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pravity: 沒(人)傷只是罰單一張 = =06/25 01:32
對方現在就是向我要九萬八啊...
推 koala945: 無人傷亡那來肇事逃逸?只是離開現場,車主請律師花五、六06/25 01:39
→ koala945: 萬塊,不管你付不付得起都不需要你付06/25 01:40
我看無人員傷亡而未規定處理,是違反交通條例的肇事逃逸,行政罰款或吊扣駕照。
推 koala945: 擦撞會有撞擊痕跡,如何裝傻否認?比對一下就知誰撞誰了,06/25 01:43
我也覺得很蠢,但我爸希望對方能夠知道自己開車門錯在先,
不要獅子大開口...但我覺得這樣會越來越麻煩。
→ koala945: 聽來像法律人的勒索06/25 01:44
原本我也認為是蓄意敲詐,因為監視器畫面完全閃過他的車;
不過對方沒現場報案,又說只要你肇事逃逸,對的也變錯的。
警方說監視器畫面雙方都無法存證留底,
但"維修廠"的人又說看影片就是我撞到他。
讓我覺得對方很不"專業"...
推 tgsh: 法律根本應該規定有人車行經還開車門以隨意謀殺罪處唯一死刑06/25 01:46
開車門不小心真的超危險...
※ 編輯: ckm0914 (59.115.97.62), 06/25/2015 02:02:28
推 rescueme: 別傻了,別理他,等他告,我是建議你反訴他要賠你錢。06/25 02:01
如果要告他的話我是不是要先去驗傷、驗車,然後報案(備案?)
推 lucid1994: 他要唬你的別理他06/25 02:13
之後一直沒打電話來,感覺是覺得自己理虧了吧?
推 koala945: "維修廠"的人又說看影片就是你撞到他,你找路人說看影片06/25 10:00
→ koala945: 就知道是馬撞到他06/25 10:01
聽到維修廠的人有看影片覺得挺扯
推 kery1120: 你當初應該小摔一下..這樣就換他來求你原諒他了XD06/25 10:21
這樣不好啦XD
→ kery1120: 對方請律師的錢你完全不用付...安心吧 06/25 10:22
查了一下是三審強制需要律師才有機會向對方討律師費對吧?
→ kaku317: 從車門照片的損毀痕跡可知:是如何擦撞(對方有無開車門);06/25 11:46
→ kaku317: 受傷者才能半年內提告過失傷害,未傷者提民事損害賠償。06/25 11:46
→ kaku317: 建議讓雙方保險業務先談。 06/25 11:46
肌肉拉傷也可以算過失傷害嗎?我只有強制險,起不了作用吧?
後車門無傷,前車門下邊緣外翻,中間板金凹陷,對方自己提出的證據...
推 kaku317: 機車右後防燙蓋損傷=>他開車門撞你06/25 11:48
現在就是被開車門撞到,還說要賠九萬八+肇事逃逸感到很不爽
※ 編輯: ckm0914 (111.81.72.24), 06/25/2015 12:57:31
→ abcdefg847: 肇事駛離是罰單加吊照三個月,基本上沒人受傷的話跟 06/25 13:16
→ abcdefg847: 賠償也沒什麼關係06/25 13:16
肇事逃逸是事實,如果對方也不是在現場報警處理,而是自行拍照前往派出所報案的話,
雙方都算未依規定處理嗎?
→ niceshotse: 車禍的SOP...第一時間先報警....06/25 13:17
→ niceshotse: 只要你當時有報警,有送醫驗傷,現在就是對方要賠你錢了 06/25 13:18
沒有第一時間報警實在是最錯的部分;一直到現在除了警方通知對方告肇逃,需要做筆錄
以提供調查之外,我還沒驗傷、報警、修車,不知道這些事情現在做會不會太晚?
不知道現在該做什麼事....
※ 編輯: ckm0914 (111.81.72.24), 06/25/2015 14:22:00
推 ixixet: 找個“人”跟他溝通。嗯…(至於人是哪種,你在此板應該清 06/25 15:56
→ ixixet: 楚)06/25 15:56
第一次才LAW版0..0
推 EggAcme: 現在撞到最好還是報警 上次我朋友A到 下來看沒啥事情 離06/25 16:13
→ EggAcme: 開 結果也是被報肇事駛離 06/25 16:14
應該說不管如何都應該報警,不然原本對的變錯的,原本錯的變更錯的
推 a9301040: 認真建議:你告他重傷害未遂,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50萬 06/25 16:29
→ a9301040: 你是絕對不會構成「刑法」的肇事逃逸06/25 16:29
→ a9301040: 至於道交法上的肇事逃逸,就一樓說的罰單一張,免驚06/25 16:30
→ a9301040: 而且監視器錄影畫面警方如果不確定有碰撞,他也不敢開單 06/25 16:30
→ a9301040: 開單就申訴、行政訴訟,至於對方要求賠償,不要理他06/25 16:31
目前不太擔心賠錢(因為對方開車門未注意)
警方還不確定肇事逃逸,目前搜集雙方筆錄來判定。
不過交通條例中的肇事逃逸只有行政處罰,也不太擔心。
監視器畫面雖然沒拍到,但對方提供車門損傷照片給警察......
(車門邊緣下方外翻,很難解釋自己沒開車門吧@@)
→ a9301040: 等他來告,但你一定要告他重傷害未遂,開車門不看後方 06/25 16:31
→ a9301040: 他X的,硬凹有不確定故意,差零點幾秒撞到(錄影為證) 06/25 16:32
→ a9301040: 他的勝率0%,你的勝率比他高1%,但反制惡爛人夠用了 06/25 16:33
重傷害未遂...感覺蓄意才算?
不過,我看好多人都是因為沒注意就開車門導致對方身亡@@
目前想說以公共危險、過失傷害(肌肉拉傷、筋骨X痠痛可以成立?)跟對方談
※ 編輯: ckm0914 (59.115.99.227), 06/25/2015 17:07:03
→ a9301040: 很難解釋自己沒開車門吧→說不定他事前事後弄得06/25 19:11
→→ a9301040: 雖然我也知道有點硬凹,不過是說得通的,你可以Google 06/25 19:13
→ a9301040: 未必故意的定義,他如果告你,你就反告回去06/25 19:14
→ a9301040: 套一下未必故意的定義06/25 19:14
→ a9301040: 對方說你肇事逃逸也是硬凹,刑法的要有死傷,你頂多罰鍰 06/25 19:15
a大的意思是,我根本沒跟你擦撞,反而我還要告你重傷害未遂嗎?
不過警方在當天中午打電話過來已經跟我確認是否有發生擦撞了,這樣沒關係嗎?
今天下午要做肇逃筆錄,我打算主張當時為了閃車門都快來不及了,根本沒注意到有擦撞
,到目的地的時候檢查車子也看不出來裡有傷痕。
或是,接到電話通知之後,才發現機車防燙蓋上好像有痕跡。
不知道怎樣比較好?因為當時真的是沒什麼感覺...附上防燙蓋照片:
http://i.imgur.com/jtJWDKC.jpg
→ niceshotse: a大好義憤啊...不如原PO委請a大協助你處理好了...XD06/25 19:23
→ niceshotse: 連"他X的"都出來了....哈~~06/25 19:24
感謝大家幫忙:)
→ a9301040: 歹勢,目前不接受委任,感謝樓上;何況這件不用委任啦06/25 22:21
→ niceshotse: a大,我是亂入的啦...XD06/26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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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ceshotse: 這算是洗版嗎? 06/26 12:18
→ depravity: 我覺得他是誤以為回那篇 法律諮詢家 會出來回答 XD 06/26 14:03
→ a9301040: 我覺得是回站內信... 06/26 15:10
※ 編輯: ckm0914 (59.115.99.227), 06/27/2015 17:11:37