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f31: 聖三尺! 11/08 08:48
→ df31: 我都封三尺為聖了,希望三尺滿意! 11/08 08:48
→ sCHb68: 這樣也一篇? 11/08 09:11
→ theologe: sCH持續跟隨df用垃圾話取代面對問題... 11/08 09:23
→ df31: @sch 你才知道哦!人家隨便就能『扯』出一篇東西來,為自己 11/08 09:26
→ df31: 加分封聖 11/08 09:26
→ sCHb68: 如果我們是垃圾話也是看對象講的。 11/08 09:53
→ df31: 是的。因為我們都曾經認真對話過,但是都發現被耍了。 11/08 09:55
→ sCHb68: 沒錯。黑龍轉桌把你耍的團團轉一點對話誠意都沒有。 11/08 09:56
→ sCHb68: 跟三尺認真辯論只會感受到這個人怎麼那麼會硬拗而已。 11/08 09:59
sCH現在在說,承認自己無理針對th、就算th有錯也不饒恕th、
不願承認可能th不是硬凹,而是sCH理解錯誤;
sCH定意要論斷th到底,就是這麼清楚明白。
如果sCH的論斷都是錯的,或就算只是部分是錯的,
那sCH的「定意」,到底跟「硬心」差別在哪裡?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1/08/2017 10:32:41
→ sCHb68: ↑這段話可以原封不動送還給你。 11/08 10:36
→ theologe: 如果我是錯的,我就可以隨意被侮辱?搞不懂你的邏輯 11/08 10:39
→ sCHb68: 你認真討論時都在耍人這是大家(我、老魚、pin、jack、、) 11/08 10:40
→ sCHb68: 有目共睹的且親身經歷的, 11/08 10:40
→ sCHb68: 反而你說我理解錯誤、論斷你才是無稽之談。 11/08 10:40
→ sCHb68: 我們在侮辱你?自己太玻璃心還抹黑別人。 11/08 10:41
→ df31: 聖三尺隨意侮辱/抹黑他人,難道他的屁股就不能被摸摸啊?! 11/08 10:42
→ theologe: 所謂「耍人」,要建立在理解正確;例如約3:16,你對我 11/08 10:53
→ theologe: 觀點理解正確在哪邊?上面我回應的東西你一點也不敢碰, 11/08 10:53
→ theologe: 是理虧?你們幾位的「共同誤解」,從來不能當作任何證據 11/08 10:54
→ theologe: 。文本證據、論理回應,例如你證實我約3:16那篇的確如 11/08 10:55
→ theologe: 你所論斷,才是正道。否則垃圾話、論斷不斷複製,三人成 11/08 10:55
→ theologe: 虎、眾口鑠金,哪叫證據? 11/08 10:56
→ theologe: 如果sCH認為對我理解錯誤而論斷我,是無稽之談,是在表 11/08 10:56
→ theologe: 明自己可以像上帝一樣斷是非囉?你連論理證明反駁我對約 11/08 10:57
→ theologe: 3:16的澄清說明都做不到,還想當上帝? 11/08 10:57
→ sCHb68: 開始稍微跟他認真討論就開始耍人囉。 11/08 11:06
→ sCHb68: 並開始抹黑、論斷別人囉~ 11/08 11:06
→ df31: 不過,我承認我賤,有機會就喜歡摸摸聖三尺的屁股。看他跳 11/08 11:08
→ df31: 好玩! 11/08 11:08
→ theologe: sCH面對問題只有三秒鐘的熱度XD 11/08 11:10
sCH繼續打帶跑、繼續硬心下去、繼續不承認自己無法按文本證據論理反駁我前,
根本無法斷定他很有可能是誤解我的狀況。
這個讓sCH回轉、意識到自己盲點的機會,目前就到這裡為止吧。
→ df31: 聖三尺抹黑人具有永恆的特徵 11/08 11:10
→ jacklin2002: 蔡帽張允都比不上專門盜書的 11/08 11:12
推 df31: 聖三尺變色龍天下無敵! 11/08 11:13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1/08/2017 11:13:44
→ sCHb68: 機會咧,噁不噁心R你。 11/08 12:09
→ df31: 聖人三尺變色龍! 11/08 12:13
→ damonwhk: 黃字定義就有問題,主耶穌藉他人問話來陳明真理,隨處可 11/08 13:40
→ damonwhk: 見,未必就是針對該問題回答。若真是針對問題直接回答, 11/08 13:41
→ damonwhk: 至少應該向約翰福音九章那樣子的寫法才可以說是。 11/08 13:42
→ damonwhk: 問的是「得救」,但回答的是「窄門」,顯然不是直接回答 11/08 13:43
→ theologe: 若說耶穌這邊他人問得救,他答得勝,證據呢? 11/08 13:43
→ theologe: 還不又回到你們對於窄門=得勝的前提即結論? 11/08 13:44
→ theologe: 最直接的理解,就是窄門就是得救。 11/08 13:44
→ theologe: 起碼pin接受這點,只是他又談得救分n種XD 11/08 13:45
→ pinjose: 證據在條件是「作惡」與否 11/08 13:45
→ pinjose: 而非信 11/08 13:45
→ theologe: 這邊的得救又是得勝的得救XD 都馬隨便你們講 11/08 13:46
→ pinjose: 除非th也認同不信主是作惡 11/08 13:46
→ damonwhk: 太7:23若再讀上、下文,那邊的認識可能與「評價」有關 11/08 13:46
→ theologe: 作惡顯明不信主 11/08 13:46
→ damonwhk: 約10:14的認識,從上、下文讀不出「評價」的味道 11/08 13:47
→ damonwhk: 將二處經文置放一起作為前提,也是有疑義的。 11/08 13:47
→ pinjose: 本來細微處每個人解經會略有差異 11/08 13:48
→ damonwhk: (我所指的評價是指對於「行為」的評價) 11/08 13:48
→ damonwhk: 你要將2處擺在一起講,我不去挑戰你的說法,但你用你的 11/08 13:49
→ pinjose: 所以th又出現問題了,信主就不會作惡 11/08 13:49
→ pinjose: 因為作惡顯明不信主 11/08 13:49
不用抓語病,「作惡」是最終的評價,
你的比喻解跑到哪裡去了?
→ damonwhk: 解釋來評斷召會的解經是錯誤的,你就有立證的義務。 11/08 13:49
→ pinjose: 可惜又是一個站不住腳的論點 11/08 13:49
→ damonwhk: 所以不是我要拿出證據,而是你必須證明我說的是錯誤的. 11/08 13:50
→ theologe: 「評價」是你的循環論證吧;認識是評價,所以有評價的 11/08 13:55
→ theologe: 味道... 11/08 13:56
→ theologe: 反過來,認識是表達與主的連結,那二處都可以講得通 11/08 13:56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1/08/2017 13:58:09
→ damonwhk: 約10:14可沒說到那些羊有什麼行為,而且太7:23比較是 11/08 14:00
→ damonwhk: 可能發生在審判台前,約10:14怎麼讀出審判的味道的? 11/08 14:00
→ damonwhk: 認識可以只是客觀的事實,不需要主觀的評價。Y 11/08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