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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引用自 #1eQLKq7Q (Christianity) ※ 引述 《ptttalker》 之銘言: : → Mian1997: 所以猶太人以外的都沒有這個罪,因為舊約是上帝只跟猶太 07/06 07:44 : → Mian1997: 人立的約,這個十誡只有猶太人需要遵守,相對的上帝也無 07/06 07:44 : → Mian1997: 承認外邦人也是祂的子民,沒有懲罰也沒有祝福。 07/06 07:44 1. 有沒有罪跟有沒有跟上帝立約,是兩件事。 在十誡頒布前,就已經有罪的的概念了。 比較恰當的描述應該是: 因為人有了罪,所以上帝(又)來和人立約。 而守律法是約裡面的條件之一。 2. 外邦人可不可以也來和上帝立約呢? 在舊約裡還是有一些外邦人 加入了上帝的選民群體。 要加入以色列就要守以色列的律法。 在新約時代, 要認基督為主, 一樣要「實踐」基督的律法。 (標準已經不只是遵守) : → Mian1997: 讀過舊約都該知道,這個上帝犯的罪根本比人還多,殺人犯 07/06 07:50 : → Mian1997: 兼法官。 07/06 07:50 3. 上帝派人去殺人(戰爭)算不算犯罪呢? 如果以聖經的觀點,不是。 因為人的生命所有權是屬於上帝的。 所以人殺人,是犯罪。 上帝取人的性命(無論用什麼方法)不是犯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88.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752508729.A.F2C.html ※ 編輯: ptttalker (223.140.232.211 臺灣), 07/15/2025 11:17:44 ※ 編輯: ptttalker (223.140.232.211 臺灣), 07/15/2025 11: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