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etze (異教神)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PEqz98k 政黑版 LAPDSWAT456 版規3-1
時間Sat Jun 10 23:02:50 2017
一、檢舉人ID:
goetze
二、被檢舉人ID:
LAPDSWAT456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威脅、謾罵、
引戰之文章,違規者依程度判水桶一個月~三個月。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PEqz98k (HatePolitics)
內文推文:
LAPDSWAT456: 9.2%叛國賊恐怕才會怪主子爺
9.2%於網路上視為與吱、蛆同樣用法
"叛國賊"一詞明顯為貶議詞
前有判例
#1OuAlh2b (HateP_Picket)
用"蠢吱"即為違規
故稱9.2為叛國賊明顯違反版規 3-1
請版主裁示
依本版版規2-1:
違規事項應以一罪一罰,同樣違規事項(同文章/同文章內推文)不得重複判
決水桶
本篇檢舉與上篇檢舉之標的文章不同
應以一罪一罰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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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為什麼有人整天指別人叛國,要趕人下海呢?
答:因為把那些人趕下海後,以後自己第一個投降時就沒人能打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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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1.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97106973.A.D5C.html
推 hong888: 受理 06/11 10:44
推 LAPDSWAT456: 是的我就是說9.2%統派就是叛國賊 06/11 16:33
→ LAPDSWAT456: 如果本版不允許稱9.2%統派是叛國賊,請將我水桶 06/11 16:34
→ goetze: 加油呀~如果被水桶趕快開另一個帳號來,我準備好了 06/11 20:53
推 hong888: 意見:和蠢吱案一樣,我不認為這種黑特文化需要受罰 06/13 11:42
→ hong888: 另外的差異就是有沒有指涉特定使用者的問題 06/13 11:44
推 slcgboy: 審理意見:無違規 06/13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