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檢舉人ID:alex2009 二、被檢舉人ID:finhisky 三、違反板規: 第七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3.禁止鬧板之行為,鬧板行為不限於惡意多次違反政檢板板規, 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有鬧板事實行為者,處以水桶180天之處分。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或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文章代碼(AID): #1fQELsfd (HateP_Picket) [ptt.cc] [建議] 某板主拒絕開會,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68482166.A.A67.html 故事是醬樣子的 根據他的檢舉文(列如下方) 「被檢舉人有多次無關"本板板務"之推文(例如BC申訴、ai算錯、笑屁等)」 他認為tn大 是在鬧版 但是呢 看一下原文 該名被告自己也存在 「有多次無關"本板板務"之推文(例如ai算錯、天數等等)」 之事實 他自己都說在跟他對話了… … 如果 他認定tn 大是違規 按照同樣的標準 那麼他自己本身是否也是呢? 所以 我就根據他檢舉tn大的理由 檢舉他了 如果他自己不承認他也違規 那麼 沒有原則就是他最大的原則喏 雙重標準就是他唯一的標準啦! ———————- 我是認為建議類的文章 本來就比較寬鬆 不然 照他的標準 是否也是在影射某z不識字看不懂版規(談及BC申訴案等等)呢? 文章代碼(AID): #1fRc4Dfm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fQELsfd tn0027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68841485.A.A70.html PS: 可不可以先把你自己的板管好啊? 你之前在婊這個版的板務人員的理由 也可以套用在你管理的版耶 你知道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29.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68846611.A.8E3.html ※ 編輯: alex2009 (223.141.129.228 臺灣), 01/20/2026 02:20:20
maga0525: 違規,此案說明如#1fRc4Dfm (HateP_Picket),等候其他板 01/21 12:38
maga0525: 主判決。 01/21 12:38
maga0525: 另外我認為被檢舉人他板管理狀況與本案無關 01/21 12:39
alex2009: 我想請問一下m板主 目前這則檢舉文是否屬於受理中狀態 01/21 16:45
alex2009: ? 01/21 16:45
alex2009: 如果要增加補充資訊 是否可以做文章編輯? 還是說以推 01/21 16:45
alex2009: 文的方式 增加呢? Thx 01/21 16:45
maga0525: 推文補充 01/22 09:58
alex2009: 我預期增加一些資訊 原本是要加在原文的後方 在和m版溝 01/22 16:22
alex2009: 通後 以推文/附註的方式呈現: 01/22 16:22
alex2009: ———分隔線———- 01/22 16:36
alex2009: 而關於 01/22 16:36
alex2009: 我的檢舉文 以及他反過來的檢舉文 01/22 16:36
alex2009: 我有寫一個備注ps 01/22 16:36
alex2009: 而他以此為由反過來檢舉一事 01/22 16:36
alex2009: 對此做補充說明 01/22 16:36
alex2009: ————————- 01/22 16:36
alex2009: 從源頭講起 01/22 16:36
alex2009: 大約是在一兩個月前的這篇 01/22 16:36
alex2009: 文章代碼(AID): #1fBnNHYX (HateP_Picket) [ptt.cc] 01/22 16:36
alex2009: [建議] 請板主積極引導版 01/22 16:36
alex2009: 我就無聊上來逛逛 看到這篇 01/22 16:36
alex2009: 一開始覺得沒什麼 01/22 16:36
alex2009: 後來看看覺得原潑的意圖有點奇怪 01/22 16:36
alex2009: 其發文說 01/22 16:36
alex2009: 版務人員有義務 增加版友參與等等的一篇文 01/22 16:36
alex2009: 我當時回他推文 要他自己管好自己的版 01/22 16:36
alex2009: 那時我的意思是 01/22 16:36
alex2009: ‘他自己也沒有在他所管理的版 01/22 16:36
alex2009: 做好比版友活動 01/22 16:36
alex2009: 徵文比賽之類的提高參與人數的事情’ 01/22 16:36
alex2009: 假如增加增加一些活動提高版友參與是必要的 01/22 16:36
alex2009: 那他自己也沒有做到 01/22 16:36
alex2009: 卻以此來說嘴其他版的版務人員 01/22 16:36
alex2009: 荒謬至極! 01/22 16:36
alex2009: 但是 他以當時他在申訴的事件 01/22 16:36
alex2009: 回覆 他表明他沒有亂判亂水桶之類的事情 01/22 16:36
alex2009: 他以為我在講這個 01/22 16:36
alex2009: 但實際上 雙方認知的事情並不同 01/22 16:36
alex2009: 我後來發現原來一直是他在說他的 01/22 16:36
alex2009: 雙方根本認知的是不同的事情! 01/22 16:36
alex2009: 我觀察一段時日後認 01/22 16:36
alex2009: 他是故意如此的 01/22 16:36
alex2009: ——分隔線—- 01/22 16:39
alex2009: 上面推文的文章連結被系統吃掉了 01/22 16:39
alex2009: = =“ 01/22 16:39
alex2009: 補如下 01/22 16:39
alex2009: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 01/22 16:39
alex2009: 764693457.A.8A1.html 01/22 16:39
alex2009: ——分隔線———— 01/22 16:39
alex2009: ——分隔線——- 01/22 16:43
alex2009: 這段被系統吃掉 重補 01/22 16:43
alex2009: 插入於 01/22 16:43
alex2009: 上面後來推文的冒號之後 01/22 16:43
alex2009: 以推文/附註的方式呈現: 01/22 16:43
alex2009: 他在大約一兩個月前 01/22 16:43
alex2009: 有發文說 版務人員有義務 增加版友參與等等的一篇文 01/22 16:43
alex2009: ——分隔線——- 01/22 16:43
alex2009: 他的檢舉文理由是說 01/22 16:48
alex2009: 我的ps 備注部分為沒有關聯 01/22 16:48
alex2009: 而該關聯存在我方之主張 01/22 16:48
alex2009: 正因為他前面被判水桶 01/22 16:48
alex2009: 然後申訴失敗等等的事情 01/22 16:48
alex2009: 導致他後來 感覺是在亂檢舉他人 01/22 16:48
alex2009: 因此才要讓其克制他的行為 01/22 16:48
alex2009: 而以他自己檢舉文內的矛盾 01/22 16:48
alex2009: 檢舉他 01/22 16:48
alex2009: 正是因為他自己一再地自我感覺良好 01/22 16:48
alex2009: 發文內容邏輯自相矛盾 01/22 16:48
alex2009: 不論是在上次的「版主有義務提高版友參與云云ㄧ文」 抑 01/22 16:48
alex2009: 或是在這次 他檢舉tn 大的檢舉文 01/22 16:48
alex2009: 皆為如此 01/22 16:48
alex2009: 兩者之前的因果關係是如此 01/22 16:49
alex2009: 因此我認為 01/22 16:49
alex2009: 他後來的反過來的檢舉文 01/22 16:49
alex2009: 其理由不存在 01/22 16:49
alex2009: 且他是故意要玩轉移焦點 01/22 16:49
finhisky: 1.板主已告知他板管理狀況與本案無關,檢舉人不理,繼續 01/22 18:42
finhisky: 推文指控。這種情況下,請問m板主,管板部分與檢舉案無 01/22 18:43
finhisky: 關,我能針對被檢舉人推文為自己申辯(而不算鬧板)嗎? 01/22 18:46
finhisky: 2.向板主申請將檢舉人推文作為我1/21檢舉他之案案之證據 01/22 18:51
tn00270144: 未達 01/22 20:40
alex2009: 原來 被告是為了不讓他人做申辯或補充喔 01/23 12:22
alex2009: 我回覆我自己的內文 是為補充說明 01/23 12:22
alex2009: 且在之前就跟m版溝通過是否可以編輯文章或推文 01/23 12:22
alex2009: 你還真是在玩濫訴耶 01/23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