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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有限,簡單分享關於律法一些不一樣的切入點。 有人提到「全面貶低律法」,其實,正確的讀經應該是讓「律法」回到該有的地位。 太五17: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或申言者;我來不是要廢除,乃是要成全。 「成全」三方面的意義 一、基督在積極方面遵行了律法 二、基督藉著十字架的代死,滿足律法的要求 三、以新律法補充、提高舊律法(帶進復活的生命) 例如: 舊律法:不可殺人 新律法:不可向弟兄動怒、蔑視弟兄、定罪弟兄 舊律法:不可姦淫 新律法:不可看而有意貪戀 新律法的標準比舊律法高多了,我們真的能遵守嗎? 再來看律法的三方面 一、律法的原則---已廢除 恩典時代,神不是造著律法的原則接納我們,乃是照著信仰的原則對待我們。 二、律法的儀式---已廢除 例如獻祭牲、守安息日等外面的儀式,都是影兒、表號、和豫表,已藉著基督得著應驗。 三、律法的誡命---標準提高 與道德有關的誡命沒有廢除,反而藉著補充或更改,提高了標準。 那麼,為何保羅感覺好像一直針對律法呢?這樣不是更讓當時的猶太人森七七嗎?以下摘 錄生命讀經內容: 因著我們都有人的缺點,我們無法履行律法的要求。在歷史上,只有一個人–主耶穌–遵 守了律法。律法的要求太重了,我們無法履行。倘若我們想要遵守律法,我們就會在律法 的軛下。在行傳十五章十節,彼得說,『現在你們為甚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 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在律法下的奴役,就是這個軛。 在加拉太二章十九節保羅說,『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律 法對我這罪人的要求是死,基督按這要求為我死,也帶著我一同死。因此,我藉著律法已 經在基督裡死了,也與基督一同死了。所以,在律法之下的義務,就是與律法的關係,已 經了結。向神活著,意思就是在神聖的生命裡對神盡義務。在基督的死裡,我們脫離了與 律法的關係;在基督的復活裡,我們在祂復活的生命裡向神負責。 我,天然的人,傾向守律法以得完全,(腓三6,)但神要我活基督,使神藉著基督能從 我得著彰顯。(一20~21。)因此,神的經綸乃是,『我』在基督的死裡被釘死,基督在 祂的復活裡活在我裡面。守律法,是在我的生活中高舉律法在一切之上;活基督是在我的 生活中使基督作中心和一切。律法是神為著基督,用以看守祂選民的,只是一段時期,( 加三23,)至終要帶他們歸於基督,(24,)使他們接受祂作生命,並活祂作神的彰顯。 現今基督既已來了,律法的功用就了結了;基督必須在我的生活裡頂替律法,以成就神永 遠的定旨。 摘錄自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17篇到第20篇,加拉太生命讀經第9、10篇 順便一提,馬太五48:所以你們要完全,向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這說出神不僅是我們的 創造主,更是我們的天父。這指明我們裡面有父的生命和性情。這也啟示出,馬太五到七 章更高標準的新律法,必須靠著神這超越的生命才能達到。我們達不到律法的標準,當然 是不對的;想靠著自己勉力實行律法,也是不可能的。唯有不斷聯於主、倚靠主、活基督 ,才是真正符合神的要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33268735.A.00F.html ※ 編輯: mapuff (111.246.120.3), 08/03/2018 12:02:54
theologe: 你的標題,或是「成全」的三方面,就是我所謂的「正用 08/03 12:15
theologe: 律法」。至於「如何做到」也是要靠聖靈跟基督十架。 08/03 12:16
theologe: 所以這部份是「同」,那麼「異」呢? 08/03 12:17
不管是正用還是誤用,律法都不是神對人的目標,而是後來添上的。 活基督,或說「向天父一樣完全」,才是應該要強調的。 這是關乎神聖生命的事。
df31: 需要進一步談賜生命之靈的律哦! 08/03 12:30
的確,基督成為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裡面。 這生命的律在我們裡面運行,使我們認識神,得著神,並將祂活出。 時間不夠多談,歡迎大家補充。 ※ 編輯: mapuff (36.234.235.131), 08/03/2018 12:53:58
theologe: 我們只有「聖經」,就是律法;聖經或律法的字句當然不是 08/03 12:57
theologe: 神對人的目標,卻是人可以聽神的話語、進到完全的媒介。 08/03 12:58
theologe: 關鍵在於,知不知道,律法就是指聖經呢... 08/03 12:58
mapuff: 有聖經沒基督,也是枉然。 08/03 13:15
theologe: 那是當然,但沒有聖經,就不知道怎麼認識基督了。 08/03 13:16
mapuff: 關鍵在於,有沒有聖靈重生,基督作生命。 08/03 13:16
theologe: 聖經/律法,對於我們來說,不是可有可無的。 08/03 13:18
theologe: 當然不是說,聖經沒讀過一遍,不能上天堂XD 08/03 13:19
我把中間扯遠的推文刪掉了。 簡單說,聖經是我們獨一無二的標準。 聖經上加拉太書三章24、25節說得很清楚: 目標是藉著信,而被引到基督這裡。 若能活基督,自然能達到,甚至超越律法的標準。 若是不活基督,努力仿效律法也枉然。 所以無需再強調律法,這才是符合聖經的。 至於所謂的「正用律法」,這個自創的詞我不熟,不予評論。
clark0816: 我那篇文章主題是「使徒的分裂」。 08/03 14:15
clark0816: 律法本來就是遵守不來的。是連結基督才能活出生命之靈 08/03 14:17
clark0816: 的律。律法,是顯示出我遵守不來。我是一個大肉體。 08/03 14:18
clark0816: 只配釘死與埋葬。所以,只要我離開基督,我就是肉體。 08/03 14:19
clark0816: 當我離開基督,我就遵守不了律法。如果強迫別人守律法 08/03 14:20
clark0816: 不該成為弟兄姊妹定罪別人的理由。喔!你違反律法了。 08/03 14:21
clark0816: 所以,律法不該成為審判別人的界線。而有神的生命性情 08/03 14:22
clark0816: 才是真正的精神。(我講的是加拉太書) 08/03 14:23
※ 編輯: mapuff (36.234.235.131), 08/03/2018 14:38:07
theologe: 正用律法,改成「合宜的解經」,也無不可。要對自創詞 08/03 14:50
theologe: 有意見的話,會所的一堆詞都該廢掉了。 08/03 14:50
theologe: 合宜的使用律法、不合宜的使用律法,我要表達的不就這麼 08/03 14:51
theologe: 簡單嗎? 08/03 14:51
呵呵......我只是說對自創的詞我不熟,「不予評論」,怎麼這麼激動說我「有意見」? 你上面既然說,你所謂的「正用律法」和我提出的論述相同,那不就好了? 為何要搞得好像非得使用「正用律法」一詞你才甘願呢?
theologe: 耶京派,或者雅各書,甚至保羅說的被召是為了行善等等, 08/03 14:53
theologe: 都是所謂的「合宜的解經/使用律法」;如果不打通這個關 08/03 14:53
theologe: 節,除了「你違反律法」這個論斷外,其實「你這樣是律法 08/03 14:54
theologe: 主義/行為稱義/高舉律法喔」,不也是常見的論斷嗎?XD 08/03 14:55
theologe: 「讀經」、「活出所讀」,就是「聽道-行道」,這是敬虔 08/03 14:59
theologe: 派的每日靈修,照你們這樣講,「讀經-活經」搞成神秘化, 08/03 15:00
theologe: 這種靈修也是很困難執行了。 08/03 15:01
「照你們這樣講」...請問我們怎麼講? 我們把什麼東西搞成神秘化? 難道我們講聖經說的「活基督」叫神秘化? 哎呀呀...別人不同意你的解經,你就要打通人家的關節,怪恐怖的!
theologe: 「聽道-行道」應當就是一個最直接的跟基督連結的過程。 08/03 15:02
theologe: 在律法主義跟非律主義之間,還存在一個中道的區域,你們 08/03 15:04
theologe: 只講兩端,不講中間。 ※ 編輯: mapuff (36.234.235.131), 08/03/2018 16:20:13 ※ 編輯: mapuff (36.234.235.131), 08/03/2018 16:21:34
theologe: 1.新舊約聖經就是基督徒承繼的「律法」。 08/03 16:31
theologe: 2.map:"聖經是我們獨一無二的標準" 08/03 16:32
theologe: 3."無需再強調律法" 08/03 16:32
theologe: 用1.套進2.跟3.,連起來看,當然叫「搞神秘化」囉 08/03 16:33
theologe: 一下子律法是獨一無二的標準,一下又不用強調律法XD 08/03 16:34
theologe: "活基督"既然脫離不了聖經,那就脫離不了律法。 08/03 16:35
theologe: 其他就寫在#1RP0k04_ 了。 08/03 16:36
抱歉喔!我們說的律法擺明不是你[1]所說的意思 你這樣搞,違反學術討論的原則喔。 拿你的定義去套在別人的論述上...... 這樣沒辦法通過同儕審查的。 ※ 編輯: mapuff (36.234.235.131), 08/03/2018 16:57:57
theologe: 我已經說過,加拉太書,我認為要區分誤用律法、正用律法 08/03 17:01
theologe: 、中性的律法本身。 08/03 17:02
theologe: 保羅批判的是對舊約律法的誤用,其實有時候也會有對新約 08/03 17:02
theologe: 就是耶穌救贖的誤用喔,羅馬書有好幾個「斷乎不可」就是 08/03 17:02
theologe: 針對新約的誤解或誤用。 08/03 17:03
theologe: 律法我有引約5:39、46-47。新舊約是連起來,都是見證主 08/03 17:08
theologe: 。律法也要看對於舊約的理解。舊約的核心是妥拉,就是 08/03 17:09
theologe: 摩西五經,就是狹義的律法。其他先知書跟文集(按猶太人 08/03 17:10
theologe: 分法,就是我們的大小先知書、詩歌智慧書、歷史書), 08/03 17:11
theologe: 則是對於妥拉的闡釋或詮釋,也算廣義的律法。 08/03 17:11
theologe: 到了新約,特別是耶穌說舊約就是見證他,故新約全書可以 08/03 17:12
theologe: 說是解明了全部的舊約;如果考慮登山寶訓的形式,也可說 08/03 17:12
theologe: 新約就是舊約的詮釋;按憲法來說,就是增修條文;後文 08/03 17:13
theologe: 蓋前文。 08/03 17:13
抱歉,學術討論中的名詞解釋不是要你申論,只要定義清楚。 例如這題,你要說別人怕律法恨律法, 先定義別人說的律法是狹義還是廣義即可。 如果別人說的是狹義,你要從狹義的觀點來討論。 別人說的是廣義,你可以從廣義的觀點來討論。 但是別人說的律法是狹義的(摩西律法) 你卻用廣義觀點來看,說別人這樣怎麼聽道...... 這樣的學術討論很不嚴謹喔! ※ 編輯: mapuff (36.234.235.131), 08/03/2018 17:17:58
theologe: 加6:2,「基督的律法」指的是什麼呢?若按耶穌自己說, 08/03 17:15
theologe: 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那麼有的就是新約對於舊約的 08/03 17:16
theologe: 詮釋。新約是舊約的補篇,但不代表舊約不完整,而是舊約 08/03 17:16
theologe: 需要新約來解明。 08/03 17:16
theologe: 基督的律法,一可說是當時有耶穌的言論集,或者是類似 08/03 17:17
theologe: 「十二使徒遺訓」這種東西;但對於我們來說,就是新約正 08/03 17:18
theologe: 典。就算有其他的資料,也都在新約正典中被吸收了。 08/03 17:19
theologe: 詩篇第一篇,或其他申命神學的經文,一般基督徒都會自動 08/03 17:27
theologe: 換成整本聖經;新約的翻譯本身就走這個路線,裡面講到的 08/03 17:27
theologe: 「聖經」都應該是舊約,也就是律法喔,但是我們都理解為 08/03 17:28
theologe: 新舊約全書。啟示錄講的「一點一畫」,耶穌講的「不可廢 08/03 17:29
theologe: 去」(登山寶訓),一般基督徒都會認為適用於全本新舊約 08/03 17:29
theologe: 。[詩篇第一篇跟申命神學的「律法」] 08/03 17:30
你還是在申論喔! 你覺得其他人在說到「律法」時,是狹義還是廣義的概念? 你這部分沒有釐清,後面的論述通通無效喔! ※ 編輯: mapuff (36.234.235.131), 08/03/2018 17:32:45
theologe: 啟21:18-19,太5:18、路16:17。 08/03 17:31
theologe: "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 08/03 17:36
theologe: 成全"請問是狹義或廣義? 08/03 17:37
theologe: 我前面講的就是,舊約律法就是一層一層疊上來;核心是 08/03 17:37
theologe: 妥拉,後面又疊了歷史書、大小先知書、詩歌智慧書; 08/03 17:38
theologe: 按這個邏輯,新約當然是再疊上來阿。 08/03 17:38
theologe: (我講的是其他教派的經驗,不要說菁英、學術,一般信徒 08/03 17:39
theologe: 讀詩篇第一篇的律法想到的就是全聖經) 08/03 17:39
theologe: (也有經文為證,就是約5:39、46-47。) 08/03 17:40
mapuff: 那一般基督徒讀加拉太中的律法想到的是什麼呢? 08/03 17:44
theologe: 詩篇第一篇是從申命神學來的,就是妥拉本身的觀點;所以 08/03 17:44
theologe: 什麼狹義廣義,通通都連到妥拉啦;登山寶訓不也是談妥拉 08/03 17:45
theologe: 的十誡?反而保羅談「義人必因信得生」是連到先知書, 08/03 17:45
theologe: 而先知書也是對妥拉的詮釋阿 08/03 17:45
theologe: 古時候的信徒讀加拉太書,一定跟我們讀到的理解不同。 08/03 17:46
theologe: 若「基督的律法」就是當時流傳的耶穌語錄或其他東西(有 08/03 17:47
theologe: 人說就是使徒的書信?),還有七十士譯本誰說初代信徒、 08/03 17:47
theologe: 外邦信徒不讀了?保羅建立的教會不讀七十士譯本,因為那 08/03 17:48
theologe: 是叫人死的律法?怎麼可能? 08/03 17:48
theologe: 我已經說過,情慾的種子都是反律法的精神或精義,聖靈的 08/03 17:49
theologe: 種子都是出於律法的精神或精義;第六章最後祝福,又提醒 08/03 17:49
theologe: 要守「基督的律法」;那怎麼可能是敵視律法本身,乃至敵 08/03 17:50
theologe: 視律法的合宜解釋(精神、精義)? 08/03 17:50
mapuff: 為什麼就是不肯回答我的問題...... 08/03 17:53
theologe: 我回答了,你又裝沒看到XD 08/03 17:56
theologe: 熊熊想起馬吉安主義,他是自稱保羅粉絲,然後刪掉全部 08/03 17:57
theologe: 舊約跟新約中的「摻雜」XD 但其他教父,包括也是保羅粉 08/03 17:57
theologe: 的都反對他,才促成了新約正典的集結;最起碼正統的傳承 08/03 17:58
theologe: 並不同意把加拉太書讀成敵對律法的解釋。 08/03 17:58
theologe: 我們要談「律法」的定義,就要談舊約是對於妥拉的詮釋集 08/03 17:59
theologe: ;就是說妥拉是憲法,其他舊約都是大法官釋憲或增修條文 08/03 18:00
mapuff: 板友談加拉太書的律法,是狹義還是廣義解釋?再問一次。 08/03 18:00
theologe: ;那麼當耶穌說要成全律法的時候,尤其是教會產生新約正 08/03 18:00
mapuff: 請不要再把名詞解釋寫成申論題了,指導教授會生氣! 08/03 18:01
theologe: 典的時候,當然是按這個脈絡疊上去。 08/03 18:01
theologe: 我不是說狹義廣義都沒差,都連到妥拉嗎?這是律法的核心 08/03 18:01
mapuff: 「板友」在談加拉太書中的律法時... 08/03 18:02
theologe: 概念。而保羅加拉太書批判的是對律法的誤用,就是按情慾 08/03 18:02
mapuff: 我在問「板友」...當然會有差 08/03 18:02
theologe: 把律法變成論斷人的工具;但這不是批判律法本身,否則加 08/03 18:02
theologe: 6冒出基督的律法,是怎樣?XD 08/03 18:03
theologe: 板友,板友當然有許多都陷入問題,否則本板不會吵這麼久 08/03 18:03
當你要評論板友對「律法」的觀點,當然需要確認板友談的「律法」是什麼含意。 你狹義廣義都沒差,可是板友跟你一樣的想法嗎? 我問清楚一點,「板友們」談到加拉太中的律法時, 「他們腦袋中」想的律法是什麼意義? 是板友腦袋中,不是你的腦袋中。 是板友腦袋中,不是你的腦袋中。 是板友腦袋中,不是你的腦袋中。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請看清楚題目再回答。 ※ 編輯: mapuff (36.234.235.131), 08/03/2018 18:08:39
theologe: 回在另一篇了。 08/03 18:11
theologe: 應該稍微讀一點參考書,或有一點舊約概論的概念,就知道 08/03 18:19
theologe: 我上面講的東西了。一直要講成「我腦袋講的」,說實在 08/03 18:20
theologe: 不太爽XD 要列參考書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討論速度就變慢 08/03 18:20
theologe: ;而且我以前這樣嚴謹列完,結果還不是一堆不就事論事的 08/03 18:21
theologe: 討論?我認為我以上講的,按一些常識,應該很容易理解, 08/03 18:21
theologe: 要求證,再各自去吧。 08/03 18:22
theologe: 但理解彼此的想法,有很難嗎?我不這麼認為。 08/03 18:22
theologe: 關鍵字給出來,其實估狗,或去基督教書房一趟,都可以找 08/03 18:23
theologe: 到資料。 08/03 18:23
mapuff: 不是參考書的問題,而是在談論時,定義不同是常有的 08/03 18:31
mapuff: 我知道你說的概念,不代表我談論時用一樣的概念 08/03 18:32
mapuff: 所以根本不用列參考書,只要明確定義即可。 08/03 18:32
mapuff: 論文中的名詞解釋不也是這樣嗎? 08/03 18:33
fyodor: 生命讀經 : 基督的代死帶進了復活的生命。當這復活的生命 08/04 01:30
fyodor: 進到我們裏面,這生命就能作完成律法的美妙工作。牠使我 08/04 01:30
fyodor: 們能成全更高的律法。藉著我們裏面復活的生命,我們不僅 08/04 01:30
fyodor: 能不殺人,甚至能不向人動怒、不恨人。這復活的生命比天然 08/04 01:30
fyodor: 的生命高多了,因為牠實際上就是神聖的生命,永遠的生命, 08/04 01:30
fyodor: 最高水準的生命。我們裏面這最高的生命能滿足最高律法的要 08/04 01:31
fyodor: 求。 08/04 01:31
fyodor: ma大的意思是不是說 : 舊律法我們沒有辦法守,耶穌的新律 08/04 01:50
fyodor: 法又提升了,更高了,更沒有辦法守。但是信了耶穌,有了復 08/04 01:50
fyodor: 活的生命,就可以做到了,是不是? 08/04 01:50
pinjose: fyo稍微修正一下,是活在復活的生命時 08/04 02:05
pinjose: 有生命,不一定會活生命... 08/04 02:05
damonwhk: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 08/04 02:27
damonwhk: 生命讀經所講的,主要就在於如何「不再是我』 08/04 02:33
damonwhk: 以及如何「讓基督活」。 08/04 02:36
fyodor: 這樣說明就更清楚了,感謝兩位 ! 08/04 02:38
eno4022: 喜歡吃別人豆腐但又怕自己豆腐被吃。xd 08/04 19:51
e223833755: 推 08/06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