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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 zeuswell 二、被檢舉人ID: LearnLong 三、違反板規: 8.若檢舉案相關文章經板主推文接受審理、標記或判決完成之後,發文者不得刪除、 修改文章或未經同意惡意竄改或刪除他人推文,違者處以水桶60天之處分。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已一位板主表示違規後編輯文章 #1dteqoTB (HateP_Picket) https://i.imgur.com/E4oec8F.jpe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40.74.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42699437.A.2C5.html ※ 編輯: zeuswell (114.140.74.41 臺灣), 03/23/2025 11:11:03
freddy50301: 我覺得板友沒有修改檢舉內容只是和我對話不算違規03/28 23:31
不修改主文內容就能一直編輯回覆 反正你要確定齁 ※ 編輯: zeuswell (39.12.57.21 臺灣), 03/30/2025 11:06:25
LearnLong: 才看到 反正Z這篇也編輯了 我能接受他跟我一起桶 04/02 18:37
LearnLong: 我無所卵謂 04/02 18:37
zeuswell: 搞錯了吧?是我能接受跟你一起進桶。 04/02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