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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 pttkakac 二、被檢舉人ID:elzohar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五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3.非原檢舉人與被檢舉人不可用任何方式回應檢舉文章,違反者水桶三個月。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OVuIjY0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OVtn8j3 juto8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84752045.A.88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推 elzohar: 沒有指著ID罵也能告喔? 01/19 17:00 應水桶三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24.1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84830619.A.AD3.html
kim: 查證屬實 本案不需合議即可判定 elzohar水桶三個月 結案 01/19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