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efishfish: 從兩點至今 亂丟版友進水桶 版主 就是違規 11/24 23:57
→ diefishfish: 水桶為不可回復性 該版友因為版主逕行違規水桶 於該11/24 23:58
→ diefishfish: 段時間內 因為被亂丟進水桶 不能發文推文 11/24 23:58
→ diefishfish: 且kim經調閱資料 於本日(11/24)傍晚16:25:03有上線11/24 23:59
diefishfish並非此文章中的板主/檢舉人/被檢舉人,但仍推文回應
違反板規5-3
當初這條應該是某位板主訂定的
是否是要避免不必要的爭端不得而知
但無論卸任與否,既是板友也該遵守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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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2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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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efishfish: 該篇為[重審]文章 並非[檢舉]文章 板規清楚寫的是 11/25 00:06
→ diefishfish: [檢舉]文章 11/25 00:07
→ hw102050: 給板主判決囉~ 11/25 00:09
推 kim: 不受理 確實如diefishfish所言 只有推、回檢舉文才犯規 11/25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