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rk2165: 意見:單以丟臉一詞應未達明顯貶抑之程度,本人判定應無04/26 22:26
推 mark2165: 違規。04/26 22:26
上述判決內容已證實 單以丟臉一詞 亦構成妨害名譽罪
並無板主所說"單以丟臉一詞應未達明顯貶抑"的情形
我提出了總共三個判例 也希望板主能"針對"我所提出之證據作出反駁
推 Neptunium: 意見:無違規04/27 20:10
此位板主想了超過20天 總共只回了三個字
對於我提出的三個判例亦視而不見
希望板主不要因為個人立場就偏頗判決
當初那麼多人支持你連任不就是認為你很公正嗎?
也請板主針對我所提出之證據作反駁
而不是毫無理由 只因為是看到我檢舉的就隨便寫個"無違規"
感謝!
補充第四個判例 單獨"丟臉"一詞 仍然是構成公然侮辱罪
依據『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5年度易字第72號』法院判例,
以"丟臉"公然指稱他人,已達公然侮辱的標準,判決證據檢附如下:
http://goo.gl/NRzSiG
資料來源: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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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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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neo8899: 法院還好不是民進黨或柯文哲開的 現在知道什麼才 04/30 11:24
→ kneo8899: 叫政治迫害跟偏袒了嗎?原po. 不用指望會有中立判決啦! 04/30 11:24
推 Chantaljones: 舉一堆例 結果你還是找不到單獨丟臉的啊 04/30 13:21
已經補充判例
→ Chantaljones: 而且你在主版指揮版主受理怎樣 在這又逾越版主權限 04/30 13:22
→ Chantaljones: 回答我的答辯 你是不是很想當版主? 04/30 13:22
推 Chantaljones: 自己被檢舉就說不同啊 檢舉別人就說一樣 真的很想 04/30 13:25
→ Chantaljones: 翻白眼 04/30 13:25
→ PttObba: 這也難怪會被別人嗆是閱讀XX 嘻嘻 04/30 13:28
推 Chantaljones: 順便再回答一次 教育部認證丟臉=出醜 我那整句也是 04/30 13:29
→ Chantaljones: 用出醜 你要不要順便找一下出醜的判決 無言 04/30 13:29
→ Chantaljones: 喔閱讀什麼呢 不用打碼啊 04/30 13:29
→ PttObba: 如果與本案無關 只是癮又發作了想找人吵架我就不奉陪了 04/30 13:30
→ Chantaljones: 喔 本案無關咧 你是版主嗎?每次都可以以版主姿態回 04/30 13:31
→ Chantaljones: 答呢 04/30 13:31
→ PttObba: 我找到的判例只要符合板規3-3詞完全相同即可 誰管你還要 04/30 13:32
→ PttObba: 找什麼出醜 板規可沒這樣要求 不爽請去建議修板規 04/30 13:32
推 Chantaljones: 原來pttobba是檢舉版版主呢 難怪常駐在這 還可以 04/30 13:33
→ Chantaljones: 到主版指揮M版主受理呢 04/30 13:33
→ Chantaljones: 結果你還是找一群字的啊 04/30 13:33
推 kneo8899: 人家可是有法律常識還懂的找判例哦!你找的出反駁他的判 04/30 14:54
→ kneo8899: 例就找吧! 04/30 14:54
推 kneo8899: 最大問題是版主們都不中立,還期待要公正判決哦? 04/30 14:56
推 Chantaljones: ???蛤 04/30 15:37
→ Chantaljones: 你是在酸他嗎 嘻嘻 04/30 15:38
※ 編輯: PttObba (180.217.134.20), 04/30/2019 16:08:18
推 mark2165: 1.申訴人既能找出單獨丟臉一詞構成公然侮辱之判決,依據 04/30 16:24
推 mark2165: 政黑3-3構成明顯貶義詞,應為違規,另申訴案需三位板主 04/30 16:24
推 mark2165: 共同受理,需另兩位板主發表意見。 04/30 16:24
→ Chantaljones: 單獨一詞???? 04/30 17:44
推 Chantaljones: 我問個問題喔 如果找出單獨一詞無罪 M板主要如何? 04/30 17:48
→ Chantaljones: 我現在就有篇新聞有喔 台中地院的 04/30 17:48
→ Chantaljones: 我是說阿 要查案例 可以多下幾個關鍵字嗎 我連單獨 04/30 18:02
→ Chantaljones: 有罪都一起幫申訴者撈出來 ~_~ 04/30 18:03
推 Chantaljones: 再問一下 單單丟臉我是符合前者還後者? 04/30 18:07
推 Chantaljones: 再問一個問題 今天這詞有無罪有有罪 請問版主單單就 04/30 18:14
→ Chantaljones: 有罪判決判定 而不採用無罪判決判定 這不對吧 04/30 18:14
推 mark2165: 我照板規認定的 如果N板/K板仍認為不違規 我也尊重 04/30 19:15
推 Chantaljones: 那版規同一章第四項 版主可以看一下是什麼嗎? 04/30 19:52
→ Chantaljones: 再看一下我講的是不是針對推文 那請問適用該章嗎? 04/30 19:52
推 Chantaljones: 若針對文章內容/推文內容評論,應明確點名對象為文 04/30 19:54
→ Chantaljones: /推文,此行為不違反本章規定 04/30 19:55
推 Chantaljones: 我原文那句是針對推文評論沒錯吧? 04/30 19:57
推 Chantaljones: 指稱PTTOBBA是再17:27 04/30 20:08
→ Chantaljones: 發出丟臉那句是再17:42 如果要無視無罪 強制用其他 04/30 20:08
→ Chantaljones: 案例循三-3判決 這時就跟三-4做牴觸了 04/30 20:09
→ Chantaljones: 所以請問版主的版規 是只看申訴者的三-3 無視三-4? 04/30 20:09
推 Chantaljones: 所以版主先無視了狀況一樣的無罪判決採用狀況完全 04/30 21:20
→ Chantaljones: 的判決 之後以三-3進行改判 結果又跟三-4牴觸 04/30 21:21
→ Chantaljones: ^不同 04/30 21:22
推 Neptunium: 意見:維持原判 04/30 22:41
推 kero2377: 意見:無違規 04/30 22:46
→ PttObba: 法院判決結果都貼了 對於申訴內容一個字都不回應 直接喊 04/30 22:52
→ PttObba: 無違規 針對性這麼強的兩位板主 真的是太誇張 我想所有看 04/30 22:52
→ PttObba: 到你們兩位這樣判決的人 心裡都有一把尺知道你們在玩什麼 04/30 22:53
推 Chantaljones: 我就沒引用法院判決嗎? 04/30 23:01
→ Chantaljones: 你講一堆這種話你要不要點我的連結 再看看你引用的? 04/30 23:01
→ Chantaljones: 到底哪個才比較符合我的案件呢? 04/30 23:01
→ Chantaljones: 指者他們兩位版主說如何 你怎不回答你在主板指揮M版 04/30 23:02
→ Chantaljones: 主的事情? 04/30 23:02
→ Chantaljones: 還有人家M版主都尊重 結果你繼續針對人家 Z 04/30 23:03
※ PttObba: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04/30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