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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的 第四章 人身攻擊規範 其中的第4條 4.使用內容(包含縮址內容)包含政黑板友ID(客觀上可知針對何一ID者)之簽名檔。 違反者得處以水桶15~180天。 (利用他人推文作為簽名檔之行為請向站方檢舉,板務層級不重覆處份) 請版務解釋一下光看這條規定,哪邊有人身攻擊的成立要素阿?? 連結裡面有特定ID,沒有人身毀謗的話? 也是人身攻擊嘛?? 還是說板主只是版規沒寫清楚? 應該是連結內容內有「特定ID」+「人身攻擊詞」違反政黑版規4-4 ? 這樣www? 麻煩解惑一下阿~ 有點不太懂這條的思維是啥www -- □ [申訴] 政黑板主setzer之判決:#1KUWTjXG 政檢版 判決:http://goo.gl/QkNh5j □ [申訴] 政黑板主setzer之判決:#1Kfyuwrq 政檢版 判決:http://goo.gl/KF9ECq □ [申訴] 政黑板主setzer之判決:#1KjUubeD 政檢版 判決:http://goo.gl/CdqG5A □ [申訴] 政黑板主setzer之判決:#1KpGdbTc 政檢版 判決:http://goo.gl/9Rd4aj □ [申訴] 政黑板主Enter1942判決︰#1K-6Sp9I政檢版 判決:http://goo.gl/KgPXU2 □ [申訴] 政黑板主setzer之判決︰#1K-dj8eL 政檢版 判決:http://goo.gl/Ed8BT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24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28225052.A.90F.html
Re12345: 他只是不敢面對他自己的判決而已啦XDD 04/05 17:15
Re12345: 光是把他的判決做成簽名檔就夠他覺得丟臉了 04/05 17:16
YCf19830416: 判決做成簽名檔為什麼覺得丟臉?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04/05 17:28
stratford: 四個字: 做 賊 心 虛 XDDDDDDDDDDDD 04/05 17:38
stratford: 一個人做了虧心事被公諸於世 這能夠不悲憤嗎 哈哈哈 04/05 17:39
stratford: h大簽名檔完美詮釋何謂「偷雞不著蝕把米」 04/05 17:48
powyo: 這點名的實在有問題 推文的也不合理 04/05 17:57
powyo: 例如:powyo要不要出來說說 <-提到id就違規... 04/05 17:58
godispower: 這個..真的讓人想起當初的德州條款 04/05 21:12
godispower: 該說你紅了. 正名為 H條款..XD 04/05 21:12
hw102050: 這…囧 我不要被這樣疼愛阿!!! 04/05 21:30
therock0809: H條款,好臉紅心跳啊XDDDDD 04/05 21:55
stratford: H條款 XDDDDDDDDD 04/05 22:17
eas06u4: 好猛喔 S掰 04/05 22:17
eas06u4: 版主後面還有個水桶中是怎樣XDDDDDDDDD 04/05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