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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bbs/CVS/M.1348626721.A.7AA.html 上面這則新聞 有寫如果店家規定客人不要的贈品要依規定回收的話 店員就不能自行把東西拿走,除非是客人表示要贈與 所以看來東西是不是無主物還要看每個店家自己內部的規定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07/34754261/ 而這則新聞中 最後店員是以業務侵占罪被判刑六個月 所以店員在店內把點數占為己有的確是算業務侵占 至於有板友說檢驗侵占和竊盜罪的標準是以店家規模而定 我也是有學到這個觀念 但從新聞中看不出那一間超商是大的還是小的 所以我個人的想法是 店員把東西拿走時,東西是不是處於在店長或老闆的支配下作為店員的行為 是竊盜還是侵占的判斷標準 以上是我個人的想法 有板友有看法的話可以拿出來討論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1.174.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2186016.A.7AE.html
deathkosaga: 補充一下判決書內容:被告係將貼紙置於收銀台旁,或 05/21 13:51
deathkosaga: 係未交付顧客,而在顧客離開後逕自取用;或係利用顧 05/21 13:51
deathkosaga: 客未取走(依畫面顯示,顧客僅單純取走發票,並非收 05/21 13:51
deathkosaga: 受點數後再丟棄,則該點數尚未完成交付,仍屬全家便 05/21 13:51
deathkosaga: 利超商所有,並非無主物),依該超商規定 應即繳回 05/21 13:51
deathkosaga: 公司,不得擅自取用。被告竟將此業務上所持有之點數 05/21 13:52
deathkosaga: ,變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 05/21 13:52
deathkosaga: 認定重點在括號那一段。 05/21 13:53
cougars: 個人覺得是竊盜罪,因為我認為店主還是有持有意思亦有支 05/21 14:28
cougars: 配關係與管領能力 05/21 14:28
cougars: 這種持有所有的區分也沒有一定對或錯,考試寫的出來為什 05/21 14:31
cougars: 麼就好了 05/21 14:31
Zyth: 價值判斷的問題,論述過程合理即可,別太偏離主題,例如解 05/21 15:39
Zyth: 成強制性交之類的。 05/21 15:39
lucifertn: 看到解成221突然笑出聲。 05/22 21:39
yunju1123: 個人認為論竊盜,而到底論竊盜或是侵占,個人認為應依 05/26 15:38
yunju1123: 店員和店主的事實上管領力、支配力來判斷。分為支配力 05/26 15:38
yunju1123: 不對等(論竊盜,例如超商和店員),支配力對等(論竊盜 05/26 15:38
yunju1123: 或侵占皆可),優勢支配(論侵占,例如會計和公司的關係) 05/26 15:38
yunju1123: 。 05/26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