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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monwhk (Damon)》之銘言: : 有人自己沒讀懂,還說生命讀經沒講清楚,真是讓人覺得可笑。 : ※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 推 theologe: 1984就是引文阿,你禁止邏輯思考,這才叫沒誠意討論。 08/11 16:10 : : → theologe: 應該說,就是第37篇;我談的是37跟13篇的協調問題。 08/11 16:12 : : 統整一下... : : 這就是37篇講的「那律」。 : : 這個結果是「那律」造成的。 : : 這是心中的律沒錯 : : 這部份不是心中的律,而是那律的「按鈕」造成 : : https://www.lsmchinese.org/lifestudy/roma37.html : : 按37篇的結語, : : 整個對比就是「那律」跟「賜生命聖靈的律」, : : 所以比較合理的理解是,「那律」就是「罪和死的律」。 : : 用搜尋的,好像除了37篇,沒有再繼續多談「那律」? : : (41篇,或其他篇,雖然沒有用「那律」的詞,但基本上是在講同一件事) : : 但這個實行,卻是會所那12點的核心精神, : : 就是不要按那律的按鈕,要按「賜生命聖靈的律」的按鈕。 : : 故生命讀經中的五個律,合理的解釋是這樣, : : 一、神(靈)的律:狹義是舊約聖經, : : 廣義就包含天國的憲章、所有律法中神對人的要求。 : : 二、人(魂)的律:知、情、意、良心等。 : : 三、撒但(體)的律:追求罪惡的情慾。 : : 四、賜生命之靈的律:放下二,讓一掌管。 : : 五、罪和死的律(那律):讓二、三的對抗,注定是天然善的失敗,達不到一。 : 上面五點是theology的解讀 : 先引生命讀經的原文 : 在七、八章裡,『律』這辭有不同的用法:指神的律,指心思的律,指罪與死的律,也指 : 生命之靈的律。 另一個律 然而,七章還有另一個律:『於是我發現那律與我這願意為善 : 的人同在,就是那惡與我同在。』(21。)我們能認識本節所說到的律以前,需要領會神 : 的律、心思的律、罪與死的律(就是我們肢體中罪的律)、和生命之靈的律。 : 二十一節的律既不是心思的律,也不是我們肢體中罪的律。我們可稱之為『那律』。有一 : 個律,一 個原則,就是每當我們願意為善,那惡便與我們同在。七章二十一節的律是 : 指這原則。」 : 從上面的原文可知,生命讀經寫得清清楚楚, : 「那律」和「神的律」、「心思的律」、「罪與死的律(就是我們肢體中的律)」、「生 : 命之靈的律」不同。 : 結果theology竟然還整理成上述的分類,顯然theology根本就沒有讀懂生命讀經。 : 他的錯誤在 : 1、罪與死的律就是肢體中的律,也就是他所謂(撒但的律) 這是我提出糾正之處, 因為你要看37篇的結論處,就是最後兩三段, 你有看嗎?明顯沒有才會狀況外。 : 2、神的律也不是所謂靈的律。 羅7: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 而且,生命之靈的律指出的方向,會超出「聖經」以外嗎? 這也是兩造爭論的核心了。 : 3、那律指的其實就是第21節所說的情形,我稱之為「現象」,也就是當你想要為善時, : 就會有惡跑出來的這個現象。也就是心中想要行善,卻敵不過肢體想要為惡的現象。 : 生命讀經這段話寫的這麼清楚,theology竟然能解讀為那律是罪與死的律,還說生命 : 讀經沒講清楚。事實證明,根本就是theology自己沒搞清楚。 : 再補充一點 : 那律這個詞是在7:21提到的 : 並不是在7:23節提到的 : 這也是theology一直沒搞清楚的。 你還是沒有理解那律的內涵。 單純內心的律跟肉體的律交戰,未必會失敗, 而是有那律的存在,才造成失敗, 這是37篇講的重點。 所以7:23的失敗,當然是因為那律的介入。 : : 現在是三跟五的區分問題, : : 還有就是dam等人把二跟五也混在一起的問題。 : : 合理來說,就是生命讀經自己沒講清楚, : : 所以變成後面解讀的混亂。 : : 我的理解(按合理性去重整),簡單說,一、二、三是中性的; : : 只是倫理行為的「內容」。 : : 四、五才是「動力」問題; : : 故37篇講的「按鈕」選擇,是四跟五的選擇,而非一、二、三的選擇。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44.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34010281.A.685.html 按37篇,真正的爭戰,是「那律」跟「生命之靈的律」的爭戰, 而非「生命之靈的律」跟「肉體的律」的爭戰; 如果是這樣,那8:2的對比,就表示那律才是「罪與死的律」, 這樣解才會整個通。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4.246), 08/12/2018 02:12:33
theologe: 看懂我那五點的區分,問題根本就解決了.... 08/12 02:27
theologe: 生命讀經不是聖經,他也要接受聖經跟理性的檢驗。 08/12 02:27
以下都是37篇。 問題一: "因為我們基督徒有三個生命,我們也有三個律。我們有人善的生命;隨著這善的生命,我 們有善的律。因著這律,每個人都自然渴望為善;任何人都不需要受教導。我們生來就渴 望為善;每個孩子都有人的生命,帶著牠善的律。然而,正如我們所看見的,人不但有人 的生命,也有撒但的生命,帶著牠惡的律。因著人裡面這撒但的生命,孩子不必受教導, 就自然而然的說謊。事實上,基督徒父母總是教導自己的孩子不要說謊。我教導我的孩子 不要說謊,但他們還是說謊。例如,我教導我的孩子不要玩水,水是洗東西用的。有一天 我進來,發現一個孩子正在玩水;他立刻把手放在背後。我沒有責備他或處罰他,我對自 己說,『這是墮落的人。責備他有甚麼用?』你也許吩咐荊棘樹叢不要長荊棘,但牠還是 會長荊棘。這是荊棘樹叢生命的律。同樣,孩子不必受教導,自然就說謊,因為撒但的生 命帶著牠說謊的律在他們裡面。孩子說謊時,不過照著這說謊的律而活。我們也許需要受 教導如何閱讀,卻不需要受教導如何說謊。原則上,墮落的人說謊與貓追捕老鼠是同樣的 ;二者都是在他們裡面生命之律的活動。現在我們能領會為甚麼我們願意為善的時候,所 作的正相反。我們裡面有兩個生命,人的生命和撒但的生命,而每個生命都有牠的律。但 撒但生命的律比人生命的律更強。 讚美主,我們也有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的三個生命中,神的生命最強,人的生命最弱。" 基督徒的三個生命, 就是 魂的/善的/人生命的律, 體的/惡的/撒但生命的律, 靈的/神生命的律。 如果pin說登山寶訓是天國的大憲章, 耶穌也說天地廢去,律法也不廢去, 那靈的、神生命的律,不就是神的律嗎? 而我之前講到,這是生命讀經把「內容」跟「動力」混淆,造成的理論問題; 故神的律是內容, 神生命的律是動力; 而人生命、撒但生命是內容及動力皆有之; 神生命的律不也應該包含內容,就是神的律嗎? 故神生命的律跟神的律在這邊是很難區分的。 問題二: "我們都需要受題醒,要按正確的按鈕,不要按使『那律』盡功用的按鈕。不要教導我愛妻 子,因為在我屬人的生命裡,我根本作不到。反之,要教導我將手指置於正確的按鈕,就 是生命之靈的律。我若這樣作,自然而然就會愛我的妻子。同樣,不要教導姊妹們服從自 己的丈夫。你越教導她們這樣作,她們就越不能服從。反之,要教導她們按正確的按鈕, 她們就會自動服從自己的丈夫。 正確的按鈕在我們的靈裡。那靈同我們的靈見證,(八16,)而按鈕就是神的靈自己。我 們必須天天、時時將我們的手指置於這按鈕;這樣作就是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靈,並照著靈 而行。絕不要使你的手指離開那靈的按鈕。你若使你的手指置於這按鈕,你就會在靈裡, 那靈對你就會是生命,並且一切消極的事物都會被置於死地。我們都需要受題醒,要按正確的按鈕,不要按使『那律』盡功用的按鈕。不要教導我愛妻 子,因為在我屬人的生命裡,我根本作不到。反之,要教導我將手指置於正確的按鈕,就 是生命之靈的律。我若這樣作,自然而然就會愛我的妻子。同樣,不要教導姊妹們服從自 己的丈夫。你越教導她們這樣作,她們就越不能服從。反之,要教導她們按正確的按鈕, 她們就會自動服從自己的丈夫。 正確的按鈕在我們的靈裡。那靈同我們的靈見證,(八16,)而按鈕就是神的靈自己。我 們必須天天、時時將我們的手指置於這按鈕;這樣作就是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靈,並照著靈 而行。絕不要使你的手指離開那靈的按鈕。你若使你的手指置於這按鈕,你就會在靈裡, 那靈對你就會是生命,並且一切消極的事物都會被置於死地。" 真正的爭戰在於那律跟生命之靈的律的爭戰; 那麼那律就才應該是羅8:2跟生命之靈對立的罪與死之律, 否則如何解釋那律是什麼?從何而來呢? 總不能說莫名其妙從天而降吧。 故我剔除掉這些問題後,就是之前整理的那五個律 #1RRf7und 算了,討論這個太累了, 說實在會所人士要怎麼信,關我屁事。 只是他們要論斷人時,才需要稍微理解他們為何論斷人。 如果不能回歸以聖經跟邏輯為本, 而要說生命讀經就是神聖不可侵犯, 那本就沒什麼好談。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4.246), 08/12/2018 02:4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