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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ID:LearnLong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1e0YRb3p (HateP_Picket) 三、要求重審理由 1. 補充本屆任內,相同案件之判例 (推文辱罵者前面沒有其他人) 文章代碼(AID): #1djflEpr (HateP_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40020686.A.CF5.html 文章代碼(AID): #1daqFHPC (HateP_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37704401.A.64C.html 文章代碼(AID): #1dh1OqBC (HateP_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39331124.A.2CC.html 文章代碼(AID): #1dio2cP5 (HateP_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39792550.A.645.html 2. 同樣都是3-1 、 3-2,推文罵人者前面沒其他人 前面所附判例 都沒有等抗辯時效、沒有等被檢舉人說明 即宣判成立。 (到這裡我都能接受) 但是在本案,卻首創下兩個前例我無法接受 A. 版主引導被檢舉人答辯 freddy50301: t21要不要解釋一下 freddy50301: 這樣指涉的對象可能有兩個 freddy50301: 是黃國昌還是檢舉人 B. 居然可以是發文者文章內 非主角的任意一人 freddy50301: 綜合文章內容,也確實可能是指王義川 freddy50301: 所以指涉不成立 我原文都在罵黃國昌,只引用了王義川一句話,(簡列在3) 在版主引導被檢舉人可以在指涉方面用力後, 居然同意被檢舉人隨意挑選的不重要的一人。 3. 對指涉方面的不服 「 甚至是王義川對他的評價都是這樣 只要跟人面對面,他除了咆哮就是逃避 」 這是我原文引用的王義川的唯一一句話 我原文在痛罵黃國昌「不敢跟林淑芬回嘴,只敢在不受打擾的環境說話」
t21: 又再吃屎包牌了220.133.171.170 04/18 17:48
t21: 回嘴就說黃國昌欺負女人。220.133.171.170 04/18 17:48
t21: 不說話就說黃國昌孬種220.133.171.170 04/18 17:48
t21: 反正這麼樣都是贏。220.133.171.170 04/18 17:49
這是被檢舉人(第一個回應)的原話 打開天窗說亮話,就是在跟我對話, 指我批評黃國昌「不敢在台下回嘴」要是回嘴就會說我批評黃國昌「欺負女人」 這符合「吃屎包牌」的辱罵對象。 貌似當初審理時,因糾纏太久,版主群只記得t21第一句話 忘了將他全文考慮進去。 王義川那段話請問如何解讀出「吃屎包牌」? 綜上所述 基於以上幾點理由申請重審,毋枉毋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0.245.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47058872.A.8F5.html ※ 編輯: LearnLong (61.60.245.200 臺灣), 05/12/2025 22:22:34
Berotec: 維持原判決意見 「包牌行為對象不似指稱檢舉人」 05/12 22:22
Berotec: 被檢舉人囈語式呢喃說回嘴就如何,閉嘴就如何。 05/12 22:22
Berotec: 但檢舉人也沒有對黃國昌回嘴如何閉嘴如何做出評價 05/12 22:23
Berotec: 而是針對他沒有辯論能力作陳述 05/12 22:23
Berotec: 我判斷被檢舉人是他一貫的罵天罵地罵空氣 05/12 22:23
Berotec: 以上 05/12 22:24
LearnLong: 所以首推可以髒話一整行 只有要有一詞罵的可以有閃過 05/12 22:27
LearnLong: 即便後面明顯在跟原PO對話,也可以逃過? 05/12 22:27
LearnLong: 例如我第一行罵 賤男人賤女人+十三字經 05/12 22:29
LearnLong: 就可以逃過? 05/12 22:29
LearnLong: 另 我用辯論一詞 他用回嘴一詞 這居然可以認為我們兩個 05/12 22:32
LearnLong: 說的就不是一回事。 大開眼界 05/12 22:32
LearnLong: 另外我再補充原案過程,我回t21的文,他馬上來當首噓 05/12 22:47
LearnLong: 光這行為都比附件那四案指涉更明顯了。 05/12 22:47
LearnLong: 請再次參閱 #1e0YRb3p 05/12 22:48
LearnLong: 附件那四案全都是罵一行就跑,那些成立了 05/12 22:52
LearnLong: 我這案還對話了這麼多樓 卻變囈語 05/12 22:53
Berotec: 補充回文有比較像指涉你是他原文所說吃黨媒餵的屎的綠共 05/12 22:55
Berotec: https://i.imgur.com/HS12KNn.png 05/12 22:55
Berotec: 不然在一樓你說罵十三字經什麼的確實有長期這樣的板友= = 05/12 22:56
Berotec: 我思考一下原文跟你回文跟他再推文的連結.... 05/12 22:56
LearnLong: 假設有,為何要站在全知的視角? 被辱罵者不熟知他 05/12 23:00
LearnLong: 只會感覺被他辱罵,我為何要知道他或是t21是不是長期 05/12 23:00
LearnLong: 這樣的人? 05/12 23:01
freddy50301: 超過申訴時效了啦 05/12 23:11
freddy50301: 政黑4-1 裁定不受理 05/12 23:11
LearnLong: 05/08 23:59 判決完成,時效有7天,現在才3天多 05/12 23:13
LearnLong: 中途遇到版主離職重選,我一直都很耐心等 從418等到 05/12 23:21
LearnLong: 508都沒催g。現在請版主仔細審理 05/12 23:22
freddy50301: 板主也只有一個離職還有兩個阿..... 05/12 23:58
freddy50301: 不行啦這個說不過去 你起碼也要立案 05/12 23:58
LearnLong: 什麼意思?你判了g一直沒判阿,到508新版主才投下第二 05/13 00:00
LearnLong: 票。難道不是從508算起? 05/13 00:00
LearnLong: 文章也是508那天新版主m的 我每天來這裡就是看我這案 05/13 00:01
LearnLong: 我又回去看了幾次g就是沒判阿 為什麼算我申訴期過了? 05/13 00:02
freddy50301: 我沒注意到他完全沒判 05/13 00:03
LearnLong: 那你現在注意到了 麻煩一下 05/13 00:03
freddy50301: 就我目前政黑處理第三張言論的方式 05/13 00:15
freddy50301: 改判違規 按接續對話被檢舉人主體非指王義川 05/13 00:19
freddy50301: 維持標準,作者以外第一個回覆言論攻擊指涉直接成立 05/13 00:20
Berotec: 經考慮檢舉人回的即是被檢舉人文章且被檢舉人為 05/13 06:17
Berotec: 檢舉人外首個推文者 05/13 06:17
Berotec: 加之被檢舉人原文中有所謂只會吃黨媒餵的屎的綠共 05/13 06:18
Berotec: 與他本篇被檢舉推文合併檢視後 改判違規 05/13 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