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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ID:treasurehill 違規文章: #1NTq_cq- (DSLR) [ptt.cc] Re: [問題] 數位影像輸出 微噴 引用板規: 3-5.人身攻擊    於文章、簽名檔、推文中針對特定對象(如板友、性別、某一團體)等出現酸    言酸語、辱罵、髒話以及其他未列出但是令人感到不快之言語者,或是明顯   有暗示某一 (些)特定對象(如板友)出線上列語句者,均視為人身攻擊。 限被攻擊者本人方得檢舉。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終身水桶 3-6.引戰 未達人身攻擊程度,但有挑釁板眾、刻意引發無意義筆戰之行為者。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終身水桶 此板規由板主視情況執行,不得檢舉。 多篇引戰與人身攻擊 各警告一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2.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SLR/M.1467562109.A.61C.html ※ 編輯: masa200292 (180.177.12.125), 07/04/2016 00:09:38
ukimi: 沒戲看了 07/04 00:13
SAMMY728: 極刑 07/04 00:14
masa200292: 手動置底好幾篇了.. 07/04 00:15
jaylj14: 這處理真的非常嚴重啊!!!!! 07/04 00:15
jaylj14: 倒是閃電黑卡文沒有違規就是了 07/04 00:16
SAMMY728: 請問有意見是否可以直接在這邊PO還是私信呢? 07/04 00:16
fosa: 其實多虧他,DSLR版很久沒那麼熱鬧了... 07/04 00:17
masa200292: 有意見可PO在這 07/04 00:20
jaylj14: 還有我相信他自己是律師,他不會不知道他的很多發言已經 07/04 00:21
jaylj14: 有公然侮辱的嫌疑了,雖然我是不太懂<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07/04 00:21
jaylj14: 第五條是不是相對的也除罪了網路匿名辱罵之類的事情 07/04 00:21
masa200292: 其實閃電那篇邊邊角角啦只是抓這麼嚴格沒意義 07/04 00:22
masa200292: 針對有檢舉的文章及核卻發文內容及推文才會這麼決定 07/04 00:22
masa200292: 終身水桶可以解桶 ~ 07/04 00:24
SAMMY728: 個人認為,是否可以先給於警告,警告的部分在於邊邊角角的 07/04 00:25
SAMMY728: 人身攻擊.雖然他辦護他自己的論點是激烈了點,但大方向是 07/04 00:25
lantieheuser: 再犯要有前犯確定,哪有不警告就合併執行的? 07/04 00:26
SAMMY728: 版上的內容. 07/04 00:26
whe84311: 死去 07/04 00:26
lantieheuser: 姑不論他談的內容有沒有問題,有幾篇明明就是他先被 07/04 00:28
lantieheuser: 挑釁,然後才還擊。現在抓最惹人嫌的殺頭就對了? 07/04 00:29
masa200292: 事實上我也依職很難抉擇原因在於兩篇引戰跟多篇人身 07/04 00:29
masa200292: 攻擊 因為這樣疊上去早就爆表了 07/04 00:30
lantieheuser: 1.大家都看得出來,此君不是蓄意鬧板,只是脾氣臭 07/04 00:31
VdustR: 阿就真的很惹人嫌阿 07/04 00:32
lantieheuser: 2.這一串那麼多天了,有爭議的文章也超過 48 小時 07/04 00:32
lantieheuser: 中間沒有一次警告就極刑?這程序合理嗎? 07/04 00:32
masa200292: 確實~檢舉還是會去看發文及推文內容並不會大意決策 07/04 00:32
lantieheuser: 當事人未見得在意,但這種處理方式不能苟同。 07/04 00:33
masa200292: 去查詢他帳號及編輯內容事實上偏向引戰 07/04 00:33
masa200292: 昨天在文章就有標註S有說此文引戰搂 07/04 00:34
aa08175: 直接嗆版友嫩了,就是引戰阿 07/04 00:34
masa200292: 引戰的板歸太武斷所以會再三確認並標註S才會做裁策 07/04 00:36
lantieheuser: 所以在裁決之前就無所謂再犯之論。 07/04 00:37
lantieheuser: 沒有法院還沒判決定讞還沒抓去關就再犯這種事。 07/04 00:38
lantieheuser: 你要一次多判他幾個警告,那也行。 07/04 00:38
lantieheuser: 但在判決之前要怎麼再犯?請君教我。 07/04 00:39
TexasFlood: 真可惜,明明前幾篇言之有物,怎麼突然自焚 07/04 00:39
tings0910: 或許人生挫折才這麼嗆,在網絡找慰藉 07/04 00:39
masa200292: 其實是多篇被檢舉指有兩篇有引戰 另外有多次文內人身 07/04 00:39
jaylj14: 我覺得不能以被挑釁來解套,況且有的不是挑釁,只是被他 07/04 00:39
jaylj14: 視作挑釁,更何況不論有沒有被挑釁的事實,都不該人身攻 07/04 00:40
jaylj14: 擊到如此不堪的地步 07/04 00:40
masa200292: 攻擊 如果L板友覺得這樣不妥要拆開來發公告文 07/04 00:40
lantieheuser: 重點不是幾篇有問題,重點是你的板規不是看你累積幾 07/04 00:41
masa200292: 也可以 只是很佔版面但結果還是終身水桶.. 07/04 00:41
lantieheuser: 次警告而終生水桶。是再犯終生水桶。沒判決到底要怎 07/04 00:41
lantieheuser: 麼再犯? 07/04 00:41
lantieheuser: 暈,公告警告後又引戰才叫再犯啦。 07/04 00:42
masa200292: 板規兩次人身攻擊終身水桶 他這兩篇就被檢舉超過了 07/04 00:43
lantieheuser: 那你就應該這樣公告,不是引述再犯這種條例。 07/04 00:44
lantieheuser: 重點是程序,不是結果。 07/04 00:44
ferrinatice: 呃,怎麼這麼嚴重 07/04 00:45
※ 編輯: masa200292 (180.177.12.125), 07/04/2016 00:49:52
lantieheuser: 明明板規人身攻擊和引戰都是再犯終身水桶。 07/04 00:49
lantieheuser: 這麼重的判決,不用警告給人糾正的機會? 07/04 00:49
haoto: 板主動不動開大絕真的是蠻蠢的 難怪這板沒落成這樣 07/04 00:49
lovemost: 說這板沒落是板主開大絕,這本身也是一種大絕吧 07/04 00:51
godchildtw: 人家得了好多攝影獎欸,而且還有首獎,鄉民全部加起來 07/04 00:51
godchildtw: 還比不過他一個人 07/04 00:52
masa200292: haoto 說真的算你運氣好 因為你人身攻擊我 我只是不想 07/04 00:52
masa200292: 跟你計較 但你推文我都可以去備案了... 07/04 00:53
linpo1206: 哇靠在演哪齣 07/04 00:54
kblover: 版規早該修了 哪有這種不是警告就是永久水桶的處理 07/04 00:55
kblover: 自找麻煩 07/04 00:55
lovemost: 板規上是寫初次警告,再犯終身水桶,不是兩次就終身水桶 07/04 00:55
lovemost: 這兩者間有明顯的差異 07/04 00:55
kblover: 還有永久水桶居然還可以靠寫悔過書出桶 這是哪們子的 07/04 00:55
kblover: 永久水桶 07/04 00:55
kblover: 而且很奇怪 他在頭幾篇有罵人的時候就該處理了 07/04 00:56
kblover: 你拖到他又多罵幾次再來直接送他永久水桶跳過警告 07/04 00:57
SAMMY728: http://imgur.com/o1rAJac 07/04 00:57
ka22: 支持版主 這版風氣很嗆 敢糾正給推 07/04 00:57
kblover: 這樣子警告意義就很低落了 07/04 00:57
lantieheuser: 別說都是我自己在定義: http://goo.gl/cgqMLb 07/04 00:57
lantieheuser: 看看甚麼叫累犯、再犯。這也太誇張,哪有人這樣玩的 07/04 00:58
ka22: 不過程序跟罰則似乎有修改空間 07/04 00:59
ukimi: 又有好戲看了 07/04 01:01
masa200292: 應該說 其幾篇都有人寄來檢舉但邊邊角角的 07/04 01:01
TexasFlood: 額...內規不用一定要同法律程序吧 07/04 01:02
sorochis: 推,其實吵了這麼多天我本來想說這個版已經沒板主了嗎 07/04 01:02
sorochis: 原來版主們是在等候時機,推 07/04 01:03
lantieheuser: 內規也要表述,再犯這種用字、內涵和精神很明確 07/04 01:03
masa200292: 是要慎查啦 都有在看在討論處理.我還活著!! 07/04 01:03
lantieheuser: 為什麼要說再犯重罰?就是要給你個糾正的機會。 07/04 01:03
lantieheuser: 你未經初犯的處罰就用再犯,那就等於不給人糾正的機 07/04 01:04
TexasFlood: 也許板規太嚴格或是不周延,可以討論 07/04 01:04
lantieheuser: 會;這道理應該很淺顯明白。 07/04 01:04
TexasFlood: 只是我覺得內規不見得要遵循法律的標準 07/04 01:05
lantieheuser: 難道哪天你小孩偷打電動一個禮拜,你說你這是再犯要 07/04 01:06
lantieheuser: 重重處罰?沒有這種道理嘛。 07/04 01:06
lantieheuser: 不教而殺謂之虐,就是這樣一句話。 07/04 01:07
masa200292: 不會 因為我會跟我的小孩一起打電動.. 07/04 01:07
masa200292: 我想不只版主群其他使用討論者應該也都希望看到版面 07/04 01:08
masa200292: 不是發公告文而是討論文多多益善 07/04 01:09
SAMMY728: 連討論他要不要被水桶都能這麼熱烈...他真是厲害厲害~~~ 07/04 01:09
masa200292: 說真的很多高手都像結飽的稻穗一樣謙虛 07/04 01:10
jaylj14: 所以現在是要引用版規10了嗎XD 07/04 01:10
BIGP: 反正被桶的人有意見就往上申訴阿 07/04 01:23
alayaosu: 又要趕走有料鄉民嗎?看來這邊禮貌跟性別重於內容 07/04 01:24
deepdream91: 真正社會法規不也有特案? 重點是做人要有自覺,還要 07/04 01:25
deepdream91: 等人警告再警告.. 07/04 01:25
deepdream91: 網路世界也是需要禮儀還有自覺, 我是這麼覺得 07/04 01:27
deepdream91: 況且他多次修改自己的論點,也許會造成新手資訊混淆 07/04 01:28
lantieheuser: 人有沒有自覺,那是他自己的問題。現在是板要守自己 07/04 01:29
NewTypeNeo: 再開分身出來18週後又是一條好漢~ 07/04 01:29
lantieheuser: 的規矩,這規矩要合於情理。至於 T 兄想當甚麼樣的 07/04 01:30
lantieheuser: 人,那是他自己的選擇。 07/04 01:30
lantieheuser: 反正以他那臭脾氣,如果真的再來板上,你還怕不引戰 07/04 01:32
lantieheuser: 不能終身水桶?這顯而易見的事,急甚麼? 07/04 01:32
deepdream91: 板有自己規矩,規矩不是死的,板主可以選擇 07/04 01:33
deepdream91: 那就等他再上來吧~ 07/04 01:34
lantieheuser: 規矩當然是死的,你的公民社會到底怎麼學的? 07/04 01:34
lantieheuser: 這還是包青天的年代嗎? 07/04 01:35
deepdream91: 是死的還能修改修法修案修條例...可修改的還算死的? 07/04 01:38
deepdream91: 反正 我支持板主的決定, 你慢慢爭議吧 晚安~ 07/04 01:38
speedshuffle: 不缺有料的鄉民啦 噴子倒是一個都不能多 07/04 01:48
sorochis: 有料…? 07/04 02:05
sorochis: Q:低光對焦不準 A:我都手動對焦 07/04 02:05
sorochis: Q:相機測光不準 A:我用B快門多拍幾張抓最佳快門時間 07/04 02:06
sorochis: Q:拍不到閃電 A:天空過曝,請搖黑卡 07/04 02:06
luswtin: 這處理有欠妥當,而且有民粹傾向 07/04 02:34
anandydy529: 板規combo技原來是這樣接的 07/04 02:38
AirRider: 脾氣雖然大了點,但是至少沒問候老母,說引戰有點over 07/04 08:12
lef1986: 支持板主 07/04 08:25
jackeighteen: 版主難為~辛苦了,支持理性討論但嗆人嫩就免了吧 07/04 08:58
jackeighteen: 不遵守網路禮儀又違反版規,被水桶只能說剛好 07/04 08:59
AirRider: 遵守網路禮儀?這帽子很大頂,在那串討論下,禮儀為何物? 07/04 09:57
AirRider: 不要看風向就洗人臉,不然以後就看風向發文就好了 07/04 09:58
jackeighteen: 請問樓上什麼較看風向洗人臉,當初討論也被他嗆很大 07/04 10:07
jackeighteen: 他要說明論點可以,但這種口氣跟態度是開放網路平台 07/04 10:08
jackeighteen: 樂見的嗎?彷彿他講的全部都對,其他人就是狗屁似的 07/04 10:08
jackeighteen: 這樣對這個版是好事嗎?一被質疑就開砲是心理受創? 07/04 10:09
SteinsGate: 版主辛苦了。重讀一次系列文覺得內容專業,但大家討 07/04 10:19
SteinsGate: 論到後面因為目的不同就沒有交集了,是覺得蠻可惜的 07/04 10:19
GPX2000: 一個人發問就被嗆嫩,這還叫扣帽子喔? 07/04 10:20
luswtin: 重點是桶人的程序有問題,但版主似乎把這部分的失誤無視 07/04 10:23
luswtin: 掉,直接轉嫁到被桶的人身上 07/04 10:23
luswtin: 然後版友們的左一句"板主難為,右一句"辛苦了",就掩蓋 07/04 10:26
luswtin: 掉這些問題,不是民粹做主是什麼? 07/04 10:26
AirRider: 看不爽實戰經驗覺得被照瞎眼,做法覺得不滿意拿不出方法 07/04 10:29
AirRider: 然後在沒人身攻擊的情況下(嫩?在人家戰績前面就承認吧) 07/04 10:30
AirRider: 因為一面倒的噓就把人關水桶,這不是民粹嗎? 07/04 10:31
AirRider: 說穿了這裡有幾個人真的拿作品好好的印出來檢視的? 07/04 10:32
AirRider: 實務經驗怎麼跟輸出端搏鬥,那是很噁心的事情 07/04 10:33
AirRider: 要堅持還是妥協,有人提出現實的做法,這是值得讚賞之事 07/04 10:34
AirRider: 你能做得更好當然可以嗆死他給你100個讚,可惜沒看到啊 07/04 10:35
AirRider: 就小弟看來那些討論也就是角度不同,作法當然差異很大 07/04 10:36
AirRider: 尊重人家用血淚時間換來的經驗,如果知道那後面代表甚麼 07/04 10:38
AirRider: 版主在還沒提出引戰示警之前直接多篇引戰入桶 07/04 10:40
AirRider: 小弟覺得多少有些over了,請斟酌之 07/04 10:40
lantieheuser: 民粹沒有問題,民粹就是直接民主。但是民粹也要有規 07/04 10:41
lantieheuser: 矩。你今天如果規定噓爆就要桶,或可以投票決定永久 07/04 10:42
lantieheuser: 水桶,那也行。大家至少知道這板就是這德行,要不要 07/04 10:43
lantieheuser: 進板來自己可以決定。 07/04 10:43
lantieheuser: 關於 T 兄,竊以為不是目的引戰,而是態度引戰。 07/04 10:45
lantieheuser: 戰是實際的結果,板主要判引戰這也無可厚非。 07/04 10:46
lantieheuser: 我相信板主不是,也沒有需要刻意入一個他不認識的人 07/04 10:47
lantieheuser: "入罪" 07/04 10:48
MichaelKS: 推lantie大 07/04 10:49
mingjay33: 這個人該桶阿~這裡不是讓他來嗆人的地方 07/04 10:52
SteinsGate: 至於桶人程序當然有問題,應該先警告,爾後再犯才桶, 07/04 10:55
SteinsGate: 不能直接開連續技水桶。覺得版主辛苦並沒有要掩蓋問題 07/04 10:55
SteinsGate: 的意思,我也不懂說句版主辛苦就能跟民粹掛鉤的邏輯 07/04 10:55
SteinsGate: 何在。 07/04 10:55
GPX2000: 直接永統的確不太合理 07/04 11:04
lef1986: 板主開連續技也不是第一次了XD 07/04 11:09
jackeighteen: Air你覺得版主水桶程序有問題可以提出,我也覺得可以 07/04 11:24
jackeighteen: 先警告再犯再永久水桶,但你這跟他文章嗆人引戰無關 07/04 11:25
jackeighteen: 所以你覺得有得獎就能到處嗆人嫩?別人都不能質疑??? 07/04 11:25
jackeighteen: 雖然我被他highlight在文章嗆也不贊成民粹水桶阿 07/04 11:27
jackeighteen: 大家都是來這討論沒義務要接受他那臭文章被他批嫩 07/04 11:28
canandmap: 整理一下大家的意見:treasurehill引戰→板主以記兩次 07/04 11:30
canandmap: 警告永桶→有板友質疑這過程有瑕疪,因為沒有前科(已被 07/04 11:31
canandmap: 板主用公告警告一次)→再犯定義為何? 07/04 11:32
canandmap: 我個人意見是treasurehill違反板規無誤,但不應未有先 07/04 11:33
lantieheuser: 我上面推文貼了法律定義,下一篇公告推了國語字典 07/04 11:34
canandmap: 例(之前在板上有警告過)而默默等他踩好幾次警告後再來 07/04 11:34
lantieheuser: 再犯這兩個字甚麼意思是個常識,根本不需要討論定義 07/04 11:35
canandmap: 公告說treasurehill你已經被板主永久水桶,這對於違規 07/04 11:35
canandmap: 者而言是不公平且逼他走上訴諸組務板的程序 07/04 11:36
sorochis: 我倒不覺得有什麼瑕疵,板主都已經S並在推文警告,就算 07/04 11:37
sorochis: 他不看這點,一堆版友也已經指出他態度有問題,他依然故 07/04 11:38
sorochis: 我,這不就是蓄意嗎? 07/04 11:38
sorochis: 維持版面整潔不是板主一個人的責任,所有人都可以被視為 07/04 11:38
sorochis: 監督版面的人,他不理大家的質疑,被板主執行義務不也是 07/04 11:40
sorochis: 合理嗎? 07/04 11:40
canandmap: http://i.imgur.com/9AZeLwr.png←倒是沒看到板主有說 07/04 11:40
canandmap: treasurehill警告一次,只說板主群會進行討論 07/04 11:40
canandmap: 正常程序上,S之後就要發公告文treasurehill警告一次 07/04 11:41
canandmap: 但拖到現在才發布公告文且還連記兩次就永桶,這樣的程 07/04 11:42
canandmap: 序是有問題且有待商確的 07/04 11:42
canandmap: 另一篇s文也沒發現板主推文警告過treasurehill 07/04 11:43
badaseases: 我也覺得又不是沒有事先警告過...板主早就推文提醒過 07/04 11:43
badaseases: 了不是嗎?他堅持繼續用相同的態度~加重處罰或是開先 07/04 11:43
badaseases: 例之類的處分我覺得並無不妥 07/04 11:43
canandmap: 問題在於板主有沒有在推文中寫出「警告一次」這四個字 07/04 11:44
canandmap: 不然請其他板友舉出在本公告文前板主有寫出這四個字或 07/04 11:45
canandmap: 板上有treasurehill警告一次的公告文章 07/04 11:46
badaseases: 我所謂的警告不是指公告警告一次以及有無合乎程序這個 07/04 11:51
badaseases: 問題~而是說有提醒他已經引戰了~但是他卻依舊繼續如 07/04 11:51
badaseases: 此~我覺得板主群進行討論然後決定特例處理並無問題 07/04 11:51
canandmap: badaseases,板主群進行討論但結果是連續記警告兩次? 07/04 11:53
canandmap: 所謂的瑕疪在先前沒有提出「警告一次」的紀錄 07/04 11:54
canandmap: 且「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並沒有誰是特例就要加重處分 07/04 11:55
canandmap: treasurehill儘管出現多次違規紀錄,但板主群並未在 07/04 11:56
canandmap: 第一時間鎖文並發公告警告,這是疏失1 07/04 11:56
badaseases: 我完全無意討論程序有無瑕疵的問題...我是要表達板主 07/04 11:56
badaseases: 討論過後決定直接水桶用特例加重處分此舉並無太大問題 07/04 11:56
canandmap: 疏失2,板主未明確說明初犯及再犯於此之定義,逕行水桶 07/04 11:58
canandmap: 你現在不就是討論處理程序上的問題嗎? 07/04 11:59
lantieheuser: 那要板規幹甚麼?板主想怎麼判就怎麼判,板友事後 07/04 12:00
lantieheuser: 有問題再來討論覆議就好了。 07/04 12:00
badaseases: 覺得程序有問題麻煩依照“程序”申訴~就算板主要惡搞 07/04 12:02
badaseases: 某人~板眾也是只能照程序處理~回應我一些我沒有要討 07/04 12:02
badaseases: 論的內容對此問題並無幫助~再說板規也並沒有規定是否 07/04 12:02
badaseases: 能用特例處理~無規定的事項嚴格來講並不能說版主不合 07/04 12:02
badaseases: 程序~在這邊討論很難會有結果~看看是否有申訴區之類 07/04 12:02
badaseases: 的吧 07/04 12:02
canandmap: 板主都說了可以在這裡給意見,樓上是沒看到嗎? 07/04 12:04
lantieheuser: 當然是先討論看看板主是否認知有誤而誤判。 07/04 12:05
canandmap: 板規沒有規定也不代表能用「特例」處理,況且特例究竟 07/04 12:05
lantieheuser: 如果板主刻意曲解板規,因人設事才會走程序。 07/04 12:05
canandmap: 標準為何,大家都不知道回/推文後下一秒自己就會成為 07/04 12:06
badaseases: 我也沒說你不能給意見...你有看到我這麼說嗎? 07/04 12:06
sorochis: 我覺得現在就像路上有人拿槍掃射被警察一槍打死後家屬 07/04 12:06
canandmap: 板主口中的特例,如此由板主自己心證的風險實在難以 07/04 12:07
sorochis: 質疑為什麼鳴槍示警一樣… 07/04 12:07
sorochis: PS而且是已經有人受害了 07/04 12:07
canandmap: 承受 07/04 12:07
sorochis: ^沒有先 漏字 07/04 12:08
canandmap: 警察抓超速,是看違規者超速一次就開罰,還是看違規者 07/04 12:09
canandmap: 超速兩次以上才開罰,還罰你一億的天價,試問你是違規 07/04 12:09
canandmap: 者,你對於前者與後者做何感想? 07/04 12:09
lantieheuser: 其實這事件已經很清楚,板主已經引用板規,而且明顯 07/04 12:11
lantieheuser: 錯誤。就板主之表達,這並非甚麼特例。一個板,我也 07/04 12:12
lantieheuser: 不知道有甚麼事嚴重到需要特例處理?鬧板會出人命嗎 07/04 12:12
lantieheuser: 板規,是對板主的授權。特例可以板主隨便開,板規何 07/04 12:13
lantieheuser: 用?怎麼可能說出:"板規也沒有不准板主特例"這種話 07/04 12:14
badaseases: 這就是你與板主認定對方做的事情嚴重性的差別~板主認 07/04 12:14
badaseases: 為適合直接掃蕩~你認為沒那麼嚴重~對判決有意見應該 07/04 12:14
badaseases: 有專區可以申訴~畢竟你都已覺得在本板討論會有特例處 07/04 12:14
badaseases: 理的風險了對吧 07/04 12:14
lantieheuser: 板規沒有授權板主可以,板主就不行。 07/04 12:14
susicat: 假如真的有需要直接水桶那這篇應該就直接水桶了 07/04 12:19
badaseases: 你覺得板規沒有說可以就是代表不行~但是板主已經這麼 07/04 12:19
badaseases: 做了~表示你認為板主失職~你可以按照程序申訴~或是 07/04 12:19
badaseases: 在這邊多多討論~看看板主是否會做修改 07/04 12:19
susicat: 而不是用警告一支來發這篇公告文,之後下一篇直接水桶 07/04 12:19
sophigo: 好像有人的法治觀念還要再加強呢 07/04 12:42
susicat: 沒這麼嚴重啦,反正尊重版主的判斷,而且不是當事人我們 07/04 12:49
susicat: 沒有權利以及義務去說嘴,有問題當事人應該就要提出來 07/04 12:50
canandmap: 不,當事人被水桶,只能去組務板申訴 07/04 12:53
canandmap: 如果換做是自己被板主這樣對待,比如說badaseases引戰 07/04 12:54
canandmap: 被板主說這案子我們會討論,結果判決是以「再犯」為由 07/04 12:55
canandmap: 終身水桶,前面也沒有任何「警告一次」的公告文或推文 07/04 12:56
canandmap: ,若badaseases還認為這是合理的,那就沒問題 07/04 12:57
lantieheuser: 我們沒有義務去討論這件事,但我們有這權利。 07/04 13:06
lantieheuser: 因為今天會發生在板有身上,明天就可能發生在我們身 07/04 13:07
lantieheuser: 上。蔣老大動員戡亂都需要先立法再執行,你直接把白 07/04 13:08
badaseases: 特例這種東西換個人情況就不相同了~我也沒有要討論合 07/04 13:09
badaseases: 不合板規程序或是合不合理這件事情~我只表明板主群特 07/04 13:09
badaseases: 例處理“該位”板友的“該種”情況並無不妥~有異議或 07/04 13:09
badaseases: 是覺得在本板有風險麻煩去申訴~至於我會不會出現這種 07/04 13:09
badaseases: 問題與情況~你有興趣可以另外討論~我個人是不會把其 07/04 13:09
badaseases: 他板友代入此問題作思考的~畢竟人事時地物有差別 07/04 13:09
lantieheuser: 紙黑字的板規輾過去,用自己的方式解釋和執行。 07/04 13:09
lantieheuser: 這怎麼會和板眾沒有關係? 07/04 13:09
lantieheuser: 如果尊崇人治,當然可以覺得並無不妥,沒有問題。 07/04 13:12
lantieheuser: 你的觀點一句話表述:因人設事,並無不妥。 07/04 13:13
canandmap: 既然沒有要討論程序,那麼還請勿繼續干涉想繼續對此表 07/04 13:16
canandmap: 達意見的板友 07/04 13:16
badaseases: 你一下說“沒看到不能給意見嗎?”~現在又說請勿繼續 07/04 13:35
badaseases: 干涉表達意見的板友...我實在不知道我從哪邊干涉你表 07/04 13:35
badaseases: 達了?難道請你有意見可以去申訴就是要你別在這邊討論 07/04 13:35
badaseases: 嗎?你對一些用詞如“再犯”什麼的那麼注重~怎麼在這 07/04 13:35
badaseases: 邊又會混淆我的說法?請問一下可以申訴跟能不能表達意 07/04 13:35
badaseases: 見有何關係? 07/04 13:35
badaseases: 我前面都說了“你可以按照程序申訴~或是在這邊多多討 07/04 13:39
badaseases: 論 ”...我沒有要干涉你表達意見~請勿曲解別人說法 07/04 13:39
lantieheuser: 你覺得因人設事並無不妥;瞭解,不同意。 07/04 13:39
canandmap: 你自己說過你完全無意討論程序有無瑕疵的問題 07/04 13:39
lantieheuser: 你覺得可以討論但沒啥意義,對板主執行有疑問不如 07/04 13:40
lantieheuser: 申訴。瞭解,但我們想先和板主、板友討論討論。 07/04 13:40
canandmap: 那我請你不要繼續干涉針對程序上的問題討論,有何不可? 07/04 13:40
canandmap: 又說板主這樣判沒問題,又說自己無意要討論程序上問題 07/04 13:42
lantieheuser: 申訴是不能溝通才作的事,沒那麼嚴重為什麼要放棄溝 07/04 13:42
lantieheuser: 通? 07/04 13:42
canandmap: 別人請你不要對此再做討論你又有意見,如此反覆我還真 07/04 13:42
canandmap: 不知道你在此推文的目的為何? 07/04 13:43
AirRider: 原來叫人不要討論版規程序也是溝通的一種,長見識了 07/04 13:43
canandmap: 既然無意討論自己又要對號入座,何需討論? 07/04 13:46
canandmap: AirRider,溝通不包含祈使句嗎? 07/04 13:52
AirRider: 樓上Bad大才講過同樣的話,你多打幾個問號也是無助討論 07/04 13:59
canandmap: 既然如此,保持緘默並無不可,等板主出面對此討論做 07/04 14:02
canandmap: 出回應之後再說吧 07/04 14:03
badaseases: 原來我說我無意討論就是干涉你討論~我一開始不就只是 07/04 14:04
badaseases: 表達我對此事的看法而已?是你自己要跟我討論我毫無提 07/04 14:04
badaseases: 及的程序問題~然後我說我無意與你討論此議題~可你卻 07/04 14:04
badaseases: 要一直跟我說同樣的內容嗎?你不提我ID我會回應你?提 07/04 14:04
badaseases: 了別人ID還說別人對號入座...是有其他人用這ID嗎?現 07/04 14:04
badaseases: 在你又說請我不要對此再作討論了...到底是你干涉我還 07/04 14:04
badaseases: 是我干涉你啊? 07/04 14:04
canandmap: 那就不是干涉,而是你在閃避我的問題 07/04 14:06
canandmap: 我已經對你的論述「我覺得並無不妥」提出理由反駁 07/04 14:07
canandmap: 而你的回應是「沒問題」還說「覺得程序有問題麻煩依照 07/04 14:09
canandmap: “程序”申訴」,這就表示你開始迴避我的反駁並叫覺得 07/04 14:10
canandmap: 有問題的板友直接去申訴,那就失去在此討論的意義 07/04 14:10
badaseases: 這種各表立場的問題沒什麼好反不反駁的...我不想討論 07/04 14:12
badaseases: 程序問題也是因為我沒有要反駁你的意見...我剛開始的 07/04 14:12
badaseases: 用意就只是要給板主看我個人的小意見~你有興趣與板主 07/04 14:12
badaseases: 討論請盡情發表意見~也麻煩不要誤會我有干涉你討論的 07/04 14:12
badaseases: 意思~你要說我閃避程序問題那也沒錯~因為我本來就沒 07/04 14:12
badaseases: 認為程序正確無誤~打從一開始我就是表明特例處理此事 07/04 14:12
badaseases: 我是贊成的 07/04 14:12
canandmap: 表明自己無意討論程序又叫板友有問題自己去申訴,所以 07/04 14:14
canandmap: 請你不要繼續針對程序表達意見,我這樣的做法不對嗎? 07/04 14:14
canandmap: 那好,我不會再對本文下的你做任何回應,你高興要推文 07/04 14:16
canandmap: 表明什麼立場,都和程序問題的討論毫無干係亦無關緊要 07/04 14:16
badaseases: 我壓根沒有對程序是否正確這件事情表達意見...我建議 07/04 14:17
badaseases: 你有問題可以申訴~不代表你只能去申訴~ 07/04 14:17
badaseases: 若你能一開始就這麼做就太好了~無來由的就被當成干涉 07/04 14:24
badaseases: 你發表意見~現在自己又說請我不要表達意見~指名道姓 07/04 14:24
badaseases: 寫出我ID卻又說我對號入座... 07/04 14:24
canandmap: 給lantieheuser大:檢舉時限為三天(72小時) 07/04 14:28
alayaosu: 有料的一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7/04 17:37
SAMMY728: 樓上有什麼疑問嗎?願聞其詳? 07/04 17:39
alayaosu: 那怎麼近年u質好文m文這麼少?承認此版排擠人才很難嗎 07/04 17:39
lantieheuser: 因為有個姓 S 的只喜歡推文...:P 07/04 17:48
canandmap: 原來t君是個人才呀,受教了 07/04 17:52
jaylj14: 我覺得就內容豐富度而言,s君乃神人啊! 07/04 17:56
jaylj14: 有關光學的計算,物理原理真的是艱澀難懂,能解釋給版友 07/04 18:01
jaylj14: 聽懂,才是神人 07/04 18:01
jaylj14: 至於一些網路上就能查到的攝影技巧,像是黑卡怎麼搖,閃 07/04 18:03
jaylj14: 光怎麼打,網路上多的是教學文,還有很多評測在展示各種 07/04 18:03
jaylj14: 不同柔光的差別,這些資源都很多,只能算是經驗分享而已 07/04 18:03
SAMMY728: M文少和排擠人才的關聯性在哪,可否可以先解釋下呢?避 07/04 18:15
SAMMY728: 免誤會~ 07/04 18:15
SAMMY728: 人呢? 07/04 19:18
IloveBlack2: 一天PO五篇文 自己回自己的手動置底 換成別的版早就 07/04 19:30
IloveBlack2: 視為鬧板劣退光光水桶浸到飽 07/04 19:30
goodrain: 樓上這堆文只證明:版主自己在吞惡果而以... 07/04 20:36
goodrain: 一堆踩線不警告.. 連公告文下面都鬧成這樣@@" 07/04 20:37
lantieheuser: 第一天覺得沒甚麼不警告,第二天覺得沒甚麼不警告 07/04 20:42
lantieheuser: 第三天覺得有爭議遲疑了一下。第四天鬧大了說:我研 07/04 20:42
lantieheuser: 究研究。研究出來說此君惡性重大,一犯再犯,斬立決 07/04 20:44
lantieheuser: 真正英明神武....XD 07/04 20:44
haoto: XD 快去備案喔 板管成這樣難怪這邊剩A7R崩潰哥這種貨色 07/04 23:16
BombTrain: 推文的不也是一堆酸嗎? 07/04 23:18
BombTrain: 連開2張警告,是有警告的意義嗎? 07/04 23:39
canandmap: 板主管成這樣也要拜M4/3酸酸哥所賜,換成別的板主早就 07/05 02:36
canandmap: 永桶了 07/05 02:37
canandmap: 全新日幣A7R買不到就崩潰亂酸M4/3一通,不愧是A7R崩潰 07/05 02:38
canandmap: 哥兼M4/3酸酸哥 07/05 02:38
canandmap: 補字:全新日幣九萬A7R買不到就崩潰亂酸M4/3一通 07/05 02:41
aztec1234: haoto你那來的臉提A7R?你自己講過的東西連你自己都不 07/05 07:46
aztec1234: 承認?忘記的話自己去看這篇:#1NI3fTk2 07/05 07:48
aztec1234: 只會逃避,看了就噁心 07/05 07:48
jaylj14: 我也酸過M43,然後就一堆人群起攻訐,這版在討論器材方 07/05 11:30
jaylj14: 面其實早就是一言堂,人人都在擁護自己喜歡的品牌,人人 07/05 11:30
jaylj14: 都在擁護自己的相機,觀察久一點,你就可以發現某些人就 07/05 11:30
jaylj14: 是M43粉,M43什麼都好,什麼都平衡,然後說拿FX的眼睛長 07/05 11:30
jaylj14: 在天上,然後還有C粉,一天到晚酸雙尼版,闡揚C家有多棒 07/05 11:30
jaylj14: ,基本上這樣的發言也常常都出自某幾個人,現在看到討論 07/05 11:30
jaylj14: 機身鏡頭誰比較強之類的,都笑笑看一看而已,搞到最後都 07/05 11:30
jaylj14: 像小孩子吵架一樣,誰都只相信手上拿的品牌最好,是要說 07/05 11:30
jaylj14: 服自己還是說服他人都不知道咧,不知道在這裡回這串有沒 07/05 11:30
jaylj14: 有違反版規,不過只是想說,XX粉XX黑這種情況層出不窮, 07/05 11:30
jaylj14: 說這個版排擠大師?我看就算是有氣度的大師,看到這裡一 07/05 11:30
jaylj14: 天到晚小孩子吵架一樣,也懶得說什麼吧! 07/05 11:30
NewTypeNeo: 中肯 流淚了 07/05 11:38
aztec1234: 說真的啦,有喜好的品牌被稱為XX粉沒什麼好丟臉的,就 07/05 12:11
aztec1234: 怕明明有偏好的品牌還要裝公正才是莫名其妙 07/05 12:11
aztec1234: 而且提了M4/3粉提了C粉卻不提其他廠牌的支持者也有偏差 07/05 12:12
aztec1234: 行為,不也是做一樣的事情? 07/05 12:12
canandmap: 支持喜歡的廠牌沒什麼不對,但酸他人支持的品牌來表示 07/05 12:13
canandmap: 自己喜歡的品牌之優越感就是不可取且不對的事情 07/05 12:14
aztec1234: 另外我不認為酸某一陣營被圍剿就是一言堂,別忘了這是 07/05 12:27
aztec1234: 公開的版面,任何人放上來的言論都要有心理準備受到各 07/05 12:27
aztec1234: 種檢驗,檢驗別人的那一方也要知道你檢驗別人的言論也 07/05 12:27
aztec1234: 有可能被反過來檢驗 07/05 12:27
aztec1234: 如果你認為他人檢驗攻擊的理由是無理的,當然也可以反 07/05 12:28
aztec1234: 擊回去 07/05 12:28
aztec1234: 如果變成你丟什麼我就要照單全收不能有異議,這才是一 07/05 12:31
aztec1234: 言堂(例如m01很多人利用檢舉機制把不利自己的言論拿 07/05 12:31
aztec1234: 掉,有些人甚至還是m01的站務方人員) 07/05 12:31
lantieheuser: 各據山頭,互相傾軋怎麼會叫作 "一言堂"? 07/05 12:33
canandmap: 真正的一言堂是像01那樣:敢踩我線我就刪你文章,停權你 07/05 12:35
canandmap: 在01的發言權,連發言都無法,好讓對方能就他立場發言 07/05 12:36
jaylj14: 我只是舉例,我倒還沒看過$ony粉噴CANON已死之類的言論 07/05 12:37
jaylj14: 有的話,麻煩給個傳送門吧! 07/05 12:38
canandmap: 因為對方比自己大尾不敢噴,只好噴比自己小尾的呀XDD 07/05 12:38
jaylj14: 雖然說你講NIKON已死我可能就相信啦...... 07/05 12:39
canandmap: 這就是比上不足(?)只好找下的拼命酸了 07/05 12:39
canandmap: 不過我在講的那個某人,很可能連一台相機都沒有,因為 07/05 12:40
jaylj14: 我現在就是覺得不必要這樣搞啊,現在重點就不是誰強誰弱 07/05 12:40
jaylj14: C家DR就是不老(1DX2例外),N家新鏡(定焦除外)就是不行 07/05 12:41
canandmap: 從過往發言來看,鏡頭光圈都搞不清楚,被糾正後也沒出 07/05 12:41
canandmap: 面回應此事:https://goo.gl/ERZ39K 07/05 12:41
jaylj14: M43就是高感不行,這都是客觀事實,不用刻意貶低別人拉高 07/05 12:41
jaylj14: 自己的優越感吧! 07/05 12:41
canandmap: 而從aztec大提供的代碼來看,他連台幣日幣都能搞混。 07/05 12:42
canandmap: 不是心理年齡還沒跟上,不然就是真的小朋友或年輕人 07/05 12:43
canandmap: @jaylj14:你說的是,這就是面對喜愛的品牌出現缺點的 07/05 12:44
jaylj14: 他倒是講對了一件事,是單一像素進光越多越好 07/05 12:44
canandmap: 時候,粉絲與使用者之間的差別 07/05 12:44
jaylj14: 但是他忽略了,如此FF24mp,M43就只能6mp 07/05 12:44
jaylj14: 恩,差不多,我想表達的就是粉絲vs使用者的差異 07/05 12:46
canandmap: 補充上述:再不然就是還沒弄懂攝影專業名詞,又或是 07/05 12:46
canandmap: 被某些自以為懂的人給誤導。這些都是可能 07/05 12:47
canandmap: 不過我想說的是:面對自己的錯誤其實沒什麼好逃避的 07/05 12:47
canandmap: 我屢次請他出面回應A7R之事,從對方的回應來看顯然他還 07/05 12:48
canandmap: 沒做好準備。如果他準備好了,就會說「抱歉我弄錯了」 07/05 12:50
canandmap: 這沒有拉不拉下的臉的問題,人都會犯錯,但不該 07/05 12:51
jaylj14: 剛剛我還真的仔細去看A7R的二手價,九萬日幣還真買不起! 07/05 12:51
canandmap: 「死不認錯」。他要求找出FE28是變焦,我也拿圖出來給 07/05 12:51
jaylj14: 這次引起爭議的T大也是一樣啊,他就是絕不承認現在大部分 07/05 12:52
canandmap: 給他看了,FE28是定焦也可以是變焦,端看有沒有把全部 07/05 12:52
jaylj14: 內閃都有階段調整,結果最後還跑去戰人家內閃有多不堪用 07/05 12:52
canandmap: 的名稱寫出來,m大在那篇文章糾正我,我也只是說這是 07/05 12:53
canandmap: 反串製造一些樂趣而已 07/05 12:54
canandmap: 至於t君,我是覺得被他的職業病給影響,且還沒有跟上 07/05 12:54
canandmap: 現在相機的功能進步而已,他要凹說那種不是出力無妨, 07/05 12:55
canandmap: 那只是證明他的觀點與眾不同,只是他不願明說 07/05 12:56
jaylj14: 職業病同感,基本上進了法院就是不要認錯,不要道歉 07/05 12:57
canandmap: 且他說的打臉,在我看來是他硬要打臉對方,用盡任何手 07/05 12:58
jaylj14: 可以說你感到很遺憾,但是說了你感到抱歉就間接說 07/05 12:58
jaylj14: 明你認錯,官司贏面就小很多 07/05 12:58
canandmap: 段不惜也要讓對方下跪認錯,私以為這是「硬打臉」 07/05 12:58
canandmap: 當然,t君也可以反過來,列出實際上有證明過的論點或 07/05 12:59
canandmap: 學說等,但不主觀,也不要求對方回應。這是「軟打臉」 07/05 13:00
canandmap: 同樣都是打臉,但打的力道大小就會影響對方的感受 07/05 13:01
lantieheuser: 沒甚麼,T 君就是脾氣臭講話 Troll 而已。 07/05 13:02
canandmap: 現在問題在於,有人在下篇公告提出他有分身在板上發言 07/05 13:04
jaylj14: 就Trundle啊 07/05 13:04
canandmap: 並被處分永久水桶的紀錄,板主真要送帳號部的話,不僅 07/05 13:04
canandmap: 這個板,連PTT這個平台t君都面臨無法使用的最壞結果, 07/05 13:05
canandmap: 好一點就是退註重寫註冊單 07/05 13:06
lantieheuser: 你覺得,一個四五十歲的人會在乎這個嗎? 07/05 13:06
lantieheuser: 我打賭他不會在乎,因為我也不會在乎....:P 07/05 13:06
canandmap: 在不在手我是不知道啦,畢竟我不是他肚子裡的蛔蟲 07/05 13:06
lantieheuser: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他不上 ptt 不會死。 07/05 13:07
jaylj14: 別說你們有年紀的不在乎,我年輕人也沒在在乎的...... 07/05 13:07
canandmap: 我只是列出現在的情況出來,他有看到的話怎麼行動我也 07/05 13:07
lantieheuser: 違規被抓到就依規則處理,事情很簡單。 07/05 13:07
canandmap: 無法也不想干預,不上PTT也與我無關。 07/05 13:08
jaylj14: DSLR版看不看對我來說也沒差,不過光學學術上的問題倒是 07/05 13:08
canandmap: 改錯字:在不在「乎」我是不知道啦 07/05 13:08
jaylj14: 倒是時常可以得到解答 07/05 13:08
jaylj14: 如果只是單純問經驗,問攝影技巧,FB上現在也多的是良性 07/05 13:09
canandmap: 這個板還是有專業人士出沒的,例如在推文下的s大 07/05 13:09
jaylj14: 討論的社團,回應又更即時 07/05 13:09
canandmap: 各取所需囉 07/05 13:11
aztec1234: 老實說違規的處理方式也不用考慮對方在乎與否,況且誰 07/05 13:11
aztec1234: 知道某t弄了兩個帳號是不是因為發現可以從中得到什麼好 07/05 13:11
aztec1234: 處? 07/05 13:11
jaylj14: ptt的匿名性比FB還要高,感覺很多人就是仗著這種匿名性 07/05 13:13
jaylj14: 變得口無遮攔,筆戰比較多也不難想像啦 07/05 13:13
canandmap: 所以才需要制定板規、水桶(暫停發言)這種機制 07/05 13:14
jaylj14: 但是所謂非良性討論跟違規中間往往會有很大的灰色地帶, 07/05 13:16
jaylj14: 有時候就會流於毫無意義的隔空喊話,說實在的看起來也是 07/05 13:16
jaylj14: 挺累的…… 07/05 13:16
aztec1234: 至於粉絲的偏差行為不一定針對C家,君不見M4/3已死或M4 07/05 13:16
aztec1234: /3將死喊了多久? 07/05 13:16
jaylj14: 我就跟你說我只是舉例…… 07/05 13:17
jaylj14: 例子這麼多,我難道講的完啊 07/05 13:17
canandmap: a大也是舉例啊,舉出4/3已死或M4/3將死的例子 07/05 13:19
canandmap: 面對灰色地帶,挑重點的看就好了,那些亂喊的可以略過 07/05 13:20
jaylj14: 我浸來這也沒很久,不知道過去到底有多少M43已死的言論, 07/05 13:20
jaylj14: 不過最近出現就是h了吧 07/05 13:20
canandmap: 看久了就會覺得那些口號式的喊話只是喊心安而已 07/05 13:21
canandmap: 關鍵字:FMANT 07/05 13:22
canandmap: https://goo.gl/8uTmH6 07/05 13:22
canandmap: 至於____取得體積與畫質間的平衡,那只是個人意見 07/05 13:24
jaylj14: 我覺得M43只是貴了點,不然還滿平衡的,倒是我上次說覺得 07/05 13:24
jaylj14: M43貴又被噴啊…… 07/05 13:24
canandmap: 並沒有一個客觀的評測或宣稱____就是體積與畫質間的 07/05 13:25
canandmap: 平衡代表作。至於M4/3貴不貴,這也是自由心證 07/05 13:25
canandmap: 我如果有噴過你認為M4/3貴的話,表示當下我認為你可能 07/05 13:26
canandmap: 還不太了解鏡頭與機身製作的成本究竟有多高 07/05 13:27
aztec1234: 我也是舉例啊,而且你不是也問了其他家粉絲的偏差言論 07/05 13:27
aztec1234: 在哪裡?這也是告訴我們公開的版面發言前其實要更謹慎 07/05 13:27
aztec1234: 思考,像舉例這種事如果一直只拿部分出來講,很容易變 07/05 13:27
aztec1234: 成新聞標題殺人的情形,看看那篇在講64時數位相機廠把 07/05 13:27
aztec1234: 技術壓著不發表的新聞,有多少人認為是Sony的功勞而不 07/05 13:27
aztec1234: 是當時所有數位相機廠的功勞? 07/05 13:27
jaylj14: 我記得大部分的人第一個反應就是,大片幅別來亂 07/05 13:28
canandmap: 當然我也可以直接噴:不爽不要買這種大絕 07/05 13:29
jaylj14: 大片幅了不起喔之類的…… 07/05 13:29
canandmap: 對,因為片幅大小跟製造成本並非正相關 07/05 13:29
jaylj14: 我覺得不爽不要買都遠遠比不上我上面說的酸度咧 07/05 13:29
canandmap: 我懷疑,因為片幅大所以買貴是合理的說法究竟從何而來 07/05 13:30
canandmap: 而拿攝影機來看,也有的片幅小卻也是貴得嚇嚇叫 07/05 13:31
jaylj14: 還是稍微有啦,大片的APO的確研製成本高了些,不然那些32 07/05 13:31
jaylj14: 8是在貴什麼意思的 07/05 13:31
canandmap: 那麼就奇怪了,為什麼像RX10m3這種小片幅的可以賣得和 07/05 13:32
canandmap: 全片幅的A7R一樣貴? 07/05 13:32
aztec1234: 酸度其實是主觀的,但有沒有這種行為卻是一翻兩瞪眼, 07/05 13:32
aztec1234: 而且又會流於「剛才你是問有沒有這種行為,現在又變成 07/05 13:32
aztec1234: 誰的行為比較嚴重」這樣的爭論 07/05 13:32
jaylj14: 攝影機好像又是另一個世界了吧,攝影鏡頭很龜毛的,focus 07/05 13:33
jaylj14: breathing也不能有,暗角也不行,變形控制要達到接近0, 07/05 13:33
jaylj14: 跟靜態攝影的要求是完全不同的境界 07/05 13:33
jaylj14: 你說的是RX100m3吧,老實說,我也不知道…… 07/05 13:34
canandmap: 所以,製造成本並非只單看片幅一項而已 07/05 13:34
aztec1234: 同樣的半導體製程下越大片的感光元件越貴是正常的,因 07/05 13:34
aztec1234: 為一片Wafer能切下的裸Die數量越少 07/05 13:34
jaylj14: 總之,我覺得RX100太貴,我不會去買,但說覺得他貴,也沒 07/05 13:35
jaylj14: 必要來攻擊我吧,個人管好個人的事就好 07/05 13:35
canandmap: @jaylj14,我說的是RX10m3無誤http://goo.gl/srNYFd 07/05 13:35
canandmap: 有時候,發生過的事情不必在意這麼多,等時間過去再久 07/05 13:36
canandmap: 回頭看又是不一樣的感受 07/05 13:36
aztec1234: 但那只是感光元件的部分,其他的東西也是成本,只是很 07/05 13:36
aztec1234: 多人都以為那些應該要用送的,只有感光元件值得花錢 07/05 13:36
jaylj14: 那我搞錯了,我記得索尼有出一台RX10是不能換鏡的A7R2? 07/05 13:37
canandmap: 是的,難道機身防手震不用錢嗎?難道防塵防滴不用錢嗎? 07/05 13:37
canandmap: A7R2是全片幅,RX10系列是用比它更小的1吋片幅,和你說 07/05 13:38
canandmap: 的RX100是同樣的片幅尺寸 07/05 13:38
jaylj14: 喔我查到了,是RX1m2啦 07/05 13:39
canandmap: 不得不吐槽一下Sony的RX系列有時候會讓人搞混... 07/05 13:39
jaylj14: 好啦,這不重要,賣不好他自己會降價XD 07/05 13:40
lantieheuser: RX1 全幅定焦隨身,RX100 1吋隨身,RX10 類單小砲 07/05 13:40
canandmap: 論降價,某廠商的功力可是無人能及的 07/05 13:40
lantieheuser: 不過在這標題下討論這些不太適合吧?...:P 07/05 13:40
jaylj14: 我知道,所以該停止了XD 07/05 13:41
canandmap: 沒違規啊,而且板主又不出來回應程序問題,來亂的也退 07/05 13:41
canandmap: 場了,討論DSLR板相關的事情並沒有太大問題吧? 07/05 13:42
jaylj14: 應該還不至於涉及違反版規6? 07/05 13:47
masa200292: 沒有板規六疑慮 因為上方有說開放討論 07/05 14:26
masa200292: 程序問題 只是時間差的問題 不針對任何人 07/05 14:27
loveadu: 累犯跟再犯有差啦 07/05 15:24
masa200292: 另外他的本尊帳號在本版也是永桶 理由是引戰 人身攻擊 07/05 16:24
masa200292: 也是一篇公告 所以程序應該沒有甚麼太大問題 07/05 16:24
masa200292: 前任版主永桶時沒有板規沒針對分身帳號有規定 現在有 07/05 16:26
masa200292: 他的分身帳號在多重帳號申請已有紀錄..他是累犯也是 07/05 16:30
masa200292: 再犯 07/05 16:30
masa200292: 版主群是查清楚再桶 而不是有無限的權力上綱 07/05 16:34
canandmap: 所以現行板規是有溯及追往的效果這樣嗎? 07/05 16:37
canandmap: 既然如此,該公告應修正為先前有因違反規定而被永久水 07/05 16:38
canandmap: 桶之紀錄,且經多重帳號查詢確定為分身。而不是等到有 07/05 16:38
canandmap: 板友提供連結後才來推文底下補充 07/05 16:39
masa200292: 沒有是經過版友提供好嗎..本來就有紀錄了.. 07/05 16:46
masa200292: 水桶系統本來就有. 07/05 16:47
masa200292: 有溯及追往的話 他這次被桶的帳號哪來的.. 07/05 16:48
masa200292: 因為沒有追究的問題 所以不能像C版友所說的這樣公告 07/05 16:51
canandmap: 同一人不同ID,本尊p帳號被永久水桶後,分身t違規 07/05 16:55
canandmap: 應援引板規3-8之規定進行永久水桶並於公告中說明 07/05 16:55
masa200292: 就沒有追溯的問題...所以現在是T違規只能重新公告 07/05 16:56
masa200292: 如果照C大您說的這樣做才真的是程序上有問題 07/05 16:58
canandmap: 你大概沒看懂我的問題...因為你說先前公告中 07/05 17:03
canandmap: 前任版主永桶時沒有板規沒針對分身帳號有規定 07/05 17:03
canandmap: 之後才出現3-8針對分身帳號條款,而我所謂溯及追往 07/05 17:03
canandmap: 就是指現行板規3-8可以對還沒有出現分身條款時的違規 07/05 17:03
canandmap: 者產生效力,若沒有的話,程序還是存在著沒有警告一次 07/05 17:03
canandmap: 的紀綠問題 07/05 17:03
canandmap: 不然就是板主你認為違反一條算一次,同時違反兩條就算 07/05 17:04
canandmap: 再犯 07/05 17:05
masa200292: 這確實是在發公告時有缺失 07/05 17:06
masa200292: 但她是多篇 檢視後僅兩篇涉及引戰違規與人身攻擊 07/05 17:07
masa200292: 被檢舉 當下發公告僅發一篇確實疏失 但兩篇累計下來 07/05 17:08
masa200292: 還是永桶 07/05 17:08
jaylj14: 我怎麼記得PTT帳號部對於分身的規範已經很清楚了? 07/05 17:24
jaylj14: 而且PTT明令禁止分身帳號的存在,且一經查獲連註冊信箱 07/05 17:25
jaylj14: 都永久禁止,這樣的原則下,各分版應該也無需增設分身條 07/05 17:25
jaylj14: 款之類的吧 07/05 17:25
lantieheuser: 到底中文要有多不好才會死要把數次犯行當作再犯解讀 07/05 17:25
lantieheuser: ?犯行>裁決違規>犯行 這樣叫再犯 07/05 17:26
masa200292: @J大 新的站規要申請認定 板主不可以認定 07/05 17:28
lantieheuser: 犯行 > 犯行 Loop100 次 > 裁決違規 這樣叫數犯併裁 07/05 17:28
lantieheuser: 這種時序上的問題有那麼難理解? 07/05 17:28
lantieheuser: 未經裁決,就不會有再犯。 07/05 17:28
lantieheuser: 至於多重帳號。我不太記得站規對多重帳號有無規範 07/05 17:30
masa200292: 文字遊戲就免了這個LOOP太繞圈子了 簡單來說 07/05 17:30
lantieheuser: 如果站規有,那當然依站規,站規沒有,看他上次被桶 07/05 17:31
masa200292: 違規文章兩篇 兩篇都是引戰 人身攻擊 各一支 07/05 17:31
lantieheuser: 的時候重帳的板規是不是已經存在。 07/05 17:31
masa200292: 站規上對於分身是有規定的 07/05 17:32
masa200292: 板規那時候沒有規定站規有規定 當時依照站規送 07/05 17:32
lantieheuser: 誰跟你文字遊戲?你去問問看哪個再犯的法律規定可以 07/05 17:33
lantieheuser: 用你這樣的方法解讀?那還不天下大亂? 07/05 17:33
masa200292: 現在版規有 站規也有 問題不再於多重帳號 07/05 17:33
masa200292: 也沒有追溯多重帳號的是 是短時間多篇違規 07/05 17:33
lantieheuser: 那你就直接依站規送就好,不要在那硬凹曲解板規。 07/05 17:34
masa200292: 你講的現實法律 這是板規跟站規 依照您的邏輯 07/05 17:34
lantieheuser: 教了又不學,莫名其妙。 07/05 17:34
masa200292: 班規處罰都有可能違憲 07/05 17:34
lantieheuser: 你不會查字典? 07/05 17:35
lantieheuser: 再犯是甚麼意思,清清楚楚。 07/05 17:35
lantieheuser: 難道字典的意思不適用,您佬的認知才標準? 07/05 17:36
lantieheuser: 不可理喻嘛。 07/05 17:36
masa200292: 短時間內篇數分成兩篇算不算再犯?我的認知 是 因為是 07/05 17:37
masa200292: 版規 你說通不通情理 他還是有帳號再發文 沒送帳號部 07/05 17:38
lantieheuser: http://i.imgur.com/FHPFOfm.png 07/05 17:38
masa200292: 主要是他在他某些文章還是有專業討論 不需要如此 07/05 17:38
lantieheuser: 這樣叫文字遊戲? 07/05 17:38
lantieheuser: 如果字典我都幫你查了你還要硬凹:我認知 是... 07/05 17:39
lantieheuser: 那我不想多費唇舌了,你這不是可以溝通的樣子。 07/05 17:40
masa200292: 您的態度也不像可以溝通 倒像是個律師 07/05 17:41
lantieheuser: 能說的我說了,話我擱這裡。要怎麼做人,那是你的決 07/05 17:42
lantieheuser: 定。 07/05 17:42
canandmap: 那可不可以解釋一下,以本例而言短時間違規是在幾天內? 07/05 17:43
canandmap: 現在看來是24小時內,日後的「短時間」違規也要依此 07/05 17:45
canandmap: 比照辦理嗎?因為現行板規並無此類規定 07/05 17:45
masa200292: 他同一天內五篇被檢舉 兩篇認定有 都在7/02 07/05 17:46
canandmap: 故24小時內兩篇以上被檢舉且認定違規成立,就算是「 07/05 17:46
masa200292: 板規還是有空間 但同一天內確實怎麼裁決爭議 07/05 17:46
canandmap: 短時間」的違規了? 07/05 17:46
masa200292: 板規的追溯是三天 07/05 17:47
canandmap: 我對追溯期為三天沒有問題,只是對「短時間」的定義有 07/05 17:48
canandmap: 疑問而已 07/05 17:48
masa200292: 其實也只能用日期跟篇數認定 07/05 17:56
masa200292: 一天發好幾篇被檢舉好幾次結果警告一次這樣也說不過 07/05 17:56
lantieheuser: 如果你的問題在這裡,那只能說過去的板規在這問題上 07/05 17:58
lantieheuser: 思慮不週。可以制定新的板規來處理以後的問題,但不 07/05 17:59
lantieheuser: 能曲解板規來使這次判決符合你心目中合理的判決。 07/05 18:00
lantieheuser: 法有缺失漏洞當然會有人得利,這是很正常的事。 07/05 18:01
canandmap: 所以才說板規有修改必要啊 07/05 18:05
hans7192: 一天發好幾篇被檢舉好幾次結果警告一次這樣也說不過 07/07 11:02
hans7192: 有爭議,在沒有被版主警告下,違規人可以解釋不知違反版規 07/07 11:04
llw116: 只看了幾篇但t言之有物也拿出實績證明,反而對嗆者左躲右 07/08 23:17
llw116: 閃反而沒事? 07/08 23:17
lantieheuser:轉錄至看板 Sub_DigiTech 07/09 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