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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發文提示發文後請勿刪除------------------------ 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連結過長時可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未提供者警告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5650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2.完整新聞標題: 標題沒有寫出來,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有人正在性侵我老婆」員警撲空 他支吾:捉姦失敗 3.媒體來源(作者/媒體)/完整新聞內文: 媒體來源如:蘋果日報、中央社 請討論與多數高雄市民有直接關聯性的文章。高雄點請參考新聞文規定A 無完整的作者與媒體資訊 依新聞文規定 處 退文。 作者一詞定義請參閱新聞文大綱,簡單說明需吻合兩點:1.自然人 2.撰稿人或主編 聯合新聞網2020年9月13日(記者賴郁薇/高雄報導) 高雄市呂姓男子懷疑老婆「討客兄」,報警謊稱「有人正在性侵我老婆」。警方到場發現 根本沒這回事,呂才吞吞吐吐坦承「是為了捉姦」,這齣戲碼都是自導自演。警方認為他 無故撥打報案專線、故意謊報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然而,岡山簡易庭認 為,呂並沒有「經勸阻不聽」,裁定不罰,可抗告。 呂男今年7月底深夜報警,煞有介事地說,「有人正在性侵我老婆」。警方迅速到場卻發 現「一場空」,仔細詢問呂男來龍去脈,呂才說出實情。原來,他懷疑老婆偷情,以為當 時有其他男人在房內,衝動想捉姦,索性撥打報案電話報警。 警方認為呂男故意謊報案,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將他移送岡山簡易庭裁處。 然而,簡易庭審理時,仔細看當時勤務受理的110報案紀錄單,單上寫明「本案經電詢報 案人了解狀況,報案人稱其妻與一名男子目前在家中房間內發生性關係」,呂男雖無故謊 報案,但卻沒有「經勸阻而不聽」,不足以構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定不罰,警方還 可抗告。 4.類似新聞4小時內如果沒有增加新資訊禁發,如果有增加新資訊請依規定標示 清楚,標示規定請參照 #1S6oiFv7 (Kaohsiung),違者刪文,如若惡意者 以退文及水桶處理 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退文,請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54.2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599998074.A.7D3.html
flarecutter : 員警: 醒醒吧 你沒有老婆 09/13 20:29
atb : 喝多了嗎? 09/13 20:32
padye : 以後大家就可以安心謊報了 09/13 20:44
angel0328 : 以後每通報案電話都要先勸阻看看是不是謊報? 09/13 20:49
david213 : 看來大家都可以謊報一次 09/13 21:01
ghj10625 : 每個人都可以亂打一通? 09/13 21:22
tchialen : 放開我老婆初音 09/13 21:41
okway520 : 法官大人威武 以後都可以亂打了 09/13 21:47
rony98 : 現在也沒有通姦了 告民事應該是要自己蒐證吧 09/13 22:19
togg : 有用資訊感謝告知 09/13 22:23
pilot1982 : 法官變相繼續提供員警的抓姦業務! 09/13 22:36
iangjen : 未指定犯人誣告? 09/13 23:33
gotta : 所以有一次機會?! 09/14 08:59
khps20145 : 記者要開法律小教室了嗎?各種教學 09/14 10:48
cordeliatai : 這種老公...唉 09/14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