45
→ theologe: 對於「脈絡」的敏感度或閱讀方式有缺欠 04/04 04:45
→ neohippie: Ptt回文也是「發文」S/V 04/04 04:45
→ theologe: 不用重複啦 反正eno認同你再請他回你了;我已經解決完我 04/04 04:46
→ neohippie: XD 要講敏感度的話 我的分析還比較合裡好嗎, 04/04 04:46
→ theologe: 的好奇了XD 04/04 04:46
→ neohippie: 而且有憑有據,你的只有嘴砲 04/04 04:47
→ neohippie: 啥自己的脈絡分析,你看出啥的屁~ 04/04 04:47
→ theologe: 我也曾跟一群搞統計的同學在一起,我知道他們思考的模式 04/04 04:47
→ theologe: 哈哈,你的胡說八道也很廢話XD 04/04 04:48
→ neohippie: 甚麼具體都沒有,抽像嘴啥整體和脈絡就想打發喔 04/04 04:48
→ theologe: neo真是沒詞了XD 04/04 04:48
→ neohippie: 根本是屁話嘛,我還以為你有啥具體的東西可以講 04/04 04:49
→ neohippie: 我的證據,一個直接引用板規文字,一個是PTT預設 04/04 04:49
→ theologe: 沒關係,你的屁話也很廢話XD 04/04 04:49
→ neohippie: 你的是根據你自己講的廢話,是要比啥? 04/04 04:50
→ neohippie: 根本沒有證據跟我講說你有看出東西勒 04/04 04:50
→ theologe: 你的根據也是你的屁話阿XD 04/04 04:50
→ neohippie: 文組好歹跟我用條文解釋吧,你連這都沒有 04/04 04:51
→ theologe: 條文?我前面都在跟你解釋條文阿?XD 算了吧,你只是耍 04/04 04:52
→ neohippie: PTT 的回文也是發文的預設你怎麼辦? 04/04 04:52
→ theologe: 嘴皮子,然後最後加上你在胡說八道、廢話、屁話的定番老 04/04 04:52
→ neohippie: 11條的動詞形態怎麼解釋? 04/04 04:52
→ theologe: 梗罷了XD 04/04 04:52
→ neohippie: 根本沒有反駁,好歹11條也要修一下 04/04 04:53
→ theologe: 你11條硬掰的屁話有何好討論的?XD 04/04 04:53
→ theologe: 算了,真無聊,留你自己去談你無根據的屁話好了。 04/04 04:54
→ neohippie: 哪是硬掰的,是事實阿,當然需要討論 04/04 04:54
→ neohippie: ptt回文也是寫「發文」阿,你準備怎麼回這個? 04/04 04:54
→ neohippie: 根本沒有回應,這樣就想開脫喔? 04/04 04:55
→ theologe: 哈哈 你自己砍掉1.1的「本板」定義,還有什麼討論空間? 04/04 04:55
→ neohippie: 事實就是 11條不清楚,老漁的案例剛好暴露這個問題 04/04 04:56
→ neohippie: 已經講說 1.1不用改了,是 11條要改,是怎樣? 04/04 04:56
→ neohippie: 哪有在砍 1.1? 你在紮稻草人 04/04 04:57
→ neohippie: 還哈哈勒 04/04 04:57
→ neohippie: 你對於我舉的兩個事實完全沒有回應 04/04 04:58
→ neohippie: 我教你好了,你要推翻我的論述,你必須證明說這兩項 04/04 04:59
→ neohippie: 不適用,或是有錯誤,或是與其他事實有衝突 04/04 04:59
→ neohippie: 你講脈絡就是板主自由心證,板主有自己的脈絡 04/04 05:00
→ neohippie: 可能鐵指脈絡確實是如此,但11條就是有需要澄清的地方 04/04 05:01
→ neohippie: 希望鐵指能澄清或修改一下 11條 04/04 05:04
→ speed2: 版規跟檢舉制度也算是考驗我們度量與雅量的方式。求主做 04/04 07:27
→ speed2: 我們和平的審判官。 04/04 07:27
→ speed2: 求神赦免饒恕我們的罪,如同我們赦免饒恕得罪我們的人一 04/04 07:30
→ speed2: 樣。 04/04 07:30
→ eno4022: 發文時文章分類使用[討論]者=發文(ctrl+p)+分類選擇使用[ 04/04 07:36
→ eno4022: 討論]。我用"時"字是為了銜接另一個條件,所以不用想太多 04/04 07:36
→ eno4022: ,尤其板規1.1已經定義清楚,所以回文在本板並不會被視 04/04 07:36
→ eno4022: 為是發文。 04/04 07:36
→ eno4022: 不過會誤解的話,近日我會修改一下,讓意思更清楚 04/04 07:37
→ speed2: 阿門 修改一下,讓意思更清楚 這樣更嚴謹 ^^ 04/04 08:40
推 sysop5566: 法利賽人也讀經守律法 04/04 09:05

推 jacklin2002: 這次討論很不錯的,平常沒啥機會認識東正教,L大跟老 04/05 21:00
→ jacklin2002: 魚的文章都推 04/05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