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ocoball : 法官難得英明 09/19 13:02
推 Icta : 只要沒有穿越路口的意圖,闖紅燈就不成立 09/19 13:02
→ Icta : 這種狀況應該要用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三項 09/19 13:03
→ Icta : 視為不遵守標線指示 09/19 13:04
→ marvelgod : 正義魔人真閒没事做 09/19 13:04
→ Icta : 這個部份警察很常開錯 09/19 13:04
推 ludoren : 那這樣有定點照相前後輪過停止線然後沒過路口,不就 09/19 13:12
→ ludoren : 也要只罰900元的不依標線行駛? 09/19 13:12
噓 flare5566 : 是喔 造成其他車轉彎困難和嚇到斑馬線行人都沒關係 09/19 13:16
推 NDSL : 學到了 以後偷偷嚕就可以 謝謝高雄版 09/19 13:16
推 Icta : 不是沒關係,六十條第三項一樣有罰款 09/19 13:19
→ Icta : 只是你不能用紅燈闖越路口這項來罰 09/19 13:21
噓 maochuan : 這法官的判決違反交通部發文字號:交通部82.04.22. 09/19 13:21
→ maochuan : 交路字第009811號函第二條。之前就是交通部就有定 09/19 13:21
→ maochuan : 義闖紅燈的情況,我檢舉故意嚕到停等區的機車都會 09/19 13:21
→ maochuan : 附上這個交通部解釋字號,每個都送他1800以上罰單 09/19 13:21
→ goldfishert : 法官的意思是警察開錯法條而已,並不是行為合法 09/19 13:21
推 tonybbbb : 說真的 其實法規上寫紅燈時輪胎有過但未完全出去算 09/19 13:24
→ tonybbbb : 越線,至於完全出去但沒到十字路口也算紅燈 09/19 13:24
噓 adaplant : 停止線跟待轉區中間是行人穿越道 所以是闖紅燈 -_- 09/19 13:24
→ Icta : 這跟路口範圍的判斷有關,交通部令函中有許多條件 09/19 13:26
→ Icta : 總之要配合每個路口的狀況做個案區分 09/19 13:27
→ raphael1994 : 斷章取義還在那邊謝謝高雄板 自以為幽默 09/19 13:37
→ MrUncle : 我就簡單問你,你考駕照時會這樣緩緩滑越停止線,然 09/19 13:44
→ MrUncle : 後跟監理所強辯說這樣不算闖紅燈嗎? 09/19 13:44
噓 p8020444 : 恐龍法官 09/19 13:59
推 ejrq5785 : 去怪立法者 09/19 14:04
→ raphael1994 : 超越停止線跟闖紅燈一樣都是扣32分啊 09/19 14:10
噓 DaDaGG : 法院太蠢了吧== 09/19 14:13
→ hopewind00 : 那畫停止線是要幹嘛,待轉區最多的不是待轉的人啦 09/19 14:19
推 cdn : 無主觀殺人都判無罪了,無主觀闖紅燈無罪不過份吧。 09/19 14:32
推 cdn : 現在法官判決偶有與常人不同認知,平民慢慢無所適從 09/19 14:36
→ jonahlin : 咕了一下 那個路口又沒有機車待轉區 09/19 14:40
→ hank7218 : 鼓勵大家越線,厲害了 09/19 14:42
→ hank7218 : 阿,我誤會了,看來應該是要開"越線",而不是"闖紅 09/19 14:43
→ hank7218 : 燈"? 09/19 14:43
→ jonahlin : 就懶ㄋㄨㄚ無視停止線而已 路上一堆 09/19 14:43
→ hank7218 : 所以法官是認為開錯單,應該要開"越線"而不是"闖紅 09/19 14:45
→ hank7218 : 燈"? 09/19 14:45
推 FlorisC : 這應該要開越線,不是闖紅燈,法條就很死,沒辦法 09/19 14:49
推 zhtsai : 早有闖紅燈認定標準,且明顯違反了標準,又不是中國 09/19 14:59
→ zhtsai : 比台灣要多一張闖到對面路口的照片才算,檢舉之時. 09/19 14:59
→ zhtsai : .建議附上交通部行政令函,避免法官參考他國法條.. 09/19 14:59
推 GTR12534 : 開超越停止線就沒話說了 09/19 15:13
推 NightSoul : 82.86.91年交通部都有函示了,還附圖解 09/19 15:32
推 eiing : 伊道交條例53條2項處罰紅燈右轉600-1800 09/19 15:44
推 eiing : 道交條例53條1項則是1800-5400 09/19 15:48
推 eiing : 越停止線停待轉區比紅燈右轉情節重大同紅燈穿越路口 09/19 16:01
→ eiing : ? 09/19 16:01
→ youkisushe : 高雄二輪很喜歡待撞區 等紅燈等一下會騎到待撞區繼 09/19 16:12
→ youkisushe : 續等 還以為起步要飆 結果又當路障 09/19 16:12
→ youkisushe : 紅燈右轉罰比較小沒錯啊 美國就是允許紅燈右轉 但 09/19 16:14
→ youkisushe : 是你要看車 跟高雄的紅燈右轉大外割喇叭按下去也沒 09/19 16:14
→ youkisushe : 反應頭也不會看的那種不一樣 09/19 16:14
噓 sd929598 : 那闖紅燈照相機可以全部撤掉了 09/19 16:36
→ cacougly : 這樣考駕照能過? 09/19 16:55
→ sendicmimic : 請不要闖到待轉區,別人沒地方可以待轉反而危險 09/19 17:23
→ pilot1982 : 恐龍法官打臉一堆案子,照這種心證,以前主管機關對 09/19 17:55
→ pilot1982 : 闖紅燈的解釋都要砍掉重練了 09/19 17:55
推 flash789 : 就開錯單而已 09/19 18:18
噓 rebuildModel: 幹,法官就是專門幫忙加害者就對了 09/19 20:55
噓 amou1030 : 僥倖心態被得逞 09/19 21:36
噓 saorinee : 這什麼到底什麼法官 09/19 23:37
推 inewnew : 員警引用法條錯誤啦,越線開成闖紅燈 09/19 23:51
推 ddkkz2003 : 很多人看不懂新聞最後一段 09/19 23:59
→ hopewind00 : 最後一段又怎樣,法官打臉照相機那都撤掉算了 09/20 01:00
→ pilot1982 : 照記者所寫狀況,交通部解釋只要穿越人行道就是闖紅 09/20 02:38
→ pilot1982 : 燈了,不過法官心證最大,趕快叫微不足道的交通部改 09/20 02:38
→ pilot1982 : 解釋啦 09/20 02:38
推 blackboom : 行政機關的函釋對法院根本沒拘束力好嗎 一直講函釋 09/20 02:55
→ blackboom : 幹嘛 09/20 02:55
→ blackboom : 更何況函釋不是有寫要有穿越的意圖嗎 09/20 03:12
推 blackboom : 沒穿越路口罰1800上法院就是穩輸 已有很多案例 09/20 03:27
推 pal1231 : 比起某些紅燈要闖不闖直接停在馬路中間的要好多了 09/20 07:05
推 laukun : 這種的要檢舉不依標線才成,不要檢舉闖燈 09/20 13:47
→ laukun : 我有經驗,檢舉不依號誌標線一定成 09/20 13:48
推 AioTakumi : 對50樓描述的狀況很有感 另一種相反的是跟前車離很 09/20 14:38
→ AioTakumi : 遠空很大 以為它追求的是悠哉 但綠燈前7秒又努力的 09/20 14:38
→ AioTakumi : 鑽進前面的縫 猜它趕時間吧 結果又龜速塞在車團裡 09/20 14:38
→ AioTakumi : 整個覺得超有事 09/20 14:38
推 lime1207 : 超越停止線呢。一堆人愛滑進待轉格 09/20 18:05
推 pccu0408 : 以後各位都嚕到待轉區 讓對向沒辦法過來待轉 揪咪 09/20 18:05
推 meowgagala : 這判例 路口感應照相機全部變垃圾 09/20 23:27
噓 Dayton : 騎腳踏車差點被越線騎進待轉區的機車撞上 好幾次了 09/26 15:33
→ Dayton : 這法官是恐龍嗎 09/26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