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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之銘言: : : 事實上這裡也應該用「權利」。個人可用「權力」一詞殊所未聞。 : : 這裡你將「權力」定義成個人可以「完全自由宰制自己意思而不受干涉」, : : 很抱歉,小弟認為這只是你個人硬凹後的定義,因為與一般法律上的用法不同。 : 雖然未必很多人認同這些翻譯, : 不過哲學界的中譯,不少在講個人的權力意志或是權力結構時, : 確實就是用權力兩字。 基信板使用者不符板主判決向組務板申訴, 然後組務說這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哲學問題, 所以應用哲學上的常用詞彙。 我有沒有錯過什麼 @@ 法律上沒有理由就拿哲學當擋箭牌嗎? 而且事實上不是未必很多人認同,而是那根本就是一般性的用法。 : : 我會如此以一般法律上用法要求,就是因為你身為組務, : : 本即應對一般法律常識有更多的理解,並應以使用者可預測的方式認事用法。 : : 雖然組務板不是法院,但畢竟是作為轄下看板使用者的申訴機關, : : 在處理爭議時應用一般法律原則也是合理的。 : : 如果你連這最低要求都無法達到,連最基本用語都能自行定義, : : 殊難想像你真的具有組務的適格, : : 以及日後會如何對當事人產生突襲性裁判。 : : 不過小弟希望這純粹只是我個人主觀的臆測而已。 : 的確是您主觀臆測 : : 判了嗎? : #1MzxNdjC 自己看咩.... OK 一件判了一件沒判,算我漏看。 但重點是:既然都判了,是在「調解」什麼 @@ : : 既然沒有怎麼還會用「調解」? : : 你說的意思就是「訴訟上和解」,很難理解嗎? : ....都已經判了,還用「訴訟上和解」反而比較奇怪吧?? : : 這誤解會造成的歸責對象應是組務您整個錯用法律術語而不願承認,而非在下小弟。 : 前提已經錯了,前提就是你自以為判斷得出組務心裡在想啥,而且挺有把握的.... 誅心之論該是組務發表的嗎? 一個誤用法律術語又不承認,又會肉搜一般使用者,還發表誅心之論的人, 真的適合當組務嗎? : : 本件明明就已在訴訟繫屬中,你突然發個「調解『草案』」, : : 任何對民事訴訟法有點概念的人都會覺得奇怪吧? : : 這「調解」分明又是你自己定義的,跟一般法律用語不同, : : 因為一般而言你做的就是試行訴訟上「和解」,但你卻硬要用「調解」, : : 我只能說好吧,反正也不是在考試,你有自己定義名詞的「權力」~ : : 至於「強制調解」,我整個是以調解的一般定義而言, : : 因為是身為審判機關的組務開啟的,並非兩造合意移付, : : 那麼自然就是「強制調解」了。 : 批踢踢是有什麼「強制調解」的規定可以引用嗎? 就是沒有所以我才不知道你到底在「調解」什麼啊, 而且既然都判下去了還可以跟他案「合併調解」喔 XD : : 第三,就算你想試行「和解」,但你給的建議根本就超出兩造聲明的範圍, : : 試問這樣還可以稱為「調解」或「和解」嗎? : : 你另外發一篇,標題改成「給XX板板主的管板建議」,獨立於申訴之外, : : 小弟都還比較沒有意見。 : : 我是回這推文的上一名使用者,跟你無關好嗎…… : : 有沒有組務也懂人肉搜索的八卦? : 組務只是很好奇:為啥會有那麼強大的狂熱一定往這個方向去套用? : 不過如果造成您的不適,組務在這點上很樂於跟您說聲抱歉 因為你的「調解草案」之荒謬, 作為一般使用者的在下小弟實在看不下去了,不得不跳出來指正, 就這麼簡單。 其實我該講的都講了, 如果組務仍舊認為自己所作所為沒認為問題的話, 那就這樣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04.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umService/M.1459437100.A.AEC.html
nknuukyo: 謝謝你的指正:) 04/01 00:55
nknuukyo: 不過只要指涉的對象是power,的確用權力會比權利好 04/01 00:55
nknuukyo: 至於誅心一詞,也許你可以查一下語源~ 04/01 00:56
nknuukyo: 您第一段其實"偷換概念"了, 04/01 00:58
nknuukyo: 原來你是質疑"並無這樣的用法、怎麼看怎麼怪" 04/01 00:58
nknuukyo: 我也僅是回應:這用法在文、哲上蠻普遍 04/01 00:59
nknuukyo: 並沒有說指涉這是法律或哲學問題呢 04/01 00:59
nknuukyo: 偷換概念是種在辯論上蠻常用的眩目方式 04/01 01:00
nknuukyo: 不過實無助於事實的釐清ㄋㄟ... 04/01 01:00
nknuukyo: 然後針對您"無法律觀念即不適合當組務"之立論 04/01 01:02
nknuukyo: 組務,也許法律知識沒您那麼豐富,但都還蠻適任的 04/01 01:04
nknuukyo: 上行是指之前的組務:) 04/01 01:06
nknuukyo: 最後....我只想說,我兩件都判了,不是像您講的 04/01 01:13
nknuukyo: 或許耐心點把文看完,對彼此討論會有更好助益 04/01 01:13
nknuukyo: 現在才發現你「調解」又偷換概念了... 04/01 01:15
nknuukyo: 我明明才釐清完...XDD 04/01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