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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ic99: 你上來貼不去告會被對方笑 02/16 18:37 噓 d015115: 快去告啦 我想看道歉文 你不告就別在這邊該該叫 關我屁事 他又不是說我 = 沒告訴權 推 ebod221: 雖然不贊成那位仁兄的激烈言論,但記得之前地檢署也有個 02/16 18:00 → ebod221: 「因為id對id的留言並不構成現實人格的侮辱,因此不起訴 02/16 18:00 → ebod221: 處分」,所以真的很難說 這是你世面見太少 政黑版一堆在bbs版面上互吉 而鬧上法院的 自己去爬hellkitty跟foolfighter的法庭遊記 這是網路上互罵 在現實上互吉的例子 → lhy8104522: 三年以下 根本不會調資料 高潮? 02/16 17:37 誰跟你講三年以下不會調資料的? ptt法務站長LLsolo已經在下面這篇說過了 Fw: [爆卦] 我被告了(鄉民被告要知道的事情)-通保法 https://www.ptt.cc/bbs/LawsuitSug/M.1422682778.A.CE4.html 引述他在那篇文的部分內容: 沒錯,曾經我以為,有了通保法上路後, 我就可以安心的躲起來發廢文,不用在處理棍棍的諮詢相關事情了 找了一下後發現了一件事情 來,老師劃重點,這個會考。 『檢察官偵查』 給直接end的人 現在檢警就是想查什麼就查什麼,因為沒什麼可以阻止他們的了。 通保法? 引用完畢~ 原來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會被調資料(笑 推 jacky0122: 這po文風格怎麼讓我想到某公民導師? 02/16 19:36 well...well 現在要把我抹成某公民先驅是不是? 光發文後不刪文 這點我就勝他百倍 還有 有個跟人辯論的金字塔圖 建議你看一下 https://i.imgur.com/gArLdJz.jpg ptt id jacky0122 你在這張圖金字塔裡 第幾層? ※ 引述《askingts (地獄山貓)》之銘言: : ※ 引述《iuiuisme (iuiu)》之銘言: : : 跟大家分享一個私房點 : : 就是草湖玉尊宮 免錢 好吃料實在 : : 我都自備大湯匙去打包 不用排隊好爽 : : 也有蠻多攤販可以吃吃喝喝 還不錯 : 噓 poiu20618: 幹 剛剛排隊排半天就一個自備湯匙的插隊是不是你 垃圾 02/16 14:09 : → poiu20618: 不要臉 02/16 14:09 : 厲害 : iuiuisme僅用一篇文 : 居然能讓poiu20618推出上面這推文 : http://law.moj.gov.tw/MOBILE/law.aspx?pcode=C0000001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中華民國刑法 : 第 310 條 :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 : 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 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 : 元以下罰金。 :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 :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 : 以下 罰金。 : 第 309 條 :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 : 下罰金。 :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 : 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厲害iuiuisme僅用一篇文 : 居然能讓poiu20618推出上面這推文 : 毀謗他人者 該人須負舉證之責任 : poiu20618在推文言及: : "剛剛排隊排半天就一個自備湯匙的 : 插隊是不是你" : poiu20618他如果不能舉證iuiuisme就是那人 : 則可用刑法310條 提起毀謗吉訴 : 還有這推文是在網路用"文字"寫出來的 : 更是刑法310條下面的敘述 : 《加重毀謗罪》 之構成要件 : 因為用了"文字" : 另外 : poiu20618更在該推文言及: : "幹 垃圾 不要臉"之類的負面敘述 : 已經對iuiuisme網路人格權 : 有所貶抑跟減損 : 也可用刑法309條 提起公然侮辱吉訴 : 僅僅一句推文 可以被人同時吉 : "公然侮辱"、"加重毀謗"兩條罪名 : 吉人一點都不難 到警局備案即可 : 訟狀若不會寫 也可到地檢署邊寫邊問 : 要推要噓 屬於網路個人自由 : 沒人能阻止你 : 但在推文噓文裡 : 作負面敘述、情緒用語前 : 奉勸各位謹言慎行 ptt宜蘭版戰力太弱 還有哪個自認為法學常識不錯的 可以上來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8.104.1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518794724.A.0EA.html ※ 編輯: askingts (61.58.104.160), 02/16/2018 23:28:48
babysylvia: 這些罪都很輕易科罰金而已 有什麼好怕 沒錢去關關來 02/16 23:49
babysylvia: 個微坐牢也不錯當作體驗 民事賠償不是罵名人根本求償 02/16 23:49
babysylvia: 不了多少錢 頂多兩三萬而已 哈哈 02/16 23:50
feathergod: 要告就告 不用一直發文 當你FB? 02/17 00:31
KoBuKoLa: 討論個平安粥也可以........... 02/17 02:07
ebod221: 既然你沒告訴權,人家吃米粉,你在喊燙? 02/17 02:40
ebod221: 再者,不是宜蘭版戰力太弱,而是你那篇文弱到讓人不想戰 02/17 02:41
jacky0122: LoL,你從哪隻眼看到我要辯論的?還我在哪一層?笑死人 02/17 05:24
goodat: 你告贏了再來炫耀,說再多也沒用 02/17 08:37
talenthun2: 平安粥到底是不是素食的啦 02/17 10:12
occboy: 有的廟有提供葷跟素的哦!!!!!!!!~~~大福的補天宮就有 02/17 10:31
lhy8104522: zzzz順便洗發文數膩 02/17 15:50
lhy8104522: 吃麵喊燙 還喊超大聲 那招? 02/17 15:54
d015115: 別人吃麵你喊燙啊你各位 當你個版喔? 02/17 21:05
laliga: 欠噓 02/18 07:33
jenhsiangyu: 噓你,國文常識不足看不出疑問句,還在那邊扯法學 02/18 08:02
pooh06299: 平安粥覺得無奈 02/18 11:05
Melodylily: 樓上讓我笑了 02/18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