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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FddVp_i ] 作者: madturtle (旅者‧愚人‧夢想家 )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Re: [問題] 台電是否有權對用戶斷電? 時間: Mon Apr 30 19:30:56 2012 ※ 引述《madturtle (旅者‧愚人‧夢想家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FdWh9Tk ] : 作者: madturtle (旅者‧愚人‧夢想家 ) 看板: LAW : 標題: [問題] 台電是否有權對用戶斷電? : 時間: Mon Apr 30 11:45:10 2012 : 家中電表損壞,台電派人維修後,發現零件經人為更換。 : 由於鉛封未受損,故台電承認電表並非我們破壞, : 但由於我們使用改造過的電錶,仍須賠償一年電費。 : 若5/10前未付款,則進行斷電。 我搜尋了一下台電斷電的法源依據,根據電業法: ========================== 72條: 電業因左列情形之一,得對用戶停止供電: 一、用戶有竊電行為者。(下略) 106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為竊電,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一、未經電業供電,而在其供電線路上私接電線者。 二、繞越電度表或其他計電器,損壞或改動表外之線路者。 三、損壞或改變電度表、無效電力計、其他計電器之構造,或以其他方法 使其失效不準者。 四、在電價較低之線路上,私接電價較高之電器者。 五、包燈用戶,在原定電燈盞數及瓦特數以外,私自增加盞數或瓦特數者。 電力用戶在原申請馬力數、瓩數或仟伏安數以外,未申請而增加馬力數、 瓩數或仟伏安數者,準用第七十三條規定求償電費。 ========================== 按照法規,既然台電承認我們沒有損壞電錶,就等於承認我們無竊電行為, 故沒有理由斷電。 但我們申訴時,他們仍不斷強調: 既然我們用了不準的電表,就是有不法所得, 所以構成竊電。 但是依照法條,「不法所得」根本不是「判斷是否竊電」的條件阿。 還一直說他們打官司穩贏要我們趕快繳罰款。 由於在下沒有法律基礎,想請問各位我的邏輯是否有誤? 還是判決時根本不太管這些字面上的意義? (所以可以自行引申: 使用不準的電表=竊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8.181 ※ 編輯: madturtle 來自: 59.124.8.181 (04/30 19:3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adturtle (59.124.8.181), 時間: 04/30/2012 19:33:50
OAzenO:不想繳就打官司阿 04/30 20:14
OAzenO:不會打就找律師吧 最快也對你們有利 04/30 20:15
ulycess:樓上,請律師可以繳5年電費了 04/30 20:38
Beijingman:有貼廢文的實力,繳錢不就解決了 04/30 20:53
為什麼那麼多問題文,就只有我的是廢文? 長得帥錯了嗎? ※ 編輯: madturtle 來自: 59.124.8.181 (04/30 21:24)
ilgsu:我快受不了咯!...自行引申根本不適用的憲法條文,被講廢文 04/30 22:14
這篇有提憲法?
ilgsu:還要自戀說帥......枉費我另一邊那麼有耐心打五行字好生回答 04/30 22:14
Beijingman:快把照片貼上來大家評斷帥不帥吧..丟人現眼 04/30 22:40
哀 一群自卑的人 ※ 編輯: madturtle 來自: 59.124.8.181 (05/01 08:12)
ilgsu:可以看出你前面在說我,後面在說你自己 05/01 10:56
ilgsu:憲法是你一開始扯的,這裡或以其他方法使其失效不準這麼明白 05/01 10:58
ilgsu:虧你還會去找法律...... 05/01 10:58
sneak: 有貼廢文的實力,繳錢不 https://muxiv.com 08/12 22:52
sneak: 還要自戀說帥..... https://daxiv.com 09/15 06:09
sneak: 可以看出你前面在說我, https://noxiv.com 11/07 04:06
sneak: 憲法是你一開始扯的,這 https://noxiv.com 12/31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