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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的回答,請詳見本版文章,編號 #1HQ4dgfs #1HQHgo37 ※ 引述《tyouhaha (ooo)》之銘言: : 爸爸朋友有被法院強制執行扣押薪水的三分之一,所以他的帳戶都不能有現金。 : 今天欲投保友邦人壽之保險 : 首重殘扶,意外。 : 若下述問題可解,會加保醫療。 : 1. : 是否因為友邦下面沒有金控的關西(例如國泰銀行與國泰金控),所以理賠比較沒有問題? 與是否金控無關 : 2. : 自己當要保人除了保單被扣押不能執行動作之外還有其他的風險嗎? 基本上就這個風險 : 3. : 醫療險的受益人是被保險人本人 : 所以上述情形若會被扣押 : 是否適用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說明此生活保險金是維持生活之所需,申請不要扣押? 沒聽說過成功過的案例 倒是被扣走很普遍 : 4. : 強制執行法第122條只有說到社會保險,補助,津貼不得扣押 : 那商業保險是否在這一條法律的保護之下? 這是商業保險,不屬於以上任何一個列舉項目 : 總之 各位實務上有遇過嗎? : 是否無投保機會了? 看險種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GT-I9500. 只要是受益人為爸爸朋友本身的險種都不適合 受益人為其他人的就簡單 比方說:壽險、意外險死亡給付部分 只要要保人使用他人,受益人指定好就成了(死亡給付的受益人本來就不可能是自己) 至於醫療險、意外醫療、殘扶、重大傷病 因不接受受益人指定為他人,理賠都有被債權人扣走的風險 荷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5.39.6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nsurance/M.1408716470.A.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