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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mmmimi11tw (WHO維尼快樂組織)》 之銘言: : 標題: Re: [申訴] 不服Military板主mmmimi11tw之判決 : 時間: Thu Dec 18 11:22:56 2025 :   : 此篇後不再回應 :   : https://i.imgur.com/FyXX3TY.jpeg : https://i.imgur.com/CR1KGS2.jpeg :   : 你在推文裡面鼓吹其他板友互相起紛爭 :   : 以4-1相關條例處理怎麼了嗎 :   :   : 你是不是忘記你自己發的內容是什麼了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29.198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Service/M.1766028179.A.AE6.html 關於finhisky板友的判決,是根據 #1fEK8avt (Military) 中的7樓跟20-24樓兩次來判決。 一般引戰之類的判決都出現在一個推文區塊中,但這次是出現在兩個獨立推文區塊才計算為 兩次。 以上為計算的依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2.189.13.200 (加拿大)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Service/M.1769344487.A.2F4.html
finhisky: 該判決責任版主mmmimi11tw單獨所為 02/02 15:21
finhisky: 請問為何由你代為回復申訴? 你們兩個帳號是同一人? 02/02 15:22
finhisky: m板主無法上網,請你代回? 還是?? 02/02 15:22
finhisky: 你的判斷能代替m板主嗎? 7樓 20-24樓是什麼內容,有出 02/02 15:23
finhisky: 現在原判決公告中嗎? 02/02 15:24
finhisky: m板主之前已經答辯過本次申訴,並沒有寫到你這篇說的情 02/02 15:26
finhisky: 形,請問可以幫別人想理由答辯嗎? 如何證明你本篇寫的, 02/02 15:27
finhisky: 就是m板主判決理由,而不是m板主看錯板規、算錯,多水 02/02 15:28
finhisky: 桶30日? 02/02 15:28
goodapple807: 這三位同心一體 誰答都差不多啦XD 02/10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