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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發文提示發文後請勿刪除------------------------ 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409/1956827.htm 2.完整新聞標題: 快訊/高雄橋頭桶屍案2嫌遭重判 殺人+遺棄屍體要關10年以上 3.媒體來源(作者/媒體)/完整新聞內文: ETtoday新聞雲 2021/4/9 記者黃子倩/高雄報導 震驚社會各界的橋頭桶屍案,橋頭地方法院稍早做出判決,重判兇嫌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 19年4個月;熊女則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8個月。根據橋頭地院給的判決主文寫道,吳嫌與 熊嫌兩人觸犯共同私行拘禁罪、共同殺人罪以及共同遺棄屍體罪,依照情節不同,分別判 處有期徒刑。可上訴。 回顧這起案件,高捷橋頭糖廠旁的空地2020年4月發現桶屍,檢警依據指紋查出死者是失 蹤了5年半的林姓婦人,循線查出她在2014年因為盤讓卡拉OK店,和45歲的吳姓男子以及5 3歲的熊姓婦人發生衝突後,慘遭毆打後致死,吳、熊兩人擔心東窗事發,竟然買來塑膠 桶、鹽酸等物,將林婦裝桶埋入現場空地,直到橋頭捷運站對面的空地整地,裝著林婦屍 體的桶子意外「重見天日」,這起命案才曝了光。 橋頭地院指出,吳、熊兩嫌雖坦承有私刑拘禁、遺棄屍體等行為,但否認有何殺人或傷害 致死的行為,橋頭地院合議庭依照法醫到庭證述及解剖鑑定報告書所示,被害人遺體呈現 甲狀軟骨骨折的頸部傷勢,及身上有多處大面積鈍力傷遍佈,研判是因為橫紋肌溶解死亡 。 核對熊女所證吳男有持棒毆打被害人,吳男證熊女有立於被害人身後以手臂環繞被害人頸 部,以及返屋後當場聽聞熊女怒訴因被害人(死者)對外呼救下樓,她制止時反遭咬傷左 手臂,當庭勘驗熊女左手臂上方內側可見偏白咬痕,和吳男所證情節相符,足認熊女應有 先勒頸致死不成,後續由吳男持長型器具持續猛毆的行為,而有共同犯意聯絡。另由熊女 所稱當時見及被害人遍體鱗傷,虛弱似大病一場,可見其當時已知被害人生命垂危,卻未 儘速將人送醫,反而駕車駛離店內後,漫無目的的繞行,足見吳、熊二人於行為當時確有 殺人之不確定故意的情形。 心得:高雄市感覺快變高譚市了...殺人才判刑十幾年而已 4.類似新聞4小時內如果沒有增加新資訊禁發,如果有增加新資訊請依規定標示 清楚,標示規定請參照 #1S6oiFv7 (Kaohsiung),違者刪文,如若惡意者 以退文及水桶處理 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退文,請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62.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17960326.A.1EF.html ※ 編輯: Rita0205 (223.137.162.12 臺灣), 04/09/2021 17:26:16
sleepyrat : 關不到十年就能假釋了 04/09 17:30
jganet : http://i.imgur.com/7z5GIxJ.jpg 真的沒有問題?! 04/09 17:31
jganet : 樓下a7支援 04/09 17:31
wingthink : 都一把年紀還這麼衝………… 04/09 17:35
KuoJuiHsiao : 2樓你怎麼了?你有問題嗎? 04/09 17:35
pegasusatlan: 假釋就能出來了04/09 17:55
mt0542281 : 真的很傻 開車撞死再賴給A柱也不至於此04/09 17:57
s380914 : 殺人判刑的量刑標準全國都適用,說得像是用不同法規04/09 18:06
s380914 : 一樣。帶這種毫無常識的風向的真的很煩04/09 18:07
cow09421 : 佛經一定抄的很工整04/09 18:23
EEERRIICC : 治安慘04/09 18:32
yitto : po文推文需要資格審查嗎?04/09 18:34
Januvia : 二樓是有什麼問題? 04/09 18:43
Car1osCorrea: 推s3804/09 18:46
applebird : 有殺跟沒殺人判刑都差不多,以後還是都殺了才不麻04/09 19:05
applebird : 煩04/09 19:05
allen771115 : 辛苦了一天一新聞 04/09 19:29
lordray1 : 帶風向很辛苦厚04/09 19:35
HunsKing : 我都不知道市長可以管法院怎麼判欸04/09 20:04
sunve : 六法全書唯一死刑嘻嘻04/09 20:14
s900527 : 資格審查起來XD 04/09 20:31
skylee : 帶這種毫無常識的風向的真的很煩04/09 20:51
a7619282 : 豪可怕 這種人還有人企圖帶風向轉移話題 04/09 21:03
a7619282 : 文 04/09 21:03
Rita0205 : 真的 同意樓上 超可怕derrrr 04/09 21:19
AJS : 推skylee 04/09 21:47
AJS : 大概這些判刑刑度都是因為暖男的問題吧 04/09 21:48
bearbrik : 每天都要找一篇辛苦了04/09 23:17
darkMood : 沒有公開凌遲處死都是輕判,鬼島台灣,垃圾人權04/09 23:47
koitu : 查了全部都是帶風向的文章,很棒棒ㄋㄣ04/10 00:21
mintan : 起風了!04/10 00:25
allen771115 : 期待今天高雄又有什麼新聞!04/10 00:37
s900527 : 又在崩潰了真的搞笑04/10 01:12
tingstart : 自己帶風向可以,別人帶就是04/10 01:21
inlanyu : 就統一量刑 殺人死刑 竊盜死刑 酒駕死刑 詐欺死刑 04/10 03:02
我個人認為殺人跟酒駕本就應該要死刑 酒駕是抓到不管有沒有肇事直接死刑 太多酒駕累犯不處理,造成了多少家庭悲劇
inlanyu : 全都死刑 這樣就沒有"才"的問題了吧??XDDD04/10 03:03
jganet : a7麻吉出來相挺了,你該辦桌了,有情有義04/10 08:22
jin956 : 一條人命判10年 關5年就可以假釋 還有人說統一量刑04/10 08:35
※ 編輯: Rita0205 (223.137.162.12 臺灣), 04/10/2021 11:45:09
MVPGGYY : 酒駕就死刑,他們會直接多撞死幾個給你看而已,跟以 04/10 13:09
MVPGGYY : 前的綁票幾乎都撕票,甚至殺更大是一樣的道理 04/10 13:09
Dasboy : 說真的這樣不輕啊 04/10 13:45
smc0911 : 要不要列一下以前綁票的案例,甚至有判死的更好 04/10 14:47
smc0911 : 多撞死幾個也是要讓加害者死,現在是放加害者出來繼 04/10 14:50
smc0911 : 續殺,我還是支持死刑,別再死刑無法解決問題 04/10 14:50
MVPGGYY : 你看清楚一下他的說法,常常有人看到黑影就開槍 04/10 16:39
MVPGGYY : 不是說不能死刑,而是什麼事就直線式的想法直接死刑 04/10 16:39
MVPGGYY : ,那最後結果不一定好 04/10 16:39
MVPGGYY : 他的說法是,"酒駕是抓到不管有沒有肇事直接死刑" 04/10 16:40
MVPGGYY : 照那情形抓到就死,那當然是酒駕要被抓就打死也要逃 04/10 16:42
MVPGGYY : ,撞臨檢的警察也要逃啊,反正最多也就死而已,酒駕 04/10 16:42
MVPGGYY : 開著車四處逃四處撞,台灣人口密集住商混合,會發生 04/10 16:42
MVPGGYY : 什麼事不難猜吧 04/10 16:42
drmitseng : 呵呵 台灣法律值得期待 04/10 23:37
smc0911 : 所以照樓上說法,酒駕肇事也是可以情有可原嗎? 04/11 16:28
smc0911 : 法規規定就是不能酒駕該開罰,但是現在問題 04/11 16:30
smc0911 : 在法則太輕,造成某些族群根本不鳥你 04/11 16:30
smc0911 : 酒駕撞死人是一條生命沒錯,你用酒駕知道會死就多帶 04/11 16:32
smc0911 : 幾條生命去說只是想讓酒駕者不要死而已 04/11 16:32
smc0911 : 這跟道德綁架差不多吧,今天罰則的目的除了讓犯錯 04/11 16:35
smc0911 : 者得到該有的處罰之外,還有讓其他人得到警惕的作 04/11 16:35
smc0911 : 用,在這個立場下我覺得酒駕肇事撞死人者應該還是 04/11 16:35
smc0911 : 絕對死刑沒錯,最好還要抄家整個賠償給被害者家屬 04/11 16:35
smc0911 : 更好 04/11 16:35
smc0911 : 另外酒駕知道肇事會死的話 04/11 16:37
smc0911 : 除非他有意尋死不然都會知道不要開車的 04/11 16:37
smc0911 : 既然我們都知道如果解決不了問題那就解決提出問題 04/11 16:39
smc0911 : 的人,那為甚麼就不能解決掉那個酒駕肇事的? 04/11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