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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ID: charles0939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XMN7GTS (HateP_Picket) 三、要求重審理由 第一章 總則 4.除言語攻擊/謾罵攻擊/初犯採水桶(第三章)處置之違規外, 第二章內違規按照各條目處分方式處理,重大或連續違規依第二章連續違規條目處置 第二章 文章分類 5.「Live」、「新聞」、「轉錄」分類文章須遵守下列規定,違者得口頭警告後刪除 a.每日此類文章上限3篇。(任何原因自刪及被板主刪除均計入額度) 20.多次違規第二章同一條文者,水桶(總違規次數減去乙次警告)乘上(違規條文之 水桶天數)。若違規條文沒有明定水桶天數,則以正常水桶之天數(7天)處之。 本人之前未曾違反第二章5.a.條文,dahanjian板主未依據第二章5.條文之「違者得口頭 警告」先行處置,即逕自水桶,請重審,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214.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3259548.A.F29.html
Neptunium: 意見:改為警告 10/12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