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irxd: 放信我覺得容易多了 暫時先交給機關 是機關一併夾帶過去的 05/27 14:08
→ firxd: 然後看看註解1-1 為什麼不用紅字呢 雖然用了也封不死 05/27 14:08
→ firxd: 真心想封死只要七個字"不存在任何機關"就行了 但就是沒有 05/27 14:09
放心啦 會給你機會說的 反正我目的也達到了
※ 編輯: kaiteinomen (125.203.213.95), 05/27/2015 15:34:25
→ firxd: 目的?不是討論嗎?如果都到了這份上卻還別有用心的話 05/27 16:24
→ firxd: 那也太讓人難過了 我想應該不是這樣吧 05/27 16:24
放心啦 我的個人目的並不會對你不利啊
不如說這是雙贏的局面呢
※ 編輯: kaiteinomen (125.203.213.95), 05/27/2015 16:26:50
推 firxd: 嗯嗯那是最好囉 那就慢慢等啦! 先忙你的報告吧! 05/27 16:29
推 t77133562003: 基本上 提到 某種 就OUT了 EP4 有禁止一切無法解明 05/29 15:55
→ t77133562003: 機關 暗門 加上 鍊條視為封閉 05/29 15:56
→ t77133562003: 這在浴室水聲那邊的討論就有人提出過了 05/29 15:57
推 t77133562003: 當然 人體延伸的概念 倒是一直都能用 所以那時候 05/29 16:00
→ t77133562003: 有一些切手 切腳的誘導討論 05/29 16:01
→ t77133562003: 當然果汁機肉醬 從水管滅屍 也有人提過WW 05/29 16:02
推 t77133562003: 回到敲門 紅字直接封死 必定是由那扇門發出的聲音 05/29 16:09
推 t77133562003: 再者ep5後面拉姆達也說 必定是站在門前 敲門 05/29 16:15
→ t77133562003: 所以要不牴觸 只能把人手切下來做機關了 ww 05/29 16:16
推 maplefff: 推樓上,乾脆把手砍下來裝在機關上 08/22 12:55
→ kaiteinomen: 這也是我之所以把這推理晒在這的原因啊XD走火入魔就 08/25 12:26
→ kaiteinomen: 是這種情況囉 08/25 12:26
→ firxd: 手砍下來裝機關不就是我的理論嗎 能破紅字也是事實擺在眼前 08/29 12:34
→ firxd: 是說討論隔天我還建構了另外2.5個解法 但看來是不需要PO了 08/29 12:35
→ kaiteinomen: 呃...好意外的回應XD 好吧,您加油XDD 08/30 03:38
→ firxd: 您也加油 對了 其餘的解法一概不需要用到任何機關 08/30 14:10
→ firxd: 換言之 就算拉姆達講出了"不存在任何機關"也一樣能破 08/30 14:10
→ firxd: 要不要試著突破看看呢 很有趣的 08/30 14:11
→ firxd: 我目前丟出來的這個其實類似詭計X 08/30 14:11
→ firxd: 詭計X其實又是一種反推理的概念=>沒證明假之前都可以是真 08/30 14:11
→ firxd: 說它走火入魔 嗯 那海貓號稱想傳達的東西也是走火入魔囉 08/30 14:11
→ firxd: 果然是個失敗的反推理 連鐵粉都不買單 08/30 14:12
→ firxd: 有空可以去看看前輩清涼院的東西 平心靜氣當消遣還不錯唷 08/30 14:12
→ kaiteinomen: 真的啦 你講什麼都已經不重要了 不用留言了 08/30 16:56
→ kaiteinomen: 就讓這篇留在這裡給大家看就好了 真的不用再多說 08/30 16:58
→ kaiteinomen: 什麼了:D 08/30 16:58
→ firxd: 哈 重不重要 要不要留言由我判斷 應該不勞您費心 08/30 18:59
→ firxd: 但看你的語意是無心要繼續討論囉? 那也OK 08/30 19:00
→ firxd: 反正已證明紅字有解 謎題不想挑戰也無所謂 08/30 19:00
→ firxd: 當初放棄如今再提本就困難 但我可以用金字宣告紅字是有解的 08/30 19:01
→ firxd: 無論敲門或放信都有複數以上方式可以做到 08/30 19:02
→ firxd: 不需要用到任何機關 以後看心情PO版囉 08/30 19:02
→ kaiteinomen: 真的 有自信是好事 08/30 20:28
→ kaiteinomen: 當初就說是雙贏了不是嗎:) 08/30 20:29
推 firxd: 嗯嗯 如果哪天改變心意想解所謂看似完美紅字歡迎私信 08/31 00:48
→ firxd: 我很樂意提供hint或方向給你^^ 08/31 00:48
→ kaiteinomen: 您這個這麼厲害的神推理 我怎麼推得出來呢? 08/31 02:08
→ kaiteinomen: 當初作者如果用這個當作官方解答,早就拿推理小說獎 08/31 02:12
→ kaiteinomen: 項了! 08/31 02:12
→ firxd: 就憑假死串供這種破爛伎倆和薄弱核心還是洗洗睡嚕 08/31 10:18
→ firxd: 若是島田之類還有機會漂亮的自圓其說 龍7就算了吧 08/31 10:18
→ firxd: 這詭計X是拿來做反推理的 其他方式則是即使沒看過 08/31 10:18
→ firxd: 任何推理作品的人 抓到關鍵也能破的 真心不難 08/31 10:18
→ kaiteinomen: 還是手裝機關上敲門比較潮 超強der 08/31 11:48
→ firxd: 小伎倆而已~我自己也不喜歡機關派 拿來當X剛好 08/31 19:40
→ kaiteinomen: 您能這麼想 我就放心了XD 08/31 22:06
→ firxd: 不是明擺著嗎 我前一篇就說這是詭計X了 不用白操心^^ 08/31 23:12
→ firxd: 而且它某種程度上提供了一些hint 也是很簡單的概念就是了 08/31 23:13
→ kaiteinomen: 嗯?雖然我放心的點您好像有什麼誤解的樣子 08/31 23:56
→ kaiteinomen: 不過 算了XD 08/31 23:56
→ firxd: 嗯 算了 小伎倆能讓人那麼想封也值了 又兼具提示作用 OK的 09/01 01:18
→ kaiteinomen: 呼~幫你在別的論壇宣傳了快一個星期了,反應真有趣呢 09/09 22:26
→ kaiteinomen: ^^ 09/09 22:26
→ firxd: 哈 早知道你不會死心呢 挖坑取暖一點都不意外 09/10 22:19
→ firxd: 1.這不是什麼複雜難解的機關 前篇回應推文部分早講過了 09/10 22:20
→ firxd: 差不多只是伸長的竿子加強版或遙控車等級 09/10 22:20
→ firxd: 還是對你而言這種程度的機關思考難度就太複雜了? 09/10 22:20
→ firxd: 就算退一萬步假設這種難度真的違反諾克斯第四條好了 09/10 22:21
→ firxd: 那也不是你主張的什麼語意有的沒的阿里不達砍死它的 09/10 22:21
→ firxd: 何況事實上並沒有違反 09/10 22:21
→ firxd: 2.你自己加上連動意圖把它複雜化 幾個月前我就講過 09/10 22:22
→ firxd: 連動不是必要條件 結果? 自己紮個草人覺得開心 09/10 22:23
→ firxd: 唉 也難怪啦 當初挖空心思想封死它失敗 09/10 22:23
→ firxd: 自己看不出漏洞覺得完美無缺 被別人破了心有不甘也是人之常 09/10 22:24
→ firxd: 建議你在哪跌倒就在哪爬起來啦 有辦法的話直接幹掉它 09/10 22:24
→ firxd: 我也才高興讓其他手法登場 可以再用金字跟你宣告一次 09/10 22:24
→ firxd: 紅字的漏洞是有的 且無論開門或放信都有複數解法 09/10 22:24
→ firxd: 也就是你那什麼拉姆達封死所有本格紅字的理論=笑話 09/10 22:24
→ firxd: 你前幾篇一度還有讓我感覺到討論的誠意 09/10 22:25
→ firxd: 現在什麼都沒了 只看到一個面子掛不住的人在那...哈 09/10 22:25
→ firxd: 老實說這一串討論下來我從你那邊的收穫還真的接近於0 09/10 22:25
→ firxd: 海貓詭計不差的具體客觀論述 有嗎? 09/10 22:25
生氣了喔?
※ 編輯: kaiteinomen (223.136.234.48), 09/10/2015 22:25:55
→ firxd: (你覺得)是有意義的! 然後咧 就沒有然後了 這算什麼? 09/10 22:25
其實我的反駁是有的喔
當然你可能會覺得我在找藉口吧
所以我早在幾個月前就把我的反駁先寄給d大囉 這樣他可以做證人
現在你有空的話可以來推理看看為什麼我不在這邊反駁
※ 編輯: kaiteinomen (223.136.234.48), 09/10/2015 22:28:06
→ firxd: 它使用了稀有蒙騙讀者技巧! 就只是個敘述性詭計 09/10 22:26
→ firxd: "東野圭吾詭計平凡無奇" "我講的是傳統本格不是本格" 09/10 22:26
→ firxd: 你要不要在那神奇論壇分享這兩句名言啊 哈 09/10 22:26
→ firxd: 唉 筆戰老招了 省省吧 徒然給人看破手腳而已 太可憐了 09/10 22:27
→ firxd: 對啊 氣人如此不成材 提示都給了連嘗試的勇氣都沒有 happy? 09/10 22:27
看來你真的很生氣耶XD
這不是你的自信作嗎?要有信心阿
※ 編輯: kaiteinomen (223.136.234.48), 09/10/2015 22:29:52
→ firxd: 嗯 所以你有東西 但是討論時故意不講 好個討論的精神 09/10 22:29
是阿 好個討論的精神XD
有空的話可以請你這個推理高手來推理一下我的目的阿 應該不難猜啦
※ 編輯: kaiteinomen (223.136.234.48), 09/10/2015 22:31:35
→ firxd: 小伎倆而已啊 只不過比想都沒想的人略勝一籌而已 沒什麼 09/10 22:31
恩 這句話也是前面就提到的對吧?
我的回應也一樣 你能這樣想是最好的
※ 編輯: kaiteinomen (223.136.234.48), 09/10/2015 22:32:42
→ firxd: 希望你不要修文啊 讓人看看這種古老可笑的筆戰法 哈 09/10 22:31
我可沒修過喔 編輯是為了加字敘述
不信任的話可以找網頁存檔喔
※ 編輯: kaiteinomen (223.136.234.48), 09/10/2015 22:33:45
→ firxd: 毫無意義的事 就算我推對了你說不是我又能怎樣 09/10 22:33
→ firxd: 我是說什麼生氣這種毫無意義的戰法 不要改喔 讓人笑笑 09/10 22:34
不要改字這點 我們有共識
要不然我一開始PO這篇文的用意會是什麼?XD
※ 編輯: kaiteinomen (223.136.234.48), 09/10/2015 22:35:49
→ firxd: 用意不就是讓人看你主張的語意邏輯 結果天不從人願 09/10 22:38
猜錯啦~~還猜嗎?
※ 編輯: kaiteinomen (223.136.234.48), 09/10/2015 22:43:18
→ firxd: 你敢說這不是原因"之一"? 哈 所以囉 無聊嘛 09/10 22:45
給你提示好了 要不然好難猜
這不是原因 "給人看我的主張"是為了達成目的之手段
→ firxd: 來猜猜其他方法吧 這是猜對就對不容硬拗的 要嗎? 09/10 22:46
阿 先說一下
我的宣傳文沒有加油添醋 完完全全就是這篇文章本來的內容喔
所以我真的不知道你反應為何要這麼大耶 可以先說明一下嗎?
甚麼取暖甚麼的 你怎麼會覺得我放到別論壇就會有甚麼取暖文過來?
搞不好是對此推理的支持文阿?
你要對你的推理有自信阿?
※ 編輯: kaiteinomen (223.136.234.48), 09/10/2015 22:49:35
※ 編輯: kaiteinomen (223.136.234.48), 09/10/2015 22:56:03
→ firxd: 你只要回答 加工版竿子或遙控車對你來講是不是太難? 即可 09/10 22:54
XD 就跟魔女遊戲一樣 我好像沒義務回答?
阿 當然你就會說 一定是我心虛回答不出來 對吧?
沒關係 其實你現在講的已經都不是重點了
不如應該說 從好幾個月的討論前 這就已經不是重點了 真的還不曉得嗎?
※ 編輯: kaiteinomen (223.136.234.48), 09/10/2015 22:59:14
→ firxd: 你只要回答上面那個問題即可 夠簡單吧 這是對第四條的回應 09/10 22:58
→ firxd: 我擺了幾個月難道你還沒看過? 09/10 22:59
去跟d大要我的反駁文阿?前提是他理你的話
※ 編輯: kaiteinomen (223.136.234.48), 09/10/2015 23:00:16
→ firxd: 我什麼時候說它是重點了XD 不知道是誰為了這無聊東西 09/10 22:59
→ firxd: 從半夜1點和我爭到4點 還PO文 還轉文 怎麼有人 這 麼 無 聊 09/10 23:00
那太好了 沒看到我很久沒反駁了嗎? 轉文也沒反駁阿 就只是轉文
你說我無聊的話 那請繼續讓我無聊下去 你可以不用理我喔 真的XD
※ 編輯: kaiteinomen (223.136.234.48), 09/10/2015 23:01:32
→ firxd: 不需要啊 反正你不提出來關我啥事 等你自己愛講再講就好 09/10 23:01
沒錯 就這樣吧
※ 編輯: kaiteinomen (223.136.234.48), 09/10/2015 23:02:52
→ firxd: 我完全同意這東西不是重點 但有人就把它當重點一直盧啊 09/10 23:02
→ kaiteinomen: 就當我是放了個屁就好了 我不介意的XD 09/10 23:03
→ firxd: 好啊就這樣 其實覺得遙控車很難的話就可以發動第四條喔 09/10 23:04
→ kaiteinomen: 只是我也希望你不是蘇東坡 09/10 23:04
→ firxd: 你如果要轉的話 請幫我加上補充部份 若有人認為那太難 09/10 23:04
→ firxd: 則我沒話講 第四條是真的可以用 09/10 23:05
紅字保證
幾天前真的有人用第四條回應 但我已馬上補充
考案者不認為這是困難的裝置
請放心lol
※ 編輯: kaiteinomen (223.136.234.48), 09/10/2015 23:07:53
→ firxd: 不 請你原封不動的把說明補充上去 不然我會被當龍七 09/10 23:09
→ firxd: 然後請記得幫我問 加工竿子和遙控車是不是太難了 09/10 23:10
→ firxd: 如果真的有讀者認為太難 那我同意該人可以發動第四條 09/10 23:10
→ firxd: 我不認為當然有我的理由 你不補充我的理由形同斷章取義 09/10 23:11
→ firxd: 你整理這篇的時候我說可以 並不等於這就是我的最終理論 09/10 23:13
→ firxd: 當有人提出第四條質疑的時候 我當然要補充說明 方得完整 09/10 23:13
沒問題沒問題!!馬上補充!
※ 編輯: kaiteinomen (223.136.234.48), 09/10/2015 23:20:43
→ firxd: 嗯 麻煩把我前一篇最後回推文的整段白字完整貼上 09/10 23:48
→ firxd: 不然的話還是跟記者沒兩樣 且跟這篇一樣 09/10 23:50
上一篇最後面對吧?沒問題!!馬!上!貼!
※ 編輯: kaiteinomen (223.136.102.193), 09/10/2015 23:5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