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un5780: 你不一口吃下稱義的漢堡12/08 23:47
還在抹黑我們行為稱義喔,煩不煩?
→ aun5780: 卻質疑可以靠吃下漢堡(耶穌)就什麼都不做也稱義12/08 23:47
→ aun5780: 然後現在卻在解構這個漢堡有什麼奇特之處12/08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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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信什麽
信心是有目標的。我們不能只注意信心,而忽略了信心的目標。信心的目標若錯了,信心
就難得對。所以我們必須將信心的目標弄清楚,弄準確,必須看準了我們應該信什麽。
[...]
(七)“信……聖經(神的話)。”約翰二章二十二節,五章四十六至四十七節。
一個人要信主耶穌,就必須信聖經,因為聖經是給主耶穌作見證的(約五39)。並且主耶
穌是神活的話,(約一1,“道”原文是“話”),聖經是神寫的話。(提後三16)。神
活的話——主耶穌——乃是神寫的話——聖經——的實際;神寫的話——聖經——乃是神
活的話——主耶穌——的啟示。所以人若不信主耶穌,就不能信聖經;照樣,人若不信聖
經,也不能信主耶穌。主耶穌和聖經,是不能分開的。要信祂,就必須信聖經。一個不信
聖經的基督徒,就是一個不信的基督徒,也必是一個假的基督徒。"
聖經有沒有說神的心意是要我們愛神愛人?
口中說信耶穌,但鄙視愛神愛人,叫做信聖經?沒有信聖經,叫做真實的信嗎?
反過來說,信耶穌/信聖經所以去愛神愛人,叫做行為稱義?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39.1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12778371.A.9EA.html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9.127), 12/09/2017 08:16:02
推 aun5780: 我哪一句話說你行為稱義了12/09 08:42
→ aun5780: 我是說 你質疑不能只靠吃漢堡(救恩) 如何什麼都不做 12/09 08:43
→ aun5780: 然後什麼都不做也能稱義 12/09 08:43
→ aun5780: 這明明就是你自己主打的 12/09 08:43
→ aun5780: 現在還說別人抹黑 12/09 08:43
"三 信什麽
信心是有目標的。我們不能只注意信心,而忽略了信心的目標。信心的目標若錯了,信心
就難得對。所以我們必須將信心的目標弄清楚,弄準確,必須看準了我們應該信什麽。
[...]
(七)“信……聖經(神的話)。”約翰二章二十二節,五章四十六至四十七節。
一個人要信主耶穌,就必須信聖經,因為聖經是給主耶穌作見證的(約五39)。並且主耶
穌是神活的話,(約一1,“道”原文是“話”),聖經是神寫的話。(提後三16)。神
活的話——主耶穌——乃是神寫的話——聖經——的實際;神寫的話——聖經——乃是神
活的話——主耶穌——的啟示。所以人若不信主耶穌,就不能信聖經;照樣,人若不信聖
經,也不能信主耶穌。主耶穌和聖經,是不能分開的。要信祂,就必須信聖經。一個不信
聖經的基督徒,就是一個不信的基督徒,也必是一個假的基督徒。"
所以這段話叫行為稱義嗎?
叫做信心以外添上條件(信聖經)嗎?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9.127), 12/09/2017 09:10:31
再講一次,大家都在談「因信稱義」,
只是板上有兩派人對於使人稱義或得救之「信」的內涵理解不同。
一派人認為「信」=一次決志永遠得救;
另一派人認為「信」=真實的信、堅守到底的信。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2/09/2017 09:41:10
推 aun5780: 不要把我的推文蓋過去12/09 09:56
→ aun5780: 請你回答12/09 09:56
→ aun5780: 我哪裡說你行為稱義了 12/09 09:56
→ theologe: 竟然跟我玩裝傻的遊戲XD 12/09 10:56
→ theologe: 「什麼都不做也能稱義」這不是在指控我們行為稱義,不然12/09 10:57
→ theologe: 是在講什麼? 12/09 10:57
推 aun5780: 最後問你一次 12/09 11:03
→ aun5780: 請問我哪裡指控你行為稱義 12/09 11:04
→ aun5780: 這是我最後給你的一次機會 12/09 11:04
→ theologe: 竟然跟我玩裝傻的遊戲XD 12/09 10:56
→ theologe: 「什麼都不做也能稱義」這不是在指控我們行為稱義,不然 12/09 10:57
→ theologe: 是在講什麼? 12/09 10:57
你也要玩打帶跑、不聽人言,那就不用浪費大家時間了。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2/09/2017 11:05:29
→ aun5780: 什麼都不做也能稱義 是你反對的12/09 11:05
→ aun5780: 我如實的陳述你的觀點12/09 11:05
→ aun5780: 卻被你指控我抹黑你行為稱義12/09 11:05
我講話可是有上下文的。
→ aun5780: 我的問題如下:12/09 11:05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2/09/2017 11:06:27
→ aun5780: 1.請問我是否如實的陳述你反對什麼都不做也能稱義12/09 11:06
→ aun5780: 2.請問我哪邊指控你行為稱義12/09 11:06
推 aun5780: 好 12/09 11:09
→ aun5780: 我認清你了 12/09 11:09
→ aun5780: 到目前為止我對你的評價都是錯誤的12/09 11:10
→ aun5780: 原來你是這樣不肯認錯的人 12/09 11:10
→ theologe: 你扭曲完spxx的漢堡論,接著pin就發了一篇「行為稱義」, 12/09 11:10
→ aun5780: 從現在開始我不會再相信你的任何話 12/09 11:10
→ aun5780: 結束 12/09 11:10
→ theologe: 說不是助攻,是要騙誰 12/09 11:11
→ aun5780: 噁心 12/09 11:11
→ aun5780: 騙子 12/09 11:11
→ aun5780: 嘔嘔 我快吐了12/09 11:12
→ theologe: 莫名其妙12/09 11:12
「什麼都不做也能稱義」
「一個人要信主耶穌,就必須信聖經」
請問第二句是贊同前一句嗎?
→ aun5780: 原來我一直在看一個騙子的理論12/09 11:12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2/09/2017 11:14:10
→ aun5780: 你一定會有報應的12/09 11:12
→ aun5780: 噁心的騙子12/09 11:13
→ aun5780: 我一直以為你是實踐神學12/09 11:13
→ aun5780: 結果是個噁心的騙子12/09 11:13
→ aun5780: 噁心 12/09 11:13
→ aun5780: 願主把你吐出去 12/09 11:13
→ aun5780: 噁心的騙子12/09 11:13
→ theologe: 你的情緒問題請自己解決。 12/09 11:14
→ aun5780: 我的發文跟Pin差了九個小時 12/09 11:15
→ aun5780: 你居然惡意說我要幫他助攻 12/09 11:15
→ aun5780: 你這個噁心的騙子 12/09 11:15
→ aun5780: 什麼實踐神學 12/09 11:15
→ aun5780: 我再也不會相信你任何一句話了 12/09 11:16
→ aun5780: 願主把你吐出去 12/09 11:16
→ aun5780: 髒12/09 11:16
→ aun5780: 噁心12/09 11:16
推 BPM88: 可是 聖經有反科學的東西,該如何信?12/09 14:33
→ theologe: 所以就會有「精義」或釋經學的議題。12/09 14:54
推 BPM88: 聖經無謬論嗎?12/09 15:02
→ theologe: 可以這麼說。12/09 15:02
→ theologe: 福音派是支持無謬論,不是無誤論。12/09 15:03
推 BPM88: 可聖經的原本已經不存在了,要怎麼確保神的意思能配合語言12/09 15:16
→ BPM88: 發展的演化仍維持一致?12/09 15:16
→ theologe: 那就是信仰囉XD12/09 15:20
推 BPM88: 放大絕有點快了XD12/09 16:05
我以前談過,能夠確定真理性的,
一是今世的實踐擺在公共領域中受檢視--
「我們成了一台戲,供世人與天使觀看」,
就是所謂的「見證」,
但這個在多元社會乃至於新教的多元教派情境中,
就是各種善觀的相互對話乃至衝突。
二是來世面對神的審判。
問題一直不是神的話是否傳遞真理,
而是神的子民是否把真理活出來,
讓世人將榮耀歸與神。
※ 編輯: theologe (39.10.97.51), 12/09/2017 17:33:33
「神的話傳遞真理」這是信仰,無庸置疑,
但這個命題產生意義,不是我們多會理智上證明,
而是我們的果子能夠對世人﹑對神﹑對自己交差。
※ 編輯: theologe (39.10.97.51), 12/09/2017 17:42:36
推 BPM88: 誰有資格判斷是不是「見證」?集體的信徒?教會? 12/09 18:01
→ theologe: 那還是回到公共的感受與論辯...當然未必會有放諸四海皆 12/09 18:44
→ theologe: 準的共識,而常常只有社群內的﹑乃至自己的﹑甚至只有在 12/09 18:44
→ theologe: 神面前分綿羊山羊才知道。 12/09 18:44
例如說,教會可以辯論護家盟的行動是忠心有見識的善行或否,
各種評論都可以有聖經﹑神學根據,世人也可以用各種判準來檢視,
或者單純訴諸道德情感...;
人的視角就只能在理性乃至知情意行全部的限制中理解聖經﹑
理解自己該做的,然後接受彼此的檢視,
這就是「批判實在論」。
※ 編輯: theologe (39.10.97.51), 12/09/2017 18:52:04
推 BPM88: 現代笛卡兒的...我被批判/批判故我(信仰)在?12/09 19:12
→ BPM88: 怎有「甭管聖經真的假的,我出自理性的批判是真的」的感覺12/09 19:13
還是老話,
聖經是真的,也可以被誤讀誤用;
撒馬利亞人的信仰不正統,
也可以是耶穌說的鄰舍。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羅馬書2:13 和合本)
→ sCHb68: 引戰王th。12/09 19:32
※ 編輯: theologe (175.99.166.186), 12/09/2017 21:26:33
※ 編輯: theologe (175.99.166.186), 12/09/2017 21:32:04
推 BPM88: 因為可能誤讀所以聖經真偽不重要,你被這句話說服?雖然我 12/09 22:02
聖經真偽不重要?我哪句話可以這樣理解?XD
→ BPM88: 懂人不可能脫離詮釋。但我認為信仰是要超越詮釋的。12/09 22:02
你是在說「信仰=實在」,
而「實在」可以有「方法」能被確認、把握住,
以致於可以超越詮釋?
推 BPM88: 所以對我來說,聖經不是相信的唯一對象……12/09 22:05
人的信念當然比想像的多,
並且大部分都不是「理智證成」得來。
→ sCHb68: BPM比th誠實多了。12/09 22:18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5.231), 12/10/2017 00:02:39
推 BPM88: 嗯我是針對您說「聖經是真的,也可以被誤讀誤用」去理解12/10 08:15
那應該比較準確是說:
1.我信聖經是真的(信念一)
2.人類無法完全用理智證成這個信念(不是「完全無法」喔,要精確點...)
3.聖經就算是真的,實踐若是錯誤的,那也沒有益處
所以不會導出「聖經真偽不重要」這個命題。
而是「聖經的真應當體現在我們的實踐中」。
至於你說要不要先確認/證成聖經是真(step1),
再去找尋對的詮釋(step2),
然後才是找尋對的實踐(step3)?
就說step1是信念了咩XD
step1、2、3都是混在一起的信念與實踐與詮釋或理解進深/修正的過程。
→ BPM88: 因為「詮釋」總要經過大腦,但信仰恐怕可以不必。12/10 08:16
信仰不用經過大腦?XD
BPM要帶領我們超越腦神經決定論的時刻到了嗎?XD
→ BPM88: 但「方法」似乎仍是規範在理性(即大腦)底下的行為。12/10 08:17
→ BPM88: 所以我不會說「信仰=實在」是必須要有「方法」去確認 12/10 08:17
→ BPM88: 石頭會自然按照定律落地,但他不一定要懂定律(方法)。12/10 08:19
→ BPM88: 我再看了一下,您對詮釋的詞意似乎擴張了非常多12/10 08:21
就回到「哲學詮釋學」的定義即可--呵呵,那就是包山包海XD
「人是理解的存有」、「此有即理解」...
→ BPM88: 可能還要進一步提點一下詮釋的適用範圍和意義12/10 08:22
推 BPM88: 再精確一點我的問題:我們有可能有意識的去詮釋神/信仰嗎?12/10 08:26
不可能完全在意識內,而必定有意識外的前設、信念、情感等等脈絡在影響我們。
「理解活動」就是「歸家」的活動,是把始與終聯合在一起...
(透過以經典為媒介,進行意識與意識外的對話);
用神學語言表達就是:一切神學或theoria都是否性神學;
神學的語言只能是「祈禱」(而非嚴格知識意義上的「命題」)。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2.246), 12/10/2017 09:16:53
推 BPM88: 是「否性」用詞讓人對你產生自由派的印象嗎?呵呵12/10 09:37
→ BPM88: 先假定(信仰)聖經為真,然後再鼓吹理解活動有多好,確定?12/10 09:40
→ BPM88: 就這個「方法」來看,換個經典譬如佛經也通吧12/10 09:42
→ theologe: 沒錯阿,選擇聖經還是佛經當作生命實踐的詮釋/指導,那12/10 09:55
→ theologe: 是信仰的選擇;當然基督徒宣稱我們才有真理,佛教徒則貶12/10 09:56
→ theologe: 低基督徒的智慧與境界,就是這樣各說各話罷了XD12/10 09:56
→ theologe: 「見證」有多好,不可能停在行銷或鼓吹的層次,必須經過12/10 09:57
→ theologe: 公共論辯的洗禮,經過服務對象/羊群的肯認,最終要面對12/10 09:58
→ theologe: 上帝的審判。(漏掉:在世時也要經過自己良心這關) 12/10 09:59
→ theologe: Pascal博奕論證談起來,所有宗教都是平等的,問題是算12/10 10:00
→ theologe: 「期望值」各人各家要去算,結果還是一翻兩瞪眼。12/10 10:00
→ theologe: 不過回到「信念」(複數)的層次來理解,又是另一個角度12/10 10:03
→ theologe: ;往往不是佛經與聖經二擇一(或各種經典中擇一)的問題12/10 10:04
→ theologe: (聚會完再談...)12/10 10:04
推 neohippie: 已經進化到一邊聚會一邊發推文了喔? XD12/10 10:11
→ neohippie: 到底是花多少時間在PTT上阿 @@12/10 10:11
推 BPM88: 論“得救期望值“當然要選最多人信的,又或者全部都信。但 12/10 11:03
→ BPM88: ,我不認為這是信仰觀點。12/10 11:03
→ theologe: Pascal沒人認為是功利主義,而是齊克果等存在主義的先河12/10 11:37
推 BPM88: 我不是因為功利主義否定他……12/10 11:52
博奕論證還是表達在風險中決策,
而不是"當然要選最多人信的,又或者全部都信。"
怎麼選都有風險,
所以存在主義不是在談最「安全」的決策,
而是抉擇的「勇氣」。
基督徒當然在無神論的存在主義單純強調「勇氣」外,
亦強調「信」﹑「望」﹑「愛」。
基督徒的勇氣=信望愛。
※ 編輯: theologe (27.246.227.2), 12/10/2017 12:27:49
→ theologe: 而勇氣或信望愛也不能是盲目的,所以檢視信念與實踐,是 12/10 12:31
→ theologe: 必要的。然後就引出兩種檢視的態度或典模。 12/10 12:31
→ theologe: (回家再另發一文) 12/10 12:32
推 BPM88: 不如你還是多著墨為何是聖經?什麼勇氣讓你孤注一擲? 12/10 13:20
推 BPM88: 信望愛在其他宗教沒有嗎? 12/10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