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 caselook 板友於 #1GlRMGU- 一文提起之建議,組務作如下回覆。
一、由 caselook 板友提出,認為佛教板板規第七條與第八條具有潛在的矛盾問題,
經佛教板 buddhanature 板主與 AHJKL 板主解釋,「外道」一詞並非貶抑名詞,
但「附佛」一詞確實是貶抑名詞。因此佛教板板規第八條,確實違反板規第七條。
故佛教板板規第八條,以及精華區當中相關之描述,應去除「附佛」一詞,
以避免板規第八條或板主於精華區當中訂定的認定標準違反板規第七條。
而去除「附佛」一詞後,原板規第八條及精華區當中所指涉之「爭議名單」,
僅用以形容易有爭議之與佛教相關,但與佛教不符之宗派,並陳列其名單。
只用以描述其具爭議性之事實,並非意圖貶抑任何合法的新興教派,
因此於板規第八條修正用詞後,與板規第七條便無矛盾,不須完全廢止。
對於使用「外道」、「附佛外道」或「附佛爭議」等詞帶來不當的聯想,
致使閱讀者認為此詞帶有貶意,佛教板板主對此問題亦相當重視。
因此已經從先前使用「附佛外道」此一較易生誤會之詞,改用「附佛爭議」。
但「附佛」一詞仍然帶有貶意,因此責請佛教板板主修改板規以避免使用。
然語詞溝通為求精簡本來就容易有誤差,對於是否能採用更不易被誤會,
但同樣精簡且精確地描述上述概念之語詞,將交由佛教板板主持續研議。
若有其它更佳的語詞取代上述語詞,致使板友不易誤會,則再改進板規。
二、對於板規第七條認定上需要板主自由心證的部份,組務尊重看板自治的精神,
原則上不干涉板主自由心證的判決。目前在組務板接獲的申訴與檢舉案件中,
也未有明確事實顯示板主濫用自由心證,刻意偏袒特定人士,致使板風敗壞,
顯示出板主明顯不適任的情況。針對這一部份,板主目前並無明顯缺失,
組務亦不作任何處分。未來若在板主自由心證部份仍有疑議,仍可在組務板,
向組務提出申訴或檢舉。若申訴或檢舉被駁回後,仍認為板主的自由心證,
偏袒特定人士,致使板主之管理對板風有不良影響,顯示板主不適任。
得根據國家研究院罷免板主之規則,於群組連署機針對板主不適任發起罷免。
三、針對板規第八條違反我國憲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言論自由及宗教信仰自由部份,
經查並無此事。佛教板並無全面禁止發表與爭議性教派相關之言論,
僅要求在宣揚爭議性教派之教義,或進行討論,或張貼相關連結時,
需與佛教教義進行比較,以符合「佛教板」該板之板旨,避免偏離看板討論範圍。
四、針對討論中提及「爭議名單」之形成,係有一嚴格之規範,並非全憑板主心證。
被羅列於「爭議名單」之宗派,係具備以下條件,致使被爭議不符佛教教義。
a) 該宗派以不符佛經的內容,作為討論的依據
b) 該宗派不符合「佛、法、僧團+戒律」(四不壞淨)的標準
目前精華區中之名單,皆由上述標準加以判斷,且可受公評。對於證據之陳列,
將責成佛教板板主將爭議性教派違反上述標準之事實證據一併整理陳列於精華區。
若板友針對該爭議名單所陳列之證據,認定其中陳述有所不實,
可逕向佛教板板主提出。 buddhanature 板主已承諾(#1GmDOUSp),
若能據理及佛經駁斥不實者,即可撤除該爭議名單。
五、對於 souldragon 板友於討論中提及,目前在本站並無其它分枝思想的討論板,
因此要討論與佛經相關,只能在佛板提問。針對此一問題,組務的態度是,
凡不屬於任何一看板討論範圍,而缺乏討論區塊之主題,皆可連署新板。
因此對於目前於佛教板認定為附佛爭議而無法獨立討論之主題,
請欲討論之板友直接針對此一主題發起連署新板。若通過成立新板之程序,
非常歡迎能在人文宗教小組下討論此一主題。
六、其餘針對佛教板板規與板主治板之建議,係對板主管理之建議,
根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對於板主之建議,應於該看板提出。
若於看板討論會影響閱讀,板主可將討論移至組務板討論。
但原則是建議的對象是板主,不是小組長,小組長亦不干涉建議與討論之過程。
七、未於上述六點決議之事項,係因不符本次建議之討論範圍,故不予處理。
若有板友對組務有其它建議,請另文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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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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