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iffar (☆晨星-光之使者☆)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Z0Ud-Kt gerund 政黑 3-1 3-2
時間Tue Nov 8 14:12:01 2022
一、檢舉人ID:
luciffar
二、被檢舉人ID:
gerund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ZQCOAU6 (HatePolitics) [ptt.cc] [討論] 台北車站附近天橋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7810826.A.78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5 Ptt幣 │
└─────────────────────────────────────┘
→ luciffar: 沒招了啊(挖鼻孔 11/07 16:50
推 gerund: 樓上你丟不丟臉啊 11/07 16:51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
希望gerund爾後對自己的發言能更加慎重
尊重包容友善其他使用者
如果真的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緒 建議可以
抄心經 讓心靜 成年人 不容易
----判決書
判例:節錄政檢申訴案
┌─────────────────────────────────────┐
│ 文章代碼(AID):
#1Z0Ud-Kt (HateP_Picket) [ptt.cc] [申訴] sos007sos #1YyRC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1069822.A.53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丟臉 相關有罪判例 其中一個還是sos007sos版主親自公告的
這個檢舉人是版主 s3z15a3z15a 有這麼多版主背書
難道罵我丟臉還不足以定罪嗎?
https://imgur.com/6DBsTNJ
https://imgur.com/UOHdMoz
https://imgur.com/xqU2rEn
===
"丟臉"及"無恥"
判決書皆有相關案例
==
這句 版主還特別強調了一下 所以我印象非常深刻 時時刻刻提醒自己
千萬不要使用到版主所認定的 "禁字" "丟臉"及"無恥"
推 sos007sos: 改判違規,待其他版主判 08/23 21:55
→ s3z15a3z15a: 同sos板主 08/25 17:04
推文自動更新已關閉
文章代碼(AID):
#1YYXcTYw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53217693.A.8BA.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76 Ptt幣
之前已經有兩位板主判過罵人
丟臉違規 證據力已足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249.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67887925.A.BEE.html
→ s3z15a3z15a: 當事人回應 11/10 11:26
推 gerund: 無意見 11/11 08:51
→ luciffar: HI~板主可以來審/結案囉 11/14 19:29
推 sos007sos: 違規 11/28 21:20
推 zeuswell: 意見:違規 01/02 01:18
推 Rrrxddd: 未達 01/09 17:44
推 Scion: 意見:未達 01/10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