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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rspicu (.)》之銘言: : 這是站方板公告 : https://www.ptt.cc/bbs/BoardAnnouce/M.1516285486.A.9CE.html : 這是高雄板公告 :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17618971.A.BF5.html OK,那麼請你看看你自己貼的這篇站方板公告 https://www.ptt.cc/bbs/BoardAnnouce/M.1516285486.A.9CE.html 2) a. 所有新增之相關違規文章,發文之使用者無條件受該板一年以上水桶禁言、且無條件退文 處分。各看板請依本公告修正板規中相關處分之規定,修正前一律依照並僅得依照本公告 進行處分。 這應該不難理解? : 雖然自稱是按照站方規定,但很多東西的禁止是板主自治自行延伸的規範, : 與站方立場無關 : https://www.ptt.cc/bbs/SYSOP/M.1517654922.A.DA6.html 簡單一個問題:在你文章內推文解釋的人是站長嗎? 如果不是,何來你所說的"站方立場"? : 在高雄板自治所制訂的版本中,美妝.保養品.清潔洗滌用品,全都是屬於違禁品!!! : 很嚴重! 千萬別犯! 最輕水桶一年不送. 真的不要犯!!!!! 這些東西本來就是違禁品 : 至於合理性嗎? : 隨便拿個什麼東西有xxx管理法, : 明明規定是針對的是廠商安全標準.營利銷售登記等等做出規範(企業公司.營利者監督), : 從未在任何項目中看到禁止公開或是於網路轉贈.交換的禁令(無償網友), : 這就像是食品有食品衛生法.手機或是其他等通訊產品也有相關安檢規範. : 農產品有農產品的規範,問題是這些規範跟網友何關(贈送舊手機犯法拉)? : 拿個自製手工香皂營利販售,沒有廠登的手續行政問題 :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daily/20070615/23562228 : 論述說 化妝品.保養品.洗滌清潔用品 於網路上公開贈送或是交換違法? 以偏概全之說,我建議你還是法規查一查再來 洗滌清潔用品沒有違規,j板主也沒桶這個,不知道您這說法哪邊聽來的? 而且你貼的新聞上面是寫香皂捏.. 不要混淆別人好不好 其他項目也是原先就有禁止,只是各板之前沒嚴格處法,導致有許多漏網之魚 長期形成的謬誤卻被認為是正確的,難道積非就能成是? 今站方下令,嚴格禁止出現這些違法物品,你倒認為站方濫權了? : 這是哪本子的因果關係? 查了笑死... : 反正看板自治阿.... 且要注意的是看板依照的是修改版本,非原始版站規公告! : 好恐怖的....自己好自為之 水桶一年喔..... 發廢文都沒那麼恐怖 我再和你重申 #1QOArzZ7 (SYSOP) 2)a. 那篇有規定板規本來就要跟著改 這些東西在高雄板本來也是禁止的, #1QTGSRlr 這篇寫的也是提高,而非新增 還是你覺得板規只水桶七天一個月你就能犯,水桶一年好怕怕好恐怖? 修改前後都是違反法律和板規好嗎= = 這次公告只是把 #1QOArzZ7 (SYSOP) 的罰則塞進去罷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196.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17671797.A.D9C.html gghost1002:轉錄至看板 PunishRecord 02/03 23:31
StarLeauge: 推02/03 23:41
Mosin: 不知道那些所謂違禁品是違反哪一條,坐等後續02/03 23:47
#1QOArzZ7 (SYSOP)裡面的1)a.都是喔,那篇原文就有附法源了 ※ 編輯: gghost1002 (114.27.196.234), 02/03/2018 23:51:43
schrei: 一年對一般使用者是很重的處罰02/03 23:57
我也覺得重 你看我平常連退文什麼的 只要不是惡意違規通常都勸導無效才罰就知道 剛開始看到規定後OS:J三小,退文+桶一年??? 失心瘋喔 j板主和我也不想沒事找事做 後來了解到,這類違規不嚴肅處理的話很嚴重...對整個PTT影響很大,不唬爛 ※ 編輯: gghost1002 (114.27.196.234), 02/04/2018 00:08:08
schrei: 宣導度很低的情況下 希望能多加衡量裁罰量期02/03 23:58
目前在推廣及強制執行期,可能沒辦法,很抱歉
lianpig5566: 樓上 有違反站規的 至少一年02/03 23:59
toro33725: 是違禁品PO上來就不行 還是有交易行為不行?贈送算交易?02/04 00:07
站方目前是 只要這類都不能交易、贈送、徵求、以物易物、各形式服務 (包括但不限於) #1QSIDsnZ 我這篇也有提到 ※ 編輯: gghost1002 (114.27.196.234), 02/04/2018 00:19:29
cms223: 禁止也是有道理啦!沒事還好,有事悔不當初。02/04 00:24
cms223: 但是沒有今天這些討論串,我也不知道禁送這些東西XD 大家02/04 00:26
cms223: 以後注意就是了~02/04 00:26
walyun: 交易的具體定義說要按法規,我還沒看到交易包含"贈送02/04 00:55
walyun: 麻煩舉例一下,另外交易標的是交易的"東西"那些敘述很明顯02/04 00:56
walyun: 就是用違禁物交易取得的東西,贈送怎麼會放進去...02/04 00:57
kinomon: 合理02/04 00:59
mjnaoki: 辛苦了,看來是站方的意思。版主們只是照做罷了02/04 01:02
Paradox: 推02/04 02:28
ethelya: 美麗日記算不算來源不明的?02/04 07:57
ethelya: 有政府合格標章的產品算來源不明嗎?02/04 07:59
那啥?吃的? (gghost1002 刪除 BleuCiel69 的推文: 6-1) 這次的違規我沒桶半個人好嗎,你自己翻公告 ※ 編輯: gghost1002 (114.27.196.119), 02/04/2018 08:53:44
pppt: 禁止這些東西本來就是為了保護使用者 卻有一群法盲在鬧 可笑 02/04 09:04
pppt: 理性討論 還是說你覺得這些東西都可以合法在網路上賣? 02/04 09:34
walyun: 我的問題點在贈送喔,還有版主對於贈送的定義 02/04 09:40
gghost1002: 為了是避免觸法 02/04 10:01
walyun: 要規定不能贈送可以另外開一片篇出來,再者我真的找不到 02/04 10:17
walyun: 不能贈送的依據。你po的那篇用的露天,我只看到不能交易 02/04 10:17
(gghost1002 刪除 parislove3 的推文: 6-1) ...請注意您的用詞
vvBMWvv: 有牌子的話~還不明來源? 那你去百貨公司講啊 02/04 15:22
QNI: 不懂開架式為何算來源不明?+102/04 18:20
gghost1002: 此案這兩天已於板上充分討論、表達各方意見,文章結案02/05 09:15
gghost1002: 文章備份在板主工作區後逕行刪除違反6-1之推文02/05 09:15
※ 編輯: gghost1002 (114.27.195.117), 02/05/2018 17:24:52 ※gghost1002 於 02/05/2018 17:25:05 將推薦值歸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