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申請人ID:PttObba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1Sg88bq- 三、要求重審理由 若為被判決者,請針對犯行並非故意等進行申辯 若為檢舉者,請針對被檢舉人之犯行,板主判決是否過輕進行申辯 若認為判決有違反板規之處,請列出相關板規以進行檢討。 就事論事、理性討論,切勿人身攻擊!違者退文 此案我提出了兩件罵人"丟臉"或"丟人現眼"等詞 被判違反板規3-1的判例 #1SBt0ylI (HateP_Picket) #1SJmlj_- (HateP_Picket) 即便板主因為換人而標準改變 但我亦提出了法院判決違反妨害名譽的判例 https://bit.ly/2LcdaLm 判決內容也明確寫到: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嫌。被告 對告訴人多次為上開之辱罵言語,皆係於密切接近之時地實 施,所侵害者為同名譽一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 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 法評價上,皆應分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 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應認為包括一罪之接續犯。 此案不是因為所有罵人的詞合在一起看才違反妨害名譽 是視為"同一個妨害名譽罪的連續犯" 因此所有罵人的詞都是構成妨害名譽罪 但因為觸犯同一罪的時間差距很短 所以法官只合併計算成違法"一次"妨害名譽 因此 從判決文中即可知悉法官的意思是"本案每個罵人的詞都是違反妨害名譽" 包括 「你是囂張三小」、「不要臉」、「死人個性」、「絕子絕孫」、 「恁娘」、「社區有你這種主委是社區的不幸」、 「你家祖先有你這種子孫是祖先不幸」、「丟臉」、「沒用」等語 當中就有包含"丟臉"一次 因此"丟臉"二字 確實是法院認證的"違反妨害名譽罪" 另根據政黑板規三-3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3.明顯貶抑詞定義: 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需完全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a.裁判書系統:http://goo.gl/BqhOjY 萌典:https://www.moedict.tw b.若使用判決書系統,須為有罪判決;只接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案由判決書 若經由判決書系統 查到"詞完全相同的有罪判決" 即為符合"明顯貶抑詞"的定義 板主即使標準因人而異 也不該以個人主觀意識凌駕於板規之上 以下為板主審理意見:
mark2165: 意見:單以丟臉一詞應未達明顯貶抑之程度,本人判定應無04/26 22:26
mark2165: 違規。04/26 22:26
上述判決內容已證實 單以丟臉一詞 亦構成妨害名譽罪 並無板主所說"單以丟臉一詞應未達明顯貶抑"的情形 我提出了總共三個判例 也希望板主能"針對"我所提出之證據作出反駁
Neptunium: 意見:無違規04/27 20:10
此位板主想了超過20天 總共只回了三個字 對於我提出的三個判例亦視而不見 希望板主不要因為個人立場就偏頗判決 當初那麼多人支持你連任不就是認為你很公正嗎? 也請板主針對我所提出之證據作反駁 而不是毫無理由 只因為是看到我檢舉的就隨便寫個"無違規" 感謝! 補充第四個判例 單獨"丟臉"一詞 仍然是構成公然侮辱罪 依據『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5年度易字第72號』法院判例, 以"丟臉"公然指稱他人,已達公然侮辱的標準,判決證據檢附如下: http://goo.gl/NRzSiG 資料來源: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4.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56593694.A.44A.html
kneo8899: 法院還好不是民進黨或柯文哲開的 現在知道什麼才 04/30 11:24
kneo8899: 叫政治迫害跟偏袒了嗎?原po. 不用指望會有中立判決啦! 04/30 11:24
Chantaljones: 舉一堆例 結果你還是找不到單獨丟臉的啊 04/30 13:21
已經補充判例
Chantaljones: 而且你在主版指揮版主受理怎樣 在這又逾越版主權限 04/30 13:22
Chantaljones: 回答我的答辯 你是不是很想當版主? 04/30 13:22
Chantaljones: 自己被檢舉就說不同啊 檢舉別人就說一樣 真的很想 04/30 13:25
Chantaljones: 翻白眼 04/30 13:25
PttObba: 這也難怪會被別人嗆是閱讀XX 嘻嘻 04/30 13:28
Chantaljones: 順便再回答一次 教育部認證丟臉=出醜 我那整句也是 04/30 13:29
Chantaljones: 用出醜 你要不要順便找一下出醜的判決 無言 04/30 13:29
Chantaljones: 喔閱讀什麼呢 不用打碼啊 04/30 13:29
PttObba: 如果與本案無關 只是癮又發作了想找人吵架我就不奉陪了 04/30 13:30
Chantaljones: 喔 本案無關咧 你是版主嗎?每次都可以以版主姿態回 04/30 13:31
Chantaljones: 答呢 04/30 13:31
PttObba: 我找到的判例只要符合板規3-3詞完全相同即可 誰管你還要 04/30 13:32
PttObba: 找什麼出醜 板規可沒這樣要求 不爽請去建議修板規 04/30 13:32
Chantaljones: 原來pttobba是檢舉版版主呢 難怪常駐在這 還可以 04/30 13:33
Chantaljones: 到主版指揮M版主受理呢 04/30 13:33
Chantaljones: 結果你還是找一群字的啊 04/30 13:33
kneo8899: 人家可是有法律常識還懂的找判例哦!你找的出反駁他的判 04/30 14:54
kneo8899: 例就找吧! 04/30 14:54
kneo8899: 最大問題是版主們都不中立,還期待要公正判決哦? 04/30 14:56
Chantaljones: ???蛤 04/30 15:37
Chantaljones: 你是在酸他嗎 嘻嘻 04/30 15:38
※ 編輯: PttObba (180.217.134.20), 04/30/2019 16:08:18
mark2165: 1.申訴人既能找出單獨丟臉一詞構成公然侮辱之判決,依據 04/30 16:24
mark2165: 政黑3-3構成明顯貶義詞,應為違規,另申訴案需三位板主 04/30 16:24
mark2165: 共同受理,需另兩位板主發表意見。 04/30 16:24
Chantaljones: 單獨一詞???? 04/30 17:44
Chantaljones: 我問個問題喔 如果找出單獨一詞無罪 M板主要如何? 04/30 17:48
Chantaljones: 我現在就有篇新聞有喔 台中地院的 04/30 17:48
Chantaljones: https://reurl.cc/om84l 04/30 18:02
Chantaljones: 我是說阿 要查案例 可以多下幾個關鍵字嗎 我連單獨 04/30 18:02
Chantaljones: 有罪都一起幫申訴者撈出來 ~_~ 04/30 18:03
Chantaljones: 再問一下 單單丟臉我是符合前者還後者? 04/30 18:07
Chantaljones: 再問一個問題 今天這詞有無罪有有罪 請問版主單單就 04/30 18:14
Chantaljones: 有罪判決判定 而不採用無罪判決判定 這不對吧 04/30 18:14
mark2165: 我照板規認定的 如果N板/K板仍認為不違規 我也尊重 04/30 19:15
Chantaljones: 那版規同一章第四項 版主可以看一下是什麼嗎? 04/30 19:52
Chantaljones: 再看一下我講的是不是針對推文 那請問適用該章嗎? 04/30 19:52
Chantaljones: 若針對文章內容/推文內容評論,應明確點名對象為文 04/30 19:54
Chantaljones: /推文,此行為不違反本章規定 04/30 19:55
Chantaljones: 我原文那句是針對推文評論沒錯吧? 04/30 19:57
Chantaljones: 指稱PTTOBBA是再17:27 04/30 20:08
Chantaljones: 發出丟臉那句是再17:42 如果要無視無罪 強制用其他 04/30 20:08
Chantaljones: 案例循三-3判決 這時就跟三-4做牴觸了 04/30 20:09
Chantaljones: 所以請問版主的版規 是只看申訴者的三-3 無視三-4? 04/30 20:09
Chantaljones: 所以版主先無視了狀況一樣的無罪判決採用狀況完全 04/30 21:20
Chantaljones: 的判決 之後以三-3進行改判 結果又跟三-4牴觸 04/30 21:21
Chantaljones: ^不同 04/30 21:22
Neptunium: 意見:維持原判 04/30 22:41
kero2377: 意見:無違規 04/30 22:46
PttObba: 法院判決結果都貼了 對於申訴內容一個字都不回應 直接喊 04/30 22:52
PttObba: 無違規 針對性這麼強的兩位板主 真的是太誇張 我想所有看 04/30 22:52
PttObba: 到你們兩位這樣判決的人 心裡都有一把尺知道你們在玩什麼 04/30 22:53
Chantaljones: 我就沒引用法院判決嗎? 04/30 23:01
Chantaljones: 你講一堆這種話你要不要點我的連結 再看看你引用的? 04/30 23:01
Chantaljones: 到底哪個才比較符合我的案件呢? 04/30 23:01
Chantaljones: 指者他們兩位版主說如何 你怎不回答你在主板指揮M版 04/30 23:02
Chantaljones: 主的事情? 04/30 23:02
Chantaljones: 還有人家M版主都尊重 結果你繼續針對人家 Z 04/30 23:03
PttObba: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04/30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