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D: #文章代碼 被檢舉ID 人身攻擊 直稱人為噁心狗東西01/23 00:00
字數違規檢舉範例:
→ ID: #文章代碼 被檢舉ID 20字01/26 21:48
特別提醒:
1. 本文章中非檢舉之推文,板主得刪除該推文。
2. 在檢舉前查看是否有人已經檢舉,不要重複檢舉。
3. 如有不服判決者,應於7日內站內信向板主提出申訴,
仍不服申訴結果者,則應依規定依序上訴至小組長、群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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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1.111.186.88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apan_Living/M.1681527408.A.8DD.html
※ 編輯: KinohikoRin (218.219.193.108 日本), 04/19/2023 16:12:32
→ xx41102: 受到挑釁了版主請處理一下 10/13 09:36
→ xx41102: 3 02/05 12:25
→ xx41102: 外加他不是第一次被水桶了是累犯能不能處理一下 02/05 12:26
→ xx41102: 這裡站規也適用吧 02/05 12:26
→ RPHero: 上面檢舉 一堆這個帳號 b0988698088 是不是該考慮永久Ban 03/03 11:26
→ RPHero: ? 03/03 11:26
噓 xx41102: 你各位啊等下不本人檢舉又要被版主說無效 03/04 18:41
噓 anper: PTT人就已經夠少了還一直放任雙寶耍喜憨 03/04 21:23
→ bigCmall: 找人打黑工,害人被誤認小偷等。 11/27 19:31
→ levs: 我是被樓樓上檢舉的levs,該篇文有說明是為了提醒並且舉出多 11/28 19:21
→ levs: 種案例,並非直指誰打黑工,顧慮到原PO提起的推文內容 11/28 19:21
→ levs: → bigCmall: 我請來的海外工作人員。 11/28 19:21
→ levs: 提到雇用海外工作人員,使用海外兩字,加上應徵者之中有人公 11/28 19:22
→ levs: 開以推文應徵並寫出短期來日,因此才會在顧慮風險之下提起 11/28 19:22
→ levs: 黑工的案例,從該句前後文可看出是與宅配人員進不去大門作 11/28 19:23
→ levs: 對比。 11/28 19:23
→ levs: 日本生活板不只是在日台灣人,在台台灣人也會來參與討論, 11/28 19:24
→ levs: 有許多在台台灣人並不清楚日本法規嚴謹,因此昨日才會耐心對 11/28 19:25
→ levs: 原PO解說各種相關規則,回文一開始也表達用意是供未來徵求者 11/28 19:25
→ levs: 與被徵者參考,避免雙方在不清楚規則下誤觸法規,在此用意 11/28 19:25
→ levs: 之下才會舉各種案例作說明,望板主與各位板友們理解。 11/28 19:26
→ levs: 在日台灣人在徵求打工人員時,應該要詳細寫出徵求內容以及 11/28 19:27
→ levs: 顧慮到被雇者可能牽涉到的風險與法律問題。原PO一開始的文章 11/28 19:27
→ levs: 第一篇以及後來第二篇,許多資訊都沒有寫清楚,都是在我於推 11/28 19:27
→ levs: 文詢問後才回答,在此情況下足以造成閱讀者誤解,為了釐清誤 11/28 19:28
→ levs: 解以及避免可能出現的觸法行為才會多方舉證,請板主明察。 11/28 19:29
→ bigCmall: Levi 其胡亂辯解,未經求證,擅自斷言他說我會害人當小 11/28 22:31
→ bigCmall: 偷,足以構成讓本帳號之所有人有負面社會觀感評價之嫌, 11/28 22:31
→ bigCmall: 甚不可取 11/28 22:31
→ bigCmall: 11/27 13:29: → levs: 你給冒充你同居人的人一千塊。 11/28 22:48
→ bigCmall: 此句非假設疑問句,是肯定句,我沒做他說的這件事,其 11/28 22:48
→ bigCmall: 用句「冒充」已經直指本人偽造身分,試問這種推文也沒 11/28 22:48
→ bigCmall: 有問題嗎? 11/28 22:48
推 levs: → bigCmall: 我請來的海外工作人員。 11/29 08:16
推 levs: 原po提到雇用海外工作人員,可見受僱者的確不是同居人,而且 11/29 08:31
→ levs: 原文跟推文從頭到尾都沒有明確提到住宅與公司同地址,卻是徵 11/29 08:31
→ levs: 人進入家中開門代收郵件,在此情況下足以推論是請人冒充同居 11/29 08:31
→ levs: 人代收信件,畢竟日本郵政規定是要家人或同居人才能代簽收。 11/29 08:31
→ levs: 此外從前後文可以看得出來本人回文用意是提醒循正規管道, 11/29 08:31
→ levs: 並且提醒對一開始就耐心回文的本人修正態度,才會舉一千元作 11/29 08:31
→ levs: 對比。本人回應這串用意是誠心希望板友們循正規管道處理,沒 11/29 08:31
→ levs: 有讓使用者遭受負面觀感評價之惡意意圖,望板主明察。 11/29 08:31
→ levs: → bigCmall: 真的是歹年冬 11/29 08:42
→ levs: 這句依照台灣語言慣例可聯想到下一句是在罵人 11/29 08:42
→ levs: → bigCmall: 如果我要罵你,後面3個字也會一起打出來,你如 11/29 08:43
→ levs: 果有被害妄想症,妄想症,請就醫。我很同情你。 11/29 08:43
→ levs: 檢舉該位使用者違反板規第九條 人身攻擊 11/29 08:44
→ levs: 上述被對方檢舉的一千元正是基於原PO此番言論才會提起,提醒 11/29 08:45
→ levs: 對方想想本人一開始就耐心提醒法規與日本風俗民情,拿一千元 11/29 08:45
→ levs: 雇用人代收信卻對提醒多件事項的本人言出不遜。 11/29 08:46
→ levs: 上面推文沒貼好,妄想症三個字重複到 11/29 08:47
→ levs: 網路上應徵高額打工代收郵件,拿犯罪集團寄給他的證件去郵局 11/29 09:00
→ levs: 窗口,結果被窗口人員報警抓起來。過去日本媒體也多次報導過 11/29 09:01
→ levs: 中國人犯罪集團偽造身分等等相關的犯行,因此才會從一開始看 11/29 09:01
→ levs: 到文章出現不斷提醒循正規管道,兩篇原文都沒有寫清楚具體收 11/29 09:02
→ levs: 件方式與身分證明上相關資訊,才會發問並且持續回應。 11/29 09:02
→ levs: 當資訊不足時,提出的疑問與可能會有的風險上的設想,目的是 11/29 09:04
→ levs: 為了保障受雇者的權利,盼板主及各位板友們理解本人的用心。 11/29 09:05
→ levs: 對於原PO的誤解本人感到十分遺憾,本人實際上平常會在鄰里守 11/29 09:06
→ levs: 望相助,參與自治會活動,因此知道陌生人出入鄰里可能會有的 11/29 09:07
→ levs: 誤會,才會持續提醒循正規管道,坦白說對於遭到辱罵感到失望 11/29 09:09
→ levs: 與傷心。原本只是想幫助同為在日台灣人才會告知這些事項。 11/29 09:10
→ bigCmall: 1.我沒有罵人,我連主詞都沒打,原意為今年遇到的怪事特 11/29 20:19
→ bigCmall: 別多 2.我是用疑問句問你是否有被害妄想症,並非肯定句 11/29 20:19
→ bigCmall: !但你未經求證說我涉及不法行爲是用肯定句! 11/29 20:19
→ levs: b板友於八卦板我發表之文章下之類似推文已被八卦板主判違規 11/30 13:06
→ levs: 請板主明察,以正板上正向討論風氣,板務辛苦了 11/30 13:07
推 levs: 我是被樓上檢舉的levs 因為原PO於八卦板我的文章中推文已被 12/01 13:39
→ levs: 八卦板主判定違反板規七人身攻擊,基於心生害怕之下才會查詢 12/01 13:39
→ levs: 兩位認同原PO的非本板常見帳號,發現原來他們是多年前就有過 12/01 13:40
→ levs: 徵人文互相推文的經驗。 12/01 13:41
→ levs: 另外也發現公開表示接下此次徵人工作的帳號,與上述其中帳號 12/01 13:41
→ levs: 有過徵人文推文經驗。基於原PO原文也是徵人文,才會一併提起 12/01 13:42
→ levs: ,目的是在讓大家知道這幾個帳號過去在徵人文方面有交集, 12/01 13:42
→ levs: 是在正當守護本人與板友們權利的動機下才會查詢,望板主明察 12/01 13:43
→ bigCmall: ,levi的行爲已造成他人恐慌畏懼。版規規定不符判決者 12/01 13:53
→ bigCmall: 站內信,在這陳述意見實屬不妥。 12/01 13:53
推 levs: → bigCmall: 已請版主處理!版規沒規定推文的人不能是我同 12/01 13:56
→ levs: 事、我PTT上的朋友吧 12/01 13:56
→ levs: 出現同事或PTT上的朋友回應,在下認為讓其他板友們知道這個 12/01 13:57
→ levs: 資訊是有必要的,畢竟是徵人文不是徵友文,牽涉到複雜權利 12/01 13:58
→ levs: 況且我並沒有直指那些使用者互相認識,只是提出多年前剛好都 12/01 13:59
→ levs: 在徵人文有交集,此次討論串也是徵人文因此提起。 12/01 14:00
→ levs: 我所張貼的內容也全都是網路上可以查到的PTT舊文存檔 12/01 14:01
→ levs: 僅提供連結與部分推文,並沒有提及任何使用者的任何私人個資 12/01 14:01
→ levs: 主要還是因為對於過去在徵人文有交集的帳號們有的深厚緣分 12/01 14:03
→ levs: 感到有興趣並且好奇,畢竟多年後仍在徵人文重複是很難得的事 12/01 14:04
→ levs: 重複=>重逢 打錯 12/01 14:04
→ bigCmall: → levs: 你給冒充你同居人的人一千塊。本人沒做此假冒 12/01 16:12
→ bigCmall: 身分違法之事,且其用句爲肯定句,故不接受其用意為假設 12/01 16:12
→ bigCmall: 疑問提醒之辯。 12/01 16:12
推 levs: 修正: 八卦板檢舉板文章目前一位板主判違規待覆議中 12/01 19:04
→ levs: 原本以為待判意思是待公告,不常檢舉誤會意思,請板主見諒 12/01 19:05
→ levs: 上述檢舉已於本篇前面推文說明過,不再贅述 12/01 19:05
→ lycantrope: #1dMP5MY 袋鼠文 12/11 21:28
→ allen20937: 作的人為低端,涉及對特定群體進行人身攻擊 03/31 15:12
→ allen20937: 活版,並涉及使用低端二字,人身攻擊本版的眾多版友 03/31 15:13
→ allen20937: zxc0312 10-5引戰違規 涉嫌多次發表未經證實之個人臆 03/31 15:20
→ allen20937: 測或者謠言來誤導發問者,例如觀光簽可開銀行戶頭(實 03/31 15:20
→ allen20937: 際上不行),開戰後日本會撤銷簽證(此為他個人臆測), 03/31 15:22
→ allen20937: 社會保險改成隨時改定(實際為滿足特定條件才是隨時改 03/31 15:22
→ allen20937: 定),其他類似事件也已經發生過多次,足以懷疑zxc0312 03/31 15:23
→ allen20937: 版友蓄意散佈假情報或者謠言來混淆視聽並且引戰 03/31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