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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ID:rextem 違規文章: 文章代碼(AID): #1OjikAyE (DSLR) [ptt.cc] [問題] 海外自助婚紗 5D3 vs X-T2 推 rextem: 另外以你的租金來看.也快要逼近2萬了吧?花2萬拍一堆不能 03/02 13:14 → rextem: 用的照片.還不如把錢省下來回來婚禮上找好一點的婚攝.或是 03/02 13:14 → rextem: 多請一組像我這種便宜的婚錄 03/02 13:15 引用板規: 3-7.廣告、張爸推文 推文者終身水桶。所有被廣告推文的發文者,可自行刪除推文,不受板規3-3限制 因商業文及廣宣文不開放 於先前判例七天水桶更正為終身水桶 板規3-7相關修正修訂會加速進行 由於現行板規中部分極端與過輕之罰則亦相對調整 Mas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2.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SLR/M.1488701336.A.68C.html
superfo: 請問什麼叫張爸推文 03/05 17:18
bt222: 張爸連結的推文 03/05 17:21
superfo: 餵狗查到了xddddd 謝謝 03/05 17:34
kblover: 什麼是個案特殊不適用,可以解釋清楚嗎 03/05 17:37
canandmap: 沒想到已經有人不知道張爸,該說是時代的眼淚嗎? 03/05 17:44
superfo: QQ,我菜逼巴 03/05 17:52
masa200292: 1-3 不適用的原因為非刻意推發文進行廣告宣傳 也非指 03/05 18:13
masa200292: 定特定廠商進行宣傳 03/05 18:13
masa200292: 11-1不適用的原因也是並未明確指名廣告商家名稱 03/05 18:14
Laviathan: 張爸推文已經很久沒看到了 03/05 19:31
ReDmango: 其實我覺得這個沒違規,因為他是說「像我這種」,而不是 03/05 20:01
ReDmango: 說找他 03/05 20:01
badaseases: 但是他這麼一說...大家都知道他有接了而且自稱價位不 03/05 20:08
badaseases: 錯不是嗎...?有沒有明說又如何?沒說商家名稱又怎樣 03/05 20:08
badaseases: ?個人接案的有ID就足夠做聯繫了吧...那以後其他人來 03/05 20:08
badaseases: 打廣告就隨口暗示一下~被禁言個幾天就出來~沒人檢舉 03/05 20:08
badaseases: 還可能賺到一次廣告...反正暗示都是會被認定成非刻意 03/05 20:08
badaseases: 的沒在怕 03/05 20:08
kblover: 媽呀 版主你也太天才 睜眼說瞎話 他都說"像我這種" 03/05 20:52
kblover: 你們版主群還能說出"未明確只明廣告商家名稱" 03/05 20:52
kblover: 是哪個人會看不懂要找他的話站內信或水球都可以阿 03/05 20:53
kblover: 他的id不也是商家名稱的一種了............ 03/05 20:53
kblover: 1-3也很可笑 他自己就是那個特定商家 03/05 20:53
kblover: 這是ptt 只要有id就能連絡本人欸 03/05 20:54
kblover: 這實在太離譜了.............. 03/05 20:54
lvlvlv2g: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藝術,並不是人人都欣賞 03/05 21:01
TheoEpstein: 大家不要這樣苛責板主啦,無給職願意做事已經很棒了 03/05 21:17
TheoEpstein: 不過就是「ID不等於商家」這樣的認知,有什麼大不了 03/05 21:17
TheoEpstein: 雖然我覺得PTT走到這一步,早該全面開放商業文章了。 03/05 21:18
TheoEpstein: 不過就是接個案子宣傳一下,終身水桶會不會太嚴格呢 03/05 21:18
TheoEpstein: 我自己也是數位群組的前板主,深知管板很累,而且擋 03/05 21:21
TheoEpstein: 人財路比殺人父母還嚴重,真心建議大家不要擋人財路 03/05 21:22
festa: 我覺得,算有點踩到線,不過這種程度罰或不罰都可以接受 03/05 21:23
TheoEpstein: 抓到這種尺度跟判例的話,如上面板友講的多隨口暗示 03/05 21:25
TheoEpstein: 這樣子板規寫的很嚴也就等於虛設了,反正才一週。 03/05 21:26
TheoEpstein: 「立法以嚴,執法以寬」,咦這好像就是台灣社會現狀? 03/05 21:26
TheoEpstein: 看DSLR板彷彿看到台灣社會的縮影,真的又上了一課啊. 03/05 21:27
festa: 我覺得樓上這樣講會害到板主。板規定了就要依規定執行 03/05 21:29
TheoEpstein: festa你去看看這篇公告,引用板規內容跟實際執行。 03/05 21:30
TheoEpstein: 板規3-7,推文者終身水桶 03/05 21:30
TheoEpstein: 板主判決:水桶七天 03/05 21:30
festa: 不能拿"擋人財路"做為不按板規處理的理由 03/05 21:30
TheoEpstein: 以這個判例就是說,大家歡迎廣告自薦,抓到才七天。 03/05 21:31
TheoEpstein: 七天換一場生意8000~15000不等,有在做的人都笑開了 03/05 21:31
TheoEpstein: 所以我才講PTT、本群組、本板應該修掉擋人財路的板規 03/05 21:32
TheoEpstein: 不然像這樣板規寫永久水桶,判決判個七天,超棒的讚 03/05 21:33
festa: 你第一段不就這個意思嗎?叫大家不要擋人財路...... 03/05 21:35
festa: 我認為問題在推文是否為廣告 03/05 21:35
TheoEpstein: 本來就是不要擋人財路啊。你有過被幾百封私信騷擾嗎? 03/05 21:35
TheoEpstein: 踩到線依板規就是永久水桶了,除非板主要說這沒踩線 03/05 21:36
TheoEpstein: 所以我才講這篇的判決超讚的,板規永桶實際判七天。 03/05 21:38
TheoEpstein: 台灣法官都沒這麼屌,至少法官判決得依法條刑期判。 03/05 21:38
bt222: 所以其實是不能提自己有在接案的意思 不然都算廣告 03/05 21:38
bt222: 那簽名檔有粉絲頁連結、flickr有放接案作品照也算是廣告嗎 03/05 21:39
TheoEpstein: 彷彿「最低本刑三年的」,判拘役三個月得易科罰金。 03/05 21:40
masa200292: B大 推文簽名擋也算是發文的一部分 03/05 21:42
smileahpain: 我是沒意見啦,但是依照這標準,那版上一些婚攝分享 03/05 21:42
TheoEpstein: 這種超越台灣法官判決的公告,不給讚我都對不起自己 03/05 21:42
smileahpain: 照片,也通通得永久水桶了 03/05 21:42
bt222: 真的照這個標準桶 水桶區感覺會裝不下 03/05 21:43
kblover: 呃 水桶區是無限大 03/05 21:43
TheoEpstein: PTT很久以前就無限水桶製了,不需要開UBW也可以。 03/05 21:44
smileahpain: 像我剛剛看到一篇,他打算以後當婚攝接案,問鏡頭 03/05 21:45
TheoEpstein: 這案我覺得要嘛沒違規,要嘛依板規判,判七天頗讚XD 03/05 21:45
smileahpain: 這樣要不要桶? 03/05 21:45
bt222: 瞭解 那先把板上分享心得的高手都桶了 03/05 21:45
masa200292: 其實擋誰財路我不在乎..如果他今天正名商家名稱 03/05 21:45
TheoEpstein: 他的ID自己就是接案的主體了,難道要開店才叫商家? 03/05 21:46
bt222: 那些一看就知道是職業級的 桶桶桶 03/05 21:46
TheoEpstein: 我想問:板主你到底知不知道現在網路接案的現況啊? 03/05 21:46
masa200292: 終桶確實沒有疑問 但如果以ID作為商家代號廣告 03/05 21:47
TheoEpstein: 而且你引用的板規3-7根本沒有提到商家名稱等字樣。 03/05 21:47
TheoEpstein: 你要判斷的是「這推文到底是不是廣告」,而不是商家 03/05 21:47
TheoEpstein: 板主你引用的板規內容能不能自己再唸一遍? 03/05 21:47
TheoEpstein: 「3-7.廣告、張爸推文 推文者終身水桶。」我貼給你 03/05 21:48
TheoEpstein: 你引用的是3-7,結果你判起來不依3-7判,這是哪招? 03/05 21:48
TheoEpstein: 依此判例就是"個人ID作為營業主體,廣告也只水桶7天" 03/05 21:49
lef1986: 板主你在主文引用3-7,在推文用1-3跟11-1判七天根本亂來 03/05 21:51
TheoEpstein: TO bt222:所以我才主張不擋人財路,廢掉過時板規。 03/05 21:51
masa200292: 推文1-3 跟11-1是解釋沒引用... 03/05 21:51
lef1986: 啊我看錯了抱歉,是我亂來 03/05 21:52
TheoEpstein: 要嘛就修板規,要嘛就沒違規,引一條永桶的判七天? 03/05 21:52
festa: UBW是什麼? 03/05 21:53
TheoEpstein: 板主自己說了打算修板規還沒修,那就該照現行的去判 03/05 21:53
TheoEpstein: UBW是無限劍製 有用不完的劍,就像PTT有用不完的水桶 03/05 21:53
festa: 我覺得這條板規不是過時,是太硬 03/05 21:53
TheoEpstein: 我同意,所以該修,但還沒修掉之前引用它來判就很妙 03/05 21:54
kblover: 我想問版主為什麼要特別解釋自己沒有要引用的版規 03/05 21:54
TheoEpstein: 要嘛沒違規,要嘛依板規,搞出個七天真的很妙啊。 03/05 21:55
TheoEpstein: 就像我前面講的,最低本刑三年判拘役三月,這法官超 03/05 21:55
TheoEpstein: 越恐龍了。 03/05 21:55
festa: 改成初犯七天,累犯永桶比較適合 03/05 21:55
bt222: 板主的人性執法 XD 03/05 21:55
bt222: 有人覺得是廣告 有人覺得不是廣告 03/05 21:56
TheoEpstein: 以後我們不能罵恐龍法官了,要稱之為人性法官。 03/05 21:56
festa: 不然本案這個永桶真的判不下手 03/05 21:56
masa200292: K大妳不是請我解釋為什麼不適用我僅做解釋 03/05 21:56
TheoEpstein: to bt222:所以才需要板主去裁定啊。而且會變成判例. 03/05 21:56
TheoEpstein: 這個永桶不判就是不違規啊,板規就這樣寫XD 03/05 21:57
masa200292: 剛看了正反面的推文思考一下 我決定那就照現行板規 03/05 21:57
TheoEpstein: 而且修板規幹嘛板主討論,這種幾次找不到人就自己改 03/05 21:58
TheoEpstein: 影響板友權益的事,豈能用「找不到另一個板主」拖延 03/05 21:58
TheoEpstein: (修正:「幹嘛非得一定要找到另一個板主討論」) 03/05 21:58
masa200292: 終桶 綁手綁腳的違規公告我也膩了 03/05 21:58
TheoEpstein: 找不到另一個板主是他怠忽職守,不能拿來拖延啊。 03/05 21:58
bt222: 本來板主看起來沒有要判 但後來kb認為這不行 該桶 03/05 21:59
masa200292: 板主不是只有我一個人... 03/05 21:59
canandmap: 樓上是不是忘了站方禁止廣告宣傳? 03/05 21:59
canandmap: ^前板主 03/05 21:59
TheoEpstein: 上面講了,不是祇有你,但找不到人不是理由。 03/05 21:59
TheoEpstein: 站方禁止廣告宣傳?哪時代的PTT啊,現在早就不是了。 03/05 22:00
canandmap: 站規明令規定的東西你自己用「不可擋人財路」這理由向 03/05 22:00
canandmap: 站長抗議去 03/05 22:00
TheoEpstein: 你說「另一個板主不同意修改板規」也就算了。 03/05 22:00
TheoEpstein: 你去看數位群組,滿滿的廣告宣傳,禁止的話關一堆板 03/05 22:00
bt222: 其實看各板規定 像新竹板是規定廣宣文應有鄉民優惠 03/05 22:00
TheoEpstein: (糟糕一次回兩個人,有點亂) 03/05 22:01
TheoEpstein: bt222講的就是事實,這才是ptt現狀,誰在那邊禁廣告 03/05 22:01
TheoEpstein: 回板主:找不到人不是拖延修改板規的藉口。 03/05 22:01
masa200292: 我們板的取向比較單純 器材買賣開放在本版應該不可能 03/05 22:02
TheoEpstein: 回板主:你可以把修改草案寄給他,他不看不理的話代 03/05 22:02
canandmap: http://imgur.com/k7YlZbU 03/05 22:02
TheoEpstein: 表他怠忽職守,你要以板為重,而非以另一個板主為重 03/05 22:02
canandmap: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規則 03/05 22:02
TheoEpstein: 果然是祇會拿三民主義當令箭的模式wwwwww 03/05 22:03
masa200292: 其實我們都會討論 只是終桶之前執行的部分我太緊 03/05 22:03
TheoEpstein: 在社會上拿三民主義跟國父遺囑說國家要這樣走的人會 03/05 22:03
TheoEpstein: 被笑。 03/05 22:03
masa200292: 相對的終桶的認定上會經過討論 03/05 22:03
TheoEpstein: 但在PTT拿三民主義還可以貼圖堅持己見,這就是差別。 03/05 22:04
TheoEpstein: 所以M板主你可以把這條改彈性一點,寄信給S板主講。 03/05 22:04
canandmap: 已有DC_sale板,本板有必要成為第二個DC_sale板?? 03/05 22:04
TheoEpstein: 幾天後他沒理你就可以改了,板友申訴都有期限,結果 03/05 22:04
TheoEpstein: 板規修改大事反而可以找不到人是哪招XDDDDD 03/05 22:04
canandmap: 站規就是這樣訂,你反對也沒有用 03/05 22:05
canandmap: 不爽就找站長申訴去 03/05 22:05
masa200292: 學術網路不可以營利...XDDD 03/05 22:05
festa: 我覺得3-7可以朝放鬆罰則的方向修改 03/05 22:05
TheoEpstein: DC_SALE?廣告宣傳婚攝商攝文還是DSLR比較讚吧。 03/05 22:06
festa: 想要用這次事件開放廣告文究竟是什麼想法...... 03/05 22:06
TheoEpstein: 學術網路不可以營利?那先去把手機買賣板等全廢掉。 03/05 22:06
masa200292: 廣告文 絕對不會開放 這點大家可以放心 03/05 22:06
TheoEpstein: masa板主看得到BM板,去看看之前大家討論的。 03/05 22:06
TheoEpstein: 那種BM板都進不去拿古早站規當令箭的我不想理他了。 03/05 22:06
TheoEpstein: 電蝦板之類的也全部可以關了,這些在BM板都討論過。 03/05 22:07
TheoEpstein: 但我不能講BM板的討論內容(這是板主規範),請M板主移 03/05 22:07
TheoEpstein: 駕去看看吧。 03/05 22:07
canandmap: 所以?你的「不該擋人財路」才是最可笑的薄弱理由 03/05 22:08
masa200292: 我今天有在那邊看過了 03/05 22:09
TheoEpstein: 本來就不該擋人財路,不然你自己來當當看擋財路板主 03/05 22:09
canandmap: 搞不好是你擋人財路被搞到下台吧wwww 03/05 22:09
TheoEpstein: 自以為是的正義還要別人認可,完全不理解實際的辛苦 03/05 22:10
canandmap: 說不過就放大絕囉,真好笑www 03/05 22:10
TheoEpstein: 這種就是典型出一張嘴的寫照。 03/05 22:10
TheoEpstein: 沒辦法,當過被BM板認證「全PTT最嚴格」板主後,我知 03/05 22:10
TheoEpstein: 道那很累。 03/05 22:10
canandmap: 所以你也只能在這裡嘴啊,你敢去嘴站長嗎? 03/05 22:11
TheoEpstein: 卸任之後性情大變希望大家都輕鬆一點不要跟我一樣累 03/05 22:11
TheoEpstein: 怎麼不敢,去BM板看看我文章啊。 03/05 22:11
canandmap: 要求全面開放商業文章問過站長沒?還是你是地下站長你說 03/05 22:11
TheoEpstein: 唉呀我忘了有人看不到祇是出一張嘴.....不好意思 03/05 22:11
canandmap: 了算? 03/05 22:11
canandmap: 去BM板有用嗎?去板務站長那邊才對吧? 03/05 22:12
TheoEpstein: canandmap你在意的東西,BM板裡站長群組長板主都談過 03/05 22:12
canandmap: 看來有人不知道有BoardCourt板? 03/05 22:12
TheoEpstein: 所以我覺得跟你溝通完全是浪費時間,因為規則是他們 03/05 22:12
TheoEpstein: 決定的。 03/05 22:13
canandmap: 然後呢?自己出一張嘴的講別人只會出一張嘴XDD 03/05 22:13
TheoEpstein: 拿BoardCourt板跟BM板比,我也是笑了www 03/05 22:13
TheoEpstein: 好啦反正就跟覺醒青年覺得自己可以當政府一樣。 03/05 22:14
TheoEpstein: 這種熱血是好事,祇是當過政府人員的人會覺得很好笑 03/05 22:14
canandmap: 看來有人當過板主的都不知民間疾苦呢 03/05 22:14
canandmap: 有人把站長當成BM我也是醉了 03/05 22:14
TheoEpstein: 民ww間ww疾ww苦www 商業文叫民間疾苦wwwwwwwwwww 03/05 22:15
TheoEpstein: 是啦是啦,有些人再不接案會活不下去吧,民間疾苦www 03/05 22:15
festa: 我覺得本案應該以"3-7不夠完備(未考慮非故意)"判無罪 03/05 22:15
canandmap: 隨便你怎麼解讀,反正我看到有人也只是出一張嘴www 03/05 22:15
festa: 並盡快修改3-7 03/05 22:16
canandmap: 本案確實有爭議性,但是有人拿「不該擋財路」這種可笑 03/05 22:16
canandmap: 來護航真的是醉了 03/05 22:16
TheoEpstein: 推文的每個人都不是出一張嘴,是出手指wwwwwww 03/05 22:16
canandmap: 現在改口出手指啦?真是無趣 03/05 22:17
TheoEpstein: 今晚看到「把商業文稱之為民間疾苦」我覺得夠本了www 03/05 22:17
TheoEpstein: 怎麼會無趣了,非常有趣啊,謝謝這麼歡樂的事wwww 03/05 22:17
canandmap: 我有說過商業文叫民間疾苦嗎?有人還真是自以為是 03/05 22:17
TheoEpstein: 民ww間ww疾ww苦www 03/05 22:17
canandmap: 扯再多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那個理由絕對會被駁回的www 03/05 22:18
TheoEpstein: 推文就在討論商業文,然後說不知民間疾苦wwwww 03/05 22:18
TheoEpstein: 明ww眼ww人www 03/05 22:18
canandmap: 你完全不懂我的民間疾苦是什麼,我也懶得解釋其意 03/05 22:18
TheoEpstein: 我笑到好累,腹肌好像要抽筋了wwww 03/05 22:18
canandmap: 就繼續你的自以為是吧,前數位非DSLR板主 03/05 22:19
※ 編輯: masa200292 (180.177.12.125), 03/05/2017 22:21:49
TheoEpstein: 還好我不懂wwwww 03/05 22:19
kblover: 不要起爭議 來喝一杯拉 03/05 22:19
canandmap: 我不要 03/05 22:19
festa: 也不是說無罪啦,就是拿3-7判真的太硬了,不過好像也沒別條 03/05 22:19
TheoEpstein: 這點我跟canandmap有一樣的共識,我不要。 03/05 22:20
festa: 改永桶了,可惜,印像中rextem算有在認真討論的 03/05 22:24
gwofeng: 也覺得一次就終桶真的太過了 又有人覺得一個禮拜太輕 03/05 22:24
kblover: 放心 可以寫悔過書拉 03/05 22:24
canandmap: rextem只能去上訴了Orz 03/05 22:24
masa200292: 依照現行板規執行 還是可以來信解桶 03/05 22:25
TheoEpstein: 沒人覺得一個禮拜太輕啊,是板規沒有寫一個禮拜。 03/05 22:25
kblover: 不用申訴阿 寫個悔過書就可以出捅了 安啦 03/05 22:25
canandmap: 我覺得他不會寫欸 03/05 22:25
festa: 我是覺得改成初犯七天,二犯永桶就好了 03/05 22:25
gwofeng: 阿...阿還沒說完就... 03/05 22:25
TheoEpstein: 其實也可以用累進制,一個月→半年→一年→永捅。 03/05 22:26
masa200292: 上訴會過啦 畢竟無心之過... 03/05 22:26
breadf: 沒差,就少個地方討論,戒ptt而已 03/05 22:26
TheoEpstein: 楊文里他爸有講過,要給人三次機會,累進制也有此義 03/05 22:26
gwofeng: 但桶七天也有人覺得太輕 讓他賺到廣告什麼的 03/05 22:26
TheoEpstein: (我真的一下子忘了楊文里他爸的全名,祇記得姓楊) 03/05 22:27
badaseases: 既然禁止廣宣與商業文...那麼那篇在本板招人加入買賣 03/05 22:27
badaseases: 圖庫會員的文章是不是也要處理一下?名為講座但是每一 03/05 22:27
badaseases: 篇都有附上付費圖庫連結... 03/05 22:27
gwofeng: 那桶幾個月半年就應該可以吧 03/05 22:27
gwofeng: 畢竟那條板規真的有灰色地帶可以帶入主觀來判 03/05 22:28
breadf: 怎麼訂就怎麼判啊,沒改回來之前,終桶就終桶 03/05 22:29
breadf: 如果有改過來,那之後的再這樣判,此例就看本人要不要上訴 03/05 22:29
TheoEpstein: 嗯,板規怎麼訂,判決違規就是依板規判。 03/05 22:29
canandmap: 用記點制也可以,記滿四點永桶,事不過三 03/05 22:29
breadf: 現在的討論都只能是討論之後板規變更方向而已 03/05 22:30
breadf: 不過訂是這樣訂,我覺得要完全避開商業實在太困難了 03/05 22:31
breadf: 但明目張膽開放的話一定是一團亂,真麻煩 03/05 22:32
canandmap: 不然就辦投票決定 03/05 22:32
canandmap: 定期舉辦,然後依投票結果試辦幾個月 03/05 22:33
canandmap: 只是這樣板主會比較累... 03/05 22:33
breadf: 只怕在那之前板主會先倦勤XD 03/05 22:33
festa: "明目張膽"講得好像是壞事一樣XD 用"完全開放"比較好吧 03/05 22:35
gwofeng: 累犯再終桶吧 不然光自我介紹就可能進水桶 03/05 22:35
festa: 開放的問題在於以板主的人力無法有效的管理吧 03/05 22:35
TheoEpstein: 對無給職板主請不要要求太多太細,依板規判決就好XD 03/05 22:36
breadf: 業配就會牽扯到利益,牽扯到一堆糾紛,對本板來說我覺得算 03/05 22:36
breadf: 壞事啊 03/05 22:36
TheoEpstein: 其實怕被告吧。聽說最近有些板的板主就莫名其妙捲入 03/05 22:37
TheoEpstein: 糾紛被弄到要上法院了,無給職弄成這樣真的很衰。 03/05 22:37
gwofeng: 像這篇 #1OBdr-WW 來個自我介紹被檢舉的話會不會桶 03/05 22:37
canandmap: 依板規判決,到時一堆人跑去申訴板主怎麼辦XD 03/05 22:37
TheoEpstein: (也不能講聽說,都實際公開在板上了....) 03/05 22:38
TheoEpstein: 申訴真的小事啦,上法院才真的是飛來橫禍。 03/05 22:38
canandmap: 就怕申訴到最後真的上法院啊 03/05 22:38
TheoEpstein: 尤其是跟家人同住的,收到法院傳票時會革命的。 03/05 22:38
canandmap: 就看現任板主群的定奪了 03/05 22:39
TheoEpstein: 我自己就收過幾次,家人問怎麼了,聽到「我是原告」 03/05 22:39
TheoEpstein: 都還很不放心。 03/05 22:39
TheoEpstein: 上次也看到有板主就因為被告,辭板主的,真的要小心 03/05 22:41
TheoEpstein: 總之板主辛苦了,記得先保護自己最重要啦。 03/05 22:41
Mysex: 桶的好 03/05 22:45
ferrinatice: kblover這樣你開心了沒?? 03/05 23:10
smileahpain: 我說真的....改判其實不太好... 03/05 23:12
ReDmango: 找一個像你姊夫一樣好的老公是要你嫁給姊夫嗎? 03/05 23:12
ferrinatice: rextem有說他們是什麼工作室嗎?只是好心提醒原po希 03/05 23:13
ferrinatice: 望原po有好照片就搞到這樣,弄成這樣子,真是爛透了 03/05 23:13
ferrinatice: ! 03/05 23:13
kblover: 干我屁事 一開始要rex大不要打廣告的人是我嗎= = 03/05 23:18
kblover: 提醒版主趕快把這些恐龍版規改一改 這才是造服版友吧 03/05 23:18
kblover: 反正版主都說了不用寫悔過書只要申訴就會解水桶 03/05 23:18
kblover: 版主人這麼好 大家這麼緊張幹嘛 安啦 03/05 23:19
breadf: 對阿對阿,我看應該沒有要搞誰啦,真的 03/05 23:20
kblover: 然後f大可能是覺得說找我這種婚錄不算廣告吧(笑 03/05 23:20
kblover: 我要澄清一下 一開始就提醒rex大已經違規的的人是版主 03/05 23:21
kblover: 不是我 我只是看不懂為什麼版主都已經覺得是違規了 03/05 23:21
kblover: 也不處理版務 這是在幹嘛而以。 03/05 23:21
breadf: 因為有灰色,本來想說警告一下,結果被你抓到惹~~只好處理 03/05 23:22
kblover: 沒辦法阿 版規寫這麼嚴 結果抓到了不執法 那是選擇性 03/05 23:23
breadf: 是心證的部分有灰色,不是執法的部分有灰色,只是用板主ID 03/05 23:23
kblover: 執法嗎? 那這樣被處理的版友不就超衰小 03/05 23:23
breadf: 都說出來了,然後又被人家推了一把,好像不處理板主當的 03/05 23:23
breadf: 有點問題,所以只好處理下囉 03/05 23:24
kblover: 如果版主裝死說沒人檢舉所以沒處理還勉強說的過去 03/05 23:24
kblover: 自己先跳出來說版友違規 在不處理 還在原文推文說 03/05 23:24
kblover: 他沒有選擇性執法 標準都很一致 這才神奇吧 03/05 23:24
breadf: 如果覺得有灰色可以私信提醒當事人,推文推出來被抓到惹~~ 03/05 23:24
breadf: 那就沒辦法 03/05 23:25
kblover: 當然版主這次的作法算是皆大歡喜 rex大申訴就會過 03/05 23:25
breadf: 哪有,我看吵了這麼多推文,哪來的歡喜 03/05 23:25
kblover: 這麼好還寫在公告裡面 多讚 還能加速修改恐龍版規 03/05 23:25
breadf: 皆不歡喜還差不多吧XD 03/05 23:25
kblover: 標準有一致 又能趕快改版規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阿 03/05 23:26
kblover: 當然是皆大歡喜阿 不然要是有人無聊去檢舉 03/05 23:26
breadf: 原來如此,果然是用心良苦 03/05 23:26
kblover: 以後作職業的版友還敢推文分享嗎? 如果檢舉了不處理 03/05 23:27
kblover: 鬧到小組那邊申訴更難看吧 03/05 23:27
kblover: 趁這次機會趕快把版規修一修才是正解。 03/05 23:27
jaylj14: 就這樣被終身桶,貴版真亂 03/05 23:30
masa200292: 我沒有說不用寫悔過書 03/05 23:30
kblover: 你不是說上訴會過 還是上訴就是要寫悔過書 03/05 23:34
kblover: 這我就不理解了 請您自己跟rex大私信討論了 03/05 23:34
jaylj14: 少了一個認真討論的成員,真是皆大歡喜,說難聽一點,Rex 03/05 23:34
jaylj14: 搞不好還不屑寫悔過書咧,把他留下來增進討論才算是對本 03/05 23:34
jaylj14: 版有貢獻,終身桶損失的反正又不是他,何必寫悔過書 03/05 23:34
kblover: 沒辦法 誰叫版規這樣寫。 03/05 23:36
badaseases: 原來有貢獻就可以無視規定了 03/05 23:36
jaylj14: 廠廠,反正我只有觀戰就好,你們繼續自嗨 03/05 23:37
lantieheuser: 法就是死東西;動輒永桶,又不把規則理清楚,老愛用 03/05 23:57
lantieheuser: 管理者解釋和心證處理問題,就是會出現這樣的麻煩。 03/05 23:58
idfpigeon: 擋人財路? 是不是有人忘了ptt本身就是學術網路下的存 03/06 00:00
idfpigeon: 在啊… 然後違反版規打廣告被水桶在靠腰,哈哈哈。 要 03/06 00:00
idfpigeon: 商業廣告自己去有營利的地方啊。 03/06 00:00
smileahpain: 不過說真的,有些人貼廠商新品資訊也算是打廣告了... 03/06 00:07
smileahpain: 這樣處理起來會很刺激... 03/06 00:08
bennylie: 這就跟認真的公務員因小過失被判刑,A大錢的大多能逍遙法 03/06 00:39
bennylie: 外一樣的道理.修版規也是兩面刃,罰輕了也怕廣告變多. 03/06 00:42
ferrinatice: DSLR板不能透露自己是攝影工作者的版規根本荒謬,請 03/06 00:46
ferrinatice: 去看Doctor-info板會禁止透露自己是醫師?去Tech_Job 03/06 00:46
ferrinatice: 會禁止透露自己是工程師?去Law板會禁止透露自己是律 03/06 00:46
ferrinatice: 師?PTT是學術平台,所以就要杜絕商業行為? 同行競 03/06 00:46
ferrinatice: 爭就算了,一堆人拿頂級配備免費工作,上網給個建議 03/06 00:46
ferrinatice: 就被終生水桶,他也沒說要找他!這是甚麼世道!Sad! 03/06 00:46
sosolala: 謝謝大家的意見,版主群會盡快研議廣告文處理方式 03/06 00:52
badaseases: 所以你說的那些其他職業的人...都有開口要大家去花錢 03/06 00:56
badaseases: 找他們囉? 03/06 00:56
ferrinatice: 他有說要找他?還是說要找哪間工作室?有嗎? 03/06 01:33
ferrinatice: 而且原po沒有器材,租金本來就貴,建議找像他一樣的 03/06 01:37
ferrinatice: 專業錯在哪?又沒說要找他就對了 03/06 01:37
danadanad: 這判的似乎太誇張了 我還來回看了好幾遍 不懂哪來商業 03/06 01:38
danadanad: 不管這位版友之前發言如何 單看這推文 就很輕鬆平常吧? 03/06 01:39
s6525480: 有點北朝鮮用高射砲處決官員之感 好笑不是處決 是高射砲 03/06 02:25
piety4u: 雖然有點踩線 但覺得還不至於到終生水桶吧 03/06 02:51
badaseases: 他原文就是說不如找他的意思了...工作室什麼的前面就 03/06 07:11
badaseases: 討論過了~有ID足矣 03/06 07:11
badaseases: 判罰方式也不是至不至於的問題~是規定就是如此 03/06 07:12
Radiomir: 終身水桶會不會太嚴? 至少先 3 個月、1 年, 然後再終桶. 03/06 08:03
Radiomir: 也許DSLR板有自己的玩法...XDDDDDD 03/06 08:06
Lightbearer: 看完板規發現真的是各種終身水桶 還好我很少說話 XD 03/06 08:35
xenomorphs: 可以學軍武板阿~水桶三十年之類的~不用終生XD 03/06 08:44
strike5566: 贊成修訂符合比例原則的版規 03/06 08:44
kblover: 恭喜大家經過這次事件總算發現本版版規有多荒謬 03/06 08:57
changmada: 好狠喔 03/06 09:03
changmada: 本來進來要看是多嚴重結果這樣 03/06 09:03
Jmoe: 推累計制度 03/06 09:32
Jmoe: 禁止廣告就是禁止,罰則可以考慮修改累進,但沒必要一直以 03/06 09:35
Jmoe: 不擋人財路、其他版也能表面身分解套 03/06 09:35
NewTypeNeo: 嚴格不錯 03/06 10:12
buff: 這用永桶就真的超過了,初犯就用桶?而且還不是很直接的廣告 03/06 11:39
buff: 推文,三個月差不多吧! 03/06 11:39
buff: 我是要說:初犯不用給永桶吧! 03/06 11:40
lvlvlv2g: 現在打人情牌也沒用,當有質疑出現只能照規範走 03/06 11:47
sheng912: 規定就規定啊,覺得太狠後面可以修。但不能理盲爛情 03/06 12:30
sheng912: 不然規定誰要遵守,人多反對聲浪多就翻案,這樣怎麼管? 03/06 12:31
Cervelo1995: 規定就是這樣,犯了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1 03/06 15:06
Cervelo1995: 這篇擺明就有向特定對象推銷的情況,有什麼爭議嗎... 03/06 15:08
visa829: 版規怎麼訂就怎麼判,但是這規定有問題該修正,兩件事 03/06 17:18
gdww: 呃...!?永桶了!?個人覺得rex大經驗分享的還蠻實際的... 03/06 17:45
rugger5566: rex大滿活躍的,終生桶可惜,但執法不得不嚴呀,趕快 03/06 18:01
rugger5566: 寫悔過書吧 03/06 18:01
XperiaArcS: 版規就沒有三個月然後一堆人說為什麼不捅三個月XDDD 03/06 18:20
evadodoya: 樓上快買DAVE 03/06 18:20
XperiaArcS: 版規再不修,像這位R什麼的案例只會一再發生。 03/06 18:21
ds1441: 這個終身水桶,那些明著開課假po作品文的人氣id是怎樣? 03/06 18:49
coffeeboy37: 規定就是規定,戒嚴時期的法規也是規定,依當時法規 03/06 18:50
coffeeboy37: 被判刑的人就是該死囉?反正改規定是之後的事? 03/06 18:50
breadf: 水桶禁言而已也不是刪帳號,而且也不太會造成實質損失 03/06 18:59
breadf: 如果會造成人身重大損失,你看還敢讓板主心證判決嗎XD 03/06 19:00
kblover: 從這個水桶讓大家知道以前的版主有多選擇性執法 XD 03/06 19:23
kblover: "廣告文水桶好重喔 我不忍心 改版規找不到人 怎麼辦" 03/06 19:23
breadf: 都說是心證了,選擇性執法是必然的吧,如果他覺得那不是 03/06 19:58
breadf: 廣告,也沒第三方發現或檢舉 03/06 19:59
sheng912: 說戒嚴的比喻不大好…這件事沒發生前有誰在意這條版規? 03/06 20:37
TheoEpstein: 就講了因為這板規,要嘛判不是廣告,要嘛依板規判。 03/06 21:01
TheoEpstein: 另外拿戒嚴比喻的,現在你可以申訴罷免板主,當年你 03/06 21:03
TheoEpstein: 可以「批評 蔣總統」嗎?這種比喻已經超過不當類比了 03/06 21:03
TheoEpstein: ↑記得挪抬 03/06 21:04
Radiomir: 台灣法律一直都是心證阿...怎麼判一定都有法官的理由啦~ 03/06 21:21
masa200292: 給K大 在推文的當下我並不覺得是刻意去做廣告 03/06 21:29
masa200292: 之後有板友檢舉 當下再推文有制止也有想請原PO修推文 03/06 21:31
masa200292: 之後就被檢舉了 我只能說 有些人雙面人當的好不是嗎? 03/06 21:32
masa200292: 丞相您的風向帶的好 03/06 21:33
masa200292: 剛斷線..可以順勢修正一些板規 03/06 21:39
breadf: 我相信一定是用心良苦要修正板規啦XDD 03/06 21:39
linpo1206: 丞相不意外啦 03/06 21:58
gwofeng: 尚書大人真機伶 03/06 22:08
luswtin: 恐龍板規哪個版都有好嗎,之前在交易版不小心刪到金額還 03/06 22:51
luswtin: 不是直接被水桶半年,請問有沒有保障比例原則阿? 03/06 22:52
kblover: 你版規就是寫不可以廣告 跟有沒有刻意的關聯是什麼 03/06 23:09
kblover: 還有檢舉他的人不就是你= = 03/06 23:09
kblover: 你就是看到了違規不想處理還東牽拖西牽拖 03/06 23:11
kblover: 說你雙重標準也沒錯阿 你居然還在公告說以前判例有判 03/06 23:14
kblover: 七天 所以你從以前就無視版規在處理版務了 這次是被講 03/06 23:14
kblover: 被提醒才乖乖照版規 這不是雙重標準 什麼才是 03/06 23:15
s6525480: r大如果是路人 那句還算xx文嗎 問一下 03/07 03:49
s6525480: 又如果是路人kbl0ver推 不如找r大 那算嗎 03/07 03:51
Laviathan: 感覺只是玩笑話... 03/07 07:22
kblover: 以現行版規如果是kb10ver推薦r大 那當然是kb10ver 03/07 09:38
kblover: 違規吧 不過實際上要看版主決定 03/07 09:38
erahappy: 才幾年 因為版規 還是fb 人氣大減 沒fb以前這超夯的 03/07 21:28
s6525480: 又不是在問尚書大人 哩系咧回幾點 03/07 22:34
jaylj14: 規則一大堆,各種不合理規定也不改,酸言酸語卻是從來不 03/07 22:51
jaylj14: 會少,被FB社團搶人氣也是剛好而已吧 03/07 22:51
teardropbox: 又沒違規 文字獄 這裡快跟數字論壇一樣 03/08 10:15
masa200292: 我有去參考其他數位板的板規了 改板規確實需要 03/08 16:53
masa200292: 這禮拜演講完我會撥空出來擬定 不然19號我就去美國了 03/08 16:54
s6525480: 板主認真推 03/08 23:48
han3rd: 支持商業文推出本版 03/10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