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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還是要回到兩個概念的區分: 「知識」 「信念」 詮釋不能說上帝存在是確實的「知識」, 但詮釋可以得出上帝存在的「信念」。 這個區分Dai掌握不到或是故意略過,那就是一直迴圈。 (1)「我極度懷疑A是B殺的」 (2)「我相信A是B殺的」 (3)「我知道A是B殺的」 這三者是有程度上的差別, 但(1)跟(2)基本上是差不多的,即便你有異議。 就算不談(1)跟(2)的同與異, 但(2)跟(3)就是不同的。 一個被害人家屬、警探可能一生都處在(2)的狀態, 但務實的法院就要在(3)上面產生判決,而(3)跟(2)未必一致; 但這個判決又只是「務實的證明」(自由心證主義),未必是真實, 故還能上訴或者有各種的司法救濟。 2.詮釋循環不是循環論證 http://www.bp.ntu.edu.tw/hdbih/new_page_14.htm "在這樣的傳統底下,高達美(Gadamer, 1989)發展了他的哲學詮釋學(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他認為理解的先決條件既不是現代西方哲學所執著的「方法」,也不是 古典哲學的「主體」,而是啟蒙運動以來,哲學所致力清除的「成見」(殷鼎,1990)。詮 釋者總是受到他的一套「成見」(pre-judice)所指引。啟蒙時代的哲學家犯了如下的錯誤 ,他們以為成見是全然負面的,是歷史家在尋找客觀真理時,應該且可以加以克服的。高 達美稱之為「成見的成見」。他在pre與judice之間加了「─」,以強調成見並不是一件 壞事,而是瞭解新事物所必須的先前理解。理解的行動總是牽涉了將理解對象的陌生性加 以克服,並將之轉化成為熟悉的事物。 [...] 成見既然是歷史理解的必要條件,因此成見應該成為詮釋反省的對象。理解因而是批判的 。在理解中,詮釋者的先前理解不斷地遭到質疑與檢驗。所有人的理解都植基於特定的歷 史與文化之中。沒有外在於歷史與語言的阿基米德點。高達美強調任何理解與批判的歷史 性格。雖然他認為我們找不到一個絕對的立足點,他並不否認合法批評的可能性。" 帶著「成見」去詮釋,不是循環論證,而就是所有詮釋成立的先決條件。 所謂「成見」就是我們的各種「信念」, 孔恩的講法,就是「典範」。 也就是各種我們的「理所當然」。 有些理所當然有些理由,但有些只有一些直觀(平行線不相交), 或者有些只有一些片面的經驗與理由去支撐; 「上帝存在」、「上帝不存在」、「人本應該敬天法祖」、 「一切都應該照科學行事」..... 這些都是這樣的信念/成見/典範, 或者說,就是不同的「傳統」、「人的歷史性」。 「合法批評的可能性」,就是成見/信念被修正、推翻,乃至「改宗」的可能。 但「合法批評」,例如Dai認為聖經所寫、基督徒所論盡是荒謬, 其實也仍是「詮釋」之一種罷了。 因為總是有人認為聖經所寫充滿美善, 基督徒所論有的荒謬,有的是美善。 當然,若一個基督徒有一天讀聖經讀到滿是荒謬, 他就可能放棄信仰; 而若一個無神論者有一天讀聖經突然發現其中的美善, 他就可能進入信仰。 ※ 引述《DaiRiT (戴爾特)》之銘言: : ※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 另請參#1R111nQb: : 詮釋無法得出上帝存在的「知識」, : : 但詮釋可以得出上帝存在的「信念」、「情感」、「作法/回應」等等 : : 上帝存在的信念可能先於「這次有意識地詮釋」, : : 也可能是「這次有意識地詮釋」後才產生的, : : 這其實不重要, : : 也沒有什麼循環論證的問題, : : 因為詮釋不是論證。 [D]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39.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27300943.A.68F.html ※ 編輯: theologe (106.104.39.184), 05/26/2018 10: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