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Hb68: 原來叫人 "請下去領500,滾!",是就事論事喔。 09/02 15:10
對四人幫不用太溫柔。
而我論述了一堆,你只抓著一句話來講,
的確不叫就事論事。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2/2018 15:14:45
→ sCHb68: 又是雙重標準,不意外。 09/02 15:17
你斷章取義,實踐老魚那種用謠言帶風向,
我為何要浪費時間跟你耗呢?
後面繼續沒論述的空話,我就刪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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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隨便把他們美化成靠基督、靠聖靈、靠信心去守律法的人,
但根本與實情不符;
而隨便把他們投射到其他正信的基督徒身上,無論我們,
或者耶路撒冷教會部份正信的基督徒,這就是無根據的抹黑污衊。
pin的謊言、妄想、稻草人,
我真的已經看夠了,
請下去領500,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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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一整篇論述了pin說了哪些謊言,
然後我說我不想再看到那些謊言了,
請他滾。
這是基於就事論事得出的結論,
我們有必要讓說謊者持續說謊論斷人嗎?
當然,有人可以就事論事說明pin如何沒有說謊,
或者論理說,說謊者我們還是要耐心、愛心對待他,
那麼就是就事論事,
但sCH是這麼做嗎?不是。
所以sCH是浪費大家時間的厚問、對人不對事嗎?是。
現在可以請四人幫滾出我的視線了。
他們若真誠願意論理,那ok,我不稱他們為四人幫;
但他們持續玩這些製造謠言、標籤、論斷人的迴圈,
我,以及板友都沒有必要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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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人的盡頭,神的起頭」--你不盡心盡力,如何到達人的盡頭?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2/2018 19:00:26
→ damonwhk: th是否證明了自己沒有做到愛神愛人,所以還沒得救? 09/02 19:23
你也分不清楚「偶然被過犯所勝」跟「持續放縱不回轉」的差別?
我如果不是出於愛弟兄,
沒有必要講重話希望他們回轉、跟他們玩泥巴戰;
我如果不是出於愛神,
不用花時間力氣在這邊引經據典、捍衛神的道。
至於我有沒有犯罪得罪神得罪人,
當然有,
所以我仍然時時修正、時時尋求對話以找到我的盲點。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2/2018 19:35:53
對於四人幫,
df必須停止玩造謠帶風向、宗教裁判的遊戲,這是罪;
j算了,放棄;
sCH必須回到就事論事的論述,他以前做得到,
但現在只剩下一個貼標籤論斷人的發騷擾推文之機器人--這是罪;
pin滿嘴謊言、仁義道德,這也是罪。
四人幫必須從罪中回轉,否則繼續不愛神不愛人的行為,
就是讓本板失去應有的見證。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2/2018 19:44:19
→ damonwhk: 所以在你還沒修正到正確,說你沒得救,那裏有錯? 09/02 21:08
→ damonwhk: 你要小心喔,別在還沒修正好之前就先走了。 09/02 21:09
→ damonwhk: 你既然可以說出這麼多篇「愛神愛人』的大道理,而且至少 09/02 21:14
→ damonwhk: 說了兩年多了,為什麼做出來的還是得罪神得罪人? 09/02 21:14
→ damonwhk: 說了二年多的大道理,過去二年沒做到,未來二年做的到? 09/02 21:15
→ damonwhk: 你以為你有多少時間可以修正呢? 09/02 21:16
不是修正到正確喔,
你這是sam所謂笨蛋A的觀點。
→ theologe: pin一直忽略sam說的笨蛋B也是不進天堂/不得救的。 09/02 17:50
→ theologe: 批判「放縱到底不回轉」,並不是笨蛋A,而是對笨蛋B的批 09/02 17:51
→ theologe: 判。笨蛋B不得救,這個路德、奧古斯丁、加爾文都是這樣 09/02 17:52
→ theologe: 講,之前引過多次文了。 09/02 17:52
→ theologe: 批判笨蛋B並不等於笨蛋A,因為input跟output是不同範疇; 09/02 17:57
→ theologe: 說批判笨蛋B=笨蛋A,這是範疇謬誤。 09/02 17:57
推 theologe: 笨蛋A是把「偶然被過犯所勝」講成進進出出救恩,好像跟 09/02 18:19
→ theologe: pin等人是87分像XD 09/02 18:19
→ theologe: 「放縱到底不回轉」跟「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為什麼無 09/02 18:20
→ theologe: 法區分? 09/02 18:20
→ theologe: 說「偶然被過犯所勝」不得救,這是笨蛋A; 09/02 18:21
→ theologe: 說「放縱到底不回轉」仍得救,這是笨蛋B。 09/02 18:21
推 theologe: 說要信到底,犯罪要認罪回轉,這是基督徒的正信。 09/02 18:24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2/2018 21:32:21
基督徒在信中,就在披戴基督的狀態中,
他的罪被赦免,故稱義。
他的心靈成為義的奴僕,
故一點一滴順從聖靈去行義、轉變肉體的罪性;
這個過程持續到最後,
就是在披戴基督的狀態下進窄門。
不信到底、放縱不回轉,是表示或令人懷疑心靈根本沒有成為義的奴僕,也就是沒有信;
而罪身到最後沒有完全轉變,正如十架上強盜,乃至各聖徒,
不代表取消他們心靈是義的奴僕之信。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2/2018 21:37:56
→ damonwhk: 我只問你一個基督徒在離世時、一直努力想要愛神愛人,但 09/02 21:56
→ damonwhk: 他到離世時,就還是沒做到,這種人會不會得救? 09/02 21:57
沒有愛神愛人,導致不信的可能,不是看外在,而是看內心。
「我想要救他,但沒救成」
這個在外在就是失敗的愛人,
但神是看內在。
而愛神愛人就是信,
是對於十架的愛的回應。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2/2018 22:11:30
→ damonwhk: 但最終他就是失敗者啊、那到底有沒有得救? 09/02 22:26
→ damonwhk: 還是你認為只要有心就可以,結果不論? 09/02 22:26
成功跟失敗,是神定義的,
不是我們。
例如火災現場,發現抱著嬰兒的父母,
一起燒成黑炭;
他們到底是成功或失敗地愛子女呢?
最近的楊偉中,又是成功或失敗地愛女兒呢?
而重點是,愛神愛人是透顯我們的心成為義的奴僕;
至於這個奴僕要在肉體上賺幾千兩(當然不是不論外在結果;但「結果」是神判斷),
那是神為他設定的十架/窄門/羊群。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2/2018 22:59:10
→ damonwhk: 你在逃避問題吧。我直接就是問失敗者,而不是在問一個人 09/02 23:17
→ damonwhk: 是成功還是失敗。請你不要逃避問題。 09/02 23:18
→ damonwhk: A在禱告中知道神說要愛B,可是他就是到死還是恨B,很明 09/02 23:18
→ damonwhk: 顯A在愛B的事上就是失敗的,這樣的A得救嗎? 09/02 23:19
→ damonwhk: A有心想愛,但他就是做不來,看到B就恨,這樣A得救嗎 09/02 23:20
你才搞不清楚狀況。
失敗者?
耶穌從外表看來不就是失敗者?
有人不也說建立基督教的是保羅?
得救的就是得勝的,
不得救的就是不得勝的。
而得勝與否是看人的真信心是否持續到底。
這個真信心是神看內在而判定的。
A1把這件事交到神面前,
請求神的幫助、認罪,
但他還是愛不下去B,
他就是連結於神、在基督裡的。
因為他一生就是被設定為要面對這個煎熬的窄門。
若A1是得救/得勝的,那他已經完成他的窄門。
但若A2有能力愛B,卻多次消滅聖靈的感動,
我們仍要看他是全面地消滅聖靈各方面的感動而不認罪回轉,
還是其實他是A1。
我的角度還是看整體,
因為A2就算消滅愛B的感動,但他順從聖靈去愛CDE...,
還是證明他是信神的。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2/2018 23:40:39
我不認為放縱到底不回轉,是正常的基督徒很容易達成的事情XD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2/2018 23:46:44
→ damonwhk: 所以最終A沒有愛B,A還可能是得救的,沒錯吧 09/02 23:46
重點是他內在是否為不信或放縱到底而不回轉。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2/2018 23:47:29
做不到而終身悔罪,這是連於基督阿。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2/2018 23:48:10
→ damonwhk: 所以只要有信到底,最終就算愛不了B,那還是得救的吧? 09/02 23:48
可能愛不了B,就是他終身的「刺」阿;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2/2018 23:50:41
「不愛神不愛人」,我指的是一個「整體」的狀況,
就是毫不在乎、放縱到底,
那不會是只針對一兩個人;
但如果一生的關鍵窄門,就是那一兩個人,
我就不知道了。
路德晚年仇猶,但他的心還是希望他們信;
所以怎麼評價呢?
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掙扎,無法不個別斷定;
但就算路德最後恨猶太人,也要看神怎麼判斷。
「晚節不保」有很多可能性,
生理、心理、靈裡,
有各種可能,人真的無法論斷一個失智症的老基督徒咒罵神的狀況。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2/2018 23:58:31
→ damonwhk: 那不就代表你同意了,即使守不了律法,還是能得救。 09/02 23:54
我沒有說要守律法才能得救喔XD
那是pin亂帶的風向。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2/2018 23:59:13
我一直說的是,基督徒應該守律法(在神的道中更新自己),
但不是為了得救,而是單純地為了榮耀神。
這是從其信心/愛神愛人的心發出來的「結果」。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3/2018 00:00:57
你在另一篇引的那個生命讀經,
李是有說:
"我年輕的時候,受到一些系統神學書籍的影響,認為律法是消極的東西。一題到律法,一
種消極的印象不光在我心中,也在我整個人裏面。以後許多年來,我都認為律法是消極的
,我是在神恩典之下的人,不在律法之下,我不在意律法。就我而論,聖經中的律法不是
積極的。然而,我逐漸懂得,尤其藉著讀出埃及記,我懂得出於神或是從神而來的,沒有
一樣會是消極的。反之,從神而來的每樣事物,定規是積極的。二十章一至十七節所記的
十誡,就是如此。"
這就表示非律主義是存在於會所神學的某個階段,
而李後來修正了。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3/2018 00:03:36
→ damonwhk: 既然違犯律法的人可能得救,那為什麼1000兩的人卻要哀哭 09/03 00:04
→ damonwhk: 切齒?而哀哭切齒在你們眼中,就是不得救? 09/03 00:04
1000兩他是埋起來,跟其他人不一樣。
他不是賠錢/失敗,而是根本不願意獻上自己的1000兩身體為活祭。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3/2018 00:06:30
→ damonwhk: 神說祂的恩典夠我們用,一個人怎麼可能愛不了人? 09/03 00:05
→ damonwhk: 既然有了神的恩典,卻還愛不了人,不就代表他沒善用1千 09/03 00:06
→ damonwhk: 兩,那這樣的人怎麼會得救呢? 09/03 00:06
愛人卻失敗,這還是獻上身體;
但不愛人而失敗,就是埋起來。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3/2018 00:07:27
→ damonwhk: 那你是同意現在會所不採非律主義囉? 09/03 00:07
我本來就說我針對的是板上會所弟兄的發言。
每個人讀的會所神學,都可能取或著重於不同階段,
但要看你引的這篇是不是板上會所弟兄的主要言論。
起碼pin不是這個講法。
而map也有幾句話我不能接受--但他比pin好很多。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3/2018 00:10:47
→ damonwhk: 看清楚喔,那1000兩的人不是不願,是無知喔 09/03 00:07
→ damonwhk: 他是以為他只要不損失就可以了,這是文字上的意思喔 09/03 00:08
→ damonwhk: 真的願意完全獻上身體為活祭的人,豈會失敗? 09/03 00:08
→ damonwhk: 當你願意完全成為神的器皿時,怎麼會愛不了人? 09/03 00:09
→ damonwhk: 別忘了,神的恩典夠我們用的。 09/03 00:09
本來就是這樣阿,
獻上了何必怕賠錢?
但一千兩就是埋起來不獻上。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3/2018 00:12:08
→ damonwhk: 一個人之所以沒辦法愛人,就是還覺得自己可愛,容不得委 09/03 00:11
→ damonwhk: 屈,所以看自己過於他人,也因此對自己還有保留,還有疼 09/03 00:12
沒有真知識的無知,對耶穌保羅等新約作者,都是大問題。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3/2018 00:13:41
→ damonwhk: 惜,所以才會無法完全獻上自己。所以無法愛人,就是因為 09/03 00:13
→ damonwhk: 愛自己過於愛神,這樣又怎麼會是愛神愛人呢? 09/03 00:13
→ damonwhk: 所以追根到底,不愛的就是不願獻上,那1千兩是同樣的 09/03 00:14
兩千兩、五千兩的,若說賠錢,上帝不會說他們沒有進窄門;
當然,還是要看賠錢是出於不信,還是單純的偶然被罪所勝,
還是其實只是表面的賠錢--例如耶穌的外表人也看其失敗,但神當然是看其成功。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3/2018 00:17:04
→ damonwhk: 跟那一千兩的人是同樣的。 09/03 00:15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他愛不了某個或某些人,會有很多原因,
我們不能說他完全只是愛自己不願愛神。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3/2018 00:20:08
推 damonwhk: t經說要跟從主,就必須捨己、一個捨己跟從主的人,怎麼 09/03 00:20
→ damonwhk: 會愛不了人? 09/03 00:20
我們還是要鎖定在「愛不了特定人或某群人」,
而非愛不了所有人的狀況。
例如很多人恨日本人到死,
或者我們害怕、討厭殺人兇手,如鄭捷。
若他們不是神量給我們的,
空泛去愛他們又有何意義?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3/2018 00:25:47
推 damonwhk: @個無法捨己的人,不就因為愛自己過於愛主嗎? 09/03 00:24
→ damonwhk: 第一句,「聖經」,第三句「一個」 09/03 00:25
→ damonwhk: 我講的就是特定人,尤其是弟兄姊妹間。 09/03 00:27
各種問題啦,不外乎各種的誤會,
或是有利益關係的互相衝突;
有時候以為恨對方、詛咒是伸張正義--我不是講aun,是講現實中的人,
有時候人就是會有某些部份不願意被神光照,
但還是要看神量給他的是什麼。
對我們而言,當然不應該忽略或不願意被神光照;
但我指的是那些蓋棺論定的人,
一定很多基督徒是帶著對某些人的恨意、不饒恕而死去。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3/2018 00:35:12
其實路德這個火爆浪子,他就是四處開戰、樹敵,
也造成新教的實質分裂,或各種張力,
但神的帶領總是有其意義,
卻也無法掩飾路德造成的傷害;
其實卡爾巴特也類似。
(好像李常受過去也是如此,在網路上看到有會所人說生命讀經太多論斷叫陣之類的)
若要用完美的道德主義來看路德、加爾文,
恐怕他們都是沒有得勝的。
※ 編輯: theologe (112.105.154.122), 09/03/2018 00: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